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門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門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加強廠區安全,有效控制人員進出。
二.原則
(一)廠區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門禁系統自動存儲員工刷卡進門信息,且刷卡記錄可以任意調用、查詢及打印。
(三)門禁系統實行授權管理制度,員工經授權方可進入。
三.職責
(一)行政部歸口管理所有門禁感應卡,包括門禁卡信息登記/變更、門禁卡發放與回收等。
(二)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本區域感應卡的使用及授權。
四.管理內容
(一)行政部協同各部門建立員工門禁感應卡授權對應表。
(二)員工進入工作區域必須使用門禁感應卡,為確保各工作區域的安全,禁止員工以不正式方式進入非員工本人的授權工作區。
(三)持卡人若離職或調動,需將感應卡收回或重新設定使用權限。
(四)一張感應卡只能供一人使用,不得擅自轉讓或幾人共用一張卡。
(五)行政部是門禁系統軟件的直接使用人,必須確保門禁系統軟件開機密碼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新員工入廠,由行政部根據授權對應表直接開卡,員工應保管好自己的門禁感應卡。若有遺失,需立即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應在當兩天內禁止該丟失卡的使用權限,同時員工應提交補卡申請,補充申請應報請本部門主管同意,行政部核實無誤上交工本費后后方給予補卡。門禁感應卡如有損壞,可憑損壞卡直接至行政部,行政部核實無誤后即可補卡。
(七)行政部每月應對門禁系統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門的鎖定功能是否完好,門禁卡的使用、發放情況是否正常等。
(八)因門禁系統的供應商掌握門禁系統的高級密碼。因此,門禁系統必須由固定的供應商進行維護保養,且維護保養協議中必須要有追究供應商泄密責任的條款。
(九)行政部存有兩張應急門禁感應卡,能打開所有辦公區域的門禁,任何人領用時必須詳細登記并說明情況,并報經運營經理同意后方可授權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門禁管理制度 2
為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持良好的門禁秩序,促進公司的良好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員工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公司大門必須佩帶工牌,沒有工牌的員工自行打電話給本部門負責人或人事行政部到門崗處領人并做好登記,否則一律不得入內;
2、坐通勤車上班的員工,必須在廠門口下車步行入廠,并出示工牌接受保安查驗;
3、坐私家車上班的員工,除駕駛員外,隨車人員必須下車步行入廠,并出示工牌接受保安查驗;
4、新進員工入職后需佩帶臨時工牌,人事行政部必須在一周內辦理正式工牌,以便于保安檢查;
5、騎摩托車、電瓶車等非機動車輛進出門崗的員工,必須停車出示工牌并接受保安檢查;
二、車輛管理
6、所有貨車一律走東大門,客車一律走南大門;本公司的機動車輛進入大門(除客戶車輛、總部領導出差來的車輛由公司行政提前通知車牌號),必須出示車輛通行證,并將通行證放于前擋風玻璃處,以方便保安查驗,從東門進入時,請走有通行證車道(東門口有標示)
7、沒有辦理車輛通行證或車輛通行證丟失的`車輛,需從東門進入時,請走無通行證車道(東門口有標示),聽從保安引導,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下車到門衛室登記換證,方可進入。車輛通行證丟失必須在當天補辦;
8、東門進入車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必須穿各公司的工裝和佩戴工牌,無工裝工牌人員需下車到門衛室登記換證方可入內,車輛憑車輛通行證方可進入園區;各司因業務需要臨時雇傭車輛的,車輛無通行證,人員無穿工服及佩戴工牌的,各公司要提前通知保安部以便保安員檢查及備案。
三、外來人員管理
9、外來訪客需進入公司,應先登記,門衛詢問事由,電話通知接洽人到門口接應,并用有效證件換取來賓證,有車輛的發放車輛臨時通行證,并指出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人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
10、快遞人員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換取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前臺送件;
四、違規處罰
11、無工牌沖崗人員,罰款50元/人/次,無車輛通行證沖崗的車輛,罰款100元/輛/次;
12、物業將在公司南門崗設門禁刷卡機,公司員工需刷卡方能進出園區,東門除操作部正常生產作業車輛以外,任何車輛及人員不得叢東門進出,違規人員罰款50元,違規車輛處以100元的罰款。
13、以上罰款由各公司財務負責代收,月底匯總罰款數額及當事人名單報物業部,物業部匯總報實業人力資源部。
門禁管理制度 3
社區各項門禁、安全、車場管理規定:
主旨:為維護社區安全管理,凡對出入大樓之人員、物品、車輛、施工、保養單位及親友均須遵守下列各項管理規定,違者依本社區住戶規約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實行細則規定辦理。
說明:本各項管理規定共分八項如下:
一、住戶出入管理規定:適用本大樓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
二、來賓出入管理規定:適用所有到訪之賓客及銷售人員「附貴賓證」。
三、保養、施工人員出入管理規定:指至社區進行保養、施工之廠商單位「附工作證」。
四、車輛出入管理規定:含施工、保養、所有住戶車輛「附通行識別證」。
五、物品出入管理規定:含所有出入社區公共物品及若涉危害之住戶物品。
六、社區安全緊急應變措施、警衛人員應遵循本規定及勤務守則。
七、住戶搬遷規定:含出售、租賃、借用、搬遷、拍賣。
八、住戶裝潢施工規定:對所有住戶施工裝潢之管制「附切結保證書」。
九、其他規定:以上各項規定未盡事宜授權管理委員會隨時修訂公告頒布實行之,其相關條文如後辦法所示。
辦法:本辦法共分九項,其條文如下:
各項管理條文:
一、住戶出入管理辦法:
1、住戶進入大廈,管理人員應確定為本大廈住戶,方準進入。
2、住戶陪同親友進入社區時,請辦理登記手續後進入『參閱來賓出入管理規定』。
3、住戶之汽車應於擋風玻璃窗右下角放置(車輛通行證)以利識別與大廈內停車管理(參閱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二、來賓出入管理辦法:
1、本大樓來賓訪客時間為早上0七:00~二三:00止。(住戶親友深夜到訪,住戶須親自管理室帶領)。
2、凡是來訪賓客進入大樓時,一律須於管理室辦理來賓出入登記手續,并應出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於管理室,經查明來訪事由,及徵得受訪者同意後核發(來賓證),佩掛於胸前,始得進入,俟離開時,再將(來賓證)交還給管理員,始得領回證件離開。
3、來賓出入大樓時,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管理人員并應注意防止公有物件外流。
4、本大樓嚴禁推銷人員或小販進入販售物品。
5、來賓欲參觀大樓各項設施時,須有住戶引導,否則管理員有權謝絕參觀。
6、來賓欲投宿時,住戶須主動知會管理中心,并告知大樓各項規定,如需使用設施時,須按規定辦理方可使用。
三、施工人員出入管理辦法:
1、本大樓施工期間為早上0八:三0~一二:00止、下午一三:三0~一七:三0止,晚上、星期例假日一律不得施工。
2、現場工程人員出入時,需配戴管理委員會核發之(施工人員識別證),若未佩戴,管理人員應查證,并按(來賓出入管理規定)要求換證登記,如遭拒絕,管理人員有權強制驅離,以維大樓安全。
3、廠商工程車輛進出時,須停車接受檢查。(參閱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4、現場施工人員之車輛嚴禁進入大樓停車場,如因攜帶工具須入內卸貨時,則須事前報備登錄。
四、車輛出入管理辦法:
1、除大樓地下室使用戶車輛核發車輛通行證外,其余進出車輛須依各項進出管理規定,辦理登記換證手續,始可入內停放。
2、地下室停車場使用戶必須在駕駛前座擋風玻璃左上方張貼(車輛通行證),機車須於前後處張貼識別證,以利出入識別及管理,各使用戶須按位停放整齊。
3、任何車輛進入大樓(除有張貼識別證之住戶車輛)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其駕駛與乘客出示本大樓核發之識別證明,如無,則一律依(來賓出入管理規定)辦理。
4、未持有本大樓核發之各類識別證者,經住戶同意其車位供其停放時,來賓需換發(來賓證)或(施工人員識別證)及辦理臨時停車證,配掛於擋風玻璃上,以讓其他使用戶知悉為來賓或施工單位車輛。
5、車輛離開時,工程或來賓車輛均應停車接受檢查,以防住戶財產公物受其竊運,若遇可疑即予留置報警處理。
6、機車或腳踏車停放於大樓管理室出入口影響進出者,違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上鎖并處以罰款(如規約所定)。
停車場管理辦法:
1、本大樓地下室停車場車輛進出須憑車證通行,無車證之車輛一律禁止入內,如擅自闖入停放者,由本大樓管委會以來路不明之車輛報警拖離。(或委任拖吊場派車拖離,其費用由違規者全額支付,否則依擅闖民宅移送法辦)
2、車輛應定位停放,其車身不得越位跨線或占用他人車位或停放於公共用地及通道上,違者依規約規定辦理。
3、車位所有人如將車位轉售或租予其他住戶,應事先通知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并辦理車證,以便納入管理。本大樓停車位承租對象以居住本大樓之住戶為限,不得承借於非本大樓住戶之車輛使用,違者管委會有權禁止進入。
4、本大樓停車場不得作停車以外之利用。(緊急避難不在此限)
5、除各車油箱隨車儲用油料外,停車場內一律禁止儲存汽油及其他保養油料及堆積物品。
6、兒童不得單獨進入停車場,如為駕駛人之眷屬,應由駕駛人引導出入。
7、車輛遇有故障至引擎起火,應迅速通知管理人員處理,并立即通知其他車輛駛離車場,以免遭受波及。
8、車輛於停車場拋錨時,應先推離車道及出入口,以免妨礙住戶車輛進出。
9、欲進入停車場裝卸貨物或修理車輛之人員,應由住戶(或車主)陪同先向管理人員辦理登記及換證,并於工作完成繳回證件後立即駛離。
10、裝卸貨物車輛進入車道,應注意限高、限重標志,并迅速完成裝卸駛離車場;如有毀損地下室停車場支配線管路或其他設施時,應負賠償之責任。
11、停車場停放之車輛,經發現有違規事實時,將開具警告單;經警告第二次仍不改善者,將予以上鎖罰款。
12、車道出入口(斜坡道)禁止行人通行以維行車及生命安全。
車輛駕駛人應合作遵守事項:
1、按規定將車證張貼於駕駛人前座左上方玻璃上,憑證通行。
2、車輛進入停車場注意號志,開大燈并請減速慢行。
3、接受管理人員對車輛之指引,以策安全。
4、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品(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服務人員如發現人員可疑時,得要求車內及行李箱實施檢查,以防萬一。
5、車內垃圾及菸蒂應放置垃圾桶內,不得隨地丟棄,以維護環境清潔。
停車證管理:
1、由管理委員會制發停
車證,每一車位發放車證乙枚,住戶若有兩部車使用又為直系關系(或夫妻),且是本大樓同住戶,則發給兩枚車證,以茲識別,但僅得停放在自己所有車位上。車位所有人如將車位轉售或租予他人(現本社區住戶)時,應憑原發車證向管理委員會換領新的車證。
2、停車證遺失時請至管理室填寫切結書,申請補發新證。
3、車號更改時請至管理室填寫換發申請單,換發新證時請將原車證繳回。
五、物品出入規定:
1、任何物品(包含貴重物品、家俱等)攜出或運出時,須經查明核對登記後,始可進出。
2、若有大規模搬出家俱情形,必須住戶(所有權人)陪同,并在管理室登記確認後,始可放行。
3、物品進入社區時,管理人員須詳細檢查,如有危險物品、兇器等,禁止進入。
4、承租戶之物品運出時須主動與所有權人(或住戶)確認無誤後,由區分所有權人告知管理人員後,始可放行。
六、大樓安全應變措施:
防火:遇火警事故時應保持冷靜,立即關閉電源、瓦斯開關及呼叫疏散鄰舍,并通知管理人員報警一一九處理;消防隊未抵現場時,應利用大樓現有消防設備滅火,讓損失減至最低。疏散時應迅速逃至中庭,若無法通往一樓時,須立即逃至頂樓等待救援,切勿自窗外跳出。
七、住戶搬遷規定:
1.住戶須於搬入本社區及管理中心必要時提供其最新聯絡地址及電話,一切資料絕對保密。
2.所有權人(或住戶)搬遷本大樓時,應先知會管理人員,以查核是否有積欠管理費。
3.倘所有權人移轉或出租時,請即以書面通知管理室,否則原所有權人仍應依法繳付一切管理費用,直至管理室接獲書面通知為止。(若承租人拒不繳交一切費用時,所有權人仍應負責繳交,否則依法辦理)
4.所有權人(或住戶)搬離本社區時,應將遷往地點告知管理委員會,否則管理委員會不做轉信服務。
八、住戶裝潢施工管理規定:
(一)裝潢嚴禁變更修改大樓主體結構、外觀、主干管道系統及違反相關法規,如因而影響公共安全者,由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及承包商人員負連帶責任。
(二)維護本社區公共設備之完整與全體住戶之權益,各區分所有權人(住戶)於裝潢施工前,應與承包商共同向本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辦理下列手續:
1.承包商繳交施工保證金新臺幣二萬元整(現金或即期支票)及簽立切結書乙份(於施工完竣後無息退還),支票或本票應寫上抬頭『比佛利山莊管理委員會』且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并應於左上方劃二條平行線;未載抬頭、禁止背書轉讓及劃二平行線者,管理委員會及管理中心得代為記載,出票人不得異議。
2.由區分所有權人(住戶)與包商共同簽具施工切結書(後所附),并檢附身份證件或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
(三)承包商須遵守下列規定:
1.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中午休息時間及周六、星期日、例假日不得施工。
2.施工人員應配帶工作證(每日憑身份證件向管理人員辦理換證)。
3.不得大聲喧嘩或惡性破壞公共安寧,違者管理人員得強制驅離,并嚴禁入內施工。
4.不得擅自增建或擴建,違者移送法辦。
5.大型物品機器攜入時須經警衛執勤人員檢查放行。
6.每日工作結束,應將食物飲料等立即清掃,并應清掃電梯及所經過公共區域,并經執勤人員檢查認可。
7.建材及垃圾不得堆積於公共區域,垃圾及砂土應以袋裝方式,自行經由本大樓車道搬離,禁止由正門搬運。
8.施工時若損及供、排水管線或電源設備,或其他公共設施應立即修復。
9.禁止接用公共水源、電源,違者須賠償當期之公共水費或電費。
10.施工時若需使用電焊須特別報備,以免電線負荷過大產生危險。
11.包商於施工期間,經通知而未依期限修復者,由保證金內扣除修理費,若有不足,各該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及包商應連帶負責賠償責任。
12.疑違規施作之機具、器材及人員,管理委員會及管理中心得禁止進入本社區。
門禁管理制度 4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后,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
第二條公司大門放行時間:6:30—21:30,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墻進出,違者罰款200元并開除處理。
第三條宿舍門放行時間:早上6:30—8:30,中午11:40—13:30,晚上:17:30—23:20。晚上外出人員于23:20前回宿舍、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宿舍鐵門除特殊情況才可開啟,原則上常關閉。
第四條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部核準后的《離職人員申請單》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及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五條公司員工拿生活用品出宿舍,需作例行檢查,方可放行。
第六條公司各種物品均需憑相應出門單據放行:
1、成品出貨憑成品倉簽發的出貨單;
2、外加工憑半成品倉外加工單;
3、原物料需退換貨時,憑物料倉簽發的退貨單放行。
保安人員依相應單據,物品和數量核對無誤時方可放行。保安人員對出門證單據分類夾放,每天8:30以前將前一天出門單據送交行政部。
第七條供應商來公司送貨時,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后,方可放行進入公司。
第八條快遞公司送的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保安代收發,如需付相關快遞費用時及時通知對應人員簽收,保安應做好收、發工作,并登記。
第九條外來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報告行政人員并加以確認。
第十條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人員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坐箱及工具箱進行檢查,如有手提袋者需一并檢查。
第十一條來訪者辦事完畢,需由接洽部門人員送至公司大門,如有特殊情況未有人員送至大門者,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溝通后方可放行。
第十二條下列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公司大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
4、非洽談公務人員,或是洽談公務但被訪人員拒絕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員工嚴禁離開公司:
1、員工出公司或宿舍攜帶公司物品無放行單據者。
2、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單據,但物單不符者。
第十四條非計件員工進入公司后,按照要求在保安室外打指紋卡。如打手紋卡有異常需真實手工登記上班時間或下班時間,由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核準生效。
第十五條車間員工嚴禁帶手提包、背包及零食進入車間。
第十六條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說明情況,行政主管同意后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行政主管同意嚴禁將面試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公司副總以上簽發的放行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
第十七條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應以阻止。
第十八條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制造部沒安排上班,各車間門需落鎖,關閉窗戶及電源,員工如需進入車間,需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離開時需及時鎖門。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進入公司嚴禁穿拖鞋、短褲、衣帽不整,女生嚴禁穿超短裙。
第二十條所有車輛進入公司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第二十一條嚴禁出公司的車輛:
1、外來車輛出公司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公司無出門單據或所裝貨物與單據不符合者。
第二十二條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門禁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辦公樓宇門禁管理,確保安全穩定,特制定公司門禁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員工均須憑工作證進入單位,作為門禁的磁卡鑰匙,要主動出示證件,經查驗后方可進入。
二、外來人員,須持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在前臺接待處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會客證,并經樓內接訪人員電話確認后方可進入,離開時將由會見人簽字的會客證交回前臺接待處。
三、如遇上訪等特殊事件,保衛人員需增加門禁崗位站崗點,堅守崗位,禁止上訪人員進入辦公樓,擾亂正常辦公秩序。如上訪人員不聽勸阻,保衛人員不應與其發生正面沖突,及時撥打110報警。
四、公司機動車輛憑車輛通行證出入,外單位機動車必須在取得保衛人員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后,持行駛證或駕駛證換取車輛通行證方可進入公司后院存車場,出門時換回扣押的證件。上級領導機關來我公司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有關會議的車輛,由相關部門通知保衛室并履行必要手續進入。
五、所有機動車輛出入公司后院存車場必須以五公里以下時速行駛。進入公司后院存車場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并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
六、辦公樓出入各種設備、電腦等,須憑蓋有單位公章和處室負責人簽字的物品攜出證放行;發現物證不符等情況的,警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并及時與有關處室聯系,做出處理。
門禁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安全保衛,保持正常辦公秩序,制定以下門禁管理規定,望各部門及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1、員工出入一律憑上崗證,上下班騎摩托車、自行車人員一律下車進入廠區。
2、外來客人辦事一律在門衛登記,保安與辦公室或有關人員聯系,指引客人去向,對拒絕登記的客人,要積極的`解釋,爭取配合。對無理取鬧的交民警辦公室處理。
3、涉及到有關領導和客戶參觀,請有關部門提前通知警衛室,派有關人員提前登記在大門口迎接。
4、公司物資出門一律憑辦公室開具的出門票,門衛保安要驗票、對物、見數,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材料出門必須由供應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設備出門必須由設備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后勤辦公用品、雜物等必須由辦公室開具出門證明,臨時物品出門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然后統一到辦公室換正式出門票。
5、公司機動車同時執行此辦法或有關公司規定。出租車不得進入廠區。每天8:00前,17:00以后,節假日,除公司必要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出入,特殊情況需經保衛部或值班領導批準。
6、保安人員值勤規定應嚴格按《公司保安人員執勤規定》和上級保衛部門規定執行。
7、公司廣大員工要自覺遵守此管理規定,支持保安人員工作,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門禁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安全保衛工作,有效防止盜竊、搶劫、詐騙、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部門的有關要求,結合本行實際,本行特安裝了門禁管理系統。
第二條
本行門禁管理系統屬感應式卡出入管理控制系統(簡稱門禁系統),具有對門戶出入控制、實時監控、保安防盜報警等多種功能,它主要方便內部員工或住戶出入,杜絕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既方便了內部管理,又增強了內部的保安。
第二章門禁系統管理人員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門禁系統管理人員,是指總行科技部門禁系統專門管理人員。系統管理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政治過硬、業務精通、恪盡職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受到行政處分的人員,不得從事系統管理工作。系統管理人員變動,應向上級科技管理部門備案。系統管理人員應定期接受政治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安全保密教育。
第三章門禁信息數據管理權限分配
第四條
門禁管理系統由科技部專人管理權限
第五條
門禁卡是實名發卡制,根據各部門的需求實際情況,有人事部門,安全保衛部門監督發卡。(詳情見門禁卡管理制度)
第六條
門禁系統由科技部分為專人管理,設置AB崗。門禁卡權限由各部門經理簽發,由人事部門,安全保衛部門監督,科技部發卡。
第四章門禁系統使用情況記錄及管理
第七條
門禁系統在實時監控界面可以實時的顯示出當前門禁工作的情況,包括成員進出信息、門狀態、報警信息。門禁系統的監控流水記錄,保留三個月。
第八條
主要有三大部分組成:文字監控、緊急門區、電子圖監控。
(一)文字監控:以文字的形式實時顯示監控記錄,包括:刷卡信息(含進/出信息)、門狀態信息、緊急信息。
(二)緊急門區:通過設置可以對相應門區下的所有房門進行緊急開/關門、緊急取消等操作。
(三)電子圖監控:以電子圖的形式實時顯示監控信息,并可以對房門進行相應的'控制管理。
第五章門禁系統控制及應急措施
第九條
門禁監控
門禁系統有可以實現實時監控。
第十條
門禁系統中常用報警參數有:火警、防盜、強行進入、門超時報警、水位檢測報警、煤氣檢測報警、防撬報警、讀卡機斷網。
(一)火警、防盜、水位檢測、煤氣檢測報警:在門禁系統中提供了報警信息的接口,需要外圍設備的支持,門禁控制器接收到外圍檢測設備產生的信號,控制器響應這個觸發信號后,馬上進行處理。例如產生火警后,控制器會自動開門,防盜警會自動關門等。設置:控制器內置8個TTL輸入點,在軟件中把相應的輸入點設置為對應的報警功能即可。
(二)讀卡器斷網報警:當讀卡器和門禁控制器失去聯系,控制器會發生報警,紅色指示燈閃爍,同時軟件監控時會發出警示,提醒操作員及時處理。
(三)門超時報警,需要安裝門磁設備,如果在設置的時間內,房門沒有關上,控制器就會產生報警,紅色指示燈閃爍,同時軟件監控時會發出警示,提醒操作員及時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制訂、解釋和修改。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門禁管理制度 8
1、感應門體兩側一米范圍內嚴禁帶卡人員行走。
2、員工需攜帶本人的門禁卡從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時禁止并排行走。
3、出入門禁時如果出現報警或讀卡信息和讀卡狀態與實際不符時必須立即退出門禁通道40厘米外重新通過,否則罰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后攝像頭抓拍照片為依據)。
4、門禁卡需與感應區保持同一水平線,員工要根據個人身高佩戴將卡片調整于感應區位置(感應區域為右下側和左上側)。
5、門禁卡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彎折,不得與其他卡片(如銀行卡、公交卡、飯卡等)或香煙等錫箔紙包裝物以及手機、收音機等屏蔽干擾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自覺維護安全,禁止將本人的`門禁卡借給其他人使用,同時應及時勸阻其他人借卡進門或破壞門禁設施等有損安全的行為。工程標準法規7、門禁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到安質部辦理掛失登記并及時補卡按規定需繳納補卡費用20元。
8、員工辦理辭退前,須將門禁卡交回安質部后方可辦理辭退手續。
9、門禁系統24小時運行,營銷管理表格大全(最新精編)(49個doc)須保證設備清潔,線路不受損壞,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門禁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項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總體布置在工程現場安裝門禁卡系統,系統管理工地人員的進出系統管理工地人員的.進出和實時監控現場作業人員狀況。為了確保本門禁系統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門禁IC卡辦理
一、凡是在本工地工作時間累計超過7天的(包含休息日)管理人員、參建人員必須辦理普通(實名制)門禁IC卡;連續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7天的,可在項目經理同意后到安全監督站辦理臨時門禁IC卡。
二、新進總包管理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攜帶個人信息的電子文檔至安全監督站辦理。
三、新進業主、監理單位、業主協作單位、指定(獨立)分包單位管理人員等,在2個工作日內將個人信息的電子文檔交予各自門禁卡系統對口負責人,由負責人到總包安全監督站辦理。
四、新進各分包單位下屬勞務隊伍人員,分包勞務隊伍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將所屬參建人員的相關身份信息提供給分包單位,由分包單位安全員整理后提供給總包安全監督站辦理。
五、辦理門禁卡需完整填寫《門禁卡申請表》。
門禁卡申請表提交申請時,需同時提供《門禁IC卡信息》的電子文檔。
第三章、門禁IC卡的補辦和回收
一、普通門禁IC卡發卡一周內不能正常使用,可以直接向總包申請免費換取新普通門禁IC卡(卡片受外力損壞將不予免費退換),一周后門禁卡發生損壞情況的,需到總包安全監督站換取新卡。
二、普通門禁IC卡一旦發生遺失,需立即向總部安全監督站掛失并重新辦理新卡,如未能及時掛失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持卡人負全責。
三、臨時門禁卡如發生損壞或遺失,需重新辦理。
四、當分包單位退場或參建人員離開本項目時,須向安全監督站歸還門禁IC卡。
第四章、人員和車輛出入控制
一、施工人員進出現場必須走專用通道,持有效IC卡通過門禁設備刷卡進出,無卡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二、訪客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在安全監督站辦理的臨時門禁IC卡進入施工現場。
三、所有與工程無關的閑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四、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車輛憑長期車輛通行證可直接出入大門。
五、施工機械及運輸材料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經項目經理部物資部或工程部簽字同意后方可進場。離開現場時,必須出具車輛材料出場單(各方簽字齊全),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六、訪客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先行登記。離開現場時,管理經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門禁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廠區安全及生產正常、生活秩序,規范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管理,根據目前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2.1適應公司全體員工。
2.2合作商、參觀客人、外協人員、施工隊。
2.3車輛、物品出入廠門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
3.本公司人員進出管制:
3.1員工進出廠區大門,應自覺佩戴廠牌,憑證出入,未依規
佩戴廠牌者,保安有權查實,糾正后才能放行,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報備其部門主管部并交由公司處理。凡未按規定穿著佩戴廠牌的員工,將按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獎懲制度處理。
3.2除銷售及司機外,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外出,需填寫《出差單》(附件一),經部門主管審批后,方可外出。
3.3各部門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下班時,由部門主管報公司人力資源主管董事批準后方可辦理外出手續。
3.4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公司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出廠。
4.工作原因出差及外來人員拜訪
4.1來訪人員(供應商、零散客戶、貴賓等)來訪,保安人員須保持禮節,禮貌問詢所帶物品,并做好記錄。
4.2因工作需要出差的',需填寫《出差申請單》經主管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工作時間內出差的需刷門禁卡后才能出廠。
4.3因工作原因延遲入廠的,于上班后補辦《出差申請單》,入廠時需在刷門禁卡。
5.非本公司人員進出管制:
5.1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5.2參觀人員(貴賓接待)
5.2.1重要貴賓,如有必要入廠參觀,由負責接待人員提前通知公司保安隊及門衛,并告知參觀人員單位、名稱、姓名、車輛標牌型號、車號及到達時間。
5.2.2貴賓到達公司前5分鐘,門衛需打開廠門等待,并通知負責接待人員及主管。
5.3洽公人員
5.3.1.外來單位廠商、客戶前來接洽業務時,門衛應詳細了解來訪人員姓名、單位、事由及被訪人姓名,確認是否有約。
5.3.2.如有預約,請來訪人員填寫《來訪登記表》(附表二),即可放行。如無預約,由門衛電話詢問被訪人確認是否接待。門衛不得擅自放行任何人員、車輛進入廠區。
5.3.3.若被訪人外出,請來訪人留下通訊聯絡方法即可,由門衛適時轉交被訪人知悉。
5.3.4.來訪人員在門衛室辦完登記手續后,發《來賓證》給來訪人員,洽公完畢后,來訪人應交回由接洽人簽名的《來訪登記表》和《來賓證》,方可出廠,出廠憑單經門衛簽注出廠時間于交保安隊存檔。
6.工作證管理
6.1凡公司員工,一律憑“工作證”(廠牌)出入廠區。廠區內,必須規范佩戴工作證,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工作證拿在手中或放入口袋、包內至檢查時方才出示。
6.2凡在廠區內行走、活動或作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掛工作證。
6.3凡進入廠區不按規定佩掛工作證之員工,門衛應予以糾正,并做好違紀記錄,交人力資源部按相關規定處罰(詳見《員工手冊》獎懲制度)。
6.4遺失工作證應立即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繳納制作工本費(10元),并附個人一寸彩照一張。
6.5使用他人工作證或偽造涂改工作證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實,無論使用人或借用人、偽造人、涂改人均依相關規定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7.車輛出入管理
7.1本單位車輛
7.1.1.公司車輛進出廠門需遵照門衛有關規定出入,并按公司規定在指定的停車位置停放車輛。
7.1.2.本公司員工的車輛(小型車),進出廠門時,門衛有權檢查車輛,員工必須予以配合。
7.1.3.凡本公司員工需自駕車輛(小型車)上下班的,請及時到行政部報備。
7.2外單位車輛
7.2.1.提貨車輛:提貨車輛入廠,經門衛核準是本公司客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后方可入廠,提貨外出時門衛需根據《物品放行單》(附件四)進行車輛物品檢查、驗單確認無誤后出廠,門衛留存《物品放行單》。
7.2.2送貨車輛:送貨車輛入廠,于門衛室填寫《來訪登記表》,并告之原則上只能空車出廠,車上若有非本公司貨物,需提前登記。
7.2.3如遇訪客車輛(小型車):外單位前來洽公車輛,一律填寫《來訪登記表》,經被訪人同意后,方可放行,并指揮停放在指定區域。
7.2.4未經預約的政府機關及重要貴賓車輛入廠,門衛人員需問明來訪單位后,立即通知相關人員確認接待,可免填《來訪登記表》,未確定前,不可擅自放行。
7.3其他車輛進出規定。
7.3.1本公司員工進出廠區之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經過門崗均應下車推行,為確保廠區內安全,廠區內行駛速度限10公里/小時。
7.3.2進出廠區的任何車輛,門衛均有檢查權(含集裝箱、后備箱、駕駛室及摩托車尾箱)
7.3.3非本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不論何時一律不得入廠(快遞公司除外)。
7.4出入廠時間管制
7.4.1原則上非正常上班時間(含節假日),未經部門經理或以上確認,非本公司或本公司員工已報備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出廠區。
7.4.2特殊情況及趕貨夜運時例外,需經部門主管或以上確認,否則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8.0物品出入管理
8.1公司所有物品需攜帶出廠區時,均必須由主管部門開據《物品放行單》,并由部門主管確認后,方可攜帶物品出廠。
8.2所有攜帶出廠物品,門衛均有檢查權,攜帶人員必須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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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結合上級部門要求,校園需實行封閉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除上學、放學期間,校門一律關閉。
二、學生家長在學校大門處接送學生。周一8:00前、周五15:00后,家長可進入學校送放學生被褥和衣物。
三、實行家長預約接待制度。每周五下午15:00-17:00為校長接待時間,家長可以通過電話提前進行預約。
四、學校教職工憑工作證進入校園;施工人員應佩戴學校發放的施工證進出學校。
五、門衛人員需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進行登記,寫明進出校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后方可入校。酗酒、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及可疑人員嚴禁進校。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六、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需外出應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七、放學后,學生因故需要返回學校,必須有家長陪同。若無家長陪同,門衛有權阻止學生進入學校。
八、學校門衛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到指定停車區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九、上學和放學期間,安保人員和值班人員應在學校門前協助疏導師生有序出入,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占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嚴禁串崗和脫崗現象發生;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周圍的'情況。
十一、學校家長會、開放日或其他活動需家長進入校園的,由學校安排人員值班和強化校內巡查,保障校園安全。
十二、校園電子門禁系統完成后,電子門禁卡將作為進出學校的憑證。
十三、本制度至20xx年3月23日起實施。
門禁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為建立、統一企業形象,提高員工榮譽感;加強辦公室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及個人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定義
(一)工作證:是員工個人身份識別的標識。主要組成內容有卡套、吊繩、卡片(含公司名稱、LOGO、部門、姓名、員工編號、1寸彩色照片等)。
(二)門禁卡:用于員工上下班出入辦公室。每位員工有一張專屬的門禁卡。
四、職責
(一)行政人事部:負責工作證及門禁卡的統一制作、發放、回收及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部門:負責配合、監督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三)員工本人: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按規定佩戴工作證、使用門禁卡。
五、內容
(一)工作證佩戴要求
1、工作日上班時間內一律須佩戴工作證于正胸前,并自行刷卡進出公司大門。
2、保持工作證整潔,不得在工作證上粘貼飾物或隨意涂改。
3、工作證的吊繩有公司統一的VI形象,不得隨意更換其他吊繩。
(二)工作證、門禁卡使用權限
1、工作證、門禁卡僅作為員工出入公司辦公場所識別之用,不得作為其他身份之證明。
2、工作證、門禁卡僅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調換使用或外借他人。
(三)工作證、門禁卡發放、使用管理
1、行政人事部負責工作證及門禁卡的統一制作與發放,新員工入職工作滿7天予以發放;員工因調崗產生的更換,2個工作日內予以發放。
2、工作證、門禁卡在職期間損壞、不慎遺失,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掛失補辦、手續;否則,如他人冒用卡/證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溯法律責任。
3、員工離職須將工作證、門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予以注銷,否則,因處理不當造成他人冒用引起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溯法律責任。
(四)工作證、門禁卡補發/回收管理與費用
1、工作證、門禁卡在使用期間若出現無故消磁或非人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行政人事部在核實情況后將予以免費更換。
2、員工因調崗產生的工作證更換,由行政人事部部予以免費更換。
3、因個人原因致使工作證、門禁卡折損或丟失無法繼續使用的,員工需填寫《工作證、門禁卡補辦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和行政人事部簽批后予以補發,扣除工本費:50元/次(工作證、門禁卡);門禁卡40元/次,10元/次(工作證)。
4、員工離職時需將工作證、門禁卡交于行政人事部,損壞或逾期未交則扣除工本費50元。
(五)工作證、門禁卡使用監督管理
1、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時進行工作證佩戴抽查,不按照標準方式佩戴或未佩戴者,每次樂捐10元/次,并通報批評。
2、如發現將工作證、門禁卡外借他人使用,一經核實,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對但是人處以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3、行政人事部對公司整體門禁卡負監督管理責任,因操作失誤或管理不當造成的門禁卡外泄或離職注銷不及時引起的公司財物損失,由門禁管理員承擔。
六、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日起正式生效,適時檢討修訂。
2、執行過程中超出本制度規定的情況,由公司管理層商定處理辦法。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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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門禁管理制度。
(一)濟南園區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東營園區行政集團辦: 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督導。
(一)門禁感應卡為IC卡,以下無特殊說明的,均以門禁感應卡統稱。
(二)門禁感應卡由綜合服務中心管理,統一發放給每一位具有相應權限的員工,每張門禁感應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給其他人使用或者幾人共用一張卡。
(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每月對門禁系統的使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感應機的感應功能是否完好,門禁感應卡的.使用、發放情況是否正常等,如發現故障,需立即通知物業部進行維修。
1.凡出入集團西大門、生產中門、生產南門公司人員,進出者必須持有門禁感應卡,按規定刷卡記錄后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進出工業園區,保安人員有權制止,新入職人員須經門衛電話確認,登記并檢查有效證件后方可出入。
2.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應先登記,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后,值班保安給來訪者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簽發《來訪條》、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請其外出。
3.公司員工須從公司西/南大門出入,西/南大門放行時間: 6:00-22:00,晚上外出人員于23:30前回公司、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西/南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墻進出,違者每次罰款50元,多次發生將予以通報。進出生產中門參觀者一律攜帶參觀證。(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備案登記領取參觀證)
4.被公司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核準后的《離職人員出門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5.公司各種物資均需憑出門條放行,成品銷售、次品、生產勞動工具、加工零件、樣板、模具或生產物料廢品憑二級單位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辦公、生活用具憑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開具出門條;物資供應公司采購的物品需退換貨時,憑物資供應負責人簽發的出門條放行。保衛人員對出門條分類夾放,禁止丟失和損壞出門條。
6.公司訂購的貨物,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或人員接洽。
7.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總機前臺代收發,總機前臺應及時準備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8. 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9. 業務往來車輛一律經生產南門進出,任何車輛不得進出生產中門,特殊情況需備案登記方可出入生產中門。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后座箱進行檢查。
10. 來訪者辦事完畢,需持由接洽部門、接待人員簽字確認的《來訪條,經保安審核后離開公司,如有特殊情況未簽字者,外出時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情況是否屬實后可放行。
員工出公司,攜帶公司物品,出門條上無部門經理簽核者。
1. 外來人員應持有保安發放的來訪條進入登記允許接待的集團辦,嚴禁隨意在其他辦公室游走,否則一律予以驅逐。
2. 接待來訪人員時,各部門接待人員應加強保密意識,如客人翻閱辦公桌的資料時應予以制止。
3. 外來人員辦事完畢,相關部門接待人員在保安發放的《來訪條》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暫時不能離開公司的,應及時通知門衛和保安。
4.公司員工進入公司生產大門、車間時,應將工作牌掛戴于胸前。對上班出入廠區、車間不帶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內,直至按要求佩帶后;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處理。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將該位員工的違規事實書面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事實在員工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處理。
5. 車間員工嚴禁帶包進入車間,有帶包人員應將包存放在指定區域,如有帶包進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開包檢查。
6. 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說明情況,部門經理同意后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嚴禁將外來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部門經理簽發的出門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
7.外來公干人員未經部門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有權利阻止。
(六)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集團行政管理中心集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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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主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居住本大廈,免費卡二房送二張,三房送三張。如需申領的ic卡數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張收5元工本費。公司購房、業主購房用作辦公或員工居住的,申領ic卡按本條例規定辦理。
2.人員如有業主書面證明其為業主親屬的(非直系親屬)申領ic卡免收押金,每張只收取5元工本費。
3.業戶租住本小區用于自住(本人或員工)或辦公,申領ic卡時,每張應收取5元押金及5元工本費。
4.業戶來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管理處辦公室應當促請業戶及時辦理門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門禁系統;發現系統有故障,應及時向管理處報告。
6.原則上由業戶自己刷卡開門,對未成年人及業戶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記帶卡時,值班人員應當為業戶提供方便,開啟門禁系統。
7.對新近入住的業戶,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促請業戶在到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時辦理ic卡。
8.值班人員發現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員的卡時,應當提請業戶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棟其他人員(包括在住或遷出后)的卡時,值班人員應當予以沒收,并報告管理處進行處理。
9.對大堂門禁系統的管理,大堂值班員既要堅持原則,具體操作時,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不能因此和業戶產生爭執,影響與業戶的關系。
10.對于已經辦理了ic卡而后又遷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區的人員,大堂值班人員應當及時向管理處報告注銷登記的ic卡。
11.遺失ic卡需要補辦ic卡時,每張需收取5元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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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公司的財產安全和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公司各部門人員,各配套單位送貨人員對倉庫管理有所遵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衛生部第90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凡出入本公司倉庫人員均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人員出入管制
(一)本公司人員出入管制
1.倉庫員工上班時間進入倉庫時,要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
2.倉庫內嚴禁煙火,嚴禁吸煙,凡本公司員工在倉庫內吸煙者,一經發現,報人事行政部,處200元/次或200元以上罰款處罰。非本公司工作人員在倉庫內吸煙而倉庫負責人不及時予與制止的,由人事行政部對倉庫負責人處200元/次或200元/次以上罰款,倉庫負責人制止不聽的.,報人事行政部處理。
3.工作時間內本公司人員除公司領導,各部門主管和各部門專職人員來倉庫檢查、盤點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倉庫,否則將給予當事人100元/次或100元/次以上罰款處罰。
4.倉庫人員工作時間因事暫時要離開倉庫時,必須鎖閉好倉庫門,倉庫人員下班前必須先鎖好門窗,做好防盜、防雨措施。凡下班后未鎖好倉庫門窗的,一經發現,處50元/次罰款處罰。
5.倉庫人員下班時不得攜帶任何公司物品離開倉庫。
(二)非本公司人員管制
1.非本公司人員指公司客戶、來訪人員、送貨人員。
2.公司客戶、來訪人員由相關人員、倉庫工作人員陪同,進行來訪人員的進出登記、并佩戴公司配發的參觀證進入倉庫參觀。如無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倉庫人員應謝絕其進入倉庫參觀。
3.送貨人員送貨到本公司倉庫時,請按隨貨通行單,聯系倉庫工作人員收貨,不得隨意走動,應聽從倉庫安排。將送貨車輛停到指定的卸貨地點卸貨,不可亂停靠。卸貨時根據我公司要求進行卸貨,放至指定區域。不可各種物料混雜放置。交貨完成辦理交接手續后,不得無故逗留在倉庫區域內。
門禁管理制度 16
一、制度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的生產和管理安全,規范進出工廠的人員流動,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企業,維護企業的安全和穩定。
二、制度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員工和訪客,包括所有進出企業大門的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門負責起草,經過全體領導的審批后正式執行。如有必要,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四、制度內容
1、門禁管理的定義和目的:門禁管理是指對進出企業大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旨在確保企業內部人員安全和穩定。
2、門禁的管理范圍和管理要求:門禁的管理范圍包括公司大門和廠區內部門禁,所有進入門禁的人員都必須通過身份驗證并在門禁記錄簿上簽名和登記相關信息;同時,所有進入公司的車輛也必須進行登記和檢查。門衛人員不得隨意放行任何未驗證身份的人員和車輛,并應記錄信息并及時上報領導。
3、門禁管理的責任主體:門禁管理的責任主體為公司管理部門,門衛人員是門禁管理的具體執行者,公司員工和訪客也是門禁管理的`重要責任主體。
4、門禁管理的執行程序:門禁管理執行程序包括人員身份驗證、登記和記錄、車輛登記和檢查等環節。門衛人員應認真執行門禁管理程序并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公司領導,確保門禁管理的有效實施。
5、門禁管理的責任追究:對于門禁管理人員不嚴格執行門禁管理程序,放行未驗證身份的人員和車輛,造成企業安全和穩定的嚴重影響的,應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或者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五、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本制度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應符合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和政策要求。
六、執行日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如本制度與現行法規有沖突,以現行法規為準。
門禁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為員工,物品,來賓,車輛出入管理有所遵循,維護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同時保障員工及公司的財產安全
二、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車輛,訪客,物品出入均需遵循本制度
三、權責:
3.1保安對出入廠員工,物品,來賓,車輛進行檢查
3.2相關責任單位協助做好督導工作
四、定義:
(略)
五、內容:
5.1員工出入管理:
5.1.1全體員工出入公司時要穿戴整齊,不可穿拖鞋等奇裝異服,必須配帶廠證,且廠證要正面朝外,沒有正確配帶廠證的員工,不準出入
5.1.2上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外出時,應憑員工外出放行單經本部門副理級以上核準后,才能出廠,保安應將出入廠時間詳注于員工外出申請單上,以便人事核對考勤記錄
5.1.3上班人員臨時因公或因私未辦手續,擅自外出,保安一律不予放行,如有因而引起爭執,保安有權將此人姓名報與總務課,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5.1.4上班時間臨時發病或公傷外出就醫未辦手續,可事先口頭報備其部門主管,可予以代辦或返廠后補辦
5.1.5除其正常職務需要,全體人員上班時間內禁止會客
5.1.6附有汽、機車車輛出入人員及攜帶行李,包裹,手提包,(箱)等等,出入廠者,應自動交由保安查驗后才放行
5.1.7下班時間正確佩帶廠證可以自由出入,但每天23:30以前必須返廠、夜班人員于早上9:30不允許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經部門副理級以上人員簽核的員工外出放行單),早上10:00前必須回廠,對超過以上規定時間回廠的,保安予以放行,但必須將此人姓名報與總務課,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5.1.8外出經過大門不許勾肩搭背,不許大聲喧嘩
5.1.9嚴禁私自帶親朋好友進入廠內
5.1.10保安檢查時,不可觸及人身
5.2物品出入管理:
5.2.1攜帶任何公司物品出廠,須持有經理級以上人員簽核的放行單
5.2.2凡本廠員工進出廠禁止攜帶刀,槍械,有毒及易燃物品、違者將送其法辦
5.2.3廠商來廠交貨時,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接洽,在指定地方收貨
5.3訪客出入管理:
5.3.1訪客出入廠應在保安室保安值班登記表上登記,并在保安室領取來訪證,未辦妥手續者不得進入廠區
5.3.2訪客來訪時,保安應先與被訪當事人取得電話聯系,確認后才能讓訪客入內、,如訪客須到非公司指定之訪客地點須經由經理以上主管核準(副理無此權限)保安方可放行,且須由被訪部門經理級以上主管指定陪訪人員全程陪同,不得讓訪客在無人陪伴情況隨處走動否則將議處被訪單位主管之責任
5.3.3來訪結束時,當事人應主動幫訪客填好訪客接洽談單,以便訪客出廠交給保安,保安在確認訪客接洽單填寫完整后才能放行
5.4車輛出入管理:
5.4.1出入車輛一律要在保安室登記,如違者應實時上報上級,實時處理
5.4.2來往車輛物品要檢查,禁止攜帶刀,槍械,有毒及易燃物品(本廠所訂購的油類及生產類物品除外)入廠、違者將送其法辦
5.4.3車輛出廠時,物品要檢查,嚴防本公司物品攜出、如經查出未經允許攜帶公司物品外出,一律將送其法辦
5.4.4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持經理級以上人員簽核的放行單交保安登記
5.4.5所有車輛進入廠區或宿舍區后均應按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出廠區時,必須下車推進行進出,違者將取消其將車停放在廠內的停放資格;如為公有之車輛,將取消其便用公有車輛之資格
六、本規定經總經理核準施行,修正時亦同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確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門衛制度:
1.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按時開關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需有人代崗。
2.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園需先征詢園方的.同意,經驗證后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需出示相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幼兒園。
3.幼兒園在開展教學活動期間,應關閉好幼兒園大門。以防止幼兒走失。
4.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幼兒情況,需由老師本人到門口確認和登記后方可入園。
5.加強對帶入幼兒園的物品的查驗,發現可疑物品要進行盤查,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帶入園內。
6.做好園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應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門禁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的安全穩定運營,建立規范的門禁管理制度,明確相關工作職責和制度執行程序,防止不法人員進入企業內部破壞設施、侵犯企業財產以及威脅員工安全。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門禁,包括進出企業大門的門禁設施及其他進入企業內部的門禁設施。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業總經理或其授權的領導牽頭制定,經過企業內部相關部門的審批后正式發布執行。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歸企業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所有。
四、制度內容
1、門禁設施的設置應當合理,并具有可靠性、有效性、方便性等特點。必要時,應當增加安保人員或技術設備,保障門禁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
2、員工進出門禁設施的管理應當依據員工勞動合同和崗位職責進行分類管理,實行實名制管理,門禁設施應當備案并使用門禁卡或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刷卡進出。
3、第三方人員進出門禁設施應當進行有效身份驗證和登記備案,并由員工進行陪同,確保進入區域及訪問內容合法。
4、門禁設施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門禁制度,嚴禁泄漏員工個人信息和企業資料。
5、門禁設施管理人員應當定期進行巡查和維護保養,檢查門禁設施是否完好,避免因門禁設施失靈導致的安全事故。
6、對于沒有攜帶有效證件、無權進入企業內部、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品物進入企業區域或者故意破壞門禁設施的,企業應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或者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責任主體
1、企業總經理或其授權的領導對企業門禁設施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門禁管理計劃,組織實施門禁管理工作,監督門禁設施管理人員執行門禁管理制度。
3、門禁設施管理人員負責門禁設施的日常巡檢、維護、保養,并嚴格執行企業門禁管理制度。
六、執行程序
1、門禁設施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照制度執行相關工作。
2、安全管理部門或企業領導團隊定期對門禁設施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3、對于門禁設施管理人員違反門禁管理制度的`行為,管理部門應當進行制度約束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可以采取相應的紀律處分措施。
七、責任追究
1、對于因門禁設施管理不到位,造成企業財產損失、員工傷亡的事件,門禁設施管理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接受企業的處罰。
2、企業領導及管理部門對門禁設施管理不到位的行為也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問責。
門禁管理制度 19
1.0目的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3.0職責
行政部門負責制度的編制、修訂,各部門負責人對制度的監督與執行。
4.0作業內容
4.1公司大門出入管理
4.1.1外來人員因業務需要進入公司,應先到值班門衛室登記,值班保安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后,發給來訪證,引領至公司前臺。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見的,保安應委婉謝絕,請其外出。
4.1.2公司員工進出必須走大門,大門放行時間:6:30~24:00,晚上外出人員必須在24點前回公司宿舍,節假日:24:30分前回廠。其它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特殊情況須有該部門主管或行政主管/經理的批準)。
4.1.3公司任何人員嚴禁爬越圍墻進出,違者給予記大過處罰,多次違反者立即開除出廠。
4.1.4離職人員及被公司開除人員,值班保安經行政部核準后,憑《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
4.1.5嚴禁攜帶未經放行審核的任何具有公司標志的公司物品出工廠大門。
4.1.6公司各種物資均需憑《放行條》放行,成品出貨憑銷售部門簽發的《放行條》,并有工廠生產總監或指定代理人、行政經理簽字;生產工具、加工零件、樣板、模具或生產物料廢品憑生產部經理簽發并經行政經理、生產總監簽核才可出廠;辦公、生活用品憑行政部開具的《放行條》并有行政經理簽字才可出廠;資材部物品需退換貨時,憑資材部簽發《放行條》并經資材經理簽字放行。保安人員對《放行條》分類夾放,每天8:30分以前將前一天的《放行條》送交行政部,禁止丟失和損壞《放行條》。
4.1.7供應商來公司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組或收貨人員接洽。
4.1.8快遞、信件、報刊、文件等小物品,由值班保安代收發,保安應及時做好收發工作,并例行登記。
4.1.9保安員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的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并加以確認。
4.1.10摩托車出公司大門時,值班保安應要求其本人打開后座箱進行檢查。
4.1.11來訪人員辦事完畢,需持有接洽部門、接待人員簽字確認的《來訪條》,經值班保安審核后離開公司,如有特殊情況未簽字者,外出時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情況是否屬實后可放行。
4.1.12下列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公司大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
(4).非洽談業務人員或是洽談業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4.1.1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員工嚴禁離開公司:
(1).員工出廠門攜帶公司物品,《放行條》上無部門經理、生產總監簽核者;
(2).員工攜帶的`物品有《放行條》,但物單不相符者。
4.2車間、辦公區域出入管理
4.2.1外來人員應持有保安發放的來訪證方可進入登記允許接待的辦公區域,嚴禁隨意在其他辦公區域游走,否則一律予以驅逐。
4.2.2接待來訪人員時,各部門接待人員應加強保密意識,如客人翻閱辦公桌的資料時應予以制止。
4.2.3外來人員辦事完畢,相關部門接待人員在保安發放的《來訪條》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暫時不能離開公司的應及時通知門衛和保安。
4.2.4公司員工進入車間大門、辦公室時,應將工作牌掛戴在胸前,對上班出入廠區、車間不帶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內,直至要求佩戴好后;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部處理。行政部將該員工的違規事實書面告知所在部門。
4.2.5車間員工進入工作區域不能帶包、不能穿拖鞋,保安有權阻止帶包者及穿拖鞋者進入生產區域。
4.2.6車間員工上班時間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與保安說明情況,生產部經理同意后在公司會客室會客,未經生產部經理同意嚴禁將外來人員帶入車間參觀。
4.2.7外來公干人員未經生產部門同意,生產總監批準嚴禁進入生產區域,經批準后由公司人員陪同參觀,嚴禁擅自進入車間參觀,對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有權阻止。
4.2.8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安排上班,車間大門落鎖,員工如需進入車間,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后并告知行政部安排開門,離開時進入人員告訴保安及時鎖門。
4.2.9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員工嚴禁進入辦公區域: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不戴工作牌、無來訪證者;
(3).上班穿著拖鞋、不過膝蓋的短褲、衣帽不整者;
(4).未經部門經理校準擅自帶客戶參觀者。
4.3車輛出入管理
4.3.1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持行政部簽核的《用車單》交保安后方可外出,對未簽核《用車單》的,保安必須阻止車輛外出,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電話同意后方可外出。
4.3.2外來車輛進入公司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保安要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或代理人在《放行條》出廠貨物一欄上注明并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給予放行。
4.3.3所有車輛進入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廠時,必須推行。
4.3.4嚴禁出公司的車輛:
(1).外來車輛出公司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公司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相符者;
(3).雖有《放行條》,但《放行條》注明貨物未經副總以上或職務代理人簽核者;
(4).本公司車輛外出,無《用車單》者。
4.4檢查時應注意事項
4.4.1不可觸及人身。
4.4.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4.4.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4.4.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4.5各樓層防火門的規定
4.5.1各樓層所負責部門人員隨時檢查防火門是否正常,閉門器有無損壞,如有不正常狀態要立刻寫《請修單》到行政部,由行政部門負責安排請修。
4.5.2防火門要保持正常開啟狀態,嚴禁上班時間落鎖或栓梢。
4.5.3原則上上班時間內,防火門必須開啟狀態,特別情況的需報批行政部門,以防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
4.5.4行政部門及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日常檢查工作。
5.0應用表格
5.1《放行條》
5.2《來訪條》
5.3《用車單》
門禁管理制度 20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公司及個人的財產安全和人員貨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企業的形象,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從20xx年12月18日開始,員工出入使用門禁管理系統,使用期間特制定如下制度:
門禁卡使用須知
1、門禁卡1人一張,僅限申請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替他人進出刷卡。
2、持卡人必須隨身佩帶門禁卡。
3、持卡人進出務必刷卡,一旦發現未刷卡,強行從門禁上面出入,損壞門禁卡機,將以門口監控錄像為依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并賠償所有損失。
4、門禁卡在使用期間不慎遺失,請及時到人事部辦理掛失手續,否則,如他人冒用該卡而造成的損失,持卡者應承擔全部責任。
5、門禁卡使用全權由當班保安值勤人員監督執行,如有包庇行為,將追究相關責任。
補卡費用及流程
1、門禁卡在使用期間若出現無故消磁或不能使用者,人事部核實情況后,將予以免費更換。
2、如丟失或損壞無法繼續使用,需補辦者應支付新卡制卡手續費(20元)后重新補發,補發的門禁權限與原卡一致。
3、辦理離職手續時,必須到人事部交回門禁卡,未上交者扣除20元制卡手續及工本費。
另外,所有的單車及摩托車不得入廠內,統一停放在廠門外兩側,由各自上鎖管理,保安協助看管,上班期間不得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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