程序員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程序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1
為規范員工管理,使員工了解工作規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工作規范
第一條行為準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集團各項管理規定和勞動紀律;
2、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學院教學、科研和師生員工的生活服務,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3、服從分配,服從領導,工作認真負責,堅守崗位,盡忠職守,保守業務秘密;
4、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信譽;
5、愛護集團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6、努力學習文化、業務技術知識,認真做好服務工作,提供優質服務,虛心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第二條工作態度
1、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
4、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集團文化氛圍。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
1、集團一般實行五天工作制(服務部門除外),員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
2、部門(中心)的工作時間如需變更,須事先征得集團行政部批準;
3、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特殊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掌握。
第二條工作紀律
1、上班必須佩戴集團工作證,穿戴整齊,服裝整潔,須穿工作服上班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著裝;
2、上班時間應保持環境的安靜,不要高聲喧嘩、閑談和播放音樂,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3、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確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經本部門主管或中心主任批準;
4、在辦公室內應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衣著整潔、講究衛生;不準只穿背心、拖鞋;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5、接電話須用禮貌用語,通話力求簡明扼要,禁止用電話聊天或長時間占用電話;
6、嚴守集團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集團聲譽;
7、注意安全,落實防火、防盜、防風、防雷措施,及時消除各種隱患;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三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考勤
1、各部門(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考勤,考勤人員應如實記錄并隨時接受集團領導和辦公室的檢查;
2、若員工因意外的原因導致遲到或早退五分鐘之內,則需向直屬上級做出解釋,上級接受并簽字認可后可不作遲到或早退處理;
3、遲到或早退十五分鐘內扣5元,十五分鐘以上扣15元,一小時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資,半天以上且未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當月曠工一天,扣發半個月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扣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全年曠工累計十天者,予以辭退。
第二條請假
1、員工按規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須提前3天報集團人事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員工請假3天以內須提前1個工作日,請假3天以上須提前3個工作日;
3、員工請假3天內由中心(部)主任批準;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審核后報集團辦公室批準;10天以上報集團副總經理批準;
4、中心(部)主任請假須集團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條后勤集團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團原則上不鼓勵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義務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須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團人事部的批準。
第二條加班補償原則上采取同等時間補休的方式解決,考慮到學校的特點,每學期末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未補休的加班可計發加班費。超時工作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不給予加班補貼;屬于工作包干、輪班、營業額提成的崗位和未完成經濟指標的中心,不計發加班費。
第三條加班補貼標準
1、平時加班:員工工作時間外,超時經批準可計加班,按20元/天計發加班費,加班超過3個小時的,按一個工作日計發加班費;3個小時內按半個工作日計發。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團規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計發加班費;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勞動節、國慶節、春節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計發加班費;
4、加班補償主要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再計發加班費。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員工如有下列表現突出的行為,根據工作成績或貢獻情況,分別給予表揚、獎金、提薪或晉升的獎勵:
①工作考核表現突出,是其他員工學習的榜樣;
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產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和蔓延;
④在院內外各種競賽中獲得獎勵;
⑤其他為集團贏得良好聲譽的行為;
第二條懲罰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和降低一檔工資的處罰:
①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
②儀表不整潔,上班不穿規定服裝,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
③擅自離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時間打瞌睡,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⑤不愛護集團的財產,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⑥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規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且沒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辦公室大聲喧嘩,或與同事無理取鬧、爭吵、打架,影響集團形象。
⑧違反學校和集團的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損失或引發人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①貪污、盜竊、受賄或行賄。
②嚴重失職,給集團經濟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引發惡性人為事故的。
③營私舞弊,內外串通假公濟私,對集團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④故意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⑤實施犯罪行為而受到公檢法機關追究。
⑥偽造文件、介紹信等企圖行騙或虛報財務憑證。
⑦肆意破壞或浪費集團財產。
第六章溝通與投訴
第一條員工可就有關集團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建議,可直接和部門領導直至總經理交流,也可以書面的形式將建議和意見投到后勤集團意見箱;
第二條各部門(中心)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三條行政部負責接待和處理員工投訴;
第七章員工發展
第一條在職培訓
1、為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員工須按集團培訓計劃參加與集團發展和個人工作崗位相關的培訓課程,集團建立員工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
2、員工接受集團出資的培訓時,集團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
第二條內部競聘:集團在職位出現空缺時,在可能情況下優先在內部員工中進行選拔競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條晉升機會:集團的政策和慣例是盡可能地從集團內部提拔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并承擔更大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后勤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后勤集團負責解釋。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報備。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調休要提交調休申請。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x日—x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x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按照xxx處罰。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4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目的
1、為了規范員工,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后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于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后,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匯總后于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并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后,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地面、走廊、衛生間)的衛生管理。
第三條 公司所有員工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二章 辦公環境衛生管理
第六條 各部門辦公室內環境衛生的管理由各部門人員負責,由部門主管監管,安排衛生值日表,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消除衛生死角。
第七條 經理級別以上的辦公室環境衛生,由其助理或者秘書做好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工作。
第八條 辦公室環境衛生應做到:
1、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
2、每天更換垃圾桶。
3、保持桌面干凈整齊無灰塵。
4、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保養良好,表面無塵土,污垢。
第三章 員工個人衛生管理
第九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柜、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保持清潔、干凈。
第十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保持整潔、干凈;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柜內。
第十一條 下班后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十二條 員工個人應保持儀容端正,衣物整潔;不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殼;不吃零食(充饑食物除外),不在辦公室吃飯,不在辦公室吸煙。
第四章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三條 辦公室內公共環境衛生管理主要由綜合部負責督查,保潔員要嚴格按照規定對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打掃。
第十四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洗手間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保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臟物。衛生間的垃圾桶滿時,保潔人員要及時更換垃圾袋,并定時運走。
第十五條 洗手間臺面、鏡面要保持干凈、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保潔人員要每日清理,用水管沖洗過濾框和桶。
第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綜合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隨意棄置的;
三、辦公桌面臟亂、個人物品隨意擺放的。
第十七條 以上制度規定綜合部監督執行,由各部門主管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每月進行衛生聯查,平時不定期進行抽查,將檢查和平時抽查相結合。檢查結果及時公布于公告欄,以促進、推動公司衛生管理的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管理。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各部室認真執行。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7
一、范圍
1、本標準規定了文明生產管理的總則、內容及要求。
2、本標準適用于全廠各崗位的文明生產管理。
二、總則
文明生產是正確協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生產活動。它可使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從而為企業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內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同志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二)開展“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守則活動。
1、不用的物品不擺放在現場,做到所需物品隨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潔,現場環境整潔。
3、做到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并進行檢查與考核。
(三)環境文明
1、職工著裝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2、生產現場干凈、整潔,努力創造舒適的生產環境。
(四)操作文明
嚴格操作規程,執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揮。
(五)儲運文明
采用適當的器具和運輸工具進行儲運,防止出現損失和破壞,便于生產統計管理和質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圖,并組織實施。
2、使生產現場井然有序,保持生產均衡。
(七)安全生產
1、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執行國家、部、省及公司規定的有關安全方針政策。
2、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安全標語、警示牌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鐘長鳴。
3、嚴格安全規程,執行安全操作程序,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
4、員工持證上崗,穿戴好勞保用品和安全帽。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及其《補充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處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勞改犯和勞教人員的決定》,結合勞動教養工作的具體經驗,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教養,是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種方法。
第三條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針,教育感化第一,生產勞動第二。在嚴格管理下,通過深入細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文化技術教育和勞動鍛煉,把他們改造為遵紀守法,尊重公德,熱愛祖國,熱愛勞動,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生產技能的建設社會主義的有用之材。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組成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勞動教養工作,審查批準收容勞動教養人員。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公安機關設置的勞動教養工作管理機構,負責實施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勞動教養場所,是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機關,是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學校,也是特殊事業單位。
第五條勞動教養所需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基本建設,列入地方基建計劃。勞教生產,列入地方計劃,接受有關生產部門指導。
第六條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
第二章勞動教養場所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的勞動教養場所的設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確定。勞動教養場所的名稱,為XX省(市、自、治區)(地名)勞動教養管理所。生產單位的命名,應根據生產類型確定。辦得好的勞動教養場所,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改名為勞動教養學校。勞動教養管理所的設置、撤銷,須報公安部備案。
第八條勞動教養管理所,分為縣團級、區營級兩種。縣團級的可下設大隊或中隊;區營級的可下設中隊或小隊。中隊150人左右,小隊50人左右。勞動教養管理所設所長、政委或指導員各1人,副職1—2人,并設置相應的工作機構。勞動教養工作干部,按勞動教養人員15%的比例配備(其中教員1/3左右)。中隊的干部應占干部總數的60%以上。
第三章收容審批
第九條勞動教養收容家居大中城市需要勞動教養的人。對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人,也可以收容勞動教養。
第十條對下列幾種人收容勞動教養:
(一)罪行輕微,不夠刑事處分的分子、反黨反社會;
(二)結伙殺人、搶劫、放火等犯罪團伙中,不夠刑事處分的;
(三)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
(四)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夠刑事處分的;
(五)有工作崗位,長期拒絕勞動,破壞勞動紀律,而又不斷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礙公務,不聽勸告和制止的;
(六)教唆他人違法犯罪,不夠刑事處分的。
第十一條需要實行勞動教養的人,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決定。
第十二條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征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做出
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被勞動教養的人在勞動教養通知書上簽名。
被決定勞動教養的人,對主要事實不服的,由審批機關組織復查。經復查后,不夠勞動教養條件的,應撤銷勞動教養;經復查事實確鑿,本人還不服的,則應堅持收容勞動教養。
第十三條勞動教養期限,根據需要勞動教養的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動機和危害程度,確定為1—3年。勞動教養時間,從通知收容之日起計算,通知收容以前先行收容審查或羈押的,1日折抵1日。
第十四條收容勞動教養人員時,必須憑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勞動教養通知書”。對沒有上述文件或文件與實際不符的,不予收容。
對精神病人,呆傻人員、盲、聾、啞人,嚴重病患者,懷孕或哺乳未滿1年的婦女,以及喪失勞動能力者,不應收容。
勞動教養管理所發現不夠勞動教養條件或罪應逮捕判刑的,應提出建議,報請審批機關復核處理。
第十五條被收容的勞動教養人員要填寫登記表。記載他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家庭情況、住址、學歷、社會關系、違法犯罪事實、審批機關、勞動教養期限等,并按捺指印,貼附免冠半身相片。
第十六條對決定勞動教養的職工,因有特殊情況原單位請求就地自行負責管教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可以酌情批準“所外執行”。負責管教的單位,應將管理教育情況和本人表現,定期向本單位的保衛組織和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告,表現不好的,仍送勞動教養管理所執行。勞動教養期滿時,由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辦理解除手續。
第四章行政管理
第十七條對勞動教養人員應按照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并規定他們必須嚴格遵守的紀律和制度。
第十八條對勞動教養人員,應當按照性別、年齡、案情性質等不同情況,分別編隊,分別管教。對女勞動教養人員,派女干部管理。
第十九條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停止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應當讓他們過一定的民主生活。每個中隊應當選定表現好的勞動教養人員組成宣傳、文體、生活衛生小組。允許他們對管理、教育、生產、生活等提出改進意見;允許他們給國家機關和領導人寫信反映情況,
申訴自己的問題;允許他們控告他人的違法亂紀行為。勞動教養管理所對勞動教養人員申訴、控告等信件不得拆檢和扣壓。
第二十條勞動教養人員應遵守下列“五要、十不準”守則;五要是:
(一)要認罪認錯,遵紀守法,服從管教;
(二)要努力學習政治、和技術;
(三)要積極參加生產勞動;
(四)要遵守社會公德,講究文明禮貌;
(五)要擁護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十不準是:
(一)不準隨便離開規定的活動范圍;
(二)不準談論案情、傳習作案手段;
(三)不準留長發、胡須;
(四)不準閱讀、傳抄黃色的書刊、散布淫亂思想;
(五)不準損壞公物;
(六)不準消極怠工、抗拒勞動;
(七)不準拉幫結伙、打架斗毆;
(八)不準酗酒、賭博、偷盜;
(九)不準敲詐勒索、相互饋贈
(十)不準相互包庇、載贓陷害。
第二十一條勞動教養人員的班、組長,應當物色表現好的勞動教養人員擔任,并由中隊干部集體選定。班、組長的任務是:協助干部搞好本班、組的勞動、學習、生活、衛生等事務性工作。對班、組長應當經常教育考核,對稱王稱霸,為非作歹的,隨時撤換,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勞動教養管理所不準使用勞動教養人員管錢、管賬、管倉庫、管檔案卡片,充當采購員,或外出公干、替寫文件材料。
第二十三條勞動教養人員在節、假日、原則上就地休息;勞動教養期執行半年以上,表現好的,或者有特殊情況的,經勞動教養管理所批準,可以準假或放假回家探望,路費自理。
第二十四條勞動教養人員的現金、票證和貴重物品,由勞動教養管理所代為保管,解除勞動教養時發還。
第二十五條勞動教養人員檔案,實行分級管理。勞動教養管理所管理勞動教養決定書、勞動教養通知書、提前解除勞動教養、延長勞動教養期限等批示和綜合、結案材料;中隊管理勞動教養期間的考核、評比、獎懲、鑒定和解除勞動教養通知書等材料。
第二十六條勞動教養管理所的護衛武裝由人民武裝警察擔任。
護衛武裝的任務是:
(一)負責維護勞動教養場所的秩序和安全,防御外部壞人搗亂、襲擊和破壞;
(二)協助勞動教養場所制止勞動教養人員鬧事和逃跑;
(三)配合勞動教養管理所做好護送成批勞動教養人員的工作。
發現勞動教養人員聚眾鬧事、逃跑等情況,經口頭警告制止無效時,及時報告勞動教養管理所領導處理,不得開槍。
當遇有勞動教養人員行兇、搶奪執勤人員的武器或威脅執勤人員生命安全,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時,可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規定》執行。
護衛武裝的負責人應參加勞動教養管理所的領導。勞動教養管理所對護衛武裝實行業務指導。
第二十七條對逃跑的勞動教養人員,應當立即追回,
并通知原住地公安機關。追回途中可以押解,路途遠的可以臨時寄押在行政拘留所或看守所。
對在勞動教養期間行兇、煽動鬧事或有其他現行危險行為的,經勞動教養管理所領導批準,可以禁閉。禁閉不得超過10天。其中個別情節嚴重的,可以使用戒具,戴戒具不得超過7天。嚴禁戴背銬、腳鐐。
第五章教育改造
第二十八條對勞動教養人員應當以政治思想為主,結合進行文化科學教育,生產技術教育。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因人施教,疏通引導,以理服人的原則,使他們轉變思想,改邪歸正。
第二十九條對勞動教養人員的政治教育,應當以社會主義法制、道德品質和革命人生觀教育為中心,進行“五講(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講道德)、“四美”(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環境美)教育,開展“學雷鋒,做新人”的活動,采取上課、討論、個別談話、舉辦展覽、外出參觀等方法,并運用社會力量,組織家屬勸教,邀請原單位、等街道組織、社會知名人士、英雄人物、勞動模范和解除勞動教養后表現好的人給勞動教養人員作報告等多種方式,進行教育。
第三十一條勞動和生產技術教育,應當結合勞動生產進行講授。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結合生產進行職業教育。
第三十二條教育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每天不少于3小時,勞動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三條勞動教養管理所設立教育機構。大中隊設教育干事和若干專職教員,還可以選擇勞動教養人員中文化技術較高、表現較好的進行講課。
第三十四條勞動教養人員政治教材和教育計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勞動教養工作管理機構編寫和制定,勞動教養管理所具體安排實施。定期研究勞動教養人員的思想動態,檢查教育效果,總結工作經驗。
第三十五條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設置教室、圖書館、閱覽室,運用電影、電視、廣播等進行輔助教育。經常組織勞動教養人員文體活動,編寫墻報,自編自演有教育意義的文藝節目。
第三十六條在勞動教養人員中,應當經常勞動、學習、體育、衛生評比活動,定期評選勞動教養積極分子。
第三十七條勞動教養人員入所時,要進行認罪認錯教育,所規紀律教育;出所前,要進行遵紀守法和前途教育,并作出鑒定。
第六章勞動生產
第三十八條組織勞動生產,應當從有利于勞動教養人員的教育改造和期滿后就業的目的出發。生產計劃指標應當低于同類國營企業。
第三十九條勞動教養的生產,應當因地制宜。主要從事勞動密集性的、操作簡便的農業、手工業和加工工業、建材工業。從事農業的,應當積極多種經營,發展工副業生產。
第四十條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生產工種和勞動定額,應當按照他們的性別、年齡、體力、技術條件,適合確定,并注意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第四十一條勞動教養管理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經紀律和制度,有權拒絕任何機關或個人擅自抽調、占用、挪用勞動教養管理所的設備、土地、勞力、物資、產品和資金。
第四十二條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貫徹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實行經濟核算,建立健全各項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勞動教養生產的特點,加強計劃管理、財物管理、勞動管理,建立勞動教養人員的生產崗位責任制。
第四十三條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建立安全制度,設置安全設置,
嚴格防止發生工傷事故,搞好文明生產。按照國家規定的同類國營企業的標準,發給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物。
第七章生活待遇
第四十四條勞動教養人員中原是職工的,在勞動教養期間,一般保留公職,但不計工齡。
第四十五條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根據勞動教養人員從事的生產類型、技術高低和生產的數量、質量,發給適當工資。勞動教養人員的工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的公安機關單獨編造計劃,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下達執行。勞動教養人員逃跑、曠工、抗工的日期,不計算勞動教養期限,并扣發工資。
第四十六條勞動教養人員的被服自理。布票、棉花票,按當地居民定量供應標準發給。對無家或確有困難的,可由勞動教養管理所提出需要補助的人數及所有布匹、棉花的數量,報請當地商業部門予以供應。
第四十七條勞動教養管理所應設立生活管理機構,各級都要有1名領導干部主管生活、衛生工作。
勞動教養人員的食堂應單獨設置,口糧、副食品按照國營企業同工種定量標準供應;在規定范圍內,盡量調劑改善,保證他們吃夠標準,吃熟、吃熱、吃得衛生。按月公布伙食賬目,嚴禁克扣。應當照顧少數民族的生活習慣。
第四十八條勞動教養人員的宿舍,應光線明亮,空氣流通。住房面積,每人不得少于3平方米。
建立衛生制度,定期檢查評比。勞動教養人員應當定期理發、洗澡、洗曬衣被,每天打掃衛生,定期大掃除,消滅臭蟲、虱子,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并注意做好勞動教養場所的整修和綠化。注意勞逸結合,保證勞動教養人員每天睡眠8小時。
第四十九條勞動教養管理所設置醫院或衛生所,購置必要的醫療設備。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對勞動教養人員進行檢查。對患病人員的生活要適當照顧。病重的,經主管勞動教養機關批準,征得家屬同意,通知當地公安派出所,可以所外就醫。所外就醫人員,除工傷外,醫藥費用由本人自理。要經常檢查了解所外就醫人員的治療情況和表現,病愈后應當及時收回。
第五十條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因公和非因公致殘,在解除勞動教養時,其殘廢補助費,是保留公職的,按國家職工對待;原無工作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勞動教養人員正常死亡的由醫院做出死亡鑒定;非正常死亡的由法醫做出鑒定,報告當地人民檢察院檢驗后,通知其家屬或原工作單位,共同研究處理,并報告原審批機關。家屬或原單位不來的,由勞動教養管理所處理。其遺留財物,在半年內不領的上交國庫。
第八章通信、會見
第五十二條勞動教養人員的通信,不檢查。會見家屬時,不旁聽,家屬當天不能返回的,應當按排食宿;有居住條件的,允許夫婦同居。
第五十三條勞動教養人員與國外親屬會見和通電話,經勞動教養管理所批準。
第五十四條勞動教養人員家屬送來的衣物和食品,一般不應限制。
第九章考核、獎懲
第五十五條建立勞動教養人員的考核手冊,記載他們遵守紀律制度、學習、勞動等現實表現。實行周檢查、月小結、半年評比、年終鑒定的考核制度。
第五十六條對勞動教養人員應當實行賞罰嚴明的獎懲制度。獎勵面要大,懲罰面要小。
第五十七條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分別給予表揚、記功、物質獎、減期或提前解除勞動教養等獎勵:
(一)一貫遵守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對所犯罪錯確有悔改表現的;
(二)一貫努力改造,并幫助他人履行有顯著成效的;
(三)揭發和制止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經查明屬實的;
(四)在搶救國家財產,消除災害、事故中有貢獻的;
(五)經常完成或超過完成生產任務的;
(六)厲行節約,愛護公物有顯著成績的;
(七)在生產技術上有革新或發明創造的;
(八)有其它有利于國家和人民的突出事跡的;提前解除勞動教養,一般不超過原勞動教養期限1/2。
第五十八條勞動教養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記過、延長勞動教養期限等懲罰;
(一)散布腐化墮落思想,妨礙他人改造的;
(二)不斷抗拒教育改造,經查證確系無理取鬧的;
(三)不斷消極怠工,不服從指揮,抗拒勞動的;
(四)拉幫結伙,打架斗毆,經常擾亂管理秩序的;
(五)拉攏落后人員,打擊積極改造人員的;
(六)傳授犯罪伎倆或教唆他人違法,情節較輕的;
(七)逃跑、組織逃跑或逃跑作案情節較輕的;
(八)有流氓、盜竊、詐騙等行為,情節較輕的;
(九)造謠惑眾、蓄意破壞或行兇報復,情節較輕的;
(十)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延長勞動教養期,累計不得超過1年。
第五十九條對勞動教養人員實施獎懲的批準權限;
(一)表揚、記功、物質獎勵、警告、記過,由勞動教養管理所批準;
(二)提前解除勞動教養,延長和減少勞動教養期限,由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準。
第六十條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進行犯罪活動,觸犯刑律的,由主管公安機關偵查,報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審查起訴。
第十章解教、安置
第六十一條勞動教養管理所對勞動教養期滿的人,應當按照解除勞動教養,
發給“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和路費。原住地公安機關應當憑“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給予落戶。
第六十二條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檔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的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處統一保管。勞動教養鑒定材料可以隨人轉出。
第六十三條勞動教養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后,原來有工作的,介紹回原單位;原來沒有工作的,回戶口所在地街道進行就業登記,生活確有困難的,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社會救濟;家住農村的,介紹回原生產隊,參加勞動。
第六十四條勞動教養管理所對解除勞動教養的人,應當有計劃地重點審查了解,考核教育改造效果,總結工作經驗。
第六十五條下列五種人勞動教養期滿后,除確實已經改造好的以外,應注銷本人城市戶口,留場就業。
(一)勞動教養解除勞教后,3年內犯罪重新勞動教養的;
(二)勞動教養人員逃跑后,5年內犯罪延長勞動教養期限的;
(三)刑滿釋放后,又違法犯罪,處以勞動教養的;
(四)在勞動教養場所繼續違法犯罪,延長過勞動教養期限一年的;(五)屢次逃跑,延長過勞動期限1年的。
家居農村,小城市和大中城市市轄縣的勞動教養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后,不留就業。
解教留場就業已滿確實改造好的,應當準予返回原住大中城市。
解教留場就業的,準予返回原住大中城市的,均由勞動教養所提出意見,報請主管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準。
第十一章干部
第六十六條勞動教養工作干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教養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
處理任何問題,都要堅持調查研究,實事求是,防止主觀片面,草率從事。
第六十七條勞動教養工作干部要建立崗位責任制。要深入現場,組織和檢查勞動教養人員的學習、生產、生活情況;認真執行夜間值班、查鋪制度,作到24小時有人管;切實了解和掌握勞動教養人員的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請示報告制度。一切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第六十八條勞動教養工作干部,要苦練基本功。
中、小隊的干部必須做到“四知道”,熟悉本隊勞動教養人員的下列情況:
(一)姓名、住址和體貌特征;
(二)簡歷、主要違法犯罪事實和勞動教養期限;
(三)家庭情況和主要社會關系(包括同伙);
(四)現實表現。
大隊的干部和管教干事對本大隊好壞典型人物,應當做到“四知道”。
第六十九條勞動教養工作干部必須認真執行“黨政干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項注意”,并遵守下列紀律:
(一)不準打罵、體罰、侮辱、虐待勞動教養人員;
(二)不準克扣、挪用、侵吞國家供應勞動教養人員的口糧、財物;
(三)不準使用勞動教養人員干私活;
(四)不準接受勞動教養人員及其家屬親友的饋贈;
(五)不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請客送禮,假公濟私。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促使制定、頒布、修訂規章制度的程序科學化、規范化,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適應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業化制度體系,提升制度執行力,依據集團公司關于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規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義頒布實施、規范公司及各子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制度性規范文本。
第三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審核權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兩大類。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東審核決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總經理工作細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具體規章是指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黨委、黨政聯席會議審核決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制定規章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三)堅持制度體系設計,保證其一致性、先進性、實用性;
(四)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能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普遍適用;
(五)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遺漏,重復;
(六)在明確職權的同時,必須明確相關責任,做到權責統一。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協調,分工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第六條成立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其他領導成員、各管理職能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審議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報股東審核同意后組織執行;
(三)負責審核公司具體規章的修訂、完善、廢止方案;
(四)審議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
第七條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企業管理部門,主任由企管部門負責人擔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策劃和設計,組織制訂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方案;
(二)負責組織審核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并按程序組織報批;
(三)負責組織評價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并提出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廢止建議;
(四)檢查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書寫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第八條公司各管理職能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在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職責內相關業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工作。
各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按職能和業務分工擬訂專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方案或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起草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負責本部門職責專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四)有責任對制度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依據
第九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根據以下原因開始啟動:
(一)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集團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
(三)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
第十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一般按照部門職責和業務劃分分工負責:基本制度根據股東委托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指定部門或成立專
工作隊伍負責完成;具體規章按照誰的業務誰負責、誰的制度誰建設的原則由各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完成。
第四章制度文本的書寫要求
第十一條規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應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確定主題,草擬提綱;
(二)調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發至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征求意見;
(五)匯總意見,修改完善。
第十二條征求意見應面向公司各部門,有特定對象的,還應專門聽取特定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各單位對制度文本的意見和建議,應盡可能體現和落實在制度文本之中。對不能協調一致的意見,應將不同意見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后一并報批。
第十三條制度文本應做到用詞準確、條理清晰、結構嚴謹、體例規范、言簡意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講究效率。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的文本格式應符合公司依據本辦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書寫規范》的要求。
第五章制度審批與頒發
第十五條各部門在完成規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后,應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審,初步審核擬訂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機構設置和運行條件的現實要求。
第十六條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外,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審后一般應及時送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復審的內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現行的有關規章制度存在重復、交叉、矛盾。
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不符合公司實際需要、暫不成熟、與現行規章制度沖突的規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暫緩下發、不予下發的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正式頒布前,還應經過以下審核程序:
(一)對涉及到公司職工利益的相關規章制度,如福利待遇、薪酬方案等應提交給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二)凡涉及安全、環保、質量等社會責任的,應報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審核。
第十八條公司規章制度的簽發: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東審核批準后頒發執行。
(二)公司具體規章制度經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由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署和頒發執行。
(三)規章制度中屬于黨群工作制度的,報經公司黨委審議批準后,由公司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簽署和頒發執行。
第六章制度執行與監督評價
第十九條公司建立制度執行責任體系。各管理部門和各分廠、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規章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制度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分別對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負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建立完善制度執行監督評價體系。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相關業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審計監察部門負責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
第二十一條建立規章制度異常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在執行中出現以下異常現象時,由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完善:
(一)上級管理部門提出修改完善意見的;
(二)制度執行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3次以上修訂意見的;
(三)制度監督部門提出重大制度改進意見。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在未進行修訂和完成之前,原則上應按原制度條款執行。
第七章制度修訂和廢止
第二十三條當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要按照實際情況及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制度修訂應嚴格履行制度制訂時的相關程序,并在頒發文件時簡要說明修訂理由。
第二十五條當制度與相關法律發生沖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現時予以廢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子公司規章管理制度建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識到一個問題。制度建設是一個制定制度、執行制度并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的理論上沒有終點的動態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企業、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程序員管理制度 篇10
1、為提高業務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任務,體現個人能力,創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為業務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制定的有效參考文件,依據每個人的業務能力經考核后合格后,確定業務部每位員工的崗位職稱。
3、業務部崗位職稱共分為四個標準,依次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業務助理,業務經理(需經公司全體公選)。
4、實習業務員:新聘從事公司業務工作的新進人員,熟悉公司經營內容與工作流程,掌握與客戶溝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了解公司主營項目的基本知識,能就具體項目與客戶進行順利溝通,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于伍萬元者。
5、業務員:滿足4中要求,能夠獨立完成項目的信息查詢,業務聯系,業務溝通,項目跟進,合同簽訂,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于貳拾萬元者。
6、業務助理:滿足5中要求,能夠協助實習業務員跟進項目,處理客戶關系,幫助實習業務員進步,促進項目洽談,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于叁拾萬元者。
7、業務經理:滿足6中要求,能夠處理業務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業務部的人員,制定業務部工作計劃,對所有項目信息的情況進行督促和管理,組織公司業務培訓工作,對所有項目負責,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于伍拾萬元者。
8、崗位職稱的認定。崗位職稱采用綜合業績(三個月的業績總和)理論考試,實踐結合綜合考核評定,考核通過后的次月享受新的崗位職稱待遇。
9、業務部崗位職稱申請考核范圍及要求:業務部所有員工均有權利考核以上四個崗位中的任一崗位。
10、申請考核周期:除業務員職稱外,其它職稱均采取三個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評選制。
11、考核不通過者下次考核仍可參與,且不影響現有崗位職稱及待遇。
12、業務助理不限制人數,僅以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和方法為依據。
13、業務部經理采取競爭上崗制,遵循優勝劣汰的原則,由業務部員工集體評選產生。
14、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錯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依據個人職稱采取批評,罰款,職稱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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