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收費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收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構及文號)、收費范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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