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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精選18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1
一、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45、15課時。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5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員持有效合格的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六、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七、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存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以備查驗。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2
第一條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是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依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檢查計劃,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
第三條各級食安委領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安辦)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實施。
第四條縣(市)、區級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縣(市)、區食安委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協助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應確保在村民組(居住小區)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或助理檢查員。具體情況由各級食品安全委確定。
第五條各級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由市食安委統一制作聘書,統一編號。聘書標注檢查區域及檢查工作范圍。
第六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專業和法律知識;
(四)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崗位培訓,并考試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培訓,并考試合格。
第七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的培訓和資格考試內容由市食安辦統一確定,各縣(市)、區分別落實。聘任人員的管理采取“誰聘任,誰負責”的原則,聘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要向上級食品安全辦備案。
第八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權利:
(一)接受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二)正常工作檢查活動和人身安全應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和侵犯;
(三)受到表彰或獎勵。
第九條各級食安辦定期對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業務水平、法律知識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建議原聘任機關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二)不接受指定的業務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
(三)在食品安全檢查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第十條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分為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兩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檢查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調查和評估;
(三)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四)各級食品安全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本區域落實《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情況;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區域內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方式和相關渠道設置落實情況;
(四)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了解;
(五)各級食安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方式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訪的方式。
(一)明查時,應出示聘書,進行檢查告知,檢查內容要有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二)暗訪時,暗訪的檢查內容要有檢查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也可以通過隨機抽查問卷、走訪管理相對人和業務測試等各種方式了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二條各級食安辦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安辦,并在區域內予以通報。各級食安委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作為考核評價一個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標。
第十三條各級食安辦應將本制度告知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部門。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3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4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范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5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6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7
1、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8
一、學校食堂應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自查。
二、學校食堂應結合經營實際,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自查計劃。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四、自查應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2、定期自查。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其他餐飲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從業人員衛生狀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供餐情況等,及時清理感官性狀異常、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宜單獨存放。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專項自查的重點內容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定。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對食品安全開展日檢查,重點為對從業人員實施晨檢、進貨查驗、儲存、加工過程等風險隱患防控,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六、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理措施。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對消費者造成傷害。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9
一、應適時對食品原料控制、加工過程進行檢查。應實施“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關鍵過程。
二、應將本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分級等級、健康證明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等國家規定應公示的信息在就餐區醒目位置公示。
三、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還應進行手部消毒。
四、各類工具和容器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可使用顏色、材料、形狀、文字等方式進行區分。
五、工具、容器和設備,宜使用不銹鋼材料,盛放熱食類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
六、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使用未經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10
一、應設置專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間)及設備,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滿足加工經營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消毒。
三、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用具消毒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清洗消毒保潔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對餐飲具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及時定位存放專用的密閉保潔設施內,保持清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開存放。保潔設施有明顯區分標識,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應定期清潔保潔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轉。采用自配化學消毒的,應配備檢測試紙,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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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飲服務場所的墻壁、地板無縫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員、貨物進出通道要安裝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裝金屬材料制成、縫隙間距或網眼應小于10mm的篦子。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風口、換氣窗應加裝防蟲篩網。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置安裝易拆洗、不易生銹的防蠅紗網或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二、根據餐飲服務場所的布局、面積及滅蠅燈使用技術要求,安裝一定數量的滅蠅燈。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宜安裝粘捕式滅蠅燈,電擊式滅蠅燈不得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三、餐飲服務場所內應使用粘鼠板、捕鼠籠、機械式捕鼠器等滅鼠裝置,不得使用殺鼠劑。餐飲服務場所外可安裝固定的抗干預型鼠餌站。
四、在收取貨物時,要檢查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檢查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等區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動跡象。發現有害生物,應及時將其殺滅,并查找和消除其來源途徑。
五、采購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應標簽信息齊全,并在有效期內。鼓勵采購低毒或微毒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
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產品應單獨存放在具備防火防盜通風條件的固定場所,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六、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使用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使用時要針對不同的作業環境,選擇適宜的種類和劑型,并嚴格根據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技術要求確定使用劑量和位置,設置警示標識。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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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對象包括負責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三、學校應制定培訓計劃,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定期進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培訓。
四、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學校負責食堂安全集中培訓。學校負責食堂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
五、培訓方式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學校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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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
五、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六、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對市場藥食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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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學要對全體師生舉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庇護及救助辦法的宣揚、教導。
二、食堂一旦發覺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同學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學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幫助小學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方法。
三、同學一旦發覺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刻報告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刻報告小學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小學準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狀況立刻送有關醫院治療,幫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行調查,按要求照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15
一、面食制作加工前要檢查各種食品原料,如米、面、黃油、果醬、果料、豆餡以及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如發現生蟲、霉變、有異味或污穢不潔,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堅決不能使用。
二、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時間在30分鐘以上,然后沖洗干凈。
三、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疏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位存放、菜飯、菜墩清洗干凈后立放。
四、糕點存放在專庫或專柜內,做到通風、干燥、防塵、防蠅、防鼠、防毒,含水分較高的帶餡糕點存放冰箱,做到生熟分開保存。
五、按規定要求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
六、各種食品加工設備,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要洗凈晾干備用。
七、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染、殘渣,面板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潔后定位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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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方式、原料儲藏、發貨核查、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沖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有關申報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當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蓋章證實。確因特定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須要附注表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辨認出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當及時全面落實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做好有關記錄。若辨認出存有關鍵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積極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檢、飛行器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積極開展情況。督導檢查需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中》和自查記錄抓起,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與否存有針對性、辨認出的問題與否客觀存在、自查與否及時妥當等。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17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必須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涼菜。
第七條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加工制作銷售干鮮野生蕈、發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制度 18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學問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實行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限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覺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難受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馬上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解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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