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人員考勤制度(通用1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辦公人員考勤制度(通用13篇),歡迎大家分享。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1
為規范考勤,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勤周期:一個月,自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記錄:公司機關人員采用電子考勤,由綜合辦負責記錄。現場監理人員的考勤由總監指定的總監代表(沒有總監代表的由總監負責記錄)負責記錄。公司逐步推行電子考勤。
四、考勤人:公司機關人員的考勤人為綜合辦公室主任,監理部的考勤人為項目總監。
五、考勤責任:監理現場考勤記錄人應及時準確填寫《考勤表》,下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考勤表和請假條上報給考勤人,由考勤人進行核實匯總后報公司財務(包括機關人員考勤)。考勤記錄人對考勤的完整行、真實性負責;考勤人對所負責項目考勤表進行審查把關。
六、公休假日:員工每月公休日為4天,休假四天以內不扣發工資。但請假休息應經總監代表或總監同意,并做好業主工作或臨時調整人員。凡未經批準、先斬后奏以及導致業主投訴不滿的,視為曠工。
七、員工請假:須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向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先口頭或電話申請,批假人做好記錄,假期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八、批假權限:4天以內(含4天),由部門負責人、項目總監代表(沒有總監代表的為總監)批準;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準;15天以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和總監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
九、工資計算:員工日工資(元)=(工資總額÷30)元/日。
十、檢查獎罰:
1.考勤記錄人與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虛作假,虛報考勤的,處罰當事人和考勤記錄人虛報天數雙倍的工資,并給于通報批評。
2.考勤記錄人不負責任,造成相關人員考勤錯誤者,考勤記錄人承擔公司多支付的工資;考勤人審核把關不嚴,每次罰款100元。
3.舉報或發現考勤不實的,每次獎勵100元。
4.遲報考勤,導致不能按期發放工資者,延期發放工資的責任由責任人承擔,每次處罰100元,并負責向相關人員作出解釋。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的管理部門:綜合辦辦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后補,須使用統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于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后,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匯總后于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并經總經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當日工資。
4、病假經公司指定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獎勵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發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90天的連續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法定節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后,總經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11、請假流程:
A請假員工到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條》
B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C總經理審批
D請假員工持單到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3
一、為嚴格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紀律
(一)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嚴格遵照執行。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
公司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包括公司總工辦、綜合部、財務部、經營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行政職能部門周六、周日為正常公休時間。
(一)公司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員工實行打卡考勤,打卡有效時間為:上午:9:00以前(夏季8:30前),午休:12:00,下班:17:30以后。
2、公司總工辦兩位負責人每周必須在辦公室出勤三天半;副總經理與總經理必須在辦公室出勤五天半,否則視作曠工處理,曠工半天從工資扣除100元,曠工一天扣除200元
3、遲到、規定:員工上班時,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遲到10分鐘以內扣1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20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30元(總工辦、副總/總經理扣60元),一個月內遲到2次以內(累計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可免于經濟處罰。
4、曠工、早退規定: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的即為曠工,凡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私自脫離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計曠工一天,漏打1次卡計曠工半天,漏打2次卡計曠工一天,曠工一天從工資中計扣100元半天從工資中計扣5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加班時間從18:30以后開始計算,凡加班者次日上班時間可相對往后延遲,延遲時限為加班時限的百分之五十(加班2小時次日上班時間延后1小時)當日加班時長超過6小時,次日上班時間為13:00。凡加班者次日來上班時均需要到綜合部簽字備檔。
五、請假程序和種類:
(一)員工請(休)假應先依規定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經審核完畢后將請假單上報考勤部門備案方可休假(休假前離崗、休假后到崗均需打卡),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
(二)員工如遇特許情況(交通阻塞除外)不能按時到崗,因公務在外不能回公司打卡,應于上、下班前打電話通知綜合部經理,得到許可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三)員工請(休)假時間在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以內,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批準。三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及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領導(董事長)簽字批準。
(四)凡因故請假者,無論事假、病假均應填寫“請假條”,請假應按實際天數計扣基本工資。經有關領導簽批后送綜合部備案,綜合部依據請假條核計考勤。無假條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曠工論處。所有請(休)假單據均由綜合部存檔備查。
(五)部分負有外勤任務的工作人員,如確有公務外出,不能及時趕回打卡,應提前打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再由部門負責人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員登記并簽字確認。
六、休假種類
(一)病假:員工休病假一天的,必須提供醫院開具的處方簽,超過一天的必須提供三級(或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條方算病假,否則視為事假:病假連續二十天或當月病假累計達三十天及以上的仍需休息的,必須由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并出具證明:特殊情況由綜合部人力資源處擬定報告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私事須本人親自辦理,可申請事假:
(三)婚假;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注冊結婚的,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必須提前一周向主管領導申請并附上結婚證復印件;符合晚婚條件的員工(女性25歲,男性27歲),可享受14天婚假:再婚只享受七天婚假:
(四)喪假:若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五天喪假,若員工需要到外地奔喪的(重慶市以外地區),綜合部人力資源處給予路程假二天,往返路費自理:
(五)產假及晚育假:女員工順產假為80天,剖腹產產假100天,產前休息15天,女員工可享受晚育假20天;男員工可享受晚育假7天;已婚女員工懷孕流產的可享受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根據市級醫院證明,給予十五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給予四十天產假。以上假日均連續計算(含法定節假日)
(六)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送往醫院救治或休養的,由市醫保定點醫院出具診斷書及休養報告,休息時間按工傷假處理;
(七)生日假:公司員工可在生日當月憑生日假條休假一天;
七、假期待遇
(一)說明
1、病假、事假逢周日、節假日計入請假期,但基本工資不作扣除;
2、婚、喪假、工傷假的請假期間含節假日天數,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3、婚、喪、生日假請休假時首先應滿足項目需要,如遇項目不準許休假時員工可換時間補休。
(二)待遇
1、員工在法定休定假、婚、喪、生日、及調休假期間,所有薪資及福利按正常標準執行;
2、員工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按50%發放,
3、員工在事假期間,基本工資100%發放,
4、員工在工傷假期間,醫治期間在三個月內的公司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及工齡工資,三至六個月的。只支付50%的基本工資及100%的工齡工資,
八、考勤員應嚴格依照上述規定統計考勤。
不得徇私舞弊,如遇到上述規定以外的問題,應及時請示部門負責人之后再行處理,重大問題應請示公司領導裁定。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的,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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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辦公室統一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
2、工作人員離開機關必須填寫去向板,同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包括開會或下鄉等。
3、機關開會、學習時不準接聽電話、接待客人,不準處理業務(接待上級領導除外);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開會、學習的,需經有關領導批準。
4、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需經有關領導批準。
5、工作時間不準辦私事、干私活,除工會活動外,不準進行各種娛樂活動;不準在辦公室從事活動;中午不準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請示)。
6、工作人員請病、事假需填寫假條。一般干部請假一天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兩天由主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部門負責人請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書記審批;副職領導干部請假半天以上的,由書記審批。請假條要交辦公室備案。
7、堅持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脫崗、漏崗。
8、辦公室主任負責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結果。
二、相關規定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工資: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工資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干私活、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脫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半年工資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嚴重后果的。
3、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4、因違紀被處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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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起草人:審核人:審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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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班組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每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之內到班者為遲到,處以15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提前下班者為早退,處以十五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個人專用請假卡,按人事權限逐級審核,專用請假卡由考勤員保管,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加班加點考勤管理
4.1加班加點的條件
4.1.1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公用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要求加班加點的。
4.1.5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工作范圍的事因沒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點的審批
4.2.1加班報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領班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由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總經理核準。
4.2.3加班單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員將部門上月加班單匯總報送總經辦。
4.3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3.1病假:
4.3.1.1員工病假需出具醫務室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2事假
4.3.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3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準。
4.3.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3.3.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3.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3.4.3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產假
4.3.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工會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對避孕失敗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3.5.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產假或護產假。
4.3.6喪假
4.3.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卡,交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喪假。
4.3.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字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3.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核準,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
4.3.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4考勤查詢: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到部門考勤員處查詢。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7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8
一、工作時間
辦公部門: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須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后,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審核批準;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并上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以上人員必須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一天,如當周不休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安排批準的加班一律不給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給予補休或調休。沖抵后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給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八、休息休假
(1)員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安排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于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提供公立醫院醫生證明給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提供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給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給予帶薪喪假3天(須提供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9
第1章總則
第1.1條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第1.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一般員工到公司副總經理;
第2章考勤細則
第2.3條出勤
第2.3.1條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
上午上班時間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14:00-17:30
時間調整時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公布通知。
第2.3.2條簽到:公司全體員工采勸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第2.3.3條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的,未登記的視為礦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第2.3.4條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辦公室簽到,8:00以后算遲到,15分鐘后(不包括15分鐘)到辦公室的列為曠職(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職(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2.3.5條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到辦公室簽退,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為早退。
第2.4條請假:
第2.4.1條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主管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8:30前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2條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同時報辦公室值班人員進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
第2.4.3條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第2.4.4條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表”,由所在主管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由辦公室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第2.4.5條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辦公室,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請假的申請、批準手續,嚴格執行公司《休假請假條例》。
第2.5條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第2.5.1條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第2.5.2條遲到:以每5分鐘為計算單位,不足時視為5分鐘,按每計算單位5元扣減工資;15分鐘后(不包括15分鐘)視為曠工處理。
第2.5.3條早退: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第2.5.4條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
第2.6條加班:
第2.6.1條公司在節假日將安排有關人員值班,負責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員享有相當其二倍日工資額的加班費。
第2.6.2條員工加班須符合以下規定:
①加班人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簽章同意其加班,并報考核部門核準的;或上級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②加班費以半日計算,按崗位工資發放。
③每月加班次數不能超過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條以下情況不以加班論:
①上級主管下達的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任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才能完成工作的
②公司在節假日舉行的培訓及公益活動
③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私自加班的
第2.7條考勤統計
第2.7.1條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31號
第2.7.2條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除當月全勤獎:
①全月累計遲到3次者(包括3次)
②全月累計請假1天者(包括1天)
③月度曠工1次者(包括1次)
第2.7.3條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辦公室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專欄的記錄、各部門的記錄、每日簽到∕簽退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并報財務處理;
第3章附則:
第3.9條本考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在公司考勤過程中弄虛作假、不按要求及時上報者將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第3.10條本考勤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負責解釋。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10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11
一、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現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作息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考勤制度
1、公司職工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冬季上午8:30—8:45;下午1:30—1:45,夏季上午8:30—8:45;下午2:30—2:45。每天兩次考勤。因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在考勤中注明事由。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遲到或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簽到上班時間的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的扣1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扣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抽出相應薪金后,記曠工一次。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半天從工資中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的扣二天工資,依次類推,連續曠工10天的給予除名。
5、請假規定:
(1)病假: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醫院就診證明。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未能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后補辦手續上下班制度,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休假結束后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6、出差規定: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7、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沖抵事假、病假等。
8、全勤規定:為鼓勵職工出勤公司設全勤獎上下班制度,凡每月根據考勤統計的出勤天數為全勤,并且沒有出現請假曠工的獎勵全勤獎金。月底根據考勤記錄結算工資,工資發放人員月底要將工資表及考勤表一并轉交會計。
四、節假日規定
1、公司員工每周休息一天,各項目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每月公休時間為4天。
2、員工本人結婚、直系親屬逝世均有3天帶薪婚、喪假。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五、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12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并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后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后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后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后,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余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準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準;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準。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盡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余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準。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并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于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辦公人員考勤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范圍及方式: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在職及試用期員工,考勤方式為xx。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能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xx部是員工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假期設置、流程設置等運行維護;
(二)負責對員工考勤進行統計、查詢,按相關規定實施獎懲;
(三)不定期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員工按時出勤打卡、監督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時審批請假、出差、外勤申請。
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考勤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斗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并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癥)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并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休假,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后,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于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扣;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并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準。
7.未盡事宜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國家和地方有最新調整意見的,執行國家和地方最新規定。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致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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