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員工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員工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員工制度1
目 的: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內 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并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 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范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范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范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后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臥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準,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后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并在出差結束后回到工作崗位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關于員工制度2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酒店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關于員工制度3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本店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本店機密。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崗時不得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形象。
四、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衛生實行區域包干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五、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本店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本店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六、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了解、各產品向客戶合理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說話輕。
3、工作后—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你對我們的服務提出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七、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100元,遲到、早退兩分鐘5元,曠工一天扣罰200元,在正常工作時間中未允許者不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和全勤獎。
2、第三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名列第一者,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客戶投訴將取消本次業績,拒客一次扣罰50元。
3、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5元/次。
4、上崗時不得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形象,違者扣罰100元,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違者扣罰50元/次。
5、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元/次。
6、透露本店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關于員工制度4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盡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后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短信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復印證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
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關于員工制度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況的加班,聽從領導安排)。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 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
4、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準,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須打卡),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安排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6、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遲到者,底薪扣¥50元;連續三個月都有遲到30分以上者,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8、請假者,需提前填寫好請假單交到上級領導處;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準方可,最長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系(特殊情況者,如婚假、喪假、病假,視情況處理)。
9、缺勤(請假)時間,須扣減底薪工資;有加班時間的,按平時加班計時工資計算,但不給予抵扣缺勤時間。
10、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離開時間,并處理好交接工作,須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禁止泄露公司機密(包括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生產信息等),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車間內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領導和管理,對未明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員工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3、在生產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長期無故不加班,3次不服從生產安排者,給予警告,超過3次的給予辭退處理。
4、工作消極、不認真、工作態度惡劣,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的,將視情節給予處理。
5、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6、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生產工具用完后須清理干凈放在指定的區域,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并作出等價賠償。
7、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準,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8、生產車間必須隨時保證干凈,不可將雜物隨意丟放。各部門各小組必須負責本組的環境衛生,每人/每組必須負責各自所負責的.區域清潔。
9、每周六下午須進行大掃除(車間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零件臺、風扇等都須清潔)。車間的垃圾須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四處亂倒。廢圖紙、廢工具、廢玻璃須及時清理掉,車間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
10、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如發現有浪費水電或下班沒有關水、關電、關車間窗戶者對其責任人或工序團體每人進行處罰20-50元不等的罰款。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提供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則不算工資(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同樣列入制度。
四、懲罰獎制度
1、對違反上述制度及影響公司經營、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項將根據影響損失程度進行警告、嚴重警告、罰款(10-1000元)、停工、開除、追究法律責任。
3次警告=1次嚴重警告,1次嚴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嚴重警告可以開除。
2、對堅決遵守擁護公司制度,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做出貢獻者,公司將根據程度進行表揚、獎勵(50-1000元)、加薪、加級等。
3次表揚可以獎勵,3次獎勵可以加薪加級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關于員工制度6
員工內部調動與離職制度
5.1員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請在本部門內調換崗位的,由所在事業部或分店經理決定,
并通過人力資源部進行協調,履行“內部員工調動工作物品交接”手續。各事業部或分店需增減或跨部門調動員工時,應由部門經理或分店店長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過研究后,報相關副總批準后實施。
5.2員工申請辭職或調動工作
5.2.1一般員工需提前15天,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虛提前30天提出書面報告申請。
5.2.2經本部經理同意后,填寫離職人員申請表。
5.2.3經各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后,交至人力資源部。
5.2.4人力資源部調查核實簽署意見后報請總經理審批。
5.2.5辭職或調動申請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前,員工必須監守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離崗或
消極怠工,公司將按制度予以處罰。
5.3員工被辭退(勸退)或被除名(開除)
5.3.1員工被辭退(勸退)或被除名(開除),必須以制度為依據,由所在部門或分店以書面
形式將處理意見上報人力資源部。
5.3.2人力資源部金國調查核實后,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審批。
5.4調出、辭退的交接手續
5.4.1員工調出、辭退必須在開原崗時將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員進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領導
監督交接。認真填寫《工作物品、內容交接單》,并由相關的領導簽字。
5.4.2交接手續辦完后,連同離職申請交至人力資源部,離職后30天后到人力資源部領單到財務部門領取工資和其他款項。
關于員工制度7
8月27日,英才網聯旗下醫藥英才網特邀北京道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張濤律師,主講以“假期管理的方法與風險規避”為主題的沙龍活動,幫助企業了解假期相關法律法規,學習處理操作方法,降低企業法律風險。
病假糾紛實例
張律師為在場HR舉了一個由病假引起的勞動糾紛案例:某公司員工于去年7月份向公司請了一個星期的病假,事后公司要求該員工提供病假條,該員工提交了病假條后,公司發現該病假條日期有涂改痕跡,日期上的7月疑為8月更改的,公司懷疑該員工篡改病假條。于是向該員工就診的醫院醫生求證,確認為8月份就診,病假條是該員工篡改的,公司因此辭退該員工。該員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仲裁部門并未調查病假條的真偽性,而公司又無法出具醫院文字性的.證明材料,公司仲裁敗訴。
公司向海淀法院提請訴訟,法官帶書記員親自去醫院取證,醫生向法官講了實際情況,并最終一審判決公司勝訴。
合理制定病假制度規避惡意病假
張律師表示,與事假需公司逐級審批并審批同意才算事假成立不同,企業并沒有權利不批準員工休病假,只要員工按照企業程序履行了提交病假材料手續,病假就成立,無論企業審批與否,都不能視其為曠工行為。
對于病假員工的風險點,張律師介紹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是企業制度上規定的高于法律規定的病假工資。很多企業為體現員工福利,通常不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金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80%的標準來執行。對此可能帶來的風險點就是某些員工借此“泡病假”。張律師建議企業重新梳理病假工資制度,可將病假制度分段,既實現員工福利,又能避免“泡病假”風險。
其次是病假真偽性的判斷。上述案例就是一個典型,雖然企業最終勝訴,但也為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對此張律師建議企業在病假制度中完善規定,如規定3天以內病假只需醫院診斷證明書,3天以上病假,員工需要提供除醫院診斷證明書以外的病例、片子、住院結算單等,以此來增加虛假病假條的難度,提高對于病假申請手續完整性的要求。
最后是醫療期帶來的風險。對于合同期滿員工,企業應提前30天通知員工,對此主管及HR應事先調查好員工的工作情況及是否有波動等,避免員工在離職前濫用醫療期,為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英才網聯)
關于員工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關于員工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 各級管理人員通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通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 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 員工績效管理按月進行,并分為三個階段。(范文網 )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 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托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 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于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于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來源于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 個人績效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 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后,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運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 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持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數據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匯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信息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 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項目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復核者復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 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并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于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 對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項目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采用或參考項目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 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
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3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
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2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范圍內進行細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二00八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關于員工制度10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現將員工工資、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調整:
一、關于發放加班費及休息的規定
(一)員工在國家法定節日(春節3天,五一3天,國慶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計發10元加班費。
(二)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積分一次或幾次休息,具體時間由管理處安排。
二、關于工齡補貼的規定
員工自入職之日開始計算工齡。
(一)保安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到年終可享受300元工齡補貼,滿二年可享受400元,滿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齡補貼一律在春節前發放,中途離職的,不享受工齡補貼。
三、關于工資制度的調整(注:下列工資指轉正后工資)
(一)保安:保安班長工資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員工資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潔工工資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綠化工工資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綠化技工略)。
(四)工資級別的調整每季一次,由管理處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本季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整。
(五)試用期工資按原規定不變。
四、關于住宿制度的調整
(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自由選擇在小區內住宿或到小區外住宿。
(二)符合條件的員工需在外住宿的,應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經審批同意后到小區外住宿,公司將不再為員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區住宿的,應填寫"員工內宿申請表",由管理處安排床位。
(三)員工外宿應確保管理處隨時能聯系到人,如出現無法聯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員工將承擔相應的處罰。
五、關于伙食制度的調整
(一)除**花園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區食堂一律取消,員工(管理處管理人員除外)每月發放240元伙食補貼,由員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額控制,超額自負"的原則,為內宿員工提供洗澡熱水器用煤氣。
(三)員工上班時用餐的規定
1、保安員就餐時間:午餐為12:30—14:00,晚餐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鐘;夜宵時間由管理處具體安排。保安員就餐應在指定地點,具體就餐順序由班長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時間一律不得在小區內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員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員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員上班時間可由管理處根據保安員意愿及結合小區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2、保潔員、綠化工就餐時間由管理處具體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區內自行煮食。
(四)**花園管理處設食堂工作人員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員、保潔員就餐,管理人員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標準自行付款。保安員、保潔員每月240元的伙食標準不包括內宿員工的'熱水器煤氣費用。食堂需將每日、每月的支出情況公開,由就餐人員監督,就餐人員每月投票一次決定食堂工作人員的去留。
六、關于離職時工作制服處理的調整
員工離職時,將領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還給所在部門,如損壞或丟失應按價賠償。
七、關于崗位保證金規定的調整
員工離職時,如無特殊原因,應全額退還崗位保證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項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第四、六、七項自20xx年3月4日起執行,第五項由管理處具體安排。凡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報:集團公司李副總經理、總經辦、人事部
**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發
關于員工制度11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到崗,穿好工服,不得遲到與早退。
2.上班時整理好儀容儀表,著裝整潔,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上班時電話調成靜音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用手機玩游戲,上網。
4.服務人員及非吧臺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吧臺,收銀不得私自用電腦上網。
5.員工應呆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不得隨便坐臥吧凳沙發。
6.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嬉戲打鬧,大聲喧嘩。
7.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8.不得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示領導同意。
9.接待客人使用禮貌用語,不得與客人長時間聊天影響工作。
10.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不得頂撞領導。
11.服務點單時必須菜單字跡工整,數量金額吻合無誤差。
12.對客人要以禮貌、熱情、主動、周到、耐心的態度來對待。
13.服務客人時不得與客人爭吵,遇特殊情況解決不了上報領導解決。
14.點單完畢后一定要復單給客人認可。
15.服務客人時先女賓后男賓,先外賓后同胞,先長者后年輕,先貴賓后一般。
16.巡臺時及時清理客人桌面垃圾,更換煙灰缸,客人需服務時第一時間回應。
17.客人走后及時清理臺面,不得托給下個班次的人員去清理。
18.晚班工作結束后必須將垃圾倒出,不得次日的.早班人員。
19.員工必須時刻巡查店內的設備設置,定期檢查維護,不得私自破壞。
20.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取店內物品。
21.吧臺人員白班必須做好備品準備工作,酒水及原料必須充足夠用。
22.吧臺人員必須了解器具的使用與維護,熟悉產品制作,出品快速整潔不得浪費原材料。
23.收銀必須賬目明目,現金,銀聯,會員,贈送單分類詳細,不得私自給客人打折,抹零。
24.吧臺人員必須注意杯具的潔凈,定期清理所有杯具,維護器具良好狀態。
25.吧臺人員必須做好盤點工作,做好客存記錄,不得出現原料短缺。
26.員工不得私收客人給予的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27.員工用餐時間不得超出30分鐘。
28.晚班人員必須清理完垃圾工作方可下班,不得將垃圾過夜留給早班人員處理。
29.吧臺及服務人員認真做好吧臺及交班筆記。
30.不得泄密店內的營業狀況及其他機密文件。
關于員工制度12
一、通過人員選拔程序后,確定擬錄用的新人員名單,由人力資源部填發《錄用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前來領取,并告知用人部門。
二、被錄用人員須在報到之前做好準備,包括體檢、擔保(特殊人員)以及應填報的各種表格。如果不能在企業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須及時與人力資源部溝通,如溝通后仍不能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報到或體檢不合格,企業發出的《錄用通知書》將自動失效。
三、入職手續主要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帶領新員工辦妥,企業應以輕松友好的氣氛歡迎新員工的加盟。
四、入職手續辦理程序
(一)新錄用人員首先到人力資源部報到
1、入職需要提交的相關資料包括:
(1)身份證復印件兩份;(2)學歷證、學位證、語種水平證件、上崗證及其它資格證明復印件一份;(3)在本企業指定醫院的體檢表(含常規項目、乙肝二對半、肝功能、透視);(4)一寸彩色近照4張;(5)擔保書(財務、采購人員);(6)政審表(財務、采購人員)
2、人力資源部需查驗上述證件原件的真實性,并保留審查新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相應證件被確認為假造證件,《錄用通知書》自動失效。當個人資料有變更時,應于發生變化30日之內將有關證件復印件(需交驗原件)一起交企業人力資源部。
3、確認入職資料后,由人力資源部人員負責填寫《試用員工登記表》和《新員工報到手續表》,發放《員工手冊》、《新員工責任事項》和考勤卡,并為新員工辦理各項福利轉移手續。
(二)行政后勤保障部
1、為新員工發放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工作服裝和識別卡等。
2、行政后勤保障部人員為其安排宿舍。
(三)財務部
企業委托銀行代發工資,財務部必須為新員工辦理個人賬號有關手續。
(四)用人部門
由部門負責人為新員工介紹部門領導及部門同事,并向新員工說明其工作職責和注意事項,溝通績效計劃。
(五)入職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須參加入職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制定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企業文化的培訓,并向新員工說明企業的歷程、業務、前景、組織機構、崗位職責及企業的相關規定;用人部門負責部門業務的培訓,向新員工介紹部門基本情況,介紹部門同事,安排上崗及崗位技術技能培訓事宜。(詳見《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五、關于擔保書的規定
(一)重要崗位(如財務、采購等)新員工入職必須辦理擔保手續;
(二)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擔保人:
1、服務于本企業的'員工;
2、無福州本市戶口者;
3、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同居共財親屬;
(三)被保證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證人應負賠償及追繳責任,并愿意放棄先訴抗辯權:
1、營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企業蒙受損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3、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4、懸欠帳款不清者;
(四)保證人如欲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企業,待被保證人另覓得保證人,辦妥新保證手續后,始得解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證人應即通知本企業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15天內,另行覓妥連帶保證人:
1、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2、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3、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4、不欲繼續保證者;
(六)被擔保人離職3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六、人力資源部入職手續辦理的后續工作
1、新員工的信息錄入員工信息管理系統。
2、將新員工的個人資料獨立歸檔,交專人負責保管和錄入,資料包括:《求職履歷表》、《面試評估審核表》;《員工入職擔保書》、體檢表;員工應聘資料、學歷、資格證明、上崗證、身份證等復印件。
關于員工制度13
一、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販私、行*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動人事部關于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后,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五、 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六、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七、 對于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 十、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十一、 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十二、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系。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準予落戶。
十三、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準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十四、 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十五、 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員工制度14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 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布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 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 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后,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 被推薦員工通過試用期后,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后工作滿三個月后,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后的次月。
2.1.1 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 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 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 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后,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 本制度自文件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關于員工制度15
根據集團總部精神,為給員工一個實現和證明自我價值的途徑,特制訂以下優秀員工評選制度。
一、參選人員
1、月度優秀員工參選人員為各部門基層員工、季度優秀員工人員為各部門基層員工和管理人員。
二、優秀員工參選資格
1、工作時間滿1個月,無客戶投訴、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
2、當月無工傷者記錄、無違紀處分記錄。
三、優秀員工名額
1、月度優秀員工評選名額5人:服務員(含高服)1人、傳菜員1人、收銀、預定及領位1人、出品部1人、后勤倉管工程1人
2、季度優秀員工評選名額8人:服務員(含高服)1人、傳菜員1人、收銀、預定及領位1人、出品部2人(可含1名領班)、后勤倉管工程管理人員1人、樓面全體管理人員1人
四、優秀員工評選方式
1、各部務必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對待,以投票的得票數最多者,評出月度優秀員工。
2、服務員(含高級服務員)1人、傳菜員1人、收銀、預定及領位1人、后勤倉管工程1人由上述部門各層級員工(除餐廳經理外)共同投票選出。
3、出品部1人,由出品部各部各級(正、副廚師長除外)人員共同投票選出。
4、門店總經理及部門負責人可參與季度優秀員工的投票。
五、投票規則
1、2輪投票3進1的.形勢,參與投票人員通過第1輪投票選出得票數最多的前3名,參與投票人員通過第2輪投票決勝出票數最多者為被選人員。
2、第1輪投票可以投自己,第2輪投票的前3名不參與投票。
3、當前3名第一次投票得票數等同時,可并列進入第2輪被投票,如第2輪投票仍有等同時需進行第3輪投票,直至決勝出第1名。
六、評選相關要求及操作流程
1、前廳和出品部在每月的員工大會前一天,依據上述相關規定評選出優秀員工。
2、人事部將優秀員工評選結果及資料整理存檔,做為晉升和加薪的參考依據,在員工大會后2天內完成優秀員工的拍照、照片沖洗、員工天地張貼事宜。
七、獎勵方式
1、月度優秀員工獎勵50元。季度基層優秀員工獎勵50元。季度優秀管理人員、后勤、倉管及工程管理人員獎勵100元。
3、員工大會頒發優秀員工榮譽證書、配發月度五星、季度六星胸牌。
4、連續3次評選為月度優秀員工,第4次被評選上優秀員工,門店額外獎勵400元并從當月起調漲月薪。注:除特殊標注外,獎金均以工資形勢發放。
【員工制度】相關文章:
快餐員工制度05-27
婚慶員工制度05-27
餐廳員工制度05-31
酒吧員工制度05-20
餐飲員工制度05-10
超市員工制度05-25
物流員工制度05-23
員工手冊制度11-11
員工的獎罰制度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