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5 15:21:1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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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檢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檢測管理制度

檢測管理制度1

  1、為全面及時掌握我公司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分布,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

  (1)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各分場、廠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部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

  (2)要定期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實時檢測或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每年要落實安全治理整改對策措施。

  (3)要針對我公司存在的各類重大危險源情況,明確專門管理機構監管、配備專門人員檢測監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動態檢測監控、分析檢測監控參數、及時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

  (4)必須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險危害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3、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并要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家屬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讓職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4、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險源,必須作為安全管理和檢測監控的重點對象;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險源,也應加強管理和監控、不留死角。

  5、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要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

  6、安全科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單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7、安全科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管不力責任。

  8、安全科必須加強職工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等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對重大危險源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9、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均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檢測管理制度2

  一、檢測中心各檢測室需裝備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試劑柜、防毒面具、消防滅火器材等)。

  二、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可取用。經常對化驗室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證化驗室人員都能正確使用所備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

  三、檢測室內各種儀器設備都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不得任意移動。各種標簽要保證清晰完整,避免拿錯用錯造成事故。

  四、使用任何一種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五、用電、用氣、用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以保證安全。

  六、中心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處理,并上報廠領導。

  七、下班時,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氣、報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

  八、檢測室內不準吸煙、吃食物、存放與化驗無關的物品。

檢測管理制度3

  機械設備檢測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都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并發給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設備安裝資質的企業、單位,設備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設備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設備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性能項目進行檢測驗收。

  2、設備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設備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設備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文件。

  三、經驗收合格后,辦理設備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調試驗交記錄,并做好設備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設備試運行記錄,凡參加設備驗收和設備安裝及設備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按設備裝箱清單點清后,填寫設備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設備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設備附件和設備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設備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五、設備驗收后,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設備提取折舊費,設備使用單位應在設備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設備性能的調試和精度的調整。設備在磨合期滿后進行一次一級保養,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設備使用期間嚴格設備管理作業十字法作業。

  六、新設備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設備生產廠家、設備銷售單位、設備采購人員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設備的領導。

  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發文號:京勞特發[1997]130號

  發布單位:京勞特發[1997]130號

  關于下發《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區、縣勞動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對于原已取得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申請增加檢測檢驗項目。

  附件: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附件:

  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北京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根據勞動部1997年第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北京市從事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橋(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等)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

  第三條北京市勞動局統一管理全市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檢測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

  第二章認證基本條件及范圍

  第四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二)檢測檢驗機構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手冊》,并能嚴格執行其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三)檢測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職稱,熟悉有關專業知識,有一定的工作和組織能力;

  (四)技術人員占全體人員的比例不應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項目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經考核合格的專職檢測檢驗人員,其中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在有效期范圍內的檢驗員證。

  第五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儀表設備等必要的檢測檢驗手段;

  (一)檢測檢驗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并在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定期校準的有效期內;

  第六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國家標準、檢測檢驗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認真執行。

  第七條檢測檢驗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聯系電話,有與承擔的檢測檢驗任務相適應的工作環境。

  第八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保證在行政、技術和財務管理上獨立于特種設備的制造、銷售、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單位之外。

  第九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范圍:

  (一)在用橋(門)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二)在用塔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三)在用流動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四)在用電梯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五)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橋(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六)新購置或大修后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七)新購置或大修后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八)新安裝、修理(改造)的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安全技術檢驗;

  (九)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

  (十)受外單位委托的安全技術檢驗或技術鑒定;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條經資格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從事批準范圍內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三章認證審查程序

  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機構應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報主管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再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提交《申請書》及規定的文件資料。

  第十二條其它非勞動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的檢測檢驗機構,需經主管部門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領取《申請書》,填寫上報。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監察處收到申請書和申報資料后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監察處負責組織有關專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組成審查組對同意受理的申請進行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經審查合格的檢測檢驗機構,由認證單位核發由市勞動局統一印制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認可證》(以下簡稱《認可證》),并予以公布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六條對審查不合格的單位允許其進行整改,并于六個月后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已取得檢測檢驗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需新增項目時,應向市勞動局申請新增項目的檢測檢驗資格,市勞動局將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審查并給予增項。

  第十八條《認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檢測檢驗機構在有效期滿六個月向市勞動局申請換證審查。逾期不提出申請的檢測檢驗機構,市勞動局在其有效期滿后將注銷其《認可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認證中的有關開支費用由被審查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1、質量保證手冊的基本內容(參考件)

  2、

  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于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設備、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數據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設備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后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后處理并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周后,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建立從安裝、調試、驗收,到運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設備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檢測管理制度4

  一、檢測工作管理類

  1、檢測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2、標準、規范、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3、試驗樣品管理制度;

  4、委托試驗及報告簽發制度;

  5、檢測工作保密制度;

  6、受理投訴、質量異議與仲裁管理制度;

  7、檢測試驗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二、儀器設備與試劑管理

  8、儀器設備購置及驗收制度;

  9、儀器設備保管維護與使用維修制度;

  10、儀器設備檢定校準及標志管理制度;

  11、儀器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12、儀器設備報廢處理制度;

  13、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三、人員管理

  14、技術人員聘用及檔案管理制度;

  15、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16、試驗檢測人員培訓制度;

  四、試驗環境條件管理

  17、標準養護室管理制度;

  18、試驗環境條件管理制度;

  五、質量控制措施

  19、質量管理文件制定、頒發、修改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制度;

  20、試驗室內部質量監督控制措施;

  21、檢測不合格項目臺帳制度與檢測不合格結果報告制度;

  22試驗環境條件控制與保障制度;

  23、各項試驗操作規程;

檢測管理制度5

  1目的

  確保被檢測/校準/檢定物品對實驗室的任何測量都不產生不利影響,并保證物品的完整性以及維護顧客與實驗室的利益。

  2范圍

  適應于本計量中心檢測/校準/檢定活動中的所有被檢物品。

  3職責

  3.1技術負責人批準與檢測/校準/檢定物品有關的意外事故處理意見。

  3.2班組負責人負責對檢測/校準/檢定物品的安全和保密管理進行監督;必要時對檢測校準物品進行確認;組織編寫本部門的檢測/校準/檢定物品標識作業指導書。

  3.3物品管理員負責對顧客提供產品的驗證、登記;對檢測/校準/檢定物品編號和標識;按照顧客要求在符合條件的環境中保存檢測和校準物品并記錄;及時做好已檢物品留樣期后的處置工作和校準物品的歸還工作。

  3.4檢測/校準/檢定人員負責在檢測/校準/檢定過程中對物品進行保管和保護。

  4程序

  4.1物品的接收

  4.1.1固定實驗室的物品接收

  4.1.1.1在接收顧客送檢物品時,物品管理員應根據委托檢測/校準/檢定項目,對其是否符合檢測/校準/檢定要求進行檢查,若無問題,請顧客填寫實驗室《任務委托單》。

  4.1.1.2若對顧客委托的物品是否適于檢測/校準/檢定有疑問時,應協助顧客填寫實驗室《檢測/校準/檢定任務委托單》。

  4.1.1.3物品管理員核對《任務委托單》上顧客填寫的內容。

  4.1.1.4當顧客對物品及技術資料的貯存和保密性等有特殊要求時,物品管理員請顧客在《任務委托單》上注明詳細要求,并按照顧客的要求對物品和資料進行處理。

  4.1.1.5一般情況下,《檢驗/校準任務委托單》一式三聯,第一聯交顧客留存,作為檢測/校準/檢定后領取報告和領回物品的憑據;第二聯由物品管理員留存待查,作為委托任務的統計憑據;第三聯作為任務指令隨物品一起轉交檢測/校準/檢定人員。

  4.1.2現場物品狀態的確認

  對于在現場檢測/校準/檢定的物品,項目負責人到現場評估現場環境、檢查初始狀態是否滿足檢測條件,并填寫《現場技術服務顧客物品狀態確認表》相關欄目。

  4.2物品的標識

  4.2.1物品的身份標識

  物品管理員根據各班組專業特點對顧客委托的物品進行身份標識。物品的身份標識應唯一,并確保物品編號與原始記錄、報告中的編號一致。

  4.2.2物品的狀態標識

  各班組根據本專業特點,可選擇下列幾種方式(但不限于)表示:

  a)以待檢、合格、不合格區域放置不同檢測/校準/檢定狀態的物品。

  b)以不同顏色的標簽表示不同的檢測/校準/檢定狀態。

  c)以檢測/校準/檢定條件記錄或過程參數記錄表示不同的檢測/校準/檢定狀態。

  4.2.3應根據物品所處檢測/校準/檢定狀態,及時進行狀態標識或標識移植;并在物品的流轉過程中,作好標識的保護工作,以保持物品識別的唯一性,可通過標識實現追溯。

  4.3物品的流轉

  4.3.1檢測/校準/檢定人員收到被檢測/校準/檢定物品后,應進一步檢查物品狀態及標識情況,明確檢測/校準/檢定任務,并在《任務委托單》的第二、三聯簽字進行交接。

  4.3.2如果需要進行物品制備,制備后的物品應更換包裝的,轉移物品的身份標識和狀態標識。

  4.3.3物品在制備、測試等過程中,應加以防護,防止丟失。

  4.3.4檢測/校準/檢定人員完成物品檢測/校準/檢定后應及時加貼表明試驗狀態的“已檢”標識或將已檢物品放置于合格或不合格區域。

  4.3.5檢測/校準/檢定人員及時將檢測/校準/檢定完畢的物品移交物品管理員,并在《任務委托單》的第二、三聯簽字進行交接。

  4.3.6物品測試完畢后,由物品管理員按照有關要求,將物品放置于專用區域,必要時應填寫《物品入庫和處置登記表》。

  4.3.7需要送交分包試驗室進行檢測/校準/檢定時,應將檢驗/校準物品進行包裝或分裝,并對物品進行身份標識,確保物品的特性不發生變化。

  4.4物品的保管

  4.4.1物品貯存環境應安全、無腐蝕、清潔、防潮,避免物品的損壞和丟失。

  4.4.2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被存放在規定的條件下,對其存放環境進行維持、監控和記錄。

  4.4.3保存物品的容器應按照相關標準要求進行存放。

  4.4.4物品檢測完成后的剩余檢測物品,應存放在規定區域,并及時通知物品管理員。

  4.5物品的處置

  4.5.1固定實驗室的物品處置

  4.5.1.1物品管理員通知顧客領回物品及附件、技術資料。顧客需要憑《任務委托單》的第一聯領回物品。在雙方確認物品數量、附件及其他技術資料齊全無誤后,由顧客在《任務委托單》的第一聯上簽字。

  4.5.1.2必要時各班組應規定物品的保存期限或留樣期。物品保存期限或留樣期滿后,采取安全適當的方式進行處理,并填寫《物品入庫和處置登記表》中的相關欄目。

  4.5.2現場檢測/校準/檢定服務的物品處置對于在現場檢測/校準/檢定的物品,項目負責人到現場評估現場環境,檢查現場檢測/校準/檢定服務結束時的顧客物品狀態,并填寫《現場技術服務顧客物品狀態確認表》相關欄目。

  4.6物品的保密

  4.6.1各班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物品的檢測、貯存與處置,嚴格執行《保護顧客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程序》。

  4.6.2檢測和校準過程不允許無關人員參觀,檢測/校準/檢定物品的技術資料不允許無關人員閱覽和帶離試驗場所。

  4.6.3對于具有專利技術的檢測和校準物品,本計量中心一律不留樣。

檢測管理制度6

  1、試驗室指定專人管理試驗檢測儀器設備。

  2、建立儀器設備總臺帳,寫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產地、數量、性能狀況、檢定情況、購買時間、價格、量程、精度等內容;儀器設備分為a、b、c三類,a類指送檢設備,b類指自校設備,c類指一次性驗收設備及工具,三類設備在總臺帳中注明。

  3、對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應指定儀器保管負責人;制定操作細則;建立檔案,內裝儀器設備說明書、檢定證書、使用維修情況記錄等,填寫記錄要整潔、清晰,不得涂改,做到準確無誤,具有可追溯性。

  4、主要常用儀器設備操作規程貼在墻上醒目位置,并配備“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簿”,使用或維修保養后,認真填寫。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經試用或檢定合格,填寫儀器設備事故與中、大修理或其他履歷后,方可移交檢驗人員使用。

  6、儀器設備在搬運、維修和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應重新標定,儀器的維修、檢定情況應及時填寫在履歷書上。

  7、試驗檢驗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儀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設備和人身安全,使用完畢應進行斷電和必要的常規保養,保持儀器設備的清潔,保持工作間的整潔。

檢測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鋼絲繩人員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使安全產品更好地為安全生產服務,達到滿意的檢測效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消滅鋼絲繩短繩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鋼絲繩專業檢測小組。

  2、每月21日,對公司所有鋼絲繩進行檢測一次,并出檢測報告一期。

  3、檢測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各生產組主管安全環保,對鋼絲繩檢測儀器,應做到日常維護與保養。

  5、對檢測出輕微受損的鋼絲繩,重點監控。

  6、對檢測出受損嚴重的鋼絲繩,責令施工隊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新的鋼絲繩。

  7、每期檢測報告,報主管領導一份,安環保衛辦公室一份,各生產組一份,共三份。

檢測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安全檢測和計量儀器設備正常順利運行,使計量監測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靜電檢測和各種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指示指標的監測工作。

  三、引用文件

  無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責

  5.1、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

  5.2、計量管理部負責本細則的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不到位者給予考核。

  六、要求

  6.1、計量管理部內部分工規定

  計量管理部下設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紀律管理、儀表維修、檢定、司衡室。

  6.2、設備綜合管理規定

  6.2.1、巡檢或檢修現場儀表時,個人工具必須整套配帶齊全,檢查中不配帶個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帶一件個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據維修實用性,鐘表啟子1套、個人成套工具配帶為手鉗1把、尖嘴鉗1把、平口螺絲刀1把、梅花螺絲刀1把、電工刀1把、活頭扳手1把(8′或12′)、電工包1個、電工腰帶1條。

  6.2.3、個人工具到期應及時領取,通過部門出具證明,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到設備部開領料單。

  6.2.4、個人工具因沒到期而丟失或損壞的,通過部門出具證明到設備管理部開取領料單,月底通過個人獎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費用。

  6.2.5、班組公用工具由班組長管理,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對丟失和故意損壞公用工具的,班組長應及時查出責任人,內部組織賠償處理,否則由班組長承擔和工具等值考核費用。

  6.2.6、檢查時發現缺少的班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內自行解決,沒有落實的班組,將考核該班組長,把班組公用工具補齊。

  6.2.7、部門公用工具內部人員借用,出具借條并注明日期,不允許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時歸還,逾期不還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丟失或故意損壞的要按原價賠償。

  6.2.8、部門公用工具不得隨便外借,特殊情況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借條,并注明歸還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類測量設備和自控設備故障引起停車事故,當班人應盡快修復,故障處理結束后,由班組長組織相關責任人寫出事故經過、處理措施。以書面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生產部組織開事故分析會,并做好記錄,報調度室、生產管理部、設備各一份、部門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報告應在24小時內上報,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生產部門有關規定處理外,部門給予該班組長10分/次的處理。

  6.2.11、考核情況待生產部門下發事故處理通報暫定,視事故情況采取層層分解的方式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計劃,申請材料計劃應有計劃性,不允許盲目的追求數量,規格型號要準確、數據要詳細。不能造成庫存積壓,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設備管理部處罰規定考核相應班組長。

  6.2.13、每月22日之前組織一次材料計劃會,由部門負責人和相應的分管領導參加,無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點前交設備總結,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組長5分。總結內容應盡量具體,不應含糊不清。

  6.2.15、班組內部備用急需備件,不應出現空白,如因備用備件出現空白而延誤現場故障處理的,考核班組長10分/次。

  6.2.16、儀表的接線要規范,接線端子要緊固、接線不能松動,布線要整齊、美觀。檢查中發現上述現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線不緊,布線零亂的每處考核班組5分。

  6.2.17、生產現場所有在用測量設備都必須密封處理,保證儀表不被腐蝕。檢查中發現無密封或密封不嚴的每次扣班組5分;造成儀表損壞時,視情節每次考核班組至少50分/次。

  6.2.18、儀表的可動部分都必須緊固,防止因振動損壞儀表檢查中發現可動部分未緊固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次。

  6.2.19、現場儀表要保證完整無缺的運行,特殊情況以書面形式匯報計量管理部。檢查中發現缺少零件而沒有向部門以書面形式匯報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0、控制室內、現場儀表柜、盤后線纜、管線布置應合理,保持整潔美觀。檢查中發現現場線纜零亂、不整齊;新安裝儀表設備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1、生產系統中備用、閑置、封存的自控設備,要做到帳物相符,并且定期維護,保證備用的自控設備隨時可投入使用,檢查中沒按上屬規定處理的或開車時不能及時開車,考核相應班組20-50分/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處罰規定執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設備要及時處理,要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不準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對部門下達的'指令無條件服從,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類儀表閥、儀表管道、現場儀表部分,不應有跑冒滴漏現象,巡檢過程中發現上屬情況應及時處理,因特殊情況不能處理的,要掛停車待修標識牌,在生產記錄上詳細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向部門匯報,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考核相應班組10分/次。

  6.2.24、現場停用儀表的信號線、電源線,要采取適當的絕緣處理措施,并通知相關班組斷開信號和電源線。沒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沒有及時處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驗的儀表,檢定班及時校驗并做好記錄,對于因聯鎖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按期校驗的儀表,可調整利用大修期間進行校驗,沒按上述規定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6、對現場儀表設備的維護、檢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儀表的使用說明、儀表維護、儀表檢修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不按上述規定造成儀表損壞或其它事故的,性質輕者處罰50分/次并且通報批評(連帶班組長和分管領導),性質惡劣的按原價賠償損失或上交公司處理。

  6.2.27、巡檢要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做好巡檢記錄,沒做巡檢記錄或違反巡檢制度的,按巡檢制度進行考核。

  6.2.28、現場儀表柜、端子柜、供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無物。檢查中發現上述地方臟、亂、差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9、在現場檢修時,需要短接查線的或和dcs通道有關的線路時,應通知相關班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此項操作。沒按上述規定造成通道損壞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關班組至少20分/次。

  6.2.30、維護、檢修現場儀表時應有始有終,離開現場時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控制室布線要整齊,fta板子蓋要蓋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車間投訴或檢查中發現的考核相關班組10分。

  6.2.31、接到檢修通知后5分鐘趕到現場,夜間值班10分種內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后問明原因盡快解決問題,不允許推諉扯皮,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車間投訴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分/次,(連帶班組長5分/次),情節嚴重的加倍,生產如有考核同時落實到個人。

  6.2.32、需要拆回檢定的儀表,應把儀表表面衛生清理干凈,再送檢定室檢定,否則檢定室有權拒絕檢定,對檢定的儀表首先進行內部灰塵清理,再進行絕緣等級試驗后方可檢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3、班組送檢儀表時,應做好送檢記錄,記錄檢定前的運行狀況,經檢定不合格又無修復價值的儀表,經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定后方可進行報廢,并做好報廢記錄,沒按上述規定的扣班組10分。

  6.2.34、對送檢前儀表運行較好,檢定后儀表出現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5、對于違反設備管理規定或沒有完成設備管理規定內容要求的,依據設備管理規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以上管理規定如和設備管理部下發的《設備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依設備管理部的為準)

  6.2.36、對于提前一天接到檢修通知的班組,應以書面形式做好檢修計劃交到計量管理部,內容要詳細具體,并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如果出現不符合以上規定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7、各班組建立一個隱患記錄臺帳,班組成員發現設備隱患后做好詳細記錄,班組長組織班組人員進行討論處理方案,并把處理方案記錄到隱患題目的下面,班組成員要進行學習并簽字。班組長對巡檢中沒有發現隱患的可以直接進行考核,對于現場有隱患而沒有進行記錄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8、對于巡檢中發現重要設備隱患的,并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且挽回了設備損壞的經濟損失,計量管理部將給予50元以上的獎勵.

  6.2.39、積極學習業務知識,依據現場設備運行情況,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視效果給予10-100元的獎勵.

  七、記錄

  無

檢測管理制度9

  1 試驗室是進行檢測、檢定、校驗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2 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仍贓物、吸煙、吃東西,恒溫恒濕室內不得喝水,禁止用濕布拖地,禁止開啟門窗。 禁止將與檢測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

  3 試驗室應建立衛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掃衛生,各房間清潔衛生落實到人,每周應徹底清掃一次。定期打掃室內外環境衛生,疏通排水溝。

  4 定期對試驗儀器進行清潔,儀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擦拭干凈。

  5 試驗室的固體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并妥善解決。

  6 試驗室安排專人負責處理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堆放,生活垃圾由試驗室所在地區的垃圾站統一處理。試驗室設一個專門堆放建筑垃圾的場地,存放一段時間達到一定的堆放量后,請具有專門處理建筑資質的公司清理,或運至建筑工地的棄碴場。

  7 對于可回收垃圾如鋼筋接頭,可交廢品回收工區處理。

檢測管理制度10

  車輛管理制度

  一、小車由專職司機進行駕駛,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駕駛車輛,特殊情況由站長同意后方可。

  二、小車使用均由站長安排,確保專車專用,否則司機可拒絕出車。

  三、小車不得公車私用,更不得參與紅、白喜事,下班后公務車輛必須停放在站內或者本地公路局內。

  四、站內工作人員上下班統一由本站車輛接送,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出發。如有未按時到達者,視為遲到并自行乘車上班,費用自付。

  五、每班司機應做好車輛交接記錄,并注明車輛行駛公里數。除治超工作外用車,經批準后應寫明事由。不做記錄或記錄不全的一月內,第一次扣除出車補貼,第二次停職學習半個月,第三次做待崗處理。

  考勤制度

  一、站內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并書面記錄實際出勤情況。

  二、站內工作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上班時間有擅自離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過1小時,按缺勤半天登記。

  三、站內工作人員請假,按以下規定執行:

  1、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因特殊情況未能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補辦。

  2、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以內,報班長批準;2-3天,報副站長批準;3天以上,報站長批準。

  3、副站長請假1天以內,報站長批準;2天以上,報市公路局分管領導批準。

  4、站長請假,報市公路局分管領導批準。

  5、工作人員病、事假,按站內的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四、全年累計曠工2天以上,或累計病、事假60天以上,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學習與會議制度

  一、學習內容:黨的方針、政策、國家法津、法規、規章,職業道德規范,路政管理業務知識和有關規定,管理辦法,以及上級文件等。

  二、學習時間:每周四下午為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時間。

  三、對集中學習、要求有考勤、有學習記錄、有個人學習筆記,對無故不參加學習者,按曠工處理。

  四、學習的考核:治超檢測站每季度檢查一次個人學習與工作筆記,對于沒按照要求完成的給予一定的處罰。

  五、工作日志要求每天一記,對于少記或漏記的人員,第一次、第二次分別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第三次停職學習半個月,第四次做待崗處理。

  廉政建設制度

  一、超限站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反腐倡廉的各項規定,不斷增強和提高自身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和拒腐抗賄意識。

  二、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廉政建設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執法程序及相關要求,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三、嚴格執行省廳“五條禁令”和工作紀律,堅持秉公執法,嚴禁亂收費,亂罰款,只收費、不卸載或收費不給票據,少給票據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杜絕“三亂”等現象。

  四、嚴禁工作人員刁難、敲詐司乘人員、接受司乘人員的吃請和參與提供的各種娛樂活動。

  五、工作人員嚴禁以任何理由、方式收受司乘人員物品。

  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設立執法人員公示欄和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督,自覺維護公路交通執法形象。

  七、工作人員如有違犯廉政規定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嚴禁執法人員著工裝、執法車輛到高檔酒店、娛樂場所消費。

  九、嚴禁內外勾結、相互串通私放超限車輛。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執法人員應按時交接班。

  二、上崗前班長召開班前例會強調安全,說明注意事項。上崗必須統一著裝,做到著裝整齊、儀表端正、證件齊全。

  三、交接班時全班人員要交清公共財物,寫好交班日志,有爭議的問題由交、接班長協調處理。手續不清不準離崗。

  四、建立值班日志,其內容包括當班工作簡要情況,檢測超限車輛登記、人員崗位安排、票據登記、微機及其它設施物品的使用情況、上級來人檢查指導工作情況、電話記錄、本班遺留待處理問題等,由交接班負責人簽字,以備查驗。

  五、當班人員應做好設備、檢測棚、執法大廳、卸貨場的清潔衛生,交班時交接清楚。

  六、具體安排如下:

  1、交接班時間:(站內自行確定具體交接班時間)

  2、交接班地點及內容:

  ①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超限站,在班長的帶領下,認真檢查現場后進行交接班。

  ②攔車崗位在值勤崗亭進行交接,交接前檢查安全設施(錐標、防撞桶數量、攔車指揮牌)是否齊全、照明設施是否完好并做好登記。

  ③引導崗在檢測棚進行交接,交接時應保證檢測線暢通。 ④微機操作員(開票員)、收款員崗位在執法大廳進行交接,交

檢測管理制度11

  為提高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確保其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以達到控制職業病危害風險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和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和檢測工作。

  (二)本公司必須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粉塵:存在于開料、打磨。

  2、噪聲:存在于開料。

  (三)公司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正常生產情況下每月對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每周對作業場所噪聲強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并保證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用具的使用情況,一旦出現異常情況,企業自身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日常監測。

  (四)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辨識和評估:

  1、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公司生產現場情況,確定職業危害檢測點,并繪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分布示意圖。

  2、對于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檢測地點或崗位,應該適當增加檢測次數;

  3、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當作業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四)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每年對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對不符合防塵要求的作業場所及時整改。

  (五)檢測結果的記錄、報告和公示

  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建立檢測結果檔案。

  2、每次檢測結果數據應及時分析、充分利用。

  3、每次日常監測、檢測與評價的結果應及時公示,公示地點為檢測點及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六)檢測費用列入職業病防治經費開支。

檢測管理制度12

  一、檢測中心各檢測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明亮。

  二、各組成員每天清除本組各個崗位的工作臺、實驗臺、儀器設備及器皿上的灰塵,保持清潔。室內窗戶、墻壁自覺擦拭,保持清潔。

  三、分析檢測人員在分析結束后將儀器、器皿等排列整齊,清洗干凈,一切廢物要到入紙簍或廢物箱內,并及時處理。

  四、檢測中心衛生劃分衛生責任區,實行責任承包到人。對于分擔區的衛生要每天清掃,不得留死角。遇大檢查時衛生由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五、檢測中心工作人員上檢測崗時,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六、將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應馬上清掃。

檢測管理制度13

  職位描述

  職責描述

  1、參與產品前期開發,對面輔料和款式開發過程予以風險評估,并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提出可解決方案,并對方案進行跟蹤與指導;

  2、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和維護,落實糾正預防和持續改進措施;

  3、負責統籌制定和完善成衣及原材料檢驗標準;

  4,有效建立產品各監控點,做好產品生產前的風險評估工作(原材料檢測、產前版審批等);

  5,參與產品研發品質、技術研討、提升商品可靠性、使用性及銷售;

  6,完善品質數據管理系統、運用品質管理數據、進行品質改善管理;

  7,完善售后分析數據,提高售后維修時效性;

  8,定期組織品質管理系統培訓;

  職位要求

  1、熟悉服裝工藝,精通品牌童裝服裝質量管理;

  2、熟悉各種檢測標準與行業標準,熟悉面輔料屬性;

  3、了解童裝版型,對版型改善有一定見解;

  4、5年以上品牌服裝企業同等職位或以上任職經驗;

  5、溝通協調能力佳、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和責任心。

檢測管理制度14

  (1)外業檢測必須戴安全帽,穿防護鞋,酒精法試驗等危險物品試驗時應遵守試驗現場的安全操作要求。

  (2)上工地進行試驗檢測時,司機應按行駛規定和章程進行操作,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試驗檢測前在檢測路段應設臵明顯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防止意外發生。

  (3)預制構件檢驗或現場結構試驗,必須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4)登高作業時,應使用安全繩。

  4.2.2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1、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思想意識,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作業程序,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方法和技能。

  2、對新職工,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中心、部門、生產項目),培訓合格才能上崗操作,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3、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包括駕駛員、電工、高空作業人員等),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調換工種工作崗位時,要對其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轉崗的安全再教育,未經轉崗安全教育的轉崗人員不得上崗。

  5、臨時勞務工人,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不得上崗。

  4.2.3加強安全保護

  1、中心試驗室根據國家和本項目的相關規定,按安全生產實際需要但不超過相關規定比例列入相應的安全生產經費并確保專款專用。

  2、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勞保用品購臵計劃,報管理層審批后購臵。

  3、勞保用品由資產管理員按有關標準和規定驗收,登記后進庫保管,各部門登記領用。

  4、勞保用品由于破舊、損壞、過期等,失去原來的防護功能的一律強制報廢,重新購臵。

  4.2.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

  1、安全生產管理員應經常性到項目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安全生產開展情況,檢查次數不少于2次/月,任務繁忙時加大檢查頻率,并如實做好檢查記錄。

  2、逢重大節假日,組織各部門對辦公場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3、各部門應針對危險、危害因素不斷變化的特點,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4、安全生產檢查結果納入對部門和個人的考核中。

  4.2.5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1、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試驗檢測人員在日常生產過程中,應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以保證生產長治久安。

  2、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責任部門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定經費、限期完成;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整改,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3、安全管理員對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如驗收不合格要求其繼續整改直至滿足要求。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驗收情況均應形成相關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4.2.6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度

  1、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中心試驗室主任主持會議,各部門經理及相關人員參加。對無故缺席者給予通報批評,請假者應進行補課。

  2、會議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產的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布臵下階段工作等內容。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向員工傳達、貫徹落實相關會議精神。

  4.2.7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1、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報警并立即通知管理層。

  2、在外部救援到達前應積極開展自救工作,有傷亡事故發生時要馬上送往醫院救治。當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好標記和書面(影像)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3、在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重大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40分種內如實向公司和項目業主報告,同時試驗室管理層立即趕赴現場協助上級單位進行事故處理工作。

  4、對安全生產事故應責成相關人員寫出書面報告材料報上級公司和項目業主。

  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于因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檢測管理制度15

  1 檢測報告是檢驗機構檢測水平高低的集中反映,必須保持內在和外觀的質量。

  2 檢測報告應及時填寫,數據要與記錄表中對應項目一致,統一采用法定計量單位。

  3 檢測報告應按工程建設單位要求使用統一格式。檢測試驗報告一律用微機打印。

  4 出具的報告不允許有更改內容,凡有更改情況的報告一律作廢重寫。

  5 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數據準確。結論做到文字簡練,公正確切。

  6 報告要嚴格簽字手續,試驗、復核、技術負責人要分別簽字,嚴禁一人代簽。

  7 報告須經過質量負責人審核,技術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簽發,加蓋試驗檢測專用章與認證標志章,以保證報告的法律效力。

  8 試驗檢測報告應及時提交,除對試驗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一般項目各級試驗室應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時內,出具試驗檢測報告。

  9 建立試驗報告發放登記臺帳,寫明試驗報告名稱、發放份數、發放人、領取人、領取日期;發放人、領取人和領取日期,要求手簽。

  10 試驗檢測資料使用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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