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上班時間:8:00-17:30(周一)
8:30-17:30(周二至周六)
午休時間為:12:00-13:00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經理批準;超過1天的,由鄒總批準;經理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友捐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友捐50元。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友捐20元;超過30分鐘者,友捐20元。員工病假扣除當日工資。
六、工作時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第一次口頭警告,如再次違反,友捐20元。
七、公司每周一早上8:00舉行例會;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
八、員工按規定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九、員工的.考勤管理,由主管負責,并嚴格與工資掛鉤,經理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用車制度:車輛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且優先考慮交通不便的地方,用車應先與主管溝通后,并由經理審核。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2
一、(總體)員工崗位責任制度
1、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團結互助,認真辦理客戶開戶、服務工作,對違紀者依據公司制度予以處罰。
2、工作人員上崗要做到熱情接待、禮貌待人、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語言文明、杜絕與顧客爭吵、不得惡語傷人、儀表整潔、莊重大方、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3、服從領導,對安排的工作不推諉扯皮,不拖延,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4、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嬉戲打鬧,不得亂吐亂丟。
5、按流程工作,做到認真嚴謹。
6、要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業務水平。
二、辦公室紀律
1、工作期間嚴格遵守辦公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吃零食、撥打私人電話、瀏覽視頻、聊私人qq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等,員工違者一次50元,連帶所處部門經理罰款100元;
2、嚴格遵照公司的安排工作,任何部門員工無條件的服從各個部門經理安排,并認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尊重各部門領導,工作中禁止頂撞領導;違者罰款50元。
3、因值班人員疏忽或擅自離崗出現工作失誤的,由此員工所在部門責任人承擔全部后果,值班人員給予勸退處理,免發員工當月的工資。
4、工作人員要認真保管財物。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和數據資料,必要時將重要文件保存于保險箱中,因個人保管不善將公司機密文件泄露出去,違者予以罰款500元,特別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并予以辭退。
5、節假日或公司集體休息時,各部門將分管區域衛生打掃干凈,將垃圾清理出去,關好門窗,關好電腦和電源;各部門經理安排下去責任到人,出現問題,違者罰款50元,連帶部門經理罰款100元。
6、公司員工進入辦公區域,一切以公司為重,團結互助,愛崗敬業,與所有同事搞好合作關系,
不允許出現內部爭斗、不團結情況,搞內部分歧者,一經查實,直接勸退處理,免發當月所有工資;
員工之間因發生個人沖突而損壞公物者,按物品購買原值賠償,并處500元罰款。
7、員工的素質涵養彰顯企業文化,進入公司,所有員工見面須問好示意,以示尊重;員工走出公司,心里理應時刻裝著企業,外人問到我公司情況,不論什么場合,要時刻維護公司形象,如有通過電話、企業客服等反映員工怠慢咨詢者,一經證實,公司嚴厲處罰,違者罰款200元,以示警告。
8、本著節能減排原則,公司所有公用電器在下班之前必須確保關閉。大廳所有公用電器由市場、行政部全體員工承擔;運營、財務部所有員工負責所處部門的辦公室公用電氣設備及本部門負責人辦公室所有公用電器設備。如未按規定下班關閉,經任何部門經理查處,責令本部門經理及所有員工,每人處罰款50元以示警告。
備:個人所用電腦責任到人,下班沒有特殊情況必須確保關機,如有違反者,罰款50元,以示警告。
9、上班期間要統一著裝,每發現一次不著工裝者罰款100元整。
10、嚴禁各部門員工擅自脫離崗位,如發現串科室、扎堆閑聊者,部門經理可口頭提醒,以示警告,不聽勸阻繼續逗留者,罰款200元。
11、未經同意,不準隨意將外界存儲介質上機使用,未經批準,不準將本服務中心的存儲介質和數據外傳,因違反規定造成公司機密外漏者,公司予以辭退處理,免發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環境與衛生
為保持公司擁有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所有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下列規則:
1、辦公區域環境要求不得在辦公區域聚集聊天及大聲喧嘩,違者嚴重警告。
2、個人辦公區域內不得張貼與工作無關的圖片及物品等;保證個人辦公區域的`衛生。辦公桌椅和計算機表面不得有灰塵,桌面物品要碼放整齊,違者罰款20元。
3、及時將廢紙、廢物放入紙簍,剩水、剩茶倒入洗手間的水池;愛護洗手間的公共設施,使用后沖水;衛生用品等雜物請放入洗手間的垃圾桶,不得丟入便池內,員工嚴格自律,違者罰款20元。
4、會議室環境要求:不得在會議室、洽談室內用餐;為保證會議室的正常使用,會議室使用完畢后,應將桌椅恢復原位,及時清理桌面物品;愛護會議室及洽談室內設施,保持會議室公共衛生,違者罰款20元。
四、考勤制度
1、內部員工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從20xx年8月1日起,上下班員工一律定點用企業qq考勤功能打卡,必須是本人親自打卡,出現代人打卡者,一旦查處被代打卡者罰款50元,扣發當日工資;代人打卡者罰款100元,扣發當日工資。因外因等特殊情況不能打卡者,及時告知行政部,當天不告知者行政部不予補記,一律按當日曠工處理。
2、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應事先向入職者的直接上級請示。在《臨時外出申請表》上注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回公司后及時注明返回時間。每條外出記錄都必須有部門經理簽名確認。如果無法在下班時間內返回公司,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不按規定辦理私自外出者,按當日曠工處理。
3、有特殊事情和身體不適不能上班,必須向部門領導提前請假,做好工作交接并向行政部領取假條認真填寫,得到部門領導的批準簽字將假條送還行政部請假方可有效;臨時性有事不能上班必須電話或其他方式告知部門經理,經過允許后方可休班,上班之后補簽假條,請假人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告知行政部,以便記好考勤,不按規定辦理者,一律按曠工處理。請假者工作交接不到位,影響工作進展的,免發休班當天工資;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1、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2、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3、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五、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準備,予以配合。、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采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六、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七、名片印制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八、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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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進行記賬、算賬、報賬,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晰。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財務計劃;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
3、負責會計核算,按時申報各項稅費。
4、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等檔案資料。
二、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2、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營業款。
3、根據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4、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5、根據收、付款憑證登記銀行存款、現金出納日記賬,保證賬款相符。
6、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7、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8、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記賬。
9、每月3日前,將上月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10、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不得泄露及外傳。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2、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3、公司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等財產,包括機器設備、車輛、家具、電器、其他設備等,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和各項財產的登記、核對、抽查與調撥。
4、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及低值易耗等財產,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2、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使用必須做到用章登記。
五、公司員工差旅費的規定
1、職工因公出差,按財政部有關文件規定,一律乘座火車,可購硬臥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必須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座,否則不予報銷。若需乘船可購四等艙船票。
2、在途補助。乘座火車和輪船每人每天按20元補貼,乘座長途汽車6小時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標準補貼20元。
3、員工每人每天按80元標準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數計算;副總經理以上實報實銷,所住賓館不得超過三星級。
4、住勤伙食補貼,每人每天20元標準。
5、市內交通補貼,每人每天10元標準。
6、公差人員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五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借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六、物資采購規定
1、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進行預測,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室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也要制定計劃或報財務室審核。
3、財務室對各部門采購計劃和預算進行審核,經審核的計劃交行政部門監督實施。
4、采購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辦理;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必須向3家以上供應商摸底詢價,并簽定供貨協議。
5、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
6、采購人員采購物資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轉賬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現金。
7、轉賬支票結賬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人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轉賬支票。若由采購人領空白轉賬支票與對方結賬的,轉賬支票必須限額。
8、物資采購價值超過500元,賣方要求付現金的,必須由財務室審查,經批準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規定
1、以公司名義向外發送的正式文件需經部門經理審閱,總經理簽發。
2、以公司名義對內、對外簽定的合同,統一由財務室負責辦理,并在辦理完畢后將原件分類存檔,以便隨時備查。
八、財務審批、報銷規定
1、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事先擬訂支出計劃,報總經理同意后,再由經辦人按規定辦理借支或報銷手續。
2、公司員工報銷,需下列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付款。
3、上述開支的必須支出,如果總經理不在,需經電話請示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總經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補簽。
4、員工個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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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管理制度
1、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應當依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規定和設定征收。
2、罰沒收入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征收。
3、其他非稅收入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和設定收取。
4、中心應當嚴格依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第九條規定征收或收取非稅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減征、免征。
5、收取的各種非稅收入必須開具廣東省醫療收費票據,并及時足額繳存到指定的網點,做到票款同步,中心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設小金庫,不得坐收坐支。
6、中心嚴格按照規定的非稅收入項目、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進行征收,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并對欠繳、少繳收入實施催。
第一,中心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明確職責,責任到人,過錯追究,同時自覺接受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二,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增強風險意識。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積極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參加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培訓和學習,同時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定期的考核,把應收賬款作為一項重點項進行考核。其次領導應重視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增強國有資產利用行為的風險意識。
第三,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對應收賬款的監督。應該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每筆應收賬款在發生之前,要提前約定好還款時間與還款方式,以便及時催繳此筆應收賬款;應收賬款發生后,要及時登記入賬,本單位的領導和財務人員對往來款的事由、時間和金額等應該進行及時確認和核準,入賬的時候必須做到業務事項明確、科目運用準確以及賬務處理正確。明確職責,誰經辦的就應由誰負責收回。還要建立應收賬款的定期清理制度。如:定期和對方單位核對應收賬款的數額,定期進行函證,及時地組織催繳和清算,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把一定范圍內的應收賬款的明細項在本單位公示欄中予以公示,增強財務核算的'透明度,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的監督。
二、資金管理制度
1、中心收取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和事業性收入應全額納入財政一般預算管理,其他非稅收入依照非稅收入有關條例規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2、收取的非稅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非稅收入資金直接繳付上級支收單位或者撥付下級支收單位。
3、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經費由財政預算統一安排,做到專款專用。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稅收入應當向繳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建立健全非稅收入票據領用制度,設有專柜,確定專人負責,保證票據安全。
2、禁止轉讓、出借、代開非稅收入票據,禁止私自印制、偽造非稅收入票據,禁止使用非法票據或者不按規定開具非稅收入票據。遺失非稅收入票據的應當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并公告作廢。
3、財政票據由中心到財政分局領購,并實行票據領購登記制度。首次領購票據時,應當向財政分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批準收取的非稅收入的有關文件復印件,經財政分局審核后,發給《票據領購記錄簿》;再次領購票據時應出示《票據領購記錄簿》,經財政分局局審核后,方可繼續領購。
4、中心建立健全票據領購使用登記制度,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票據,并定期向財政分局報送票據使用和結存情況。
5、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為五年。對于個別使用量特別大的票據,經批準,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
6、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中心應認真清理,確保票據開出金額與財務入賬額一致,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報財政分局核準后按規定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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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資金的內部控制,保證資金的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資金,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
第三條企業至少應當關注涉及資金管理的下列風險:
(一)資金管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資金管理未經適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核對和清理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可能導致受到處罰造成資金損失。
(四)資金記錄不準確、不完整,可能造成賬實不符或導致財務報表信息失真。
(五)有關票據的'遺失、變造、偽造、被盜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導致資產損失、法律訴訟或信用損失。
第四條企業在建立與實施資金內部控制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授權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
(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應當合法合規,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使用、核對、清理嚴格有效,現金盤點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應當按規定嚴格執行。
(三)資金的會計記錄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
(四)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毀等應當有完整記錄,銀行預留印鑒和有關印章的管理應當嚴格有效。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企業應當建立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至少應當包括:
(一)資金支付的審批與執行。
(二)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
(三)資金的會計記錄與審計監督。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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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錢賬分管制度。
也就是崗位分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散限,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宗旨是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貨幣資金的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納人員、審批人員、專用簽章的保管人員、會計人員、稽核人員、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以及貨幣資金清查人員的責任制度。如可從以下方面體現:
(1)現金的收付及保管應由被授散的出納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接觸。
(2)出納人員不得負責總分類賬的登記和保管。
(3)出納人員不得負責非現金賬戶的記賬工作。
(4)出納人員應與負責現金清查盤店人員和負責與銀行對賬的人員相分離等。
2、庫存現金開支審批制度:即庫存現金的授權審批制度。
(1)明確企業庫存現金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
2)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對職工個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企業外部個人的勞動報酬;
4)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的價款;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票據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向股東支付紅利;
8)按規定允許使用現金的其他支出。
(2)明確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各種庫存現金支付業務的報銷手續和方法。
(3)明確各種庫存現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等。
3、庫存現金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日記賬”要做到日清是指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庫存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庫存現金日記賬,結出當日發生額和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的實存金額進行核對,做到賬款相符;月結是指出納人員必須對庫存現金日記賬按月核對。
二、建立完備的核算制度。
1、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企業應設置“庫存現金”總分類賬,由負責總賬的會計人員進行總分類賬核算。總分類賬必須采用訂本式,一般采用三欄式,有時也使用多欄式。使用電算化核算的企業,業務較多時,可以每天進行打印明細賬,較少的,可以滿頁打印。企業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或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進行核算。平時備用金使用部門報賬時不通過本賬戶。
2、庫存現金的明細分類核算。為了加強庫存現金的管理與核算,“現金日記賬”應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款或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的先后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結出賬面余額,并與實際庫存額核對相符。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現金收支的控制制度。
1、企業的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困難的,與開戶銀行協商確定送存時間。
2、企業支付庫存現金應從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坐支現金收入。
3、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說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出庫存現金支票,經開戶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4、企業應盡可能多地使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款項。
5、各單位購買國家專控的商品一律采用轉賬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庫存現金支付等。
四、庫存現金的清查盤點制度。
庫存現金的清查應采用實地盤點法。通過對庫存現金的實地盤點,并將盤點結果與現金日記賬余額相核對,查明庫存現金是否賬實相符。
1、出納人員的日常盤點。現金出納人員應于每日營業終了結出現金日記賬余額并實地盤點現金,如發現賬實不符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2、專門財產清查人員的定期和不定期盤點。在現金出納人員日常盤點的基礎上,還應由專門財產清查人員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復核、檢查性盤點。除了對現金進行實地盤點外,還應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有關賬簿資料,檢查現金收付業務的合理、合法性。清查結束后無論是否發現問題,都應編制“庫存現金清查盤點報告”,由清查人員和現金出納簽字蓋章,以確保其效力。
五、庫存現金的集團管理制度。
集團財務部對所屬企業的現金進行統一調配。集團公司在總部設立結算中心,所屬企業都將其現金存入結算中心賬戶。當某成員企業現金盈余而另一企業急需現金時,集團公司財務部就可以相互調配。調配的前提是不影響盈余企業的現金需要,并采取有償使用現金的原則,以確保現金的集中核算,用有效的技術手段進一步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六、現金流量匯報管理制度。
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必須加強管理,確保其安全與完整。因而需要出納人員做好現金的預測以及需要保留庫存現金的數量。出納人員可編制貨幣資金變動情況表,報送財務負責人和企業主要領導,以便相關領導掌握現金的變動情況。
七、其他
現金的保管要有相應的保管措施,保險柜應存放于堅固實用、防潮、防水、通風較好的房間,房間應有鐵欄桿、防盜門。
1、保險柜鑰匙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隨時轉動密碼器。
2、出納員工作變動時,應更換保險柜密碼。保險柜鑰匙、密碼丟失或發生故障,應立即報請領導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鑰匙。
3、庫存現金應整齊存放,保持清潔,如因潮濕霉爛、蟲蛀等問題發生損失的,由出納人員負責。
4、出納員到銀行存取現金,須有保安員護送,并安排專車接送。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7
為營造一個干凈、整潔、優美、和諧的鎮區生活和工作環境,加強公司隊伍建設和提高員工整體素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集體活動,對不按時參加者每次給予罰款人民幣10元。
二、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者,第一次通報批評,月累計二次罰款10元,月累計三次視為曠工一天并罰款30元;六人以上集體遲到早退者,帶頭者辭退。
三、工作時間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者,每日扣罰工資40元,年連續曠工7天者、累計曠工15天者辭退。請假期間不發工資。
四、對工作中不服從領導分配,不服從管理、調動者辭退。
五、破壞公司財物者,按價賠償,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并給予辭退。
六、故意擾亂工作秩序,拉幫結派、煽動鬧事、非正常上訪者一律辭退。
七、不準酒后上崗,上崗者扣發當日工資,酒后鬧事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50-200元罰款,直至辭退。
八、酒后駕車、開英雄車、開飛車者,一律辭退。
九、丟失或損壞公司配備工具者,照價賠償。
十、司機按規定時間出班存放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將車開出辦私事、干私活者一次罰款100-1000元。
十一、人為或工作不負責任、缺乏認真態度造成機械事故或交通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0-1000元,直至辭退。
十二、清掃保潔路面達到路面凈、路牙凈、人行道凈、樹坑凈、綠化帶凈、雨水井口凈,無紙屑、無塑料袋、布袋、無瓜果皮、雜草、柴草、糞便,街道綠化帶樹木上無懸掛物、無浮土、碎石、沙子等雜物,無污水,對達不到上述每項標準者,月累計一次罰款10元,二次罰款20元,三次辭退。
十三、清掃保潔、清運人員對清掃清運的`垃圾不按規定地點傾倒、傾卸者一次罰款50元。
十四、清掃保潔人員按時著裝上崗工作,全天保潔,隨時清理垃圾污物,不得擅自離崗、脫崗、嘮嗑、吃零食、坐著,包括車在人不在等情況。凡有違反上述一項者,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二次,罰款20元,三次辭退。
十五、清掃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故意往雨水井清掃浮土等雜物,故意往綠化帶內傾倒填埋浮土、沙子及其它垃圾者,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二次,罰款20元,三次辭退。
十六、看管地坑人員及時將地坑周圍10米內垃圾清理
到坑內,大、小車司機按時清運,清運垃圾不得留底盤,做到車走地凈,清運途中箱外不準有垃圾。違者,對司機一次罰款50元,對看坑跟車人員一次罰款10元,清運途中箱外有垃圾清掃保潔人員兩人以上證明屬實,一次罰款50元。
十七、公廁清掃保潔人員做到旱廁每日清掃二次以上,水沖廁所全天保潔,保持廁所內及廁所周圍地面清潔,無廢紙、糞便及其它污物,違者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二次罰款20元,三次罰款50元,不勝任者予以辭退。
十八、不準私自向各商業網點自行收取費用和其它好處及偷拿用戶物品,違者罰款,并追究法律責任。
十九、垃圾收集車司機不按規定時間收集垃圾,不按指定地點傾倒者,一次罰款20元,月累計二次罰款50元,三次罰款100元,直至辭退。
二十、門衛、更夫按規定時間上崗,中間脫崗者一次罰款20元,造成損失者,給予賠償,并視情節予以辭退。
二十一、清掃保潔人員、垃圾收集人員隨時收集生活垃圾,拒收者一次罰款20元。
二十二、垃圾收集清運工人(搖鈴車)收集垃圾有漏段、漏堆、漏戶現象,沒有送往指定地點的,一次罰款10元,月累計二次,罰款20元,三次辭退。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8
一、完善企業內控環境,嚴格授權批準制度
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應形成權責分配、激勵與約束、權利制衡關系,把各項管理落到實處。在管理部門設置方面,建立完善科學的、符合企業特點的內部組織結構,合理、有效地設置各部門和崗位,建立部門和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內部牽制制度,實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根據內部控制的要求,單位在確定和完善組織結構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單位的經濟活動通常可以劃分為五個步驟,即:授權、簽發、核準、執行和記錄。一般情況下,如果上述每一步驟由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實施,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便于內部控制作用的發揮。
二、規范財務會計核算,全面推行預算管理
企業必須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規,制定適合本企業的會計處理程序,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在實行國家統一的一級會計科目的基礎上,企業應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統一設定明細科目,集團性公司更有必要統一下級公司的會計明細科目,以便統一口徑,統一核算。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與方法,遵循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原則,使會計真正實現為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和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供信息、為企業外部各有關方面了解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標。
預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達到企業既定目標編制的經營、資本、財務等年度收支總體計劃,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全過程。要以營業收入、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為重點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并對預算結果及時進行科學分析,對產生的差異進行有效控制。
三、健全財產保全制度,防范市場經營風險
嚴格執行財產保全控制,限制未授權人員對財產直接接觸,并采取定期盤點、賬實核對、記錄保護、財產保險、記錄監控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的預警、識別、評估、分析、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范和控制。必要時可設置風險評估部門或崗位,專門負責有關風險的識別、規避和控制。
四、完善用人制度,加強信息管理
人力資源要素的數量和質量狀況,人力資源所具有的忠誠、向心力和創造力,是企業興旺發達的活力和強大推動力所在。因此,如何充分調動企業人力資源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人力資源的潛能,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中心任務。人力資源控制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程序,保證應聘人員符合招聘要求。要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以更好地完成規定的任務;加強對職工業績考核,調動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建立內部報告制度,完善內部審計體制
為滿足企業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企業應當建立內部管理報告體系,借助管理會計手段,如實反映經營狀況,及時披露相關重要信息。
內部審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這是一個企業內部經濟活動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規、合理和有效的獨立評價機構,在某種意義上講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內部審計在企業應保持相對獨立性,應獨立于其他經營管理部門,最好受董事會或下屬的審計委員會領導。內審部門負責審查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將審查結果向企業董事會或最高管理當局報告。內部審計工作越仔細,內部控制制度越健全,越能增強內部控制工作的效率與可靠性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9
內部控制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筆者就有關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演進和我國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必要的研究。
一、內部控制制度概念的演進過程
第一階段:產生階段。內部控制的最初形式是內部牽制,即為維護企業財產物資的安全性、完整性,保證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的正確性,確保各項財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建立起來的業務分管責任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現代科學管理方法的產生和運用,內部牽制范圍得到擴大,逐步發展到經營決策目標的建立和貫徹,經濟效益的實現和評價等諸多領域。
第二階段:20世紀50年代至20世紀80年代發展階段。1949年,美國審計程序委員會發表了<內部控制一調整組織的各種要素及其對管理當局和獨立審立的重要性>的研究報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內部控制的定義,即“內部控制包括企業內部采用的機構計劃和所有有關的調整方法和措施,旨在保護企業資產,檢查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高經濟效益促使有關人員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針。”這里對內部控制的定義就已不限于會計與財會部門的有關功能。
第三階段:20世紀80年代至今,完善階段。1988年,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發布了第55號準則<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結構的考慮>,改變了用內部控制目標來定義內部控制的方法,采取按照內部控制組成成分的方法來進行。這個公告不再區別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也不再是站在企業的角度來定義,而是站在審計人員財務報表審計的立場來定義內部控制,提出了內部控制結構的概念,即為現實企業既定目標提供合理保證而建立的各種政策和程序,它包括控制環境、會計制度、控制政策與程序三個組成要素。這是內部控制概念的一次重大發展,既適應了當時企業經營管理的要求,也促進了審計的進步。
1993年,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并通過的coso報告中將內部控制分成為五個部分,即:控制環境;管理當局的風險評價;會計信息與交流系統;控制活動和監督。這是在1988年定義上的沿襲和發展,這也是現代內部控制概念。1996年,美國第78號審計準則也采用了這一定義,即“內部控制是受本單位董事會、高級管理階層、政府管理門和其他有關人員影響,旨在為取得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這是迄今為止對內部控制概念最完善的定義。論文寫作,現代企業。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企業行政領導和各個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在處理生產經營業務活動時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一種管理體系,包括為保證企業正常經營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內部控制制度的重點是嚴格會計管理,設計合理的、有效的組織機構和職務分工,實施崗位責任分明的標準化業務處理程序。
按其作用范圍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1)內部會計控制。其范圍直接涉及會計事項各方面的業務,主要是指財會部門為了防止侵吞財物和其他違法行為的發生,以及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所制定的各種會計處理程序和控制措施。
(2)內部管理控制。范圍涉及企業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的各部門、各層次、各環節。其目的是為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經營目標和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二、我國內部控制制度現狀
自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政府開始加大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規范力度,制定和頒發了一系列有關法律法規、規范。論文寫作,現代企業。然而,對我國來講全面認識內部控制還剛剛開始,會計信息失真、經營失敗及不守法經營等在很大程度上都歸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失靈。論文寫作,現代企業。
總體來將,我國企業普遍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對內部控制認識不夠;側重于企業外部環境的梳理,而忽視了內部各環節、各崗位的牽制;側重于經營環節的程序控制,而忽視了企業整體的協調;側重于內部控制制度的學習,而忽視了執行制度的人的素質提高;側重于對貨幣、實物的控制,而忽視了企業文化環境的建設等。主要問題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
(一)控制環境基礎薄弱
控制環境是內部控制的基礎,直接關系到企業內部控制的執行和貫徹。它涵蓋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包括企業管理人員的品行、操守、價值觀、素質和能力,管理人員的管理哲學、經營觀念,企業各種規章制度、信息溝通體系、業績評價機制等。我國企業在這方面的問題非常嚴重,主要表現在:
1、企業管理層內部控制意識薄弱。大多企業未制訂完善的、成文的內控制度,這一事實反映出至少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尚未認識到內部控制的意義。即使已經制訂出相應內控制度的企業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寫在紙上、貼在墻上-給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實方面問題很多。
2、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不少企業仍然沿襲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機構設置,企業普遍存在機構臃腫、管理層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另外,企業在組織機構設置中,比較重視縱向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而對橫向間的協調缺乏足夠的重視,導致同級各部門間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溝通不靈敏,協調性差。
3、企業制度不健全。一是企業缺乏相應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例如廠長(經理)繳納的風險數額只是象征性的,對他們無法構成壓力。多數企業領導人還不能負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責任來,一旦出了問題仍由國家來承擔損失。企業經營者可能基于利己動機而利用職權侵吞資產或大肆揮霍。為滿足這種欲望,有些經營者不會重視內控的建設,甚至有意忽略或阻撓,反過來又加重了企業制度的不健全,形成惡性循環。論文寫作,現代企業。二是人事政策和實務不完善。雇傭人員沒有經過嚴格的考核,有許多是憑關系擠入企業;對職工未形成一套關于訓練、待遇、業績考評及晉升的制度;未根據不同情況對職工進行適當的道德教育。企業職工的勝任能力和正直性值得環疑,即使有良好的內控也會因執行者的能力不強或道德敗壞而達不到應有的效果。三是企業制度不全面,沒有針對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各個部門制訂出相應的規章制度,顧此失彼現象嚴重。
4、管理者素質較低。許多企業的管理者素質較低,普遍未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企業亦未對這些管理者進行管理培訓。這樣低素質的管理者即使有全心全意為企業服務的素質,也因他們的能力所限而無法真正地管理好企業。論文寫作,現代企業。論文寫作,現代企業。
5、企業文化建設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企業文化是企業的經營理念、經營制度依存于企業而存在的共同價值觀念的組合。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執行有賴于企業文化建設的支持和維護。因為企業文化是培養誠信,忠于職守、樂于助人、刻苦鉆研、勤勉盡責的一種制度約束。企業文化是將員工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行為方式進行統一和融合,使員工自身價值的體現和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達到有機的結合,企業文化是一個企業的中樞神經,它所支配的是人們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在良好的企業文化基礎上所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必然會成為人們行為規范,從而才能很好地解決因制度失靈而產生的種種問題。
(二)企業內控部門責權不對稱,內部控制和監督不力
企業內部控制包括內部管理控制和內部會計控制,而我國的內部控制主要是指內部會計控制。作為承擔內部控制主要部門的財會、審計部門存在嚴重的責權不對稱現象。
1、內審部門形同虛設。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在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并沒能真正履行其應有的職能,其存在問題主要有:
(1)組建的非自愿性。眾所周知,我國現行的內部審計主要是在行政干預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帶有很濃厚的行政命令色彩,而這種過多依靠行政干預建立起來的內部審計機構很難受到企業重視。被調查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是從財會部門轉來的或由財會部門兼任或是從其他部門調來,有的未經過專門培訓,缺乏審計專業知識,內審部門成為企業安置干部的一個部門,這種情況下組建起來的內部審計很難發揮其應有作用。
(2)獨立性不夠。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應從第三者的立場上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經濟監督進行再監督,它的地位應當是超然獨立的。而目前對內審部門是界定在“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下,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對本單位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這說明我國內部審計只是服務于企業負責人。這就造成內部審計既不能監督上司,也不能監督同級,因為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都是在企業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的,其各項經營行為尤其是重大行為大多是在廠長經理的授權下進行的,是廠長經理意志的直接體現。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又如何開展工作呢?基于以上兩點,內部審計無法在地位上實現超然獨立,其工作范圍大大受限,也很難贏得威信。
(3)重審計監督,輕服務建設。內部審計是適應企業的內在需要設立的,其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在于它能為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而實際中內部審計卻忽視了防錯防弊這一職能,過分強調查錯糾弊,在各種正式的文件規定中,強調“監督”的多,提倡“服務”的少;強調“事后監督”的多,提倡“事前、事中監督”的少。這種過分強調事后監督的指導思想是我國審計認識上的一大誤區,也是阻礙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重要思想因素。
(4)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性質和作用不甚理解。企業管理人員經常將“內審監督”,與“會計監督”混淆不清,使人們產生“企業內部審計沒什么意義”的想法。由于指導思想上的誤區,多數審計人員未能擺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將自己等同于廠長經理的行為工具,處處依廠長經理的旨意行事,有些則由于工作不好開展而心灰意冷或充當好人,使內部審計形同虛設。
2、責權不對等。權利、義務與責任對等是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之一。而目前有關法規中明確內部控制機構既代表國家執行行政監督職責,又要為企業領導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服務。這種理論上的雙向服務機制將內部控制機構經濟責任和義務確定得大于其實際的功能和擁有的權力,只能把內部控制機構置于一個兩難的境地。
三、強化我國內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企業的方方面面,作為一項制度建設,其客觀的成份越多,科學性就越強。內部控制建設也應當堅持理論與實際緊密結合的原則,制定出能針對企業自身特點的內控制度來,而不可能千篇一律。
(一)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機制
實施內部控制,首先需要規范法人治理結構。從所有者的立場出發,不但要把企業經營管理者行使權力的過程納入內部控制的監控范圍,而且要將其作為內部控制的重點監控對象,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使決策系統、管理系統和監督系統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
1、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是完善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財務總監首先通過對單位會計部門和會計人員的領導和控制,掌握會計系統的運行,對于單位重大的交易、資產變動等擁有審批權;其次通過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單位內部審計,及時發現企業經營和會計方面已經發生的或潛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措施。盡管實際工作中因個別經理素質差異和財務總監素質不一,不乏有受經理個人意志指使者,但只要明確控制責任,且有相制衡的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控制主體存在,是會收到很好成效的。
2、構筑嚴密的企業內控體系。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具體應包括三個相對獨立的控制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在企業一線“供、產、銷”,全過程中融入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制度,建立以防為主的監控防線。有關人員在從事業務時,必須明確業務處理權限和應承擔的責任,對一般業務或直接接觸客戶的業務,均要經過復核,重要業務最好實行雙簽制,禁止一個人獨立處理業務的全過程。第二個層次是設立事后監督,即在會計部門常規性的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對其各個崗位、各項業務進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為主的監控防線。事后監督可以在會計部門內設立一個具有相應職務的專業崗位,配備責任心強、工作能力全面的人擔任此職,并納入程序化、規范化管理,將監督的過程和結果定期直接反饋給財務部門的負責人。第三個層次是以現有的稽核、審計、紀律檢查部門為基礎,成立一個直接歸董事會管理并獨立于被審計部門的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通過內部常規稽核、離任審計、落實舉報、監督審查企業的會計報表等手段,對會計部門實施內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為主的監督防線。
以上三個層次構筑的內部控制體系對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和會計部門進行“防、堵、查”遞進式的監督控制,對于及時發現問題,防范和化解企業經營風險和會計風險,將具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強對內部控制行為主體“人”的控制,把內部控制工作落到實處。企業內部控制失效,經營風險、會計風險產生,行為主體全是“人”。只有上下一致,及時溝通,隨時把握相關人員的思想、動機和行為,才能把內部控制工作做好。具體講,除領導本身應以身作則起表率作用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第一,要及時掌握企業內部控制人員思想行為狀況。內部業務人員、會計人員違法違紀,必然有其動機,因此企業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要定期對重點崗位人員的思想和行為進行分析,著重了解他們是否有賭博、炒股、經商、與社會劣跡人員往來和追求 超常消費等情況,掌握可能使有關人員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第二,對內部控制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職業道德教育要從正反兩方面加強對內部控制行為主體“人”的法紀政紀、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自覺執行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潔自律;加強繼續教育,要特別重視對那些業務能力差的人員的基礎業務知識的培訓,以提高其工作能力,減少業務處理的技術錯誤。
(二)以“協調”作為雙元控制主體下企業內部控制的基本目標,以“約束+激勵”作為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
1、在存在雙元控制主體的現代企業中,最為突出的矛盾是雙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企業所有者希望通過經營獲利使資產增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卻不能直接進行管理和經營,只能通過會計信息“間接”控制;經營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過程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和報告方式。因此,決定了在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的企業內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標應該是協調雙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過切實有效的協調,找到所有者和經營者共處的均衡點,才能實現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的以上兩個基本目的
2、“約束+激勵”是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是實現現代企業雙元控制主體“協調”的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辦法。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社會監督機構,在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綜合監督的合力,對企業的威懾力不夠。
3、對審計的獨立監督、公正職能未予以充分重視,審計未形成規范化、法制化和經常化。對查出問題的處罰,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輕規定,執法的剛性被扭曲。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公司的規范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防范經營風險,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實施而制定的各種業務操作程序、管理方法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三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保證經營的合法合規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防范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
(三)保障客戶及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保證公司業務記錄、財務記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時。
(五)提高公司經營效率和效果。第四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一)健全性:內部控制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統一;覆蓋公司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內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風險狀況及公司所處的環境相適應,以合理的成本實現內部控制目標。
(三)制衡性:公司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牽制;前臺業務運作與后臺管理支持適當分離。
(四)獨立性:承擔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應當獨立于公司其他部門。
第三章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五條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信息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
第六條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
第七條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作為法人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各業務部門在規定的業務、財務和人事等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規程,各業務人員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工作,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項操作規程運行;
公司對授權部門和人員建立了相應的評價和反饋機制,授權期限不超過一年,對不適用的授權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第八條員工素質控制貫徹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個環節。公司應當制定連貫、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蓋于員工招聘、培訓、輪崗、考核、晉升、淘汰等環節。
在投資管理業務方面的員工素質控制上,通過員工能力素質培訓,要求相關員工必須具備相關能力素質和與崗位相應的專業能力素質。這些素質要求同樣適用于招聘、晉升、培訓和考核等方面。
同時,公司應當通過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鼓勵員工努力提高核心與專業素質,打造個人、團隊乃至公司的競爭優勢。
第九條業務控制包括證券投資管理業務控制等,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由投資部統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擅自從事證券投資業務。財務部負責公司證券投資的清算工作及資金劃撥與核算。
(二)自營證券投資規模由證券投資部提出申請,公司董事長核定。
(三)證券投資部的組織構架分為投資決策委員會、研究部、交易部和風險控制組。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由負責證券投資業務的董事長、基金經理、總經理組成,負責對證券投資部所有證券投資項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達指令,研究部負責調研上市公司并做出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提供給投資決策委員會;交易部負責執行投資決策委員會下達的交易指令,并提供交易臺帳和項目收益情況表;風險控制組負責監控交易過程中的所有風險并及時匯報投資決策委員會。
(四)公司所有的證券投資帳戶,由財務部辦理、保管,開戶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須在財務部保存。公司自營證券投資業務必須與代理客戶證券投資業務嚴格分開。
(五)嚴守商業機密,禁止無意或故意對外泄露本公司投資結構、投資計劃及盈虧狀況等。
(六)公司受托投資管理業務與自營證券投資業務之間應當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從組織結構、帳戶管理、投資運作、信息傳遞等方面保持相互獨立,從而保證客戶資產的完全分離和安全。
(七)不向客戶保證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定期向客戶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
(八)公司風險控制部和證券投資部協作配合,共同負責公司范圍的獨立內部稽核和業務合規性檢查,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評價。
(九)實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實行嚴格的人員和空間分離制度,建立交易執行的權限控制體系和交易操作規則;建立完善的交易監測、預警和反饋系統;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及時核對并存檔保管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應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規則;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建立關聯方交易的監控制度。
會計系統控制可分為會計核算控制和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財務制度等制訂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
(二)公司制訂了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調閱會計檔案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并指定專人協同查閱。
(五)公司在強化會計核算的同時,建立了預算管理體系,強化會計的事前控制。
(三)公司自有資金與客戶委托資金實行分戶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財務核算上完全分開。客戶委托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和監控,客戶資金劃付的授權、指令錄入、審核、執行及與銀行對帳等適當分離,任何個人無權單獨調動資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更新、轉移和報廢,首先要在經營計劃中列出計劃,購置前有書面申請報告,報董事長審查,經公司批準,由公司計劃財務部下達公司批復后,方可辦理有關購買手續。
第十一條電子信息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信息系統的個體情況,制定了電子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二)數據庫管理系統的口令必須由信息技術中心專人掌握,并定期更換。操作人員應有互不相同的用戶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統口令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術監管系統,定期進行獨立的對帳,核對交易數據、清算數據、保證金數據、證券托管數據以及會計數據的一致性和連續性。離崗人員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后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同時其負責的信息系統的口令必須立即更換。
(四)對交易業務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業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公司電腦部建立證券投資部交易業務數據庫,并定期和不定期與財務部數據庫進行核對,防止使用過程中產生誤操作或被非法篡改。每個工作日結束后必須及時對交易業務數據進行備份。
第十二條信息傳遞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部為公司內部信息收集和處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業務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檔工作。
(二)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業務信息資源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信息報送的組織和審核工作。各部門的業務秘書(或指定專門信息員)作為業務信息的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
(三)為掌握公司日常經營情況,保證住處披露的及時、準確,公司業務部門應當及時與董事長和總經理通反饋日常經營情況。 XX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四)所有內部知情人在信息公開披露之前負有保守秘密的交務。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風險控制部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直接接受董事長傳導。風控部獨立于公司各業務部門之外,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并對董事長負責。
(二)風險控制部負責人任免由董事長決定。
(三)風險控制部應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長提交上一風險控制工作報告,風控工作報告應據實反映內部審計部門在上一中所發現的內部控制的缺陷及異常事項、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處理建議及整改情況等內容。
(四)風險控制部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破壞內部風控工作,對打擊、報復、陷害風控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
(六)嚴格風控人員獎懲制度,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對在風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應予以適當的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總經理負責督促、檢查和評價證券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最終責任;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并形成相應的專門報告。總經理應對公司風控部門等對公司內部控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并督促落實。總經理應對高管、經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司財務情況和內部控制建設及執行情況實施必要的檢查,督促各人員及時糾正內部控制缺陷。
第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公司總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一)控制環境——指影響內部控制效果的各種綜合因素。控制環境是其他控制要素發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及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主要包括:公司的結構;經理層的職業道德、誠信及能力;經理層的管理哲學及經營風格;聘雇、培訓、管理員工及劃分員工權責的方式;信息溝通體系等。
(二)風險評估——指公司對可能導致內部控制目標無法實現的內、外部因素進行評估,以確認這些因素的影響程度及發生的可能性,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動——指協助經理層確保其指令已被執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準、驗證、調節、復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職能分工、保障資產安全及與計劃、預算、與前期效果的比較等內容。
(四)信息及溝通——內部控制必須能產生規劃、監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適時取得相關信息,主要包括與內部控制目標有關的財務及非財務信息在公司內部的傳遞及向外傳遞。
(五)監督——指對內部控制的效果進行評估的過程,包括評估控制環境是否良好,風險評估是否及時、準確,內部控制活動是否適當、確實,信息及溝通系統是否好順暢等。監督可分為持續性監督及專項監督,持續性監督是經營過程中的例行監督,包括經理層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員工履行其職務時所采取的監督等;專項監督是由公司內部相關人員或外部相關機構就某一特定目標進行的監督。
第十六條風險控制部應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內部控制的評估工作并分別向董事長、總經理提交內部控制報告和風控工作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評價及對公司內部控制總體效果的結論性意見。
第十七條董事長應就上述內部控制報告召開專門的會議并形成決議。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印章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運營,維護公司信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圍
第一條: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范圍使用。
第二條: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第三條:公司法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第四條:財務專用章,法人財務印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第五條: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三、印章管理
第六條:公司印章按部門職責分工,由專業人保管。印章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定移交登記表。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代表財務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第七條:印章損壞,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辦公室將印章統一登記,收繳銷毀。
第八條: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盜或丟失,需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并登報申明廢。
第九條:印章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后,由印章保管人蓋戳。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財務印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
第十條:印章使用須嚴格用章登記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經有權審批人或被授權人審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據審批規定的'使用范圍在用章專冊登記簿上做好登記,印章使用人簽字,然后蓋戳。如遇緊急情況,審批人外出,審批人可電話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須辦審批和登記手續。用章專冊登記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一條:未經批準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蓋公司印戳。
第十二條:非特殊情況不準攜帶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三條:印章保管人必須書面承諾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違規用章。印章管理審批人必須書面承諾將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違規審批或運用權力壓服印章保管人違規用章。印章管理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檔案室存檔。
四、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對違規刻章使用、管理的行為和行為人追究行政、經濟到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六條:印章使用審批人批準違規用章或運用權力要求違規用章,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或行政處分;給公司帶來影響的一律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印章使用人不經批準,私蓋印章的給予紀律處分;偷蓋印章的給予除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印章保管人履行職責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的,給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蓋印章的,給予行政處分,不經批準使用印章的,給予除名:同意違規批準使用印章的,給予行政處分;因違規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丟失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或協議。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公司辦公室對公司所有合同進行專門管理,公司內部承辦部門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辦公室合同管理的職責:
(一)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三)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
(五)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六)參與處理合同糾紛、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合同的保管、歸檔工作;
(八)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第五條 承辦部門合同管理職責:
(一)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二)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三)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五)按時向公司辦公室提交與合同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協議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章程等文件規定能夠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簽章,同時加蓋公司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授權簽章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超越權限范圍所簽訂合同無效。
第七條 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辦部門起草合同文本,交由公司辦公室審核,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交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最后交由董事長批準。特別重大的合同由董事會審議后交股東大會批準。
第三章 合同編制與審核
第八條 公司根據對市場情況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九條 在正式簽訂合同前,應先對合同對方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幾方面:
(一)對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二)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三)對方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
(四)對方市場信譽、產品質量等
對審查未通過的,不得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般由公司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公司可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參與。
由對方起草合同協議的,公司承辦部門和辦公室應進行認真審查,確保合同條款內容準確反映公司訴求。
公司也可選用國家或行業示范合同文本,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進行認真審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
第十一條 實行合同會審制度,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召集有合同條款涉及的部門人員參加,對合同進行會審,其審核要點是:
(一)經濟性。合同協議內容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簽約方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具備簽約資格;資金來源合法,擔保方式可靠,擔保資產權屬明確。
(三)嚴密性。合同協議條款齊備、完整,文字表述準確,附加條件適當、合法;合同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明確,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合同協議有關附件齊備,手續完備。
(四)合法性。合同協議的主體、內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協議訂立的程序符
合規定,會審意見齊備;資金的來源、使用及結算方式合法,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齊備。
第十二條 公司對外銷售產品擬定的銷售格式合同,簽約人員不得更改合同的條款和內容。
第四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十三條 公司正式訂立的合同協議,除即時清結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等。
因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時簽訂書面形式合同的,應當在事后辦理補簽手續。
第十四條 公司正式訂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購合同外,一般應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一份由公司財務部據以辦理結算,一份由承辦部門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條 經公司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由公司辦公室蓋章和編號,統一登記管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全的合同、協議,辦公室應當拒絕蓋章。
第十六條 對于重要合同協議,原則上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當面簽訂。對于確需企業先行簽字并蓋章,然后寄送對方簽字并蓋章的,應當在合同協議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
第十七條 根據規定有些合同需要經過批準、登記、公證后才能生效的,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凡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同,有關知情人應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條 合同簽訂后,公司應積極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并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合同對方可能發生違約、不能履約、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公司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并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第十九條 已經訂立的合同,如果發現有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已經或可能導致公司利益嚴重受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生或擴大。必要時可以請
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對原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行結算業務。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執行中如對方發生違約情形,應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收取違約金,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可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公司自身原因造成違約情形,合同承辦部門應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并與合同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第二十二條 合同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糾紛,合同承辦人員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公司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 合同歸檔管理
第二十三條 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訂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有關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會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公司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已執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歸檔。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保管期限為長期保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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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北京安家永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的內部控制,促進公司合法合規、誠信經營,提高風險防范能力,推動公司規范發展,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各項業務的合法合規運作,實現經營目標,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對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組織體系和控制措施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一條執行董事對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經理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保證遵守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
(二)防范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
(四)確保私募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第三條公司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覆蓋包括各項業務、各個部門和各級人員,并涵蓋資金募集、投資研究、投資運作、運營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環節。
(二)相互制約原則。組織結構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約。
(三)執行有效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四)獨立性原則。各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基金財產、管理人固有財產、其他財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五)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成本控制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內部控制與公司的管理規模和員工人數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實際情況。
北京安家永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六)適時性原則。公司應當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經營戰略、方針、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同步適時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條公司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一)內部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治理結構、組織結構、人力資源政策和員工道德素質等,內部環境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
(二)風險評估: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控制活動: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
(四)信息與溝通: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五)內部監督:對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情況進行周期性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或因業務變化導致內控需求有變化的,應當及時加以改進、更新。
第五條公司應當牢固樹立合法合規經營的理念和風險控制優先的意識,培養從業人員的合規與風險意識,營造合規經營的制度文化環境,保證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
第六條公司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第七條公司應當健全治理結構,防范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
第八條公司組織結構應當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建立必要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各部門有合理及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
第九條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公司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
第十條公司應當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應當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嚴謹的業務操作流程,利用部門分設、崗位分設、外包、托管等方式實現業務流程的控制。
第十三條授權控制應當貫穿于公司資金募集、投資研究、投資運作、運營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環節的始終。公司將建立健全授權標準和程序,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十四條公司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應設置有效機制,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公司應當建立合格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委托募集的,應當委托獲得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稱“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
第十六條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私募基金財產與公司固有財產之間、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私募基金財產和其他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第十七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
第十八條公司應當建立健全投資業務控制,保證投資決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第十九條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公司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托管的,公司應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第二十條公司開展業務外包應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及制度。公司將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其業務外包實施規劃,確定與其經營水平相適宜的外包活動范圍。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外包業務控制,并至少每年開展一次全面的外包業務風險評估。在開展業務外包的各個階段,關注外包機構是否存在與外包服務相沖突的業務,以及外包機構是否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第二十二條公司自行承擔信息技術和會計核算等職能的,應建立相應的信息系統和會計系統,保證信息技術和會計核算等的順利運行。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控制,維護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保證向投資者、監管機構及基金業協會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當保存私募基金內部控制活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關資料,確保信息的完整、連續、準確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及評價,排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及實施中是否存在問題,并及時予以改進,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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