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辦法
1、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科長核準。
2、4-6天由經理(主任)核準。
3、7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八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登記
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
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排班確定。
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
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
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
第三章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
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
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
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
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
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
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
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
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
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六條月休假
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
第十七條公假
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
一、因公負傷;
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
第十八條年休假
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
第十九條病假
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
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條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條婚假
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二條喪假
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
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產假
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
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
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5天;
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
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
懷孕7個月以上75天
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四條護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
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
宮內放環3天
輸卵管結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時放環17天
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六條探親假
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
二、未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員工探親假計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
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
七、請探親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
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
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
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
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
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
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變更或新規定的,按國家、地方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0分鐘的。
(三)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第五條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三)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四)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第十五條相關表單
(一)員工外勤登記表
(二)請假單
(三)出差申請單
(四)加班補休單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并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周五下午報至后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并重新采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采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周攜帶請假條到后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后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并報后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為維護正當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職工形象,努力為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全校職工應按照學校的要求按時上班,統一時間下班。工作時間均應在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離崗。有事離校須請假。
二、凡學校要求教職工參加的會議、集會和活動,均屬考勤范圍,如出現無故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的.,均作遲到一次處理。有事不能參加的須請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應請假。批條的權限如下:半天以內向食堂副主任請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請假;一天以上向校長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請假的,事后應充分說明理由補假,否則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處理:
1、每月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總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作請事假半天論處,時間正在一小時以外、三小時以內作請假一天論處。
2、事假一天扣30元;病假一天扣10元,10以上每天扣20元,住院病人酌情按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3、國家規定的婚假一般7天,喪事1—3天(含直系親屬),不影響工資和獎金,若經批準同意延長的假期作事假處理。
4、凡礦工的,一天者扣100元;二天者,扣發當月獎金;三天者,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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