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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通用11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1
(1)箱式變配電站應該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安全運行規章管理制度。箱式站應該明確負責人和運行人員職責。廂站應該有抄表記錄,設備試驗檢修記錄,設備異常及事故記錄,來站人員登記記錄,安全培訓記錄。應該制定箱式站巡視檢查制度;設備缺陷管理制度;電氣設備檢修制度(涵蓋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和檢修工作間斷,轉移,終結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和異常停電事故處置辦法等制度規章,防止杜絕設備和人身安全事故發生。
(2)箱式變配電站應該繪制張貼高低壓變配電設備的一次接線原理圖。箱式變配電站運行人員應熟練掌握高低壓變配電電氣設備一次接線原理圖,熟悉廂站電氣設備規范,性能,位置,操作和維護方法。
(3)箱式站所有功能室門上必須加鎖。巡查,檢修,異常事故處理和其他必要情況時由有資質的人員開鎖,操作。
(4)箱式站應懸掛相應的警告標志,配置合格有效的滅火器具和聯系方式。
(5)運行人員應該使用和穿戴符合電壓等級的絕緣用具和防護用品。箱式站的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棒及驗電器的絕緣性能,必須定期送到由相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查試驗。
(6)無資質,非運行人員禁止操作箱式站內的'電氣設備。
(7)箱式站進行停電檢修或安裝工作時,應該有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應該向工作負責人指明停電范圍及帶電設備所在位置。
(8)箱式站的電氣操作,必須兩人進行。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9)箱式站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合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準接觸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0)在雨,霧,雪天氣巡視箱式站時,必須穿絕緣靴。雷雨天氣不準靠近箱式站。
(11)倒閘操作必須做好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
(12)箱式站檢修清掃必須停電進行,檢修人員必須在指定區域工作,10kv電壓距離帶電體不少于1m間距。
(13)對檢修清掃的開關,必須斷開前一級開關后方可進行,嚴禁在帶電開關下進行清掃檢修工作。
(14)在電容補償器,變壓器,電纜線路上工作時,停電后應先充分放電,放電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
(15)箱式站每年應該進行一次高壓設備,變壓器,電纜線路的繼電試驗和接地阻值測試試驗。
(16)箱式站應該有防雷電保護措施。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2
第一條:交接工作是變電站安全運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肅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若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并立刻報告上級領導,做好安排。個別因特殊情況而遲到的`接班人員同樣應履行接班手續。未履行接班手續,交班人員不得離崗,接班人員不得上崗。
第二條:交班人員必須在交班前一小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檢查當班各項工作事項及運行情況是否均已載入記錄簿內,檢查各種物件是否齊全,并放入指定地點,檢查模擬圖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
第三條: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主控室,聽取值班人員的運行情況介紹。
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當面交清以下情況:
1、主要設備運行及缺陷情況。
2、運行方式及命令發布情況。
3、倒閘操作票或檢修工作票數目、負責人姓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及檢修工作進行情況。
4、繼電保護動作情況,定值更改情況。
5、設備變動情況。
6、上級指示及有關通知。
第四條:接班人員接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
1、查閱運行日志負荷記錄,設備缺陷記錄簿。
2、如有檢修工作,在了解許可工作票,安全措施及檢修情況下,對上班未執行完的工作票和隔日執行的工作票,應填寫交接記錄,直到執行完為止。
3、從模擬圖上了解運行方式,核對模擬圖板是否與設備實際位置相符。是否與微機控制系統一致。4巡視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提出巡視中發現的不正常現象與問題,并要求答復。重點檢查上一班操作過的設備與現場環境。
第五條:接班人員應認真仔細聽取交班人員的情況交代,如有疑問,立即提出,不得含糊。如發現事故缺陷,屬交班人員未處理完畢的,應由交班人員處理完畢,才能交班。交班清楚后,接班人員應簽字履行交接手續。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員進行處理,接班人員協助,待事故處理結束或告一段落時再履行交接手續。
第六條:交接班工作必須做到交接兩清,雙方一致認為交接清楚無問題后在記錄簿上簽字。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3
第一條: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切實實行“三不傷害”,遵守勞動紀律。
第三條: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檢查本崗位的設備。
第四條:精心操作,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各項記錄準確、真實、整潔。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并報告。
第五條: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類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六條: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
第七條:正確使用,妥善保養各種安全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
第八條: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反對冒險作業,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九條:發生事故要果斷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記5 (完整版)110kV變電站運行管理制度錄。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熟悉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并掌握相應的防護知識和技能。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4
目的
為了規范電力管理,促進變電站的運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證供電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各高、低壓配電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據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并結合變電運行管理的實際而定。
術語和定義
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規程、制度等術語和定義。
一次設備:指運行的高壓部分設備。
二次設備:指控制、信號、計量、測量等設備。
滅火器:電器滅火器應該選用co2滅火器。
兩措:運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職責
站長職責
1、站長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站工作。
2、組織本站的政治、業務學習,編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計劃,值班輪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實全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3、組織本站安全活動,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工作。參與本站事故調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礙、異常和運行分析會。
4、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運行狀況,核實設備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時提報各種報表。
5、做好新、擴、改建工程的準備工作,組織或參與驗收。
6、檢查、督促兩票、兩措、設備維護和文明生產等工作。
7、主持較大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準備工作,并現場把關。
技術管理職責
1、監督檢查現場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參加較大范圍的停電工作和復雜操作的監督把關,組織處理技術問題。
2、監督修試計劃的執行,掌握設備的運行狀況。
3、負責站內各種設備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和設備臺帳。
4、負責組織編寫、修改現場運行規程。編制培訓計劃、完成站內值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
值長職責
1、值長是本值的負責人,負責當值的各項工作:完成當值的設備維護、資料的收集工作:參與新、擴、改建設備的驗收。
2、領導全值接受、執行調度命令,正確迅速地組織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并監督執行倒閘操作。
3、及時發現和匯報設備缺陷。
4、審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參加驗收工作。
5、組織做好設備巡視、日常維護工作、審查本值記錄。
6、組織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動、按規定組織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職責
1、在值長的領導下對設備的事故、障礙及異常運行進行處理。
2、按本單位規定受理調度命令,向值長匯報,并填寫倒閘操作票,經審查后在值長的監護下正確執行操作。
3、做好設備的巡視、日常維護、監盤和缺陷處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5、做好運行記錄,保管好工具、儀表、鑰匙、備件等。
6、參加設備驗收、站內安全活動,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管理內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檢查制度
d、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e、運行分析制度
f、場地環境管理制度
g、技術管理制度
h、操作規程
維修人員及干部上崗均應遵守要害場所的管理制度。維修人員工作完畢后,應填寫好檢修記錄,值班員簽字后方可離去。
以上規定必須認真執行,對不負責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管理總公司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促進承包商及運行單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員和運用中變電站設備的安全,根據管理局、總公司有關制度標準,特制定本規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參與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施工的承包商應取得勝利油田地面建設工程市場準入證和辦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并建立健全hse管理體系。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必須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產禁令》、《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以及本規定,并嚴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考試,持證上崗。
3、工程承包商必須根據工程設計,按照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中應包含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要考慮運用中電力設備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應經有關部門(計劃、基建、預算、安全、技術、運行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已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擅自變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施工期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佩戴個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應按照《勝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施工開始前承包商還應分別與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和運行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承包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電力管理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扣除部分安全風險抵押金,發生電網跳閘事故及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損失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向所有工作人員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及相關規定。
7、對運用中的變電站設備進行擴建、改造、維修,必須按規定提出工作申請,簽發工作票,向運行單位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并遵守運行單位的有關規定。
8、工作人員必須在安全措施范圍內工作,嚴禁進入非工作區域,不得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9、承包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以及危及電力設備安全生產的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落實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10、承包商為保證自身安全或設備安全在變電站內自行增設的安全措施,應通過運行單位的審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拆除。
11、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服從電力管理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及運行單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結束后,現場工作人員必須把使用的工具、材料從作業設備上清理干凈,將設備恢復至工作前狀態。檢查無誤后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工作負責人必須復查。
13、變電站內施工所有臨時電源,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布設要規范,并有漏電保護措施。
14、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商應向總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基建部門組織總公司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新設備方可投入運行。
15、新投產的`設備,投運前要經過調度部門的參數計算。
16、新投產變電所及大型設備投產送電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員負責操作,運行人員監護,運行72小時后方可交運行單位管理。
二、運行單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開工前要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
2、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核無誤并符合現場實際后,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開工前對承包商的工作負責人交待安全措施、帶電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集團公司、油田和總公司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規定,變電站安全生產特點、重點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勞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針對電力生產特點提出具體施工安全要求,以及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專業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影響人身安全和電力安全設備運行的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制止,必要時可以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頓。對于施工單位的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利提請有關部門扣除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
5、工程結束后負責對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并配合總公司相關部門的驗收工作。確認施工單位已將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6、負責新投產變電所或大型設備操作的監護工作,負責對部分停電設備恢復送電操作等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要求
1、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對于無安全資質的承包商,堅決不予簽訂施工合同。
2、組織承包商負責人與運行單位接洽,通知運行單位施工任務,到工作現場進行工程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3、認真履行對承包商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按照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等安全文件規定,定期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作業現場、設備、器材和車輛等)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與承包商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確定承包商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會同運行單位向承包商進行技術方案交底,詳細介紹施工現場環境、帶電設備、地下工程等與項目實施有關的現場情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和承包商應遵守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組織安全等業務主管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確認。
6、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做好記錄。
7、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備投產送電前的驗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門對承包商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行為進行評價。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6
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評級,是正確了解和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保證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的重要措施之一,為切實做好設備的檢查評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設備評級必須從實際出發,以運行考驗為重要依據。結合預防性試驗、更新改造、大小修后的有關數據和存在的問題,真實全面的反映設備的技術狀況。
第二條設備單元的劃分,必須結合職責落實到人,實行設備專責制,設備運行責任人應經常掌握所管轄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檢修和維護,及時對設備進行鑒定和評級,提出升級方案。
第三條評級工作按每季進行一次,組織運行及檢修人員對所轄的設備進行評級,列出二、三類設備缺陷,建立臺賬,整改落實。
第四條單位的負責人參加設備評級鑒定工作,負責審查,匯總本單位的設備情況,制定設備升級的計劃并報公司生產技術單位。
第五條設備按其完好程度分為一、二、三類,一、二類設備統稱為完好設備,完好設備與全部設備比例為“設備完好率”以百分數表示:
設備完好率=(一類設備二類設備)/全部設備*100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山西省電力公司一流變是站的管理條例規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火警電話:1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8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9
1、變電站系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公司保衛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和消防工作。
2、應按照國家頒布的消防法規,制定相應的消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3、變電站消防器具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
4、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和夾層應有消防設施,控制屏、高壓柜和開關場區的端子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5、變電站設備室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加強管理,并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6、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檢查、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時處理。
8、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9、變電站圍墻的高度應符合規定,大門正常應上鎖。
10、嚴格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11、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站長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護工作。
12、來站訪友,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并不得將來人留宿在站內。
13、值班運行人員在巡視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
14、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防破壞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站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站內攝影、攝像。
16、發現火災或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公安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10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變配電站運行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處理事故的主要任務:
1、限制事故的發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危險;
2、盡可能的保持設備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正常供電;
3、盡快對停電用戶恢復供電;
4、調整電力系統運行方式,使其恢復正常;
5、處理事故要注意本站用電的安全,確保本站直流用電電源。
第二條、如果在交接班時發生人身或設備安全事故,而交接班的.手續尚未完成時,交班人員應留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由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第三條、站長或車間主任及相關技術人員,在得到事故通知后,必須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在站、所負責人統一指揮下,快速、正確進行處理。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本站電氣事故處理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在處理事故時,本站運行人員必須根據分工,堅守崗位,集中注意力,保持設備的正確運行方式,迅速正確的執行站、所領導和縣調的指令。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應仔細注視微機和保護屏的指示情況,當班人員必須記錄各項操作執行時間和相關工作記錄。
第六條、當跳閘事故發生后,值班人員應先解除報警音響,檢查保護動作情況類型及一、二次設備的運行情況,同時認真作好記錄,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縣調,根據縣調的調度命令盡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方式。
第七條、如果調度值班員在下達調度命令時有疑問或有誤時,當值人員應隨即拒絕執行命令,并把拒絕執行命令的理由迅速報告縣調和站所領導,同時作好記錄以備待查,在得到正確無誤的調度命令后再執行操作任務。
第八條、當值人員在事故處理工作中,必須堅決服從縣調的命令,不得任意更改工作步驟和任務。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發生時,當值人員可以在沒得到縣調命令時,進行工作:
1、將直接對人身和設備構成危害時的設備停電;
2、將已損壞的設備停電;
3、運行中的設備有受損壞的威脅時,應按事故處理規程規定加以隔離;
4、當母線電壓消失時,將連接到該母線上的開關斷開;
5、當站用電全部或部分停電時,恢復其電源,不待值班調度員的命令而進行的操作,操作完畢后應盡快報告值班調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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