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1
1、綠色施工責任:簽訂《綠色施工管理協議》。實行“總包統一負責,分包單位各負其責”原則。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綠色施工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工程的綠色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綠色施工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環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分包綠色施工管理人員:安全員同時負責綠色施工的管理。
3、綠色施工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行總包單位綠色施工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綠色施工措施,須報總包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綠色施工教育:分包單位工人入場接受安全教育時,同時接受綠色施工教育
5、綠色施工檢查:分包單位必須接受總包、上級部門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分包單位專職綠色施工人員實施每日綠色施工巡查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綠色施工檢查整改消項制度,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監督:分包單位的安全員、施工員以下工序旁站監督:涉及到水、氣、光污染的作業、交叉作業以及總包方認為需要旁站的作業。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專項施工管理措施
(1) 組織管理措施
1、經我司確定認(且由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批核準)的,分包所報該項目組織機構圖上,管理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且必須常駐現場,提供固定的聯系電話(手機24小時開機),不得兼任本項目之外的其它項目的職務。
2、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依據施工合同常駐現場,履行項目組織管理職責,不經我總包批準不得更換,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現場經理批準。
3、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資料員、測量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我項目要求。
4、分包單位任何人無權更改施工方案和經我項目工程部批準的施工計劃。如需變動必須事先征得我項目部批準。
5、對于我項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無論結果如何必須在2小時之內回復,并補充至月、周、日計劃中。
6、施工現場物資進程布置必須,必須嚴格執行我司總體施工平面布置規定,且現階段馬上對室外工程進行施工,未經我司批準隨意放置物資,我司將視為垃圾進行清場處理。
7、總包方將成立專業幕墻分包施工管理小組,負責幕墻工程的整體正常運轉工作和協調組織工作。
(2) 工期進度管理措施
1、施工計劃除前期編制的總消項計劃,所有各分項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計劃中詳細列出各種材料、機具總量及目前加工情況、進場數量、下月(周)計劃進場數量及勞動力組織實際情況等。每月(周)進行檢查、考核并通報獎罰。
2、每天下午17:00由總包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專業分包協調會,隨時解決影響幕墻施工生產的當天問題。切實落實每天進度的追進和完成情況。因此會議范圍小,針對性強、能夠更好地了解現場實際情況,并在第一時間對問題給予,更好的處理解決方法。會議紀要由我總包負責記錄和編寫印發,當天的會議進行當天整理,在第二天簽字下發。
3、進度計劃的實施措施
通過計劃工作逐級分解,最后通過下達到施工隊、班組的施工任務書進行落實。進行施工進度計劃執行的跟蹤、統計分析和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計劃管理是工期管理的關鍵,我們將結合圖紙等實際情況,進一步與業主及相關方勾通,優化施工進度計劃,并嚴格計劃管理。我們將安排專人負責進度計劃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對工程進度進行總控制;各專業分包隊伍也成立專門的進度計劃控制機構,并安排專人協助項目經理部對該分包隊伍的進度計劃落實情況進行管理和督促。
二、物資采購保證措施
1、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材料設備,則委托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檢驗,檢驗時應簽訂檢驗合同。物資設備部根據合同對特殊要求材料或設備的檢驗工作實施監督和控制。材料設備的檢驗方式在采購合同中要加以明確。
2、對需進場復試的物資,項目物資部要組織項目施工、技術等人員參與驗收,收集合格證等隨貨技術資料,組織報驗,并做好《物資進場驗證記錄》。業主監理封樣的物資,注意核對是否滿足封樣要求。根據分包合同約定需我方負責復試的,按“物資復試及報驗”的規定組織取樣復試,項目試驗員負責復試結果同時通知到項目物資部及分包商材料員。
3、對各分包單位主材供應情況進行過程控制,為確保總施工目標的實現,在簽訂進場協議時明確總包有權對其進度、質量問題進行處罰(且總包必須在所有進場物資設備驗收單上簽字業主才能付款),以確保各分包單位材料設備的`進場滿足現場需要。
三、 吊籃、垂直物料提升機管理措施
1、室外人貨梯與外墻施工吊籃合理結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決幕墻施工期間的垂直運輸問題。為不影響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業施工。提高垂直運輸機械的運輸效率,將采取分單位分時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單位排隊擁堵電梯,造成用工浪費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盡量夜間運輸。所有材料必須提前兩天報總包生產經理安排夜間運輸計劃,確保材料不在現場積壓,影響其他單位材料的到場及運輸。
2、我司將據幕墻分包方的需求,盡可能提供所有垂直運輸器械,以滿足工期目標和搶工得以實現.
四、質量管理措施
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四檢制”,即:幕墻裝飾分包單位班組、幕墻裝飾分包單位項目部自檢,總包單位、監理單位終檢。質量預防與控制依據各項質量驗收規范、行業標準與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指導施工。
1、施工過程中,要做好質量控制,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會及時與幕墻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質量檢查員對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下發各專業分包單位,并抄送業主及監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滯后的行為,我司將勒令強制其整改,并做經濟處罰。
2、堅持樣板引路,各分項工程從事前準備,過程控制,事后評比各方面出發,嚴格施工程序,明確責任人及獎罰制度,確保施工質量。
3、建立質量巡檢制度,每周召開一次總包質量例會,一次專項質量檢查例會,并現場檢查,落實整改,每兩周做一循環。
4、質量控制控制方面,總包工程部、質量部進行全方位質量控制。分段監督: 在每個分項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須向總包報驗施工方案,根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對分項工程進行驗收,發現不合格或現場實際與資料不符,責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后,再向監理及業主報驗。
5、認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學習我項目下發的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專項技術措施、細化節點圖和相關施工驗收規范,作到心中有數,并在施工中認真執行。
6、我項目質量部在審核所報資料齊全有效,符合程序后,進行現場驗收。我項目工程部及分包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參加。質量部人員驗收成優后統一報監理公司。
7、對于幕墻質量通病(例:石材幕墻打膠等)及天氣對質量的影響,將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五、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生產管理制度
(1)、總包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每周項目經理部組織分包單位進行檢查,參加安全檢查人員:分包項目經理、分包安全員、分包專業工長、專業電工、專職機械管理員等。
(2)、每次檢查都要制定明確的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考核、記分和評比,好的總結推廣,給予獎勵;
差的嚴肅批評,給予必要的處罰。
(3)、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要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精神。對查出的隱患要下隱患整改通知書,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盡快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和重大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
(4)、我司監督落實分包單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單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轉交安全部。
2、夜間施工管理:
未響應工期要求,現階段正處于加班加點搶工階段,晚上使用吊籃等垂直運輸工具,使用前必須配置強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總包方將根據現場施工需要,安排專職安全員予以監督巡視。確保施工操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項目保衛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單位消防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3)、各分包單位現場應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
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點、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單位現場布置應設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5)、各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倉庫區、材料堆場等區域。各區域之間要留有防火間距。
4、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各施工單位進場時與項目部簽訂安全文明施工承諾書,如出現違章情況嚴格按照承諾書進行罰款。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各項安全管理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管理體系中。
二、總承包單位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之前,應對該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安全資質和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登記注冊等政府管理手續進行確認,分包單位應具備與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資質等級和安全資質。
三、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單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或在分包合同中設立獨立的'條款,以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分解與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兼)職安全員的配置,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安全教育與持證上崗管理,現場防護及事故處理等各方面權利、責任與義務。
四、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在施工作業中擅自違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隱患又不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的,總承包單位應視情節對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或終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分包單位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立即終止分包合同,將其清退現場,并應要求給予總承包單位一定的經濟賠償。
五、對于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承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系的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有義務在發現其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立即通報給業主,使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由總包單位負責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4
1.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進場后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分包進場后,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5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隊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分包隊伍應具備分包單位相應的企業資質和安全資質,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隊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隊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達標活動。
6.分包隊伍發生工傷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隊伍的管理臺帳,并督促分包隊伍搞好臺帳管理。
8.建設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隊伍,其安全生產管理由建設方負責或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程、運營等項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證公司質量、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經公司選擇并簽定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門、各廠站、項目應嚴格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
(一)批準外包項目計劃,并監督各部門正確執行。
(二)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四條分管副職領導
(一)負責合格承包商名錄的審定。
(二)負責重大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
(一)檢查監督相關單位外包資質審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二)負責檢查監督外包項目安全手續執行情況。
第六條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承包商資質審查,項目合規性調查管理。
(二)組織開展外包安健環監督檢查、反違章管理。
(三)組織總結和評價外包安健環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七條財務部
(一)負責外包項目費用(含安全生產費)審批、預付、結算工作。
(二)負責對承包商安全保證金的收支和賬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外包項目施工期間安全文明違章罰款的收存、安全獎勵的支出以及賬目管理工作。
第八條項目經理部(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或參加審查承包商和人員的安全資質、條件。負責工程施工前對外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二)組織或參與制定、審查施工合同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與要求。負責外包項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審查。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監護工作。
(三)協助和監督承包商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過程管理等工作。組織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違規處罰、支付確認等項目管理工作
第九條承包商
(一)保證滿足安健環需要的相關資質,對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與發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并嚴格遵守其規定。
(三)負責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四)負責工程施工所需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五)負責施工人員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監察部門、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外包安健環資質審查
第十條招投標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管理規定,組織外包項目的招標工作,投標要求中應將承包商安全資質、條件材料列入必備內容,作為重點審查項目。
第十一條承包商應提交《承包商安全審查表》(見附件1),提供本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材料,且內容應完整,否則應補充完善,并經監理審查確認(如果有),無監理單位的項目由項目部審查,包含單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納入國家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企業)。
(二)同類項目工作業績以及近3年安全生產業績證明,并注明是否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
(五)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設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監察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
(七)法律法規或公司或承包項目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四章安全管理協議的簽訂
第十二條簽訂外包項目施工合同的同時,發包方與承包商應簽訂《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由總經理或授權其他負責人代表公司與承包商具有資格的負責人簽訂,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協議中應當至少約定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對項目作業內容、要求及危險因素進行描述。
(二)雙方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三)雙方安全生產違約責任與處理。
(四)安全考核與獎懲標準。
(五)相關事故報告、調查等規定,包括發生事故雙方責任。
(六)其他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必須納入的內容。
第十三條《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增加、補充的條款由項目管理部門擬定,安全監察部對協議內容、條款進行審查,明確承包商現場安全負責人和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監護人及發、承包雙方安全責任。《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執二份,應作為工程資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協議涵蓋施工項目全過程,超出施工范圍的仍需單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五條兩個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區域內進行交叉作業,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承包商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樣本見附件3),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五章承包商入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承包商按《安健環監督項目表》(見附件4)向項目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管理檔案、材料,項目管理部門建立相應的管理臺賬、檔案。
第十七條承包商完成項目管理機構組建,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手續后,可為承包商辦理《承包商入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十八條入場安全教育。
(一)各單位應對承包商提供和解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對承包商的安全培訓事宜,按照公司《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單位應督促承包商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商妥善保存教育記錄;必要時可對其安全教育情況進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準許入場作業。
第十九條入場人員備案
承包商進入公司作業現場的人員,如:負責人、專職安全監察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特殊作業人員等,應事先進行備案,填寫《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承包商入場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時應進行作業資格審查,并重新備案。
第六章施工過程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將承包商納入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管控。工程開工前,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負責人及主要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留存書面證據
第二十一條承包商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執行(有監理的項目由監理審批,項目部門監督,無監理的項目由項目經理審查)。
第二十二條承包商不得對外包項目項目進行轉包,進行分包應符合國家規定并征得發包方同意。存在分包情況的承包商將分包合同報發包單位備案。
第二十三條承包商應嚴格履行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監督和培訓體系,制定和落實安健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滿足項目需要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加強日常自主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應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督促承包商提交相應資料和記錄。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人員基本情況名冊、安全培訓記錄、安全協議、承包商施工機具臺賬、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臺賬、應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項目需要建立的其他檔案等。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應負起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項目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協調工程進度、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總結安全施工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管理部門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執行、施工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保護用品使用等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各種違章行為、未經許可隨意變動工作范圍的及時制止,并有權停止其工作,對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通知承包商負責人,督促整改。
第二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施工現場物品存放安全,對易燃易爆藥品(雙氧水、苯、乙醇、油漆、稀料、粘合劑)和建筑材料等,保存時應遠離熱源,且與易燃品分開存放,設“禁止煙火”等警示性標志,并按規定配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第二十九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的安健環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及時宣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或督促監理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對承包商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確保承包商將安全費用按計劃足額用于采購更新作業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部門要檢查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安全監察人員、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不合格的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十二條對承攬起重機械安裝、拆遷、消防設備安裝檢修、爆破等有特殊規定的工作的承包商,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檢查其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專項資質認可證件;對承攬電氣、壓力容器、承壓管道等施工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應不定期組織施工安全檢查,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必要時下達《安全監察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條承包商的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發生變動時,應報項目管理部門,新進場人員應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應隨時向承包商傳達上級安健環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事故通報等,督促承包商加強安全管理,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制度、文件、事故通報,分析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條承包商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以及經濟處罰,施工中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并立即停工,組織人員撤離;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加強項目應急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據工作范圍、作業環境以及項目的特點,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并制定施工現場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督促承包商保障安全生產作業環境,落實塵、毒、噪聲、高低溫等有害因素的防治措施,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條承包商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期間,應穿著統一的工作服,以保證有效識別。
第四十條實行監理的項目工程,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對危險性較大的關健作業,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商安全監察人員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
第七章承包商的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條承包商若發生安健環事故,應立即上報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事故管理。督促承包商的現場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第四十二條按照《安健環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時,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承包商退場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項目完成后,承包商應辦理《承包商退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四十五條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編制退場移交目錄,完善退場審批制度。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7
1.總則
為了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能滿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含外地項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勞務和工程分包項目。
3.職責
(1)公司負責勞務、工程分包的招、投標及組織項目部、工程部、質安部調查、評審、推薦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經營部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的編制和解釋工作。
(3)審計科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報價書的編制和勞務、工程分包結算的審計工作。
(4)工程部、質安部負責勞務工程技術、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考評、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及開標工作。
(5)財務部負責勞務、工程結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參與開標工作。
(6)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分包招標計劃及對簽約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現場施工進行綜合管理,并參與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評、推薦工作。
4.工作程序
(1)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或項目部組建)后三日內,公司派員(或與項目人員)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當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項目的各相應勞務班組、人員傳遞工程所需的勞務班組信息,以廣泛收集當地勞務班組的相關信息資料。
(2)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評價。在收到勞務班組報名后三日內,建材公司組織項目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其進行考察、評價、篩選,查其目前實際施工項目與其簽訂的分包合同及現場施工質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時退場、信譽情況等等,填寫《勞務、工程分包方資格調查表》、《勞務、工程分包方主要業績調查表》,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原則上每一分項工程選擇3~5家合格分承包方,報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冊》。
(3)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編制。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由公司匯總編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經營部提供,報價書由審計科提供,其他與工程相關的特殊內容由項目公司(項目部)提供。
(4)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標。在項目公司(項目部)組建后二日內,須填報《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經工程部審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冊》進行工程分包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①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標書內容進行投標。
②公司收標后二日內,即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進行開標,并將開標記錄及推薦中標候選單位的結果,報總經理審批后,由項目分公司(項目部)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經總經理簽批后執行。
(5)如需從《合格分承包放名冊》以外的勞務公司(班組)選擇投標方,項目公司(項目部)應將事先收集到的勞務公司(班組)資料隨《___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一并傳至公司,相關部門將應急評價,確認其是否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標項目,由項目部提出不招標申請報告,并由其選擇隊伍,同時俯有關報價資料傳至公司審核,經總經理批簽后執行。
(7)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評。
①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實施綜合管理,并定期考評。
②各工程分包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對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評價記錄報公司存檔,作為該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評審的依據之一。參加管理評審的部門接到通知后,應提供在會上匯報的有關評審資料,并于5日內寫出書面,交質安辦。
③公司等相關部門協助項目部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管理,并處理相關問題。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務分包專業管理,提高勞務分包專業管理水平,理順各層次業務流程,結合公司目前自身狀況及實際情況,特編制本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制度。
一、總則
1、落實好管理層次的定位,進一步強化項目管理,不斷提高公司勞務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勞務分包方的素質,促進雙方合作共贏的良性發展。
2、公司項目所使用的勞務分包企業,必須是公司確認準入的'勞務分包隊伍,并列入公司合格勞務供方的勞務隊伍,凡未經考評合格的勞務分包方,各項目嚴禁使用。以往與公司有過勞務糾紛、訴訟、發生過農民工討薪等極端或群體 事件,勞務企業信譽度差的勞務分包隊伍堅決不予使用。
二、勞務分包隊伍準入管理
1、凡未列入公司合格勞務分包施工隊名錄的在選用前,項目部或其他人員須提前向公司申報擬選用勞務分包人,公司組織人員進行考查,考察內容包括:
(1)、了解該施工隊擅長的施工作業類別或專業等情況;
(2)、了解該施工隊用工、安全、施工、生活管理,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保險繳納情況;
(3)、重點了解施工隊近三年施工業績情況以及過往履歷,也可實地考察在施或已完的工程一個,并查看與考察工程項目相對應的《勞務分包合同》,確認其業績是否屬實。
(4)、按照上述內容考察后,填寫《勞務分包企業施工隊準入考察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勞務分包企業施工隊的選用
1、選擇勞務分包方必須從公司勞務分包花名冊中選用,按照其施工質量、施工力量、信用等級等擇優選用,優先選用評價指標高的勞務分包方。
2、有意向與我公司進行合作的勞務分包人,在進入施工前,必須經過資質、業績審核確認具有承擔工程項目勞務分包相應的資質及實力,施工隊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和業績,否則不得使用。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9
1、對專業分包實施有效的管理是項目管理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目的是通過加強對分包工程的綜合管理和監控,以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總承包方與業主簽定的合同文本,施工總承包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規定的要求。在工程實施中,以合同為依據,自始自終貫徹執行到整個總承包施工管理全過程,確保工程優質如期完成。
3、總承包方依據合同規定的承包施工范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要求,詳細編制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由公司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組織實施。
4、總承包方應以合同規定的總工期為依據,合理編制專業分包工程分階段實施計劃(施工準備計劃;勞動力進場計劃;施工材料、設備、機具進場計劃;安裝設備材料進場計劃;各分包工程的分包隊伍進場計劃等)。
5、總承包方對總合同的條款要求,應逐條分解融入到相對應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對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完全處于總承包受控狀態之中,以利于總包合同的如期實現。
6、各專業分包方應與總承包簽約的`合同要求,編制出分包工程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報請總承包審批同意后才能進行施工。
7、總包方每周定期與專業分包單位召開1次協調會,解決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和存在的困難。按總承包周計劃要求檢查分包每周完成情況及布置下周施工生產任務。
8、總包方現場管理人員與專業分包管理人員在施工高峰時每天收工前召開一次碰頭會,協商解決當天及明天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做到總承包負責解決的問題,決不拖延和延期。
9、施工過程中各類業務聯系除必要口頭通知外,總包方以書面'工程業務聯系單'形式,及時分發給各專業分包方執行。各專業分包方也應以'業務聯系單、備忘錄'等書面形式向總承包反映,應由總承包解決的事,總承包方要及時處理。
10、總包方應做好各專業分包方收取工程進度款審核簽證工作。
11、總包方應誠懇接受業主、監理對各專業分包方提出的指導性意見和要求,相互應做到關系緊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10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場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單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
6、分包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管理臺帳,并督促分包單位加強安全資料管理。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各項目經理部對分包工程的統一管理,統一口徑,加強內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項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選定由項目經理部負責。
2、公司計劃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在分包合同簽訂前,必須將分包合同送交計劃部審核,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合同簽訂后必須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計劃部存檔。
3、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選定
1、分包商必須具備三級及以上資質,各種證件齊全。在確定合格分包商時,分包商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資格證等證書原件,項目經理部保留復印件一套;特殊工種必須提供特殊工種原件及復印件,項目經理部保留復印件一套。分包商應按公司體系文件要求的程序進行選定。
2、分包商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手續,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
3、分包商的選擇原則上采用招投標的辦法,鼓勵與資質等級高、信譽良好、業績優良的分包商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三、分包工程的確定
1、項目經理部內部各工程處(工地)無能力施工的項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項目由工程處(工地)提出申請,交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項目經理部內部平衡后,確認必須分包的,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可進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項目經理部直接確定進行分包。
3、分包程序
⑴分包項目確認后,由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質量、安全、經管等部門共同參加,確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標的分包工程應事先通知公司計劃部,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工程招標日常工作,編寫、發放招標文件,編制標底。一般項目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開標、評標工作;重大項目公司計劃部、工程部參加開標、評標工作。
⑶經過評標后,確定分包商優選順序,報項目經理批準。
⑷經營管理部與中標分包商簽訂合同。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會簽手續,合同簽訂后要及時發放并登記臺帳。
4、同等條件下公司控股企業優先。
5、各工程處(工地)不允許自行確定分包商,更不允許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對比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圍可適當擴大(如:木材、鋼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體承包方式有以下兩種:
⑴投標總價加變更簽證
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工期能滿足要求,在短期內可比較準確計算出工程造價的工程,宜采用投標總價加變更簽證的辦法,由經營管理部編制標書、確定標底,由評標小組評標。
⑵對一些專業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磚、抹灰、涂料等),也即單價包干。對一些圖紙設計深度不夠,工期較緊,沒有足夠時間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工程,可采用費率招標。
2、安裝工程。可采用單價承包、總價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則上應由甲方提供,有條件、分包工程量比較大的應采用招標方式選擇隊伍。
3、分包工程原則上由項目經理部統一管理。
五、材料供應
1、甲供材料應嚴格履行工料審批制度,由預算員審批材料量,物資供應部應嚴格按經營管理部審批的材料計劃供應材料。材料價格原則上不計入分包工程價款。
2、對分包工程的節余材料嚴禁出廠,對一些變更減少的材料,要及時沖減甲供材料數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論分包方是否領用甲供材料,工程結算時均按審批的材料計劃數量及金額由財務在結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領用的材料數量超過審批的'材料量,結算時應按市場價格計取相應的采保費后扣減乙方工程款。
六、進度結算及決算
1、分包工程的進度結算及決算,由經營管理部及工程、質量、安全、供應部門共同負責,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實際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質量部門負責工程質量鑒定、供應部門負責材料實際供應量的核定,經營管理部負責工程價款結算。經營管理部應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工程情況,認真核對工程量,發現問題有權予以糾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項目經理部直接報外包完成。
3、結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項目經理部規定的結算日期辦理結算。
⑵分包商工程結算書編制完畢,首先報項目經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質量保證部、安全保衛部、物資供應部等部門審批,然后報經營管理部審核,經營管理部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最后送達財務部門。
⑶工程決算。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及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分包方將竣工資料移交給項目經理部后,編制工程決算書,送達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審批后報項目經理審核,然后報送公司審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辦理竣工決算。
4、撥款和質量保證金
⑴分包商不辦理工程進度結算或決算手續,財務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沒有辦理竣工手續前,工程款最多撥付工程總造價的85%;
⑶質量保證金原則上按工程造價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無顧客質量投訴,一次結清質量保證金(公司與建設單位承包合同有單獨規定的,按合同規定)。
七、分包工程簽證管理
1、分包商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當實際施工與施工圖紙不符時,應提出變更申請,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
2、對于沒有圖紙的現場簽證經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項目部主管領導審批后,必須報項目部經營管理部備案、經經營管理部與工程管理部門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進行施工,否則,經營管理部門有權拒絕審批工程預算和進行工程結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項目經理部分包工程的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安排分包商施工,解決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為分包商提供生產設施用地及臨時水電源的一次接點。
3、對分包商結算中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進度進行審核和確認。
4、負責對分包商工期、形象進度進行管理,對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及建議清退出廠的權力。
5、組織對分包工程的驗收及竣工資料的接收存檔工作。
6、定期組織對合格分包商進行考評。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衛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資格,對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批。
2、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對違反安全規定的分包方有處分權。
3、對分包商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在工程結算時,預留結算價款的2%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的返還考核執行公司安監《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內容,工程結束無任何傷亡事故,安全保證金應全額返還分包商。
4、協助處理分包商發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部是分包工程的質量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質量保證措施進行論證、審批,指導、檢查、監督分包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
2、對分包商竣工項目進行質量驗收,組織竣工資料的編制、指導等。
3、對不能滿足質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決權。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紀律約束
1、對分包商的紀律約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業主、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有關規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準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不準送禮行賄。
⑶在施工中發現分包商有違法、違紀行為者,公司將對其清退出現場,并永不再與其合作。
2、對公司人員的紀律約束
⑴各級外包工程管理人員要秉公辦事,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⑵各級人員要廉潔自律,嚴禁對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賄受賄,如有違犯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⑶對在工程管理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單位、個人,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為公司范圍內通用辦法,各項目經理部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各自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下發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計劃部。
單位對分包的管理制度 篇12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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