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制度

時間:2023-02-11 18:35:02 制度 我要投稿

應急救援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應急救援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救援制度

應急救援制度1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危害,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三條救援范圍

  施工生產中突發的各類事故,包括有毒有害作業導致的人員傷害和食物中毒;自然原因造成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其他突發事件。

  第四條組織機構、職責

  1、成立指揮領導小組

  (1)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副職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布相關人員名單與聯系方式;

  (2)職責是負責對突發事件組織救援的`協調與指揮和對外聯系與求助。

  2、成立救援隊

  (1)由安全管理部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到位,維護現場治安,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干擾,參與救援。

  3、成立救援隊

  (1)由主管領導、相關部門人員及其他人員組成,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組織現場救援的實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保護好現場。

  4、成立運輸隊

  (1)由綜合行政部、車輛運輸單位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車輛的及時到位和運輸。

  5、成立供給組

  (1)由后勤、物資部門及其他人員組成,明確負責人,公布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

  (2)職責是保證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保管和應急供給。

  第五條對外聯系、報告

  1、與當地具備醫療救助條件的醫院提前聯系溝通約定,明確聯系電話并公布,以便得到應急救助。

  2、交通、火災、爆炸事故在自救的同時,視其情況,及時報告當地交通公安部門、消防部門,請予救援,并公布聯系電話。

  3、發生人員傷亡和較大交通設備、財產損失事故或其他有影響的事件,在組織救援的同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和相關主管部門。

  第六條條件保障

  1、提前備用救援所需的物資器材,保證充足和完好。

  2、保持指揮通訊系統的暢通。

  3、安全部門、前方生產調度部門為救援組織部門,事故(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應第一時間報告上述部門和單位領導,及時啟動救援預案。

  4、適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實施。

應急救援制度2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制度3

  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直屬事業單位要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特點,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

  三、事故發生時,當事人要立即向學校安全工作負責人或安全辦報告。校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領導,同時通知有關處室迅速趕赴現場。學校領導接報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護工作。

  四、發生火災、危險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設、特種設備、大型集會活動、外來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時,迅速疏散人員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撫慰工作。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制度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3.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應急救援制度5

  1.目的

  為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4.管理職責

  4.1應急救援裝備的使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負責急救援裝備的有效性檢查。

  5.內容及要求

  5.1應急救援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在日常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門按當地自然情況以及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施、應急裝備、應急物資并建立檔案臺賬。

  5.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門、各項目部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并將“三定”情況上報工程安全部,對調整情況應及時向工程安全部進行匯報,以便管理。

  5.5對于具備應急救援裝備箱的各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裝備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裝備箱可以順利開啟。

  5.6救援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

應急救援制度6

  1、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2、制定全廠性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根據生產經營及建設施工的特點、范圍,對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5、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境影響。

應急救援制度7

  1 目 的

  為了預防公司事故的加大,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事故、災害類型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工作計劃, 并建立培訓檔案,記錄人員接受培訓的情況。

  2 范 圍

  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及其所在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兩次,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安排承擔應急救援工作。

  3 應急救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有關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四)應急裝備、工具操作規程

  (五)異常情況的鑒別和緊急處置方法;

  (六)自救、互救知識

  (七)應急通訊聯絡方法

  (八)應急救援案例

  4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和方案,明確應急演練種類、范圍、目標、時間、參加人員、評審人員等具體內容和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應急救援隊伍每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得少于一次。

  5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總結應急演練情況,編寫應急演練書面報告,落實改進措施,并將方案、改進措施和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6 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安排帶班負責人和應急救援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

  7 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狀況良好,運行正常,能夠及時投入應急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制度8

  1、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關于加強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的指導意見》、《北京市工業制造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相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飼料分公司各部門所有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公司綜合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統一采購、儲備和發放。

  3.2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應急救援物資的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應急救援物資齊全、有效。

  4、應急救援物資的管理

  4.1公司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應急需要,統一配置救護器材、消防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見附件1《應急救援物資臺賬》)。

  4.2應急物資的采購

  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提前10天提出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后,統一報綜合部采購

  4.2應急物資的配備

  各部門負責人是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本部門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的需求。

  4.4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部門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建立臺賬,動態更新。

  4.5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各部門對應急物資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4.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應急物資補充意見,報綜合部及時更新、補充。

  5、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制度9

  1、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5、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應急救援制度10

  第十八條 事故發生后,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停車,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對無法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進行處置。

  為保障鐵路旅客安全或者因特殊運輸需要不宜停車的,可以不停車;但是,列車司機或者運轉車長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接到報告的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應當立即進行處置。

  第十九條 事故造成中斷鐵路行車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搶修,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必要時,鐵路運輸調度指揮部門應當調整運輸徑路,減少事故影響。

  第二十條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事故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必要時,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機構。

  第二十一條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可以借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設施、設備和其他物資。借用單位使用完畢應當及時歸還,并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配合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條 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鐵路旅客和沿線居民的,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開展救治和轉移、安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鐵路管理機構或者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事故救援的實際需要,可以請求當地駐軍、武裝警察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第二十四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在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將相關證據移交事故調查組。因事故救援、盡快恢復鐵路正常行車需要改變事故現場的.,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事故中死亡人員的尸體經法定機構鑒定后,應當及時通知死者家屬認領;無法查找死者家屬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應急救援制度11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應急救援制度12

  為認真更好的執行教育局關于學校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活動,為本次演練活動保駕護航;承擔起學校安全工作的處理責任,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夠有序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本校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校“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次演練出現的各種意外(摔倒、頭暈等)及其重大傷亡事故(踩踏)和其它因素影響演練正常進行的各種故障。

  二、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于靜臣領導小組副組長:鄭國棟成員:全體教師

  三、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在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和處理善后工作。

  2.負責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匯報事故的有關情況。3.負責制定具體方案、措施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落實、協調、調查和處理等。

  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遵循的方法和原則:

  1.遵循迅速報告的.原則:即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負責人、事故當事人或目擊者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2.遵循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即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全校師生都要盡可能的進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實施救護,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之中的師生及人員。

  4.遵循科學施救,控制傷情,在事故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5.遵循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即在對安全事故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日后查找原因,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五、發生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及辦法

  1.本次演練一旦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向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組織教職工及學生實施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學校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向公安局110指揮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門緊急求援,使情況較快得到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治療。

  3.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成立現場指揮組,事故調查組,事故善后工作組,采取應急措施全力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關注事態發展。

  4.學校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5.學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利發盛鎮中心小學校20xx年5月9日

應急救援制度13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應急救援制度1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制度15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五條 附件:

  1、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56號)的通知。

  2、蘇州市建設局《關于制訂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蘇建質〔XX〕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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