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精選2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制度 1
安全才能發展,水火更是無情。因此,消防工作不能掉以輕心!任何隱患只有防范在先,時刻檢查到位,及時排查,方可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鑒于此,我園特定如下制度:
一、警鐘長鳴。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意識教育,每位教職員工必須懂得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二、定期對電線電路及電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處理妥當安全。
三、根據我園實際情況,廚房是重點防范對象,因此,炊事員應時刻把好關。
四、要求教師把消防安全意識教育融入幼兒園一日教學活動中,通過多種形式、看圖片、聽故事以及看動畫短片等手段,強化幼兒消防意識,知道消防急救電話“119”,緊急關頭能及時逃生、疏散,懂得用濕被單捂口鼻等自救方法。
消防安全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保障鐵路運輸生產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鐵路消防管理辦法》等法律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鐵道部統一領導,監管部門依法監督,運輸企業全面負責,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旅客列車消防安全工作是鐵路運輸安全的一項重點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嚴格考核,確保安全。
第四條 旅客列車和備用、庫停、站?蛙嚨南腊踩芾,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由客運、車輛部門負責。
鐵路公安機關和安全監察部門應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鐵路行包運輸、多元經營部門均應依照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第六條 客運部門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組織實施客運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二)組織客運系統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三)對客運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四)組織落實客運人員崗位防火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考核。
(五)采取多種方式向旅客宣傳防火安全知識。
(六)協助鐵路公安機關組織查堵易燃易爆危險品。
(七)組織有關人員對餐車爐灶臺面、墻壁、抽油煙機、排煙罩、煙道的表面可見部位油垢進行清理。
(八)負責旅客列車火災現場旅客的應急疏散緊急施救組織工作。
第七條 車輛部門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組織實施車輛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二)負責車輛設備檢修,確保運用客車達到出庫質量標準,消除火災隱患。
(三)組織開展客車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違章行為和設備故障,保證車輛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作業標準,保證設備狀態良好。
(四)對車輛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五)負責消防設備、器材的配備和維護管理。
(六)負責制定車輛設備設施的安全操作規程。
(七)負責清除餐車排風扇、車頂表面及煙筒口、帽的油垢。
(八)組織落實備用客車的看守措施。
第八條 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一)依法對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督促火災隱患整改。
(二)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第九條 鐵路公安機關職責
(一)依照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旅客列車消防工作實施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對旅客列車相關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四)制定乘警消防監督檢查的工作內容、標準和程序,督促乘警落實消防監督檢查職責。
(五)組織查堵易燃易爆危險品。
(六)負責客車火災事故調查。
第三章 消防組織和崗位職責
第十條 旅客列車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列車長的領導下,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 旅客列車應建立由列車長為組長,乘警長、車輛乘務人員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規定和要求,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小組會議,總結安排消防工作。
(二)組織乘務人員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建立乘務班組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督促乘務人員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四)按崗位職責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做好對旅客的消防安全宣傳,落實易燃易爆危險品查堵措施。
(六)組織乘務班組義務消防隊定期演練。
(七)建立旅客列車消防安全臺賬。
第十二條 旅客列車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由列車長任隊長,乘警長、車輛乘務人員任副隊長,下設指揮組、疏散組、滅火組、傷員搶救組、警戒組,根據乘務人員的具體情況,合理分工,明確職責,進行演練。
第十三條 旅客列車應建立消防安全臺賬(配備微機的可建立電子臺賬),由列車長負責填寫和管理。旅客列車消防安全臺賬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復印件或摘抄件)。
(二)列車編組及乘務人員概況。
(三)列車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及人員分工。
(五)消防安全會議記錄。
(六)乘務人員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乘務人員上崗證登記。
(八)餐車油垢清掃記錄。
(九)“三乘”聯檢記錄。
(十)消防器材登記。
第十四條 列車長崗位職責
(一)負責領導指揮乘務人員落實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部署和要求,接受上級消防檢查。
(二)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小組會議,總結分析、安排布置消防工作。
(三)檢查督促乘務人員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乘務人員做好車底停留期間的看守。
(四)組織乘務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五)組織“三乘”聯檢,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職責分工進行整改,做好記錄。
(六)采取多種形式向旅客宣傳防火、防爆安全知識,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險品工作。
(七)列車發生火災時,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旅客疏散組織和撲救工作。
(八)按規定填寫消防安全臺賬。
第十五條 車輛乘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車輛設備的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設備狀態良好。
(二)參加“三乘”聯檢,做好檢查、交接,針對設備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運行中按規定巡視檢查,發現違章操作及時糾正,發現隱患故障及時處置。
(四)列車發生火災時,按預案做好應急處置。
第十六條 乘警崗位職責
(一)負責列車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配合列車長做好對乘務人員的消防知識教育和對旅客的防火宣傳。
(三)督促乘務人員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制止和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四)參加“三乘”聯檢,做好記錄,督促整改。
(五)負責組織乘務人員做好易燃易爆危險品查堵。
(六)列車發生火災時,按預案做好應急處置。
第十七條 列車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落實防火措施。
(二)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設備,發現故障及時報告。
(三)掌握常見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種類、性質和識別方法,做好查堵工作。
(四)認真巡視,勸阻和制止旅客在車廂內吸煙。
(五)列車發生火災時,按預案做好應急處置。
第十八條 行李員(郵政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交接和監裝監卸制度,防止夾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貨物上車,督促裝卸人員按規定堆碼貨物。
(二)按規定巡視,及時發現貨物異常情況,妥善處置。
(三)向押運人員宣傳防火注意事項,做好身份登記,收繳火種,制止吸煙、動用明火等違章行為。
(四)行李車(郵政車)發生火災時,及時報告,正確處置。
第十九條 餐車人員崗位職責
(一)餐車長負責餐車的防火工作,其他人員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二)出庫前認真檢查爐灶、電氣設備安全狀況及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三)按規定清除餐車油垢。
(四)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爐灶。
(五)嚴格執行食品加工安全操作規定,落實值班看守制度。
(六)列車發生火災時,按預案做好應急處置。
第四章 火災預防
第二十條 客車的生產、維修應嚴格執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技術標準,保證質量。驗收主管部門和運用單位要嚴格按質量標準驗收,達不到標準的不得接收。
第二十一條 客車采用的非金屬材料必須是不燃、難燃材料,其燃燒性能和產煙毒性必須符合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
第二十二條 客車電氣設備、消防設施器材和非金屬材料所采用的產品應是經國家有關質量監督主管部門鑒定合格的產品。
第二十三條 客車電氣絕緣、防雷、電氣接地、漏電、過流、過熱、防水防潮保護及線路敷設、連接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第二十四條 旅客列車出庫前應進行全面的車輛設備檢查,達到《鐵路客車運用維修規程》規定的質量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不得上線運行。
第二十五條 乘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防火職責,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格按標準化作業。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三乘”聯檢制度。旅客列車始發前,由列車長組織乘警、車輛乘務人員,對用火用電設備及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全面檢查,運行中重點檢查,終到后徹底檢查。檢查情況由檢查人員分別簽字確認,嚴禁代簽、漏簽。
第二十七條 運行中列車長、乘警、車輛乘務人員每2小時應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在發電車、郵政車、行李車的巡查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八條 對列車始發前檢查發現的設備故障,車輛部門應及時處置,消除隱患;對列車運行中發現不能當場處置的,應采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按規定報告并如實記錄;危及行車安全的,應立即停車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乘務人員必須經過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訓,人人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熟記崗位防火職責和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基本要求,做到嚴格考核,持證上崗。保潔人員上崗前也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第三十條 操作“兩爐一灶”和空調、火災報警器等設備的乘務人員,應經過專門的消防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一條 車輛電氣設備必須保持狀態良好,電器元件應安裝牢固,接線及插座無松動,按鈕開關、指示燈作用良好;嚴禁亂拉電線和違章安裝、更換電氣裝置、元件;嚴禁擅自使用電熱器具等電器。
第三十二條 配電室內禁止存放物品,配電箱、控制箱內及上部不得放置物品,門鎖必須良好,人離鎖閉;可燃物品不得貼靠電采暖裝置。
第三十三條 車輛電氣絕緣應符合要求,漏電保護、電氣接地等裝置應匹配、有效。車輛電氣絕緣測試、設備巡檢和交接應有記錄;嚴禁用水沖刷地板。
第三十四條 餐車配備的電烤箱、微波爐、電磁爐等餐飲爐具使用時,操作人員不得離崗。
第三十五條 發電車乘務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落實防火制度,確保柴油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狀態良好,閥門、管路連接部位緊固,油箱及其他各部位不得有積油和油垢,禁止亂堆亂放物品,棉紗應放在指定容器內。
第三十六條 客車取暖和蒸飯鍋爐、茶爐應配件齊全、狀態良好,落實點火試驗和交接制度。使用中,乘務人員應按規定檢查水位(壓)表、水溫表、驗水閥、水循環狀況,做到不漏水、不超溫,嚴禁缺水、干燒。爐灰應先用水浸滅后再處置,爐室內不準堆放雜物,離人加鎖。
第三十七條 餐車爐灶、鍋爐煙囪防火隔熱裝置應完好有效,餐車入庫應壓火。
第三十八條 列車運行中,餐車嚴禁煉油,使用燃煤爐灶油炸食品和過油時,油量不得超過容器容積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九條 應定期對餐車爐灶臺面、墻壁、抽油煙機、排煙罩、煙道、排風扇、車頂外表面和煙筒口、帽的油垢進行清除,保持清潔,并填寫記錄。
第四十條 循環水泵箱、檢查孔、觀察孔、煤廂、取暖器防護罩內部應保持清潔無雜物;停用的爐室應徹底清除可燃物,加固鎖閉。
第四十一條 郵政車、行李車貨倉應留有安全通道,寬度不小于0.5m, 不得堵塞端門、邊門,貨物堆碼不得超高。郵政車、行李車嚴禁使用明火或電爐燒水做飯,未經鐵道部車輛主管部門批準嚴禁擅自增設使用各種電器。
第四十二條 乘務室、配電室、餐車儲藏室、廣播室、檢車工具間、宿營車、行李車、郵政車、發電車禁止煙火。
不吸煙車廂應有禁止吸煙標志,乘務人員要對在車廂內吸煙的旅客進行勸阻,提醒旅客不得亂扔煙頭火種;吸煙處應有明顯標志并配備煙灰盒,地板和壁板應保持完好,無孔洞和縫隙。
第四十三條 列車上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車門。
第四十四條 對查獲或旅客交出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由乘警做好登記,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對煙花爆竹、火藥等須用水浸濕;對判明不了性質的物品,嚴禁在車上進行試驗。
第四十五條 列車應通過圖形標志、電子顯示、廣播宣傳等多種方式,向旅客進行禁止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逃生知識和滅火器、緊急破窗錘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宣傳。
第四十六條 客車車底在車站、車輛段、客車技術整備所及其他場所停放或停留時,客運、車輛部門應按規定組織人員看守。鐵路運輸企業應制定看守制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保潔人員不得在車上留宿。
第四十七條 客車滅火器配置和維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客車車廂(雙層客車每層)配備2kg ABC干粉滅火器和2L水型滅火器各2具;滅火器應設置在車廂兩端適當位置(每端各2具)。
(二)行李車、郵政車、餐車各配備4具4L水型滅火器,行李車配備35L推車式水型滅火器1具;行李車、郵政車的滅火器應設置在工作間內,餐車的滅火器應設置在餐廳。
(三)發電車配備4L水型滅火器8具,其中機房內6具,工作間2具;冷卻間配備25kg推車式ABC干粉(或35L水型)滅火器1具。
(四)客車配備的滅火器應適應環境溫度,適于撲救A類(固體)、B類(液體)、C類(氣體)和E類(帶電)火災;掛具應采用套筒結構,安裝牢固、便于取用,底部離地面一般不超過1400mm。
(五)干粉滅火器維修期限為1年,水型滅火器為3年。滅火器應由專業維修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修,張貼維修標志,并在滅火器筒體上涂打到期時間。
第四十八條 做好滅火器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保證處于良好狀態。滅火器上不得搭掛物品,嚴禁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條 空調客車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緊急破窗錘;餐車廚房應配備2條滅火毯;發電車、行李車、郵政車各配備具防煙毒面具。
第五十條 客車安裝的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應定期檢測、維修,保持作用良好。
第五十一條 定期組織旅客列車消防安全檢查。鐵路運輸企業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主管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客運段、車輛段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第五章 火災應急處置
第五十二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根據《鐵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旅客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車站處置旅客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處置能力。
第五十三條 旅客列車發生火災時,事故現場的鐵路運輸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應立即向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和公安機關報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逐級上報,撥打119報警。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的基本要求是:
(一)立即停車。列車運行中發生火災威脅行車和旅客人身安全時,應立即停車(停車地點應盡量避開特大橋梁、長大隧道等)。電氣化區段并應立即通知牽引供電部門停電。
(二)疏散旅客。列車發生火災時,乘務人員應迅速向列車長報告,組織起火車廂旅客向鄰近車廂或地面安全地帶疏散,采取措施穩定旅客情緒,同時要防止發生旅客跳車、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
(三)迅速撲救。列車長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指揮義務消防隊,攜帶滅火器趕到起火車廂,確認火情,迅速撲救。
(四)切斷火源。停車后,列車需要分隔時,司機、運轉車長、車輛乘務員應迅速將起火車輛與列車分離,切斷火源,防止蔓延。
(五)設置防護。對甩下的車輛,由車站值班員(在區間由司機、運轉車長和車輛乘務員)負責采取防護措施。
(六)報告救援。列車長和乘警應立即向上級機關和行車調度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救援。
(七)搶救傷員。在疏散旅客、迅速撲救火災的同時,如有被火圍困或受傷人員應立即搶救。
(八)保護現場。在撲救火災的同時,乘警應維護好秩序,防止發生混亂,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火災現場。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九)協助查訪。乘務人員應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情況,積極提供線索。
(十)認真取證。乘警應及時開展調查取證,注意發現肇事者并及時控制,妥善保管物證,為現場勘察、認定火災原因創造有利條件。
第五十四條 旅客列車在區間發生火災,當上級領導和公安消防隊未到達時,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由列車長組織指揮。火災撲滅后,列車長、乘警長、車輛乘務人員要對起火部位進行檢查,確認火已完全熄滅,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列車可繼續運行。列車在區間被迫停車時,鄰近車站應組織人員、消防器材趕赴現場救援。
列車在車站發生火災或起火列車進站后,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由車站站長組織指揮,立即啟動《車站處置旅客列車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火災撲救工作由公安消防隊統一指揮。
第五十五條 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預案響應程序,組織力量、調集救援物資裝備趕赴現場,各盡其職,各負其責,保證事故救援高效、快速、有序進行。鐵路公安機關要維護好現場秩序,開展火災事故調查。
第六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報鐵道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 動車組列車、進(西)藏旅客列車消防安全管理另行規定。
第五十八條 本規定由鐵道部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鐵道部前發《鐵路旅客列車消防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消防安全制度 3
一、消防安全是單位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單位每一名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單位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人員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單位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并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ㄒ唬┙o予口頭警告或罰款5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后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臵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ㄈ┙o予嚴重警告并罰款200元以下;
1、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后,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并經濟處罰
1、存在火災隱患,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后,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后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消防安全制度 4
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 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 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 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 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 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 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 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消防安全制度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二、學校必須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師生責任主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使教工、學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防火制度)。
三、學校必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四、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五、學校每學期開學之際,必須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開展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新生入校后由政教處協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對新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進教工由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每年“11.9”宣傳日,由政教處、團委聯合采用電影、廣播、板報等形式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七、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時應當有記錄。
消防安全制度 6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制度 7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操作,杜絕違章操作業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住院大樓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地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配電間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復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 8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泄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表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偽裝或啟動電表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消防安全制度 9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生產及杜絕事故發生的重要前提,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全礦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礦山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人身設備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礦每月開一次安全防火工作會議,班組每月開一次安全活動會議,做到有內容、有要求、有成效。
三、防火用具器材和設備,由運行人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有違反者運行人員有權制止。
四、因工作需要安置的臨時電源,其電源線表皮無破損,開關完好,熔絲符合要求。工作結束時立即拆除。
五、礦內的永久設備,電源開關及導線等,均應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六、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炸藥.硫酸等),必須由有關班組由專職人員負責,嚴加管理。不得隨意擺放,嚴禁放在有煙火及產生火花的電源開關附近。
七、冬季取暖用的電爐,均由供應設備科批準許可,統一管理,發現缺陷應立即整改。
八、休息室、辦公室特別是倒班室,冬季取暖電爐必須做到人離開時拉斷電源開關,關閉照明。
九、全礦職工都是義務防火和義務消防員,發現不安全的因素,及時主動地向有關人員匯報。
一、總則
1、根據國家和公司有關消防法規和管理規定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為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和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我礦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2、防火工作要重點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火災隱患消滅于未然。
3、本細則在礦長統一領導下,由礦防火領導小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
二、火災預防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倉庫、車庫、油庫等建筑物的`消防設施,必須按著國家有關規定(消防法規)執行
2、物資倉庫、油庫、車庫及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要設有嚴禁明火和禁止吸煙的標志。
3、廠房、車間、倉庫、油庫、車庫、船只、車輛及存有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根據存放不同性質的易燃物資,要配備相應足夠的消防器材等滅火設施。
4、露天堆放的物資、設備,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物資要有專庫保管,嚴禁同其它物資混放在同一庫房。
6、需用明火的生產單位、車間、部位,要嚴守防火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火前要嚴格檢查用火部位周圍是否有易燃物,如發現有易燃物資,清除后方可點火生產。用完火要立即將火熄滅,同時要認真檢查是否有余火隱患,發現問題要立即排除,人走火滅。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7、一切用電設施統由礦供應設備科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擅自安裝、增設和拆卸電器設備。
8、職工使用的液化氣罐,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交有關部門處理。
9、冬季取暖設施,在點火前要經安全檢查,符合防火要求后方可生火。同時要明確防火負責人,制定防火制度,落實防火崗位責任,做到生火有人管,人走火滅。
10、各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設備、工具等,平時不準任何人和任何單位動用。
11、各單位對所屬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保養和定期更換,時刻保持有效狀態。
12、礦區或各工業場所,應設禁火禁煙標志。
1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全礦職工要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積極主動維護防火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違反防火規定的要立即報告、處理和制止。
三、防火領導組織和搶救
1、礦內設防火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局防火工作。防火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各科室、各車間、組室,均為滅火搶救組織,各部門的領導均系滅火搶救組織領導。一旦發生火警各部門的領導要立即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撲救。
3、黨委所屬黨支部的黨員、青年,救火搶險突擊隊。一旦發生火警黨委和黨支部領導要立即組織黨員、青年進行搶救。
4、各單位領導均系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者及當班班長、車間負責人均為直接用火責任者。各部門的領導要經常教育本部門職工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責任者要嚴格履行用火用電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
5、礦區設兼職職護火員、礦區家屬住宅區設專職治安防火員,負責所管區域的防火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6、在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搶救時,一切要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如公安消防人員不在,火警現場人員要果斷采取滅火措施,立即組織搶救和報告。
四、火災處理
1、發生火災時,除立即組織撲救外,并要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程序和保護好火災現常
2、發生火災事故后,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調查和報告火災事故。
3、對受災者,要做好善后處理。如實報告災情。
五、獎勵與懲罰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報請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1)、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積極消除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的單位。
(2)、發現火警,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發生做現貢獻者。
(3)、模范地遵守消防法規和局制定的防火實施細則,敢于向違反防火規定的人做斗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生者。
(4)、對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術革新有顯著成績者。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實施細則,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不按消防規定辦事,無防火制度、措施,對消防工作極不重視的單位;
(2)、發生火警、火災不組織撲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不進行防火工作監督檢查,發生火警和火災事者;
(4)、家長對未成年子女不進行防火教育、不監護,經常玩火并造成損失者,罰監護人;
(5)、平時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標志影響救火者;
3、違反消防法規和本細則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損失,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職工家用電器及生活用火管理
1、家用電器(電視機、電飯鍋、電熨斗、電褥子、收音機、錄音、錄像機等)送電后不準離人,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電視機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時要關閉接收器,以防雷擊起火。
2、各用電戶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電器、電源線路是否有破皮漏明線現象,如發現有漏電現象要立即提出修理,以防觸電傷人或短路起火。
3、各住戶做飯、冬季取暖生火后不能離人,人走要將爐火熄滅。
4、各住戶儲備的燒柴堆在距住宅三十米經外的安全地區。由用戶自己看管好。
5、使用液化氣罐的住戶,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時要立即打開門窗通風放氣,在室內沒有放完液前嚴禁明火和打燈,以防爆炸起火。
6、各住戶使用的液化罐,要正立放在通風處,不準倒放、傾斜、搗罐、火烤加熱和自行倒放發液。
7、各住戶家長要嚴格管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玩火和搬動液化氣罐閥門。不掌握使用液化氣安全知識的,嚴禁點火動用。
8、各住戶及獨身職工禁使用電爐子,以免電源線超負荷運行,造成短路起火。
9、在家屬住宅區及放有易燃物資的地方,嚴禁在露天明火和隨地扔煙頭。
10、各住戶要高度重視自己家、本棟房、本區域的防火工作,對防火工作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互相關照互相監督,把防火工作做好。各住戶平時都要備有防火水,一旦發生火警要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撲救。
11、發現火警,要立即報告。
消防安全制度 10
第一條 為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并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及時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范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置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消防安全制度 11
目的:
保證空調給排水設備設施及系統安全運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管理范圍內所有空調給排水系統、機房。
職責:
工程部經理及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崗位員工按照本制度執行。
制度:
1.嚴格執行運行設備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調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空調機房;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須部門經理授權同意,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記錄;
3.房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4.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對機房鑰匙的管理規定,不得將鑰匙隨便交給他人;
5.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6.定期對重點設施及部位進行檢查,嚴防跑、冒、滴、漏,出現異,F象及時處理;
7.空調值班人員要熟知本站消防設施及使用要求,并隨時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維護消防設施;
8.定時巡視并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并作好記錄;
9.機房內需要動火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作業前,清理動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備妥消防器材后方可施工。
10.機房內消防器材應放置有序,嚴禁私自挪用和破壞。
11.當動用電、氣焊設備工作時要符合大廈的動火規定,由施工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由專業人員操作,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動火前確定周圍環境安全后方可開始工作。操作過程中應始終有專人現場看護,并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易燃工種同時操作。
12.當動用鉆床、手鉆等設備時,除要做好防觸電等措施外,還應嚴禁周圍放有易燃、易揮發的油料、清潔劑、擦布、油絲棉等,還應遠離電器。
13.不準將易燃、易揮發、易爆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入機房,或將廢油、廢稀料倒入地溝內。
14.嚴禁將油料、稀料、清潔劑等危險物品遺放在設備上。
15.機房環境潮濕時,應嚴格注意照明電器設備的安全用電防止漏電及短路現象發生。
16.當火警發生時要及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動和盲動。及時通知上級和中控室,并及時關閉所有空調設備,切斷冷水主機及水泵電源。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事故記錄。
消防安全制度 12
企業職工必須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熟記自己職責,責任范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牢記火警電話號碼119、報警程序和企業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如發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消防安全制度 13
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消防安全制度 14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制度 15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制度 16
1.廠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范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檢查。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
5.定期保養、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良好戰備狀態。
6.負責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業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廠規處理。 —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消防安全制度 1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消防安全制度 18
一、學校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消防工作人員每周安全檢查一次,宿舍生活老師和班主任、保衛科每天安全檢查。
二、重大節日和寒、暑假前要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
三、查思想、查違章、查隱患、查紀律、查領導成員和師生對消防安全的思想認識、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落實情況。
四、檢查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是否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
五、檢查各種設備的技術狀況是否良好。
六、檢查消防器材、設備是否完好、配套、有效。
七、對于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如設備故障、缺陷、管理上的.漏洞、隱患必須由責任人及時維修整改,不得拖延。
八、本單位可以解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解決,需要報請上級解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
九、必須落實學期和年度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總結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教訓,提出下年度安全管理的意見。
消防安全制度 19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要教育家屬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十一、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舉辦!室內集會,電工要固守崗位!
十二、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 20
為加強浴池消防火管理工作,明確消防火安全職責,規范消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火災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2、保障浴池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4、吸煙者必需到吸煙室吸煙,吸煙室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吸煙室內禁止亂扔煙蒂、煙盒、打火機、方便面盒等雜物,禁止隨地吐痰。人走后必須熄滅煙頭、火柴梗等火源。
5、要愛護消防設施、防火器材,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位,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7、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時清理易燃雜物,落實專人負責,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8、經常性檢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器材的可靠性,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對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禁火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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