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精選3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
1、學生出入校門應穿校服或出示學生證,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外出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閑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禁止外單位車輛和出租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并接受門衛檢查。上級主管部門車輛進校也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通知有關領導方可放行。
5、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節假日禁止攜帶物品出校。
6、校園內不準騎行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地點停放,汽車、摩托車在校園內不準鳴號。非本校人員機動車,未經批準不得在校內過夜。
7、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并接受門衛檢查。
8、中午12:40~13:40(冬季)、12:40~14:00(春季)為靜校時間關閉大門,禁止人員出入。
9、校大門在晚22:00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
1、學生及家長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小學規定時間內出入,要憑小學的學生胸卡進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校園。
(3)學生翻越圍墻進校,一律上報安全辦,按違紀進行處理。
(4)學生家長來校找老師聯系工作,先與門衛溝通、登記,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小學,更不能進入教學區域。
2、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是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好外來會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小學,必須遵守小學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小學教學有序進行。
3、物品出入規定
(1)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部門負責人批條。
(2)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驗看,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4、其他規定
(1)門衛負責引導允許近校的車輛的'停放及安全。
(2)門衛要保持校門前環境衛生,保管好門前的安全警示標志。
(3)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要與德育室配合,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3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后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系并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4
一、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程序
詢問在門外的來訪人(姓名、單位、被訪人、來訪事由)-->聯系被訪人核實-->開校門請來訪人到門衛室等候-->登記來訪人資料并要求來訪者出示相關帶相片的證件核對(人與證要相符)-->無誤后通知被訪人到門衛室接來訪人-->來訪結束后,登記離校時間-->開門放行。
二、門衛須知
1.堅守校門崗位,嚴格查證,不能將來歷不明人員放進校園。外來人員來訪時必須請示領導才可放行。并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程序。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2.值班人員要提示來訪人填寫資料時必須正楷填寫,字體端正。
3.值班人員要查核證件與來訪人所填資料是否相符,來訪人資料填寫不實或不能提供證件核查者不能放行進入校園。
4.來訪者攜帶物品進校,應在登記表上注明物品名稱和數量。所有人員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門的,當事人應主動出示學校簽發的出校單,否則,禁止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
三、師生及家長須知
1.有來訪者來訪時,必須到校門口接人,接訪完畢,必須送來訪者到校門口,并登記離校時間。來訪者進入校園后,要全程陪同。
2.接送學生的家長須辦理有本人相片的接送卡,家長在早晚到學校接送學生時,必須出示本人證件才可進入校園,并不要在校園隨處走動。
3.上課時間,家長不能隨意進入校園。家長若提前接學生離校時,必須在門衛室等候,由老師送學生到門衛室交給家長。
四、外來聽課者或參觀者須知
外校聽課人員(參觀人員)必須攜帶派出單位發放的.蓋章聽課證明(參觀證明)。進入校門前,出示聽課證(參觀證)、教師證(身份證)接受門衛查驗,并填寫好來訪人員登記表。無以上證件提供查驗者不能進入校園。
五、攜帶物品須知
1.來訪者攜帶物品進校,應在登記表上注明物品名稱和數量。
2.所有人員凡攜帶學校物品出校門的,當事人應主動出示學校簽發的出校單,否則,禁止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5
一、早6:30開校門7:30關校門,午12:00開校門12:40關校門12:20關兩側后校門,2:00開校門2:35關校門
要求:
1、住校生一日三餐一律在學校食堂用餐,午用餐后12:40回寢室午休,12:50關宿舍門,2:00開宿舍門。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體育活動。
2、通校生中午在家午休,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3、晚餐時間,附近居住的通校生可憑政教處簽發的臨時通行證回家用餐其余通校學生在學校食堂用餐。
二、晚上10:50關校門、關住校生宿舍門,晚10:40關兩側校門,周六晚6:30——周日午2:00兩側校門關閉。
要求:
1、住校生應在晚10:50之前回宿舍寢室,若因打開水或洗澡回寢室時不得超過11:05,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2、通校生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園內閑逛和從事其它活動。
三、住校生從星期天晚到校至星期六放學期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四、星期六晚不回家的住校生要遵守作息時間,遵守住校生紀律,不得進網吧玩電子游戲等不健康活動。
五、全體同學上課時間不得出校門,若因事須憑班主任簽發的政教處假條,經政教處核實方可出校。
六、全體同學在胸前左上方佩戴好校牌出入校門、教室、宿舍等校園各個場所。
七、全校同學要講文明、懂禮貌,著裝和頭發要適合中學生,自覺接受學校教職員工、管理員、保安的詢問。
八、全校同學要認真遵守以上各條,違反學校規定的同學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維護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及員工人身安全,確保進出公司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后勤保衛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員出入管理
第二條公司職工自行騎車上下班應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證,以作識別,嚴禁赤足或穿拖鞋進入公司。
第三條外來業務人員進出公司需經相關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門衛,門衛負責辦理登記,發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單”佩帶入廠;出廠時相關部門接待人員應在“通行單”簽字后,交門衛收回。
第四條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無“臨時出入證”者,需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方可進廠,門衛負責辦理登記并配發“臨時出入證”佩帶入廠。
第五條公司職工及外協單位職工車輛因停車未落鎖的.,經門衛值班人員發現,職工應到相關部門開車輛證明并蓋有效章,門衛核實后放行。
第六條公司職工、外協單位職工出廠時,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應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七條外來業務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單據上交物流門值班人員,并主動配合門衛詳細檢查后方可出廠。
第八條所有進出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公司規章制度,若發現投機取巧、侵占公司財物、盜竊等行為,將根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
第九條出入證件管理
(一)職工上下班時未出示相關證件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衛人員予以糾正,并作登記、多次未帶出入證或沒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門衛有權禁止進入公司。
(二)新來員工應及時辦理出入證,到相關部門領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員工遺失證件或反光背心,應立即向相關部門申請補發。
(四)外來人員遺失證件,保衛人員應請其交付工本費后返還身份證明文件。
(五)公司職工車輛及外協單位車輛出入證丟失或損壞,請持行駛證原件和車間證明到后勤保衛部,提交申請表及工本費辦理新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十條外來車輛進廠,門衛負責登記:車號、裝運物資、事由、入廠時間等事項。
第十一條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據風險與物流管理部開具承運貨物車輛調度單及物資發貨通知單,經門衛對車輛進行檢查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并登記。化肥公司臨沂物流中心倉庫的貨物出廠由物流中心出具相關出廠證明。
第十二條公司廢舊物資進廠裝運車輛由相關部門出具物資發貨單,出廠時在規定時間內由門衛核對物資發貨單上簽字蓋章,檢查無誤后放行。
第十三條空貨車出廠由門衛檢查后放行,空罐車出廠憑空車過磅單出廠并登記。
第十四條車輛入廠時隨車如有需帶出廠的物品,需在進廠時在門衛登記,出廠時,由業務部門出具證明,經門衛核實無誤后放行。
第十五條進廠運輸車輛司機必須正確佩戴公司統一配發的藍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入廠時,應由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在公司物資門進行登記,方可入廠。
第十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時,應由相關辦部門核實后開具“物資清單”出廠證明,蓋有效章簽字后,注明出廠原因,并與“物品清單”相符,出廠時由門衛檢查物品核對“物品清單”,賬物相符后方可出廠。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條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攜返廠的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等,由相關部門開具物資出門證(物品清單、出廠原因、返還時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方可出廠。門衛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廠證明,逾期未返還通知主管部門或向分管領導匯報。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嚴禁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罰款xxx元,并建議公司給予辭退,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
第二十條對于主動舉報涉嫌盜竊侵占公司財產的行為,一經核實,視情況獎勵舉報人xxx元。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后勤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7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確保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戶,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原小區配發的`門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本小區住戶車輛進入小區后,有車庫的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戶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戶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沖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并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后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系,收受賄賂,放松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10、原則上非業主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過夜,若確須停放應該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2、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13、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4、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洗車。
1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后在門衛處核簽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系,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后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于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后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0
一、車輛管理制度:
1、出租車一律停靠在校門外指定位置;
2、確有必要進入校區的車輛(如上級部門前來視察,兄弟單位來訪等),應由校長室或相關科室通知校警后從東大門進入校區;
3、食堂、超市運輸車輛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北大門進入校區;攜帶物品外出的,憑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單”或通知出校門;
4、教職員工汽車憑“樂清中學車輛出入證”從東大門出入;
5、運輸郵件的郵政局車輛允許從東大門進入校區,其它快遞公司的車輛一律不允許進校;
6、不在上述規定之例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內。
二、學生出入校門制度:
1、進校和離校必須憑校園卡且打卡后放行;
2、學生除周末離返校時間,可以憑校園卡出入外,其他時間不得隨意出入;確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憑年級批準的“請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醫的,需憑醫務室蓋章證明的“請假本”出入;長時請假的(隔夜)還需先到樓長室蓋章確認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況需經常性出入校門的,需憑有政教處制定的`“臨時出入證”出入;
3、準假離校的學生出校時由校警收回“請假本”并打卡,返校時核對“請假本”并打卡;
4、周末申請留宿學生也憑“請假本”進出校門,請假外出必須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遲返校的必須做好登記工作;
5、走讀學生如忘帶“臨時出入證”,必須憑年級或值日老師的證明出入。
三、來客登記和被訪教職員工聯系制度:
來客說明被訪教職員工姓名及來由,經校警與被訪教職員工聯系確認在校,并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進行登記后,來客方可入校;外校學生入校探視學生的,原則上不允許進校。
四、家長出入校門制度:
家長或學生親屬可在:
每周一至周五:11: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周六至周日:11:40—17:50,21:30—21:50(高三22:10);
上述規定時間段內進入校區探視學生,但須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登記后方可進校,其它時間家長不得出入校門;規定時段外來校還需通過電話聯系班主任或相關老師確認后,方可進入校園。
五、教職員工出入制度:
教職工憑校卡出入校門,后勤員工憑“工作人員出入證”或新宇公司員工統一標牌出入校門。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1
一、實行24小時著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做到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志、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衛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戶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2
為了積極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不能隨便進出學校,來校確須進校者,經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請出示身份證、工作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認真填寫(來客來訪單)。
3、當家長給子女送雨具、鑰匙等物件,可寫紙條交給門衛代送。
4、家長若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得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學生進出學校制度
1、學生上學后,班主任每天及時清查學生到校情況,對未上學的學生要打電話與家長取得聯系,弄清未上學的原因。
2、學生在上課期間,不能隨意進出學校。
3、雙休日,學生無特殊原因,不能來學校。
4、非放學期間,學生出校大門必須有班主任批條。沒有批條的',一律不準外出。
5、每天放學學生由教師帶隊送出校園。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3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于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并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
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
2、周五8:40—11:40,21:00以后。
3、周六、周日21:00以后。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并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并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4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1、“出入證”(藍色為住校生,紅色為走讀生)是學生進出校門的憑證,無證不能進出校門。各班級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出入證”上的所有信息(雙面),并張貼個人近期彩色照片,教育學生要妥善保管“出入證”,如有遺失,必須到政教處予以補辦。
2、嚴格按照學校規定進出:
(1)所有學生在正常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外出,尤其在中午、下午放學時住校生不得外出,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請假,得到班主任簽字同意,憑請假條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外出,并在規定時間內返校。走讀生在放學時可出門,有特殊情況同上處理。
(2)進出校門時須主動向門衛出示出入證。
3、學生騎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所有車輛一律懸掛學校下發車牌,無牌不能進出校門,不得停放在教師車庫(一經發現給予扣車處理)。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來校,若不聽勸告,給予扣車處理。
4、學生上學遲到,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
5、嚴禁學生攜帶煙、酒、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校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6、學生出入校門需在門衛值班室開放的時間段進行,在學校規定校門關閉的時段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許進出校門。
7、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5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提高管理品味,落實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有關要求,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1、所有學生不得衣衫不整、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等進出校門。學生持證進出需服從門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將對其加強教育。
2、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校學習,來校時不得在校外逗留、玩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進校,應向班主任請假,到校時在門衛室亮證登記后方可入校。
3、放假時間,所有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徑直回家,不得在校內停留。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在門衛室登記。
4、上課期間或放學后,學生因事因病要求出校的,必須由班主任簽假條,學生持假條和校園卡交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出校,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其進出校門。回校時在門衛室銷假。
5、各班對住校生、通校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定,住校生不得辦理出入證,住校生進出需持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門衛室將對其情況進行認真核實。
6、通校生必須隨身攜帶并妥善保管通校卡,沒有特殊情況,學生進出校門必須排隊亮卡、刷卡。
7、出校門時,有自行車的`同學必須排在隊伍后面,讓其他同學先走。校門外通道不準騎自行車。
8、通校卡上不得亂涂亂畫,更不能粘貼明星相片;所有通校卡只準本人使用,一律不準外借。發現上面的情況,通校卡一律沒收。
9、學生不得持假證進出,發現此類情況政教處、保衛科將嚴肅處理。
10、學生將通校卡忘記在家里,家距學校較遠者需班主任開具證明才得進出。
11、通校生每天早中晚放學20分鐘后不允許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需持班主任的證明方可出校。
12、午睡期間,通校生在家睡覺,只能提前5分鐘進校門,在門衛放行之前,不能在校門外打鬧、擁擠。
13、嚴禁所有學生從校外攜帶熟食進校,以防食物中毒。
14、凡學生卡遺失、損壞的,都必須及時辦理補卡換卡手續。學生寫申請到班主任處簽字,政教處同意,最后把證明、相片交門衛室辦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6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并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后,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后,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
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注: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并督促家長共同遵守。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7
為確保公司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員工之外的所有進出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細則中第四條為公司員工制定)。
二、職責:
安保科是公司門衛的管理部門,直接對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公司進行管理。
三、細則:
1、對于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處登記。(上級領導、其它兄弟單位領導、客戶、口頭問詢即可)。
2、嚴格執行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進出公司大門,均應進行檢查,特殊物資應在門衛登記,未經登記的`物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凡進出公司的車輛及貨物必須持有安保科長簽發的有效證明(如放行條),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否則不予放行。安保科長因事不在公司,則需致電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時做好登記。
3、門衛負責管理進入公司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車輛不準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絕不允許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入生產區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報請領導同意后,由接待人員陪同方可。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8
為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園正常秩序,加強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學校校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無特殊原因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責任領導允許不得入校。禁止飲酒后駕車出入校園或在校內移車,一經發現,移送交警處理。
三、下課學生活動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周五校車發車期間,禁止任何其他機動車出入校園。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學服務部等運送貨物的車輛必須與校內相關采購責任人聯系后,方可入校。車輛入校后,必須嚴格按照校園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禁止駛入步行道及足球場,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學生出入路口及活動區域。
五、學校教職工車輛分別停放在劃定停車位的指定停車區域,車頭一律朝外,校門口停車場東側停放深色車輛,西側停放淺色車輛。
六、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七、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安全辦,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知,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訪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人員隨行機動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口,到門衛室聯系教職員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師確認并登記后步行進入校園探訪。
九、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出入校園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直至啟動“110”一鍵報警系統,請求上級相關部門參與處理。
十、機動車在校園內未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的教職員工扣安全目標分1分/次,若為校外車輛則追究允許其入內教職員工連帶責任。在校園內發生一般性車輛刮擦事故,事故責任由當事人獨立承擔。在校園內發生人員傷亡的較大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門依規處罰,事故責任由當事人獨立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賠償及連帶責任;若當事人為校內教職員工,并處扣發全年績效獎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19
一、本校公務用車憑派車單出入學校,出校門時保衛處根據派車單在車輛登記表上登記隨車人員。
二、對進出我校的外來機動車輛采取收發證制度。進校車輛必須在大門口領取“機動車輛通行證”,執勤人員要嚴格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出校門時交回證件,經門衛檢驗后放行。
三、機動車輛進入我校后必須慢速行駛,進門時速5公里,校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外來人員必須說明來訪事由,登記有效證件,并經電話聯系經門衛確認后方可入內。
四、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必須在指定地點停車,校內教職工的車輛必須停放到停車場內。
五、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時,機動車必須服從指揮并有序停放在保衛處指定位置。
六、進入和停放在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鎖好防盜鎖,貴重物品及各種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七、校園禁鳴喇叭;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各種機動車輛;禁止無牌無證(教職工購買暫未上牌的除外)車輛進入校園。
八、對出租車嚴加控制,一般不許進校。如師生有急事及老、弱、病、殘等行動不方便,或者出租車搭載有大型物件或物品較多,確須出租車進校的`,經門衛核實后可進出校園。
九、往校外運送物品車輛必須持有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物品出門證明。否則,門衛有權扣留其物品,且車輛不準出校。
十、凡進入我校的機動車輛視為自動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規定并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和協調,如有違反或不服從管理的,保衛處有權處理或不予放行。
十一、院長專用車輛經核實院長駕、乘后可免交出門條。
十二、車輛早上接院長免交門條。
十三、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20xx〕87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學校安全處為校內所有車輛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出入校園及校內動態、靜態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條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工親屬、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本校教職員工的車輛憑“臨沂一中機動車輛校園通行證”)。
3.凡參加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第五條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超過10公里/小時
2.嚴禁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
3.基建各類工程車必須到安全處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線路上行駛。
第六條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學校根據校舍改造情況給各部門劃分停車區域),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需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內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由車主自行負責。
3.愛護停車場地內的所有設施、裝置及其他車輛,導致損壞的,導致損壞的肇事車主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4.不要在停車場亂扔垃圾,保持停放場地清潔衛生,禁止在停放場地內擅自維修,清洗車輛。
5.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栓15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6.來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來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安全處批準。
第四章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七條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停車區域內有序停放,停車落鎖,嚴禁亂停亂放(學生車輛不準放在教師停車區域)。車輛在校園內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第八條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騎車出入校園,有特殊情況請家長接送或打車回家。
第九條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第十條學生盡量不要騎一些高檔山地車和電動自行車上學。
第五章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學校先與教職員工簽訂“校園機動車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書”,然后辦理“臨沂一中機動車輛校園通行證”。憑通行證進入校園(原來辦理的通行證停止使用)。
第十二條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第十三條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巡邏督查,對違反規定行使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給以通報或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此辦法由臨沂一中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上級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遵循本辦法。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辦法執。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1
鑒于我校開放式校園和外來車輛及人員進出校園不斷增加的實際,為加強校園的安全防范工作,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生活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外來車輛、人員進出校園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各值班門衛及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門衛管理的有關要求,認真查詢進出校園的車輛及外來人員,并嚴格實行登記及查驗證件。
二、嚴禁各種營運、無證及借道穿行校園的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三、對運載貴重物品和情況不明物品的.機動車輛,要嚴格查驗車輛內物品,登記駕駛員的證件,并憑保衛部門放行條(證明)放行。
四、發現校園可疑的車輛、外來人員或可疑情況時,應及時查證處理并及時向學校總值班室(保衛處)報告。
五、密切注意校園及周圍的治安動態,凡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或重大可疑疑情況(緊急事件)時,要及時報告校衛隊和值班室(保衛處)領導。
六、校衛隊員(保安員)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語;值班時要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值班室內的各種設備的交接工作。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2
近兩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檢查,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一律出示“車輛通行證”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學工處事先通知校警、門衛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沒有特殊情況,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駛入。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門衛工作人員檢查,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校警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校警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工處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二)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所有非機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五)嚴禁學生騎車上學。
四、管理辦法
(一)上學放學時,執勤教師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路隊。
(二)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四)對無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五)校警負責檢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3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一、校內車輛由學校總務處管理、由校長調度。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調度,保持通訊聯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這一管理制度可能還存在不當之處,望同仁們指教!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4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5
1、學校辦公室負責所有車輛的日常管理,按日對駕駛員進行考勤;
2、學校車輛應首先確保公務用車及職工通勤,用車應先經辦公室報領導批準,統一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私自調用車輛;未經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因私自出車造成的后果,除責任自負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薪、停職或解聘處分;
3、燃油由辦公室購卡統一充值,每月記錄行駛里程及加油數量,按月統計油耗,發現超支嚴重追究駕駛員責任;
4、駕駛員要認真記錄好加油數量及對應的行駛里程表,月底統一報辦公室統計;
5、辦公室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嚴格考核;一年內無責任事故給予一定獎勵,安全意識不足、安全知識不達標禁止上路;
6、凡車輛保養、維修、更換配件等,由駕駛員申報,由定點維修單位造出預算,交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修車店修理;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因個人責任違反交通規則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8、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定期清洗車輛,做到車外無灰塵,車內衛生整潔;
9、平時要加強車輛保養,保持良好技術狀態,并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及時修理;
10、教職工上下班專車及校長專車停放北校區,其他車輛停放南校區,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入庫及保管工作,確保停車安全;
11、招生期間車輛由招辦和辦公室協調解決,燃油費用計入招生成本。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6
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適用范圍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辦公室主任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二、車輛調度規定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三、車輛保管和維修規定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 、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四、安全管理規定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并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五、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7
一、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必須到保衛處登記辦理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車輛通行證,憑證通行;外來車輛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憑有效證件領換臨時通行證方可在校區通行。
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任何車輛禁止隨意停放。
三、校內機動車輛限速行駛,禁止鳴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駛途中應主動禮讓行人。
四、騎電動車、自行車下坡時應減速慢行或下車推行,防止出現事故。
五、由學校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每周對車輛停放進行一次檢查,并登記違章車輛信息,對超過三次違規停車的人員進行通報,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其車號。停車秩序和文明單位評比掛鉤。
六、各部門、單位加強對職工、學生、職工家屬、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的規范停車宣傳教育,通知到每一個人員。
七、對不聽勸阻,阻撓公務,無理取鬧的人員由學校嚴肅處理。
八、遇有大型活動,車輛的停放須聽從保衛處工作人員的安排。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8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后勤公司總經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29
為了加強學校教師小汽車和摩托車以及外來車輛的管理,維護校園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師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駛,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校園內掉頭時,跟車人員要在車輛后面指揮。
3、教師私人用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并鎖上防盜鎖。
4、各種車輛在校園內要限速慢駛,車速不能超過1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校園內不準超車,不準鳴號。
5、上學、放學時,門衛管理人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領導管理學生秩序和紀律。
6、教師私人用車在進出校門口時,要堅持行人優先的原則。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社區門口的車位內。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與門衛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學校運輸需要的各種車輛、以及外來送水、送書等貨物運輸的大型車輛,應在確保校門口無學生進出時方可進入校園,并要安排跟車人員下車步行,指揮車輛到達指定停車點。
10、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準,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30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31
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定: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 32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車輛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2、外來辦事車輛需到大門傳達室登記,待聯系好后可進入校園;
3、負責定期給學校送貨的車輛,需憑證進入校園;任何拉裝貨物車輛出校園大門,必須持相關部門批準單可放行;
4、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和轉彎時要慢行觀察;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高音喇叭;機動車輛嚴禁在人行道暫停。
5、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按線路限速行駛。
6、各種車輛(包括自行車)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本校教職工車輛應停放在指定棚點。所有外來車輛,均統一停放在指定停車點。
7、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8、對違反以上規定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門衛出入登記制度范本06-30
門衛出入管理制度03-31
學校門衛登記的管理制度08-08
學校出入管理登記制度范本(精選4篇)06-14
駕校出入登記管理制度(精選15篇)10-13
學校隔離室出入登記制度(精選10篇)06-07
學校出入校門登記規章制度(精選12篇)06-27
學校出入校門登記規章制度(精選19篇)11-09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通用08-13
學校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