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財務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管理制度1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放,并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印鑒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鑒。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度,結合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有效控制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學校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使用狀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財務的副校級領導協助校長管理學校財務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校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職責:領導本校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第六條 學校單獨設立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是學校唯一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財務副校級領導的領導下,履行學校財務管理職責。
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計劃財務處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計劃財務處是學校管理職能部門之一,財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與各個職能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各個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與價值有關的經濟業務需要通過會計核算來反映和監督,會計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資料要通過各個職能部門提供,而且計劃財務處和各個職能部門均肩負著互相及時反饋信息的職責,因此計劃財務處與學校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學校的會計工作集中在計劃財務處。學校內部各部門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只負責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對原始憑證根據需要作必要的匯總,定期將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送交學校財會部門,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并據以編制記帳憑證,然后根據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登記總帳和明細帳,再定期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 學校計劃財務處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專職財會人員并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任免或者撤換,應當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八條 學校直屬二級獨立核算單位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所屬行業的會計制度、規則準則,參照國家、省市、行業和學校相關規定和相應辦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學校其他非獨立法人單位或部門不得設置二級財務機構。財務確需開展單獨核算的,由計劃財務處委派會計人員。委派人員的編制、考核歸計劃財務處統一管理,委派人員的工資、績效和福利由學校承擔,委派人員的相關經費在受派單位的成本費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體現。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九條 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年度內所要完成的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的貨幣表現,是學校日常組織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據。
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平衡、分級編制、責權結合”的預算管理體制,執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二條 學校計劃財務處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審議通過后報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方案再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者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高等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應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十四條 決算是指學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準確、及時地編制年度決算,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規范決算管理工作、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 學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
1.財政教育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教育撥款。
2.財政科研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科研撥款。
3.財政其他撥款,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本條上述撥款范圍以外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教育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教育事業收入。
2.科研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八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十九條 學校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學校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學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學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學校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學校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各項經營支出應當與其經營收入相配比。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學校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學校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 結轉和結余管理
第二十七條 結轉和結余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學校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八條 學校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學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 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三十二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學校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二)學生獎助基金,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業支出的相關科目中列支,用于學生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的資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第三十三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規范管理。
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 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程竣工驗收、資產交付使用和財務決算。
第四十一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通過外購、自行開發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合理計價,及時入賬。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對于使用期限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辦法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四十三條 對外投資是指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程序。
學校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第四十四條 學校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學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四十五條 學校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學校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四十七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四十八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借入款項是指學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各類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包括學校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款項。
應繳款項包括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五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具體審批辦法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二條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關核算對象和核算方法,對學校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
第五十三條 費用是學校為完成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而發生的當期資產耗費和損失。
第五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支出管理基礎上,將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將效益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形式分期計入費用。
第五十五條 費用按照其用途歸集,主要包括: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
教育費用是指學校在教學、教輔、學生事務和其他教育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科研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行政管理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校級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學校統一負擔的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印花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等。
離退休費用是指學校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項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學校無法歸屬到本條上述費用中的其他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對附屬單位的補助、上繳上級支出、財務費用、捐贈支出等。
第五十六條 學校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合理分攤。
第五十七條 學校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細化成本核算,開展學校、院系和專業的教育總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動成本的核算應當細化到科研項目。
學校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后,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與相關支出的核對機制,以及成本費用分析報告制度。
第十一章 財務清算
第五十八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發生劃轉、撤銷、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五十九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條 學校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財政部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學校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學校撤銷的,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學校合并的,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四)學校分立的,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后的學校,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十二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一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二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六十三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績效評價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科學設置財務分析指標,開展財務分析工作。
財務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反映學校預算管理、財務風險管理、支出結構、財務發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標(財務分析指標見附表)。
第十三章 財務監督
第六十五條 學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算編制、財務報告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預算執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項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情況;
(四)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有效性;
(五)負債的合規性和風險程度;
(六)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六十六條 學校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六十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六十八條 學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學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制度。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確保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歸全體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三條全面實行農村會計代理制,各委財務、委組集體資金由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經營管理站)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農村工作辦公室是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直接領導下的農村集體財務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對各委的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農村工作辦公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強化對農經人員和委財務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組織好委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
2、管理好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在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組資金屬于集體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為他人或單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抵押,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3、按照內部監督管理的要求,對農村集體開展財務一般審計、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工作;
4、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直接領導下,不斷加大對集體資金和財產物資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監管力度,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章票據管理
第六條各委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性撥款收入,必須由各委報賬員到農村工作辦公室開具加蓋各委財務專用印章的《農經專用收據》。
第七條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正式票據開具的發票作為報賬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時,必須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計,并加蓋審計員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填制票據并有2名以上證明人簽字的方可報賬:
1、處理集體公益事業用工的勞務報酬;
2、村組干部報酬補助;
3、運送集體物資的運費;
財務管理制度5
為規范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范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準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按批復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經委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粘貼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出租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托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后,報委主要領導批準。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準文件。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所確定的采購范圍,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制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項目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涂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后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并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周二、周四上午。
財務管理制度6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并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數據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每年x月、x月向商戶公開本步行街管理費的財務收支狀況,并按規定程序審核后張貼于本步行街管理處的告示板上。
8.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9.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財務管理制度7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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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規范中小學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和《韶山市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不營利的原則,規范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范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各學校食堂必須設置各學校校長任組長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總務任組長的食堂伙食管理小組,具體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工作。學校食堂由各學校校長審批收支、往來、采購等事宜。食堂財務實行報帳制,各學校設事務一名,全鄉設會計、出納各一名。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確定收取標準。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出具財政往來收據。收費后按班級匯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在三天內上繳學校出納,由出納上繳至韶山市國庫收入支付管理局賬戶。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 “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燃料、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八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凡在食堂招待用餐的,學校必須按實從公用經費撥入經費彌補。
第九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匯總后報各學校校長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采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
第四章物資采購及管理
第十一條大宗物品采購要實行定點采購,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采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采購,采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采買。每次采購結束時要做好采購記錄備查。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三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采用的。
2、價格明顯高于批發市場,甚至高于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十四條各學校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小組,要有教師、學生會干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布。每學期結束時,伙食結余要按實退給就餐學生或結轉入一下年度。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
財務管理制度9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桃嶺小學
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財務工作堅持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合理開支、保證運轉的管理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財務管理辦法。
二、嚴格執行辦公室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賬務,及時準確地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物相符。
三、經費開支實行“分級審批”辦法。
1、經費開支范圍:
(1)經常性開支,每月發生的日常開支。
(2)臨時性開支,包括辦公耗材、差旅費、公務接待費、會務費、固定電話費、辦公設備維修、辦公用房小維修、車輛燃油等。
(3)辦公設備購置及基建維修項目,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辦公家具等設備購置及大型基建維修項目。
(4)其他開支。
2、審批原則:5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0元以上的,報請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四、嚴格履行財務票據報銷程序,報銷單據必須由經辦人列清事由并簽字,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接待費支出,按《文博會接待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票據及資料,經財務組審查后,報請辦公室主任審批。
五、辦公室日常辦公用品實行統一購置配備,統一發放,統一審批。使用辦公用品一律先申報后辦理,并履行登記審批等手續。嚴格配備標準,盡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設備,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六、規范報銷程序和標準,嚴格按照財政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對超過現金結算起點(1000元)的開支,原則上以轉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結算;對接待費、差旅住宿、燃油等《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規定范圍內的公務支出,一律使用銀行卡刷卡結算。
七、及時報銷各項開支費用,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報財務組審查,車輛燃料費用按月結算報銷。
八、辦公室財產實行統一造冊登記管理,按造冊登記的財產名稱、數量分別進行使用和管理。實行人員調入調出財產移交管理制度,如有財產缺失的,由有關責任人照價賠償,工作人員辦理調動等手續時,須先結清財務及財產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其相關手續。辦公室財產不得借出,如須借出,需經主任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出,損毀、遺失財產一律照價賠償。
九、財務組及財務會計要合理使用各項資金,嚴格審核報批程序,每月對財務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并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十、加強財會檔案資料管理,財會人員應按要求記賬,及時做好立卷歸檔,并妥善保管。
十一、按照“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
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19)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19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19人以上的村限額2019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19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
(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
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
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
(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據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費
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開支。旅差費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執行。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所產生的一切旅差費,回單位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與財務人員辦理報銷手續。
三、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必需節儉的原則,根據年初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單位來人來客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標準為:地廳級:450元以內/桌;縣處級:350元以內/桌;鄉科級:250元以內/桌;其他人員150元以內/桌(以上標準不含煙酒)。在酒店、餐館簽單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未經領導批準或超標準招待的簽單,一律不予報銷,由簽單人員自行負責。
四、辦公費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每年年初及學期初各處室、教研組把所需添置設備及活動經費列出清單,及時上報校長室,由總務主任先編制年度及學期初步預算方案,交校長室審閱后,由行政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確定。
二、總務主任須每月向校長室書面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每學期期末,年終向校長室匯報學校財力收支情況,如發現突出問題必須及時匯報。
三、列入預算項目超支的或未立項的,如教學確急需的,由總務主任提出初步意見,由校長審批。
四、新增正常性項目或其它一些特殊情況開支,須經校長行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五、經學校批準的項目,涉及校外單位需付一定數額預付款時,必須先訂合同,由部門主管簽章生效,如無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付,凡訂購實物、貨未到,經辦人有責任催貨,貨到后結清。
六、學生代收費(課本費、作業本費)按部門核價收取。書、簿及其它開支按規定辦理:練習冊等有關資料由教導處審查、校長批準,總務處控制使用,未經批準,任何組、段或個人不得向學生收費,代收費每學期結算,多還少不補,并及時校務公開。
七、因公出差人員按通知寫明事由,注明往返路線與出差日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校長簽字后向財務室領取報銷經費。
八、采購物品,各處室需提前一周填寫購物申請單,按規定權限審批,由總務主任統一安排采購,未經批準,一律不予報銷。所購物品盡量做到價廉物美,發票齊全。
九、學校的課本、簿冊出售,財產損失賠償等,凡涉及到收取錢款一律經財務部門開出發票收取,任何處室或個人不得以其它理由私自收取。
十、做好支票、現金的管理工作。支票印簽由會計、出納分開保管,收入現金要及時上介銀行,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白條一律不得報銷。
十一、學校財務人員要做到公正、無私、嚴肅財經紀律,協助學校領導嚴格把關,對一切不符合手續的票據有權拒付,對學校財務開支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主動向領導反映,做到學校財政使用合理,杜絕浪費,財盡其用。
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常州羅盤智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和所有員工。
第二章分則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圖
(二)財務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主動向上級領導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6、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其他工作。
7、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薄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8、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9、當好決策參謀,及時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10、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資料檔案。
11、負責公司員工工資和福利的發放,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對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13、與公司其他部門一起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項審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資金,并做好資金調配,保證公司正常經營運作。
15、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三)財務經理的職責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2、制定、維護和改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3、進行公司成本管理,開展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負責資金和資產的管理。
5、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的策劃與管理,督促會計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和年度審計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計劃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
7、向上級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高級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數據和建議。
(四)會計的職責
1、熟練掌握財務軟件,整理好原始憑證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2、認真審核各類報銷票據,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堅決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3、加強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意識,掌握公司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并按規定進行報支,堅持原則,不報人情賬,杜絕資金流失和不合理開支。
4、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和完成年度審計。
5、管好、用好資金,加強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資金的積累,加快資金的周轉,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及時制作記賬憑證,每月終了,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編制月份、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每季度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并做好財務分析,編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時交給財務經理和上級領導。
7、妥善保管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分類清楚,查閱方便。
8、安排、指導、督促出納日常工作,不定期對現金和銀行賬與實物進行檢查核對。
9、協助財務經理制作各種財務表格和制定財務制度。
10、對上級領導和財務經理負責,有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11、協助行政人事部相關工作。
(五)出納的職責
1、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月結,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月終了,應該在現金日記賬上計算出當月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并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額核對,保證賬款相符,月末終了,現金日記賬的余額應該與現金總賬的余額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2、企業應該按規定進行現金、銀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為每月1一3號,對于清查的結果應當編制現金銀行存款盤點報告單報告并報告總經理。
3、嚴禁挪用現金,白條抵庫的情況,如發生,應及時予以糾正。
4、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嚴格執行專款專用。上一筆借支未清帳的,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控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簽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并及時登記日記帳,結出余額隨時與實存現金核對。
7、負責保管好公司的財務章及其他印鑒。
8、保管好公司保險柜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9、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當時現金庫存不得超過1000元,如超過必須送存銀行或者報告財務經理。
10、嚴格執行現金收支范圍,認真復核各類收支憑證,堅持先復核后支出的原則,做好現金收支業務,使差錯率為零。當現金不足時,及時申請提現,確保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
11、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認真核對各類銀行收付款票據,堅持先審核后支付原則,辦理各種銀行收付款結算業務。
12、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在各銀行所開賬戶及存款余額,以及各銀行的利率情況,如賬號余額不足,應及時申請資金調撥。
13、對當時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當日應根據費用報銷單和付款通知書付款,當日登記到賬簿,并整理好單據,及時交給會計入賬。對當日現金余額和實際庫存余額進行核對,確保現金無差錯。
14、及時進行銀行存款余額核對,如有未達賬項,月末應填寫銀行余額調節表。根據銀行規定,及時在網上與銀行對賬。
15、領取發票和收據時要進行登記,每本使用完以后要及時歸檔。
16、完成領導其他工作安排,協助行政人事部處理相關工作。
二、財務部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會計憑證、會報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事項必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審核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審核記賬,并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財務人員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財務人員應根據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會計報表由會計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必須由會計簽名并由財務經理審核簽名后報送相關部門和領導。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財務工作實際會計監督。
7、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有權要求更正、補充。
8、財務人員發現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合時,應及時向上級反映,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上述情況會計人員無權私自做出處理。
9、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督進行。
10、公司人員報銷費用,應填寫費用報銷單,應由經手人及部門主管簽字,會計審核,金額無誤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轉交出納處報賬,最后返交給會計做賬。
(二)會計檔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都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相關人員蓋章,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管理。
3、會計報表應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進行保管。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會計資料必須由財務經理批準。
5、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6、移交后的責任:
會計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區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責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是在其經辦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接替時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是原移交人的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三)各類印章、證件的保管責任人及保管規定
1、各類印章的保管責任人:
2、所有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不能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后,印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不得隨意擺放。
4、配有印章人員發生人事變動,必須做到“人走章收”,由財務直屬的上級人員進行監交或收回。
5、印監每蓋一份合同,財務人員都必須進行登記,清楚記錄合同內容的相關信息。
6、公司公章每蓋一份文件,當事人都必須進行登記用章登記表,清楚記錄用章的相關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及時歸還。
8、處罰規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辦理《印章借用申請表》、《用章登記表》,發現一次未申請/登記罰款一百元,二次罰款五百元,三次直接開除;
8.2所罰金額全部計入公司活動經費中。
三、主要財務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報銷細則
1.1所有需要報賬的票據必須在每月的1-20號之前進行報銷手續的填制,然后交到財務處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進行報銷付款。
1.2所有部門需申請付款的款項,在財務處領取《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事宜、報銷人、報銷日期、參與人數、報銷金額、付款方式、收款單位信息等相關內容,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財務室提交辦理好手續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確認后交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3所有報賬票據必須提供有效的稅務正式發票,方可報銷。
2、費用報銷規定
2.1業務招待費
2.1.1業務招待費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方式。公司應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時,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單》,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2.1.2.經辦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及酒水清單,并附上《業務招待費申請單》,填制《費用報銷單》交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交通費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車外出的,市內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員工一般不予報銷出租車,如遇特殊情況,需事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銷時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事由、時間、地點由部門領導簽字,財務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2.公司設計部、技術部加班人員、以及公司重大活動參加人員可報銷市內的士費。
2.2.2.1設計和技術部人員如因工作需要超過晚上10點以后的可憑公司打卡記錄報銷的
士費,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人、報銷金額、報銷事由、的士費發票、路程起點至終點,并由本人簽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如無公司的打卡記錄將不予報銷的士費。
2.2.2.2參與公司重大活動的人員,超過晚上10點后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市內的士費。
2.3差旅費
2.3.1員工出差前,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等有關內容。員工出差兩天內由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出差兩天以上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無領導簽字,員工出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其他責任,全部由出差人員自負,公司不予負責。員工出差回來一星期內,根據公司的出差報銷制度填報《費用報銷單》,并附上《出差申請單》由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財務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3.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
2.3.3出差時交通工具
2.3.3.1火車:在時間允許、出差地點有特快列車的情況下,以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長途購買臥鋪車廂)。
2.3.3.2飛機:經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乘坐飛機,出差人應填具機票訂購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到達地點及出發時間,交人力資源部統一訂購機票。
2.3.3.3公司出車:公司周邊出差申請公司出車的,出差人應先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出發時間、到達地點及出差天數,經出差人部門負責人確認,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出車。出差期間發生的過路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以及其他與車輛有關的費用由出差人負責與出差費用一起按照差旅費報銷流程進行報銷,公司派出的司機將不負責此項費用的報銷。
2.3.4出差時住宿費
2.3.4.1出差時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對于實際住宿費用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份,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未達到住宿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住宿酒店發票進行報銷。按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2.3.4.2因特殊情況住宿標準超出規定標準,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電話請示批準,出差回來后需補辦申請手續后方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2.3.4.3出差人員到分公司出差原則上住公司宿舍,住親友家不予報銷住宿費。
2.3.4.4多人同時出差盡量按照同性別同行,按標雙標準住宿,不得超過公司的住宿標準。
2.3.5差旅費報銷標準
2.3.5.1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所有人員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飛機或輪船的,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2.3.5.2自駕車報銷標準: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特殊情況下經過總經理批準,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自駕車報銷標準:
2.3.5.3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宿標準間憑發票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于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如下:
上表中一線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線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線城市指合肥、鎮江等城市。具體見國家發布的《一二三線城市排名名單》。
2.3.5.4連續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補助。
2.3.5.5出差天數的計算:員工出差按照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有總經理的正式回復方可認為有效。無正式回復的,超出天數不核發補貼。出差不足一天的,計為半天,出差餐貼和在外補助減半核發。
2.4日常采購及零星費用
2.4.1采購物品須事先申請,填寫《采購申請單》或簽呈后,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采購結束后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上《采購申請單》或簽呈,以及采購發票、清單等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2.4.2小額日常采購費用、辦公費用等由經手人采購結束后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采購取得的正式發票、采購清單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4.3為簡化報銷手續,節省報銷時間,公司規定每月的20日為費用報銷批準時間,20日之前應盡快歸集費用報銷單據,交由財務處,報總經理簽字審批,20日之后不予審批。
2.5工資
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并與企業的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實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則。
2.5.1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相應的工資及福利。
2.5.2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
2.5.3當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每個月的25日為工資發放日,如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5.4工資的計算時期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結束。在每個月的1日之前人力資源部門應把上月的考勤記錄做好統計,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
2.5.5每月的3日運營部門將匯總上月銷售額,按照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標準計算績效獎金,并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逾期在當月將不予發放。
2.5.6公司將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社保、個人所得稅等)。工資發放時,個人承擔部分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5.7員工工資實行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工資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借款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借款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特殊情況下,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時需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借款人處理完業務或出差返回后5日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減借款。
借款人在沖減原借款,填制《費用報銷單》時需注明“沖銷借款”,報銷時單據上所填的事由應于借款單上的事由相符,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財務部每月需根據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未結算,將按照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利息,并在工資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據的使用
1.1所有現金、支票、匯票、結算卡等貨幣資金都必須有財務部負責資金業務的專人收取(原則上為出納),其他如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收款。
1.2客戶向公司支付各種款項,應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公司指定的對公賬戶。
1.3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現金時,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賬戶,存款備注欄內應注明收款客戶的名稱及款項內容;如遇銀行原因未能及時存入銀行,應將現金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4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是,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于當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5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得將收到的現金、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由部門或個人保管,最遲次日必須存入銀行或交于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
1.6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從收到公款中坐支現金,即不得從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費用。
1.7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收到業務人員因故不能存入銀行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業務人員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8財務部人員收取其他客戶及個人交納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交款人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9收據應由財務部專人專管,公司各部門及個人需要領用收據時,應填寫《收據領用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財務部領取收據。領用時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即:應將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交回財務部核銷。領取的收據無論是否使用過或是作廢,都不得自行銷毀或丟棄,必須交回財務部核銷。
1.10領用人交回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時,每本收據的封面應填寫本收據的收款總金額,由財務部專人進行核對。
2)資金日報
2.1財務部出納應對每天現金收款憑證、銀行收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分別加蓋“現金收訖”、“銀行收訖”、“現金付訖”、“銀行付訖”印章。
2.2財務部出納應每天統計所有收付款單據金額,每天填寫《資金日報表》,改報表收款金額、付款金額必須與所附的原始單據合計金額一致,該資金日報表余額應于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一致。
2.3會計人員應嚴格按照資金日報表的日期、金額、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3)發票的領用
3.1公司對發票進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賬,由領用人簽字。
3.2開據發票前業務人員應先在財務處領取發票申請單交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開據發票。如遇節假日內不便開發票時,銷售人員應預先與客戶確認無誤后填寫發票申請單,在工作日內會計開出發票
3.3不得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公司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開票人將發票交客戶后應將客戶簽收的發票簽收單收回至會計確認。如遇外地客戶不便簽收的由業務人員代簽。
3.4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開具,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稅號、賬戶名稱、地址、電話、項目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加蓋“作廢”字樣。
3.5嚴禁偽造、撕毀、涂改、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3.6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3.7使用發票的部門或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及時告訴財務部,并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3.8增值稅發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合同管理
1、合同審核、歸檔
1.1公司業務銷售合同提交總經理處簽字前,需將核價表、報價表、合同提交至財務部會計處核算好利潤后,方可提交至總經理審批。
1.2財務蓋章前,必須有業務組長、總經理簽字,然后提交經財務會計處審核,確認無誤方蓋章,并記錄合同蓋章,方可生效。
1.3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銷售合同,須在簽訂當天或次日將設計圖、報價、核價、合同原件及電子版提交于財務存檔,財務按編號歸檔并建立電子文檔。
1.4已蓋章但未簽訂或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須交回財務,由財務人員進行歸檔。
第三章附則
一、本制度與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已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四、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實施,原本公司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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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銷管理制度05-01
財務管理制度04-29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10-19
財務管理制度11-11
財務預算管理制度05-11
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06-29
初中財務管理制度06-23
中學財務管理制度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