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保密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密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保證公司商業秘密不外泄,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增強廣大員工保密責任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EE物業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檔案保密管理工作。
3標準作業要求
3.1定義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所知悉,它的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項。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竊密,使秘密處于必要的受控狀態。
3.2保密范圍
a)政府下發的只限內部參閱、秘密級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d)公司在推廣銷售、售后服務過程中不宜公開的信息;訴訟或仲裁事項及有關解決方案等;
e)合同、協議、制度、規定、公司內部上報、下發的文件、資料;
f)公司及各部門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總結及綜合文件、資料;
g)公司各類會議的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紀要;
h)財務運作計劃、統計報表、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的原始數據、資料;
i)員工人事檔案及其他文檔;
j)公司的市場調查、預測、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項目進展情況等專題報告及有關資料;
k)公司領導電話、行蹤;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
n)其他經公司確定屬保密范圍的事項。
3.3密級分類:秘密、機密、絕密。
3.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為絕密級。
3.3.2公司規劃、經營狀況、重要會議記錄為機密級。
3.3.3公司人事檔案、財務報表、統計資料、合同、協議、員工工資、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3.4保密措施
3.4.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指定專人執行;采用電腦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資料由經辦人執行并負保密義務。
3.4.2機密級以上的文件傳閱至公司領導;秘密件傳閱至部門負責人,非經以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內部文件傳閱至有關員工。
3.4.3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件,由指定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屬保密范圍的文件須由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箱(柜)內;條件不具備的,也須存放在上鎖的柜(抽屜)內。
3.4.5凡查閱、外借密件的,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同意方可借閱,且須做到當天借閱,當天歸還。
3.4.6辦妥每項工作后,須在24小時內將工作涉及的所有資料或證、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4.7員工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將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資料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離開公司后仍須承擔保密義務,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眾公開。
3.4.8凡涉及保密內容的文件、資料、筆記簿等,廢棄時須銷毀。
3.4.9未經同意,不得進入領導的辦公室。
3.4.10未經同意,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檔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過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須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4質量要求
4.1全體員工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保密措施。
5記錄表單
無
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條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資料,它包括商業機密,專有技術、會議紀要、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技術文檔、樣品、相關函件、采購價格、供應商信息、客戶信息和其它相關技術、財務、市場、人事資料等。
第二條 嚴格履行客戶承諾,堅守客戶商業秘密。
第三條 未經客戶同意,嚴禁將客戶有關資料以各種方式(如傳真、軟盤、E-mail等)向其他人傳遞。
第四條 對已完成(打印、復印)文印項目做好善后處理,銷毀無用資料,必要時刪除電子文件等。
第五條 不得詢問和記錄與工作無關的客戶信息。
第六條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保密文件、資料集有關軟件。
第七條 不得向他人探聽與本職無關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況。
第八條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場合閑談,議論公司事宜。不得傳播公司尚未公開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況。
第九條 員工必須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覺防止泄露公司機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4、員工若從事管理、技術等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工作,在離開公司后一年內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5、員工在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得與第三者串通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6、員工在經營活動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業務而謀取利益。
第十條 離職兩年內,員工不能任職或受聘同行業其他公司,否則按照競業限制協議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凡公司員工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全權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公司機密守口如瓶。如果員工有違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追究員工相關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3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干部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4
為切實保障涉密測繪成果的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發生,特制定本測繪工作管理制度。
一、測繪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涉密測繪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測繪成果保密管理責任制,部門負責人承擔涉密測繪成果保密管理領導責任,保密管理人員承擔涉密測繪成果的保密管理責任。
三、對涉密測繪成果的使用、復制、保存等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測繪成果進經主管領導批準,并予登記后,方可提供。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后應及時歸檔,要求記錄清晰。任何個人不得擅自復制、轉讓或轉借涉密測繪成果,不得拷貝、對外傳送涉密測繪成果數據。
四、傳遞地形圖、涉密數據等秘密載體,須通過機要進行傳遞,禁止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
五、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須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杜絕外傳、丟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六、處理、外輸、儲存涉密測繪成果數據的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系統必須采取安全保密防護措施,設置進入登陸密碼和屏幕保護密碼,安裝加密防毒軟件。涉密計算機及信息系統應采取物理隔離措施,不得與互聯網、外部網絡相聯,不使用無線網卡等無線網絡裝置。
七、涉密測繪成果只能用于被許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圍。因使用目的或應用項目結束等原因,須銷毀涉密測繪成果的.,必須報主要領導審批,并備案。
八、銷毀涉密測繪成果須經專人清點、核對、登記、造冊,由主管領導和檔案部門負責派人銷毀。對銷毀的花時間、地點、方式及銷毀過程總存在的問題進行記錄,與銷毀清冊、領導批示一并存檔。
九、如發現涉密測繪成果泄密、失密事件,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國家保密管理部門,及時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責任,將事件調查處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規定的新要求和新情況作必要補充和修訂。
保密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個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秘密。
第三條: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狀況銀行帳戶帳號;
2、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3、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5、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戶和貿易渠道;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第五條:非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秘密文件、資料。
第六條: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于必須范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秘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制、收發、傳遞、保管。
第八條: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條: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務必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保密管理制度6
國家秘密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載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及制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
2、紙介質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定點單位印制。禁止將紙介質秘密載體委托不屬定點的社會行業,如私營或者個體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或合資、合作企業印刷、制作。
3、磁介質、光盤等秘密載體應當在本機關、單位內或保密工作部門審查批準的單位制作。
4、制作秘密載體過程中形成的不需歸檔的材料,應當及時銷毀。
5、制作秘密載體的場所應當符合保密要求。使用電子設備的應當采取防電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發
1、接收國家秘密載體,要嚴格履行清點、簽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1)檢查送達的密件是否是發給本機關、單位。不屬本機關、單位的,不能接收,當即退回投遞人員。
(2)檢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無損,確認未被拆開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和發文單位處理。
(3)檢查簽收單上的登記與密件實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時要及時告訴發文機關,并要求投遞人員弄清原因。
(4)各項情況檢查核對沒有問題時,再由接收人員簽名和注明接收時間,加蓋單位收發專用章。
2、 國家秘密載體包裝應當由單位的機要保密人員或有關專門人員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檢查:
(1)是否注有“ x x 親啟”的字樣,如果屬于指定人員拆封的,要交給指定人員處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檢查信封、封袋、封套內是否有遺留的密件。
(3)要將收到的密件與同時寄來的通知單進行核對,如果有不相符的情況時,要及時與發文(件)單位聯系,把情況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發文(件)通知單,以備查詢。
3、接收人員應當對所接收的國家秘密載體,及時在收文(件)登記薄上登記造冊。具體內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編號(文件字號)。
(2)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者簡要內容、密級、保密期限、份(件)數和分發。
(3)使用處理意見等欄目。
收文(件)登記簿應當保存一定的時間(一般為3—5年),以備查詢。
4、分發國家秘密載體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嚴格按照限定的接觸范圍分發,不能擅自擴大范圍。限定范圍以外的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發的,應當經過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分發時應當認真填寫密件分發表。分發表的內容應當包括收文(件)單位、發文(件)時間、文件資料標題名稱或簡要內容、文號(編號)、密級、保密期限、發放范圍、緩急情況、份(件)數、總份(件)數等欄目。
(3)認真填寫發文(件)通知單,通知單所填寫內容一定要與密件分發表中的收文單位名稱、文件資料標題名稱和所發出的份(件)數相符。通知單要隨同發出的密件裝入領土或者封袋(套)內。
(4)封裝密件時,要仔細核對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單位名稱與文件通知單所填寫的`名稱是否相符,在確認名稱一致,發出的密件份(件)數核對無誤時,才能密封。
(5)認真填寫供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交接和投遞簽收的交接清單。
(6)密件分發完畢后,要對所剩余的密件進行清點,發現數量、剩余數量相加要與總數量相一致。
三、傳遞
1、傳遞國家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線路,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裝密封,標明密級、編號和收發單位。
2、傳遞秘密載體,應當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進行,不得通過普通郵政或非郵政渠道傳遞;
3、向我駐外機構傳遞秘密載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通過外交信使傳遞。
4、采用現代通信及計算機網絡等手段傳輸國家秘密信息,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四、使用
1、國家秘密載體由主管領導根據秘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本機關、單位知悉該國家秘密人員的范圍。
2、閱讀和使用秘密載體,應辦理登記、簽收手續,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3、機關、單位的領導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可以采取傳閱的方式進行,由經辦人員負責,專夾專閱。
4、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批準。經批準匯編秘密文件、資料時,不得改變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確需改變的,應當經原制發機關、單位同意。匯編秘密文件、資料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其中的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管理。
5、摘錄、引用國家秘密內容形成的秘密載體,應當按原件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管理。
6、傳達國家秘密時,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傳達者應當事先申明。
五、復制
1、復制制發機關、單位允許復制的機密、秘密級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2、復制秘密載體,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3、復制秘密載體、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復制件應當加蓋復制機關、單位的戳記,并視同原件管理。
4、涉密機關、單位不具備復制條件的,應當到經過保密審查的定點單位復制秘密載體。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載體,應當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和部位,并配備必要的保密設備;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場所,應當將秘密載體存放在保密設備里。
2、涉密機關、單位每年應定期對當年所存秘密載體進行清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秘密載體,應及時如數清退,不得自行銷毀。
3、涉密人員、秘密載體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應當將所保管的秘密載體全部清退,并辦理移交手續;需要歸檔的秘密載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法律規定歸檔。
4、被撤銷或合并的涉密機關、單位,應當對秘密載體移交給承擔其原職能的機關、單位或上級機關,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七、維修
對存儲有國家秘密信息的非紙介質載體,原則上應由機關、單位內部的技術人員檢修和保養,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定點的維修部門檢修;確需外送維修的,應當拆除信息存儲部件或進行專業銷密處理。
八、銷毀
1、禁止將秘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或私自銷毀秘密載體。
2、銷毀秘密載體應當經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履行清點、登記手續,送保密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監銷。
保密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員會:
保密委員會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軍 柯仲兵
成員:徐小林 張建松 陳銘 黃為平 熊友峰 伍志勝 嚴基旺 李應珍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員檔案等。
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車間主任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總則中第二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秘協議書》,《員工保秘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三年內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向簽定保密協議的涉密人員,在協議有效期及離職三年內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費用。
四、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保密委員會。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8
1、為了處理工作中涉及的辦公秘密信息和業務秘密信息,特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規定。
2、學校信息處負責指導全校各部門入網人員的保密技術培訓,并負責落實技術防范措施。
3、各部門主管領導要重視此項工作。要指定專人(網絡協管員)負責接入網絡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對上網信息的保密檢查,落實好保密防范措施,對本部門上網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系統中存儲處理和傳輸。
5、凡上網的信息,上網前必須進行審查,進行登記,“誰上網,誰負責”,確保國家機密不上網。
6、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的活動。
7、如在網上發現泄露國家機密的.情況,發現反動、黃色的宣傳品和出版物,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規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
8、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開設BBS,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
9、對校園網內開設的合法論壇要積極推行論壇管理員負責制,論壇主持人經校園網建設和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批準備案。堅決取締未經批準開設的非法論壇。
10、加強個人主頁管理,對于在個人主頁中張貼、傳播有害信息的責任人要依法處理,并刪除個人主頁。
11、校內電子機房要嚴格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引導學生開展健康、文明的網上活動,杜絕將電子閱覽室和計算機房變相為娛樂場所。
12、對于問題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傳播的網站和網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清除;對于制作、復制、印發和傳播有害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保密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各類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產經營等各類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對外公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種往來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會議紀要等。
2、密級劃分
2.1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分為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2.2“絕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機密,關系公司未來發展的前途命運,對公司根本利益有著決定性影響的保密文件;
2.3“機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保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3、密級標識
3.1密級確認后,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專用印章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2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
3.3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印“機密”專用印章。
3.4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專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絕密、機密文件: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打印。
4.2秘密文件:綜合部指定人員打印好秘密文件后,應將磁盤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5、文件分發
5.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相關部門指定文件接收人簽收。
5.2絕密、機密文件、秘密文件嚴禁在內部辦公網絡上發布、公開和傳送。
5.3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并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6、查閱、申請復制
6.1查閱權限:
6.1.1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文件查閱申請表。(附件表格《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1.2絕密文件、機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1.3秘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6.2復制權限:
6.2.1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文件復印申請單。(附件《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2.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
6.2.3機密文件復印:必須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2.4秘密文件復印:完成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7、文件保管、存檔
7.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
7.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7.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
8、保密責任
8.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8.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8.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9、作廢文件的處理
文件保管人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定期清理。已過時或作廢的文件要進行銷毀或者解密。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須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進行。(附件《文件銷毀申請表》)
10、監督和檢查
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管,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
同時對本部門保密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并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領導班子。
11、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總則
公司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要求進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設立保密委員會為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保密委員會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獨立行使保密管理職能。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保密辦”。
第二條保密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保密部門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解決、總結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需要時由委員會主任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三)制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保密工作的實施,對公司全年保密工作進行具體研究、部署、總結和表彰;
(四)審核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措施、辦法和討論專項保密工作;
(五)審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和專項經費;
(六)審定公司要害部門、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員及其涉密等級的界定;
(七)組織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
(八)經常組織開展保密管理研討工作,交流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監督檢查保密事項的管理、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十)組織調查研究保密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意見,表彰、獎勵保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十一)對重大涉密事項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十二)向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保證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為保密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四)對本公司的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五)保證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
(六)對重要保密工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并進行督促檢查。采取實際措施解決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對保密事項、活動進行審批。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負責任;
(二)貫徹執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規,對公司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在公司貫徹實施;
(四)組織例會,保證保密委員會對公司保密工作決策和部署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的實施,及時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六)組織、協調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點項目的保密防范措施;
(七)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組織解決保密工作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九)及時向總經理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五條保密委員會委員由涉及公司秘密事項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點、國家秘密事項及涉密人員基本情況;
(二)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文件,開展對員工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三)組織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
(四)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違規行為;
(五)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措施及相應的記錄;
(六)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六條其他領導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為保密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結合提供保障;
(三)保證保密管理措施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施;
(四)結合實際提出保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五)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及時與總經理溝通保密工作情況。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了解有關保密工作法規、規章制度;
(三)結合部門實際提出保密工作具體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監督檢查本部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五)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辦公室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八條保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熟悉公司保密范圍及密級與內部事項,保證保密法規、上級保密組織的指示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實施保密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承辦保密組織屬于保密職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公司經管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檢查、臨督;
(五)檢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計算機的保密防范措施,堵塞各種泄密漏洞;
(六)參與查處公司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七)積極向保密委員會提出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
(八)承辦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室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九條安全保密管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信息安全、穩定運行,保證涉密計算機安全;
(二)嚴格執行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禁止使用來歷不明、可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開機密碼、用戶口令與密碼等重要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并定期更換。定期查毒、殺毒,確保涉密計算機無毒運行;
(三)愛護保密室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對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進行升級;
(五)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定期檢查日志文件,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應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后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十條在公司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保密員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本部門領導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
(二)有權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違規行為;
(三)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相應記錄和保密臺帳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企業行政管理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公司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二)擬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辦法和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員會提出保密工作建議,具體落實保密委員會的工作決策和部署;
(三)對涉密人員的保密資格進行審查和界定,組織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五)組織擬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保密崗位、人員涉密等級,對涉密人員和網絡安全進行保密工作組織管理;
(六)組織制定、實施保密技術防范措施,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防護措施和設施設備組織實施保密技術檢查;
(七)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本單位各部門保密管理有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八)對國家秘密事項及其載體的接觸和知悉范圍的確定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組織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指導重要涉密活動的管理;
(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保密審查;
(十一)組織監督檢查保密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指導保密防護措施實施;
(十二)負責保密管理經費和保密專項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十三)監督指導計算機和信息系統、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處泄密事件,制止、糾正、查處有關保密違紀、違規行為,提出保密獎懲建議。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任務,定期向保密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是兼職責從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員,兼職保密員應具備下列能力和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防科技工作建設事業;
(二)熟悉本公司業務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況;
(三)掌握保密法規和保密技術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過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涉密人員應熟悉本職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員應按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
保密管理制度12
1、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堅持“統一購置、統一標識、嚴格登記、集中管理”的'要求,嚴禁公私交叉混用。
2、嚴禁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中交叉使用。
3、嚴禁使用除光盤外的移動存儲介質從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直接拷貝文件、資料到涉密計算機上。
4、私人移動存儲介質不能用于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5、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統一管理編號,要專人使用。
6、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由單位技術人員或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修理時,使用人應在場監督,防止數據被復制。
7、銷毀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送市文件資料銷毀中心銷毀。
保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中鐵建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部位的監管,保護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維護公司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保密管理辦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公司所有人員,包括設計人員、技術管理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以下簡稱“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二章 保密范圍
第三條 公司秘密是指:設計過程涉密(國家或企業要求)圖紙及文件;不為公眾所知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本制度所稱的不為公眾所知曉,是指該信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
2.本制度所稱的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
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3.本制度所稱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承諾書或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稱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內部圖紙和文件,如勘察報告、測量成果、咨詢報告、各階段設計文件及圖紙、可研報告、造價咨詢、管理訣竅、經營戰略規劃、客戶名單、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標中的投標報價及標書內容等。
第四條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公司生產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就經營管理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生產、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對外活動(包括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維護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中的秘密事項。
6.承擔國家有關要求的秘密事項。
7.其他公司秘密事項。
第三章 密級分類
第五條 公司秘密分為三類:絕密、機密和秘密。
第六條 絕密是指與公司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國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事項,以及國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招投標資料。
2.公司經營指導及底線單價。
3.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絕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4.公司重要會議紀要。
第七條 機密是指與本公司的生存、生產、科研、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核心技術涉及的設計圖紙和相關資料。
2.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綜合辦公室對管理人員的考評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簽、賬號,保險柜密碼,月度、季度、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電腦開啟密碼,重要磁盤等電子媒介的內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總體發展規劃、經營戰略、商務談判內容及載體,正式合同和協議文書。
5.按《檔案法》規定屬于機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6.獲得競爭對手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7.外事活動中內部掌握的原則和政策。
第八條 秘密是指與本公司生存、生產、經營、科研、人事有較大利益關系,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領導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動去向。
2.經營企劃方案。
3.綜合辦公室、財務部、紀律檢查、總工辦等部門所調查的.事故和違法違紀事件及責任人情況和載體。
4.公司大事記。
5.設計圖紙、各類技術文件等。
6.按《檔案法》規定屬于秘密級別的各種檔案。
7.各種檢查表格和檢查結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條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公司黨政主管領導任組長、班子副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辦公室。各部室負責人為本部門的保密工作負責人,部室可根據本部室業務情況設立兼職保密員。
第十條 各密級知曉范圍
1.絕密級
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2.機密級
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3.秘密級
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管理人員以及與秘密內容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具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
第十二條 如果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應先報主管領導批準。在與合作單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對方對我公司的有關情況保密時,要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 嚴禁在公共場合、公用電話、傳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不準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機要對公司領導在車內的談話應嚴格保密。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應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文檔人員、保密人員出現工作變動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并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加強保密教育,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的全員保密學習,提高保密意識。
第五章 保密環節控制
第十七條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應由原稿提供部門領導簽字,簽字領導對文件內容負責審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內容,應在發文單上記錄涉及人員姓名,同時確定保密級別,需要發放的涉密文件應有文件編號、發放范圍和打印份數。
2.打印部門要做好登記,打印、校對人員的姓名應反映在發文單中,保密文件應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打印。
3.打印完畢,所有紙質文件廢稿應全部銷毀,電腦存盤的電子文檔應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條 涉密文件發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畢,由文件印制部門專門人員負責轉交發文部門,并作登記,不得轉交無關人員。
2.發文部門下發文件時應認真做好發文記錄。
保密管理制度14
為加強計算機(包括筆記本電腦,以下同)及其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計算機及其網絡處理信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和國家保密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涉密計算機登記備案制度。各部門應根據實際用途和所處理信息的密級,將計算機分為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對涉密計算機實行統一編號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做到專機專用,并在計算機顯示器的左上方貼上相應的密級標識。
二、涉密計算機必須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非涉密網絡物理隔離。
三、涉密計算機要設置開機密碼和屏幕保護密碼,密碼長度不少于十個字符。
四、加強涉密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儲介質的使用登記制度。凡儲存了涉密信息的軟盤、U盤、光盤、可移動硬盤等,應按所存儲信息的密級,實行統一編號,明確專人負責,每年底交由校辦公室集中保存于鐵質文件柜中。
五、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修時,需告知校保密辦,并保證所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涉密信息應采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員和涉密計算機系統維修人員必須同在維修現場,并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后狀況進行監督并做詳細記錄。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計算機等設備,必須經校保密辦和本處室領導批準,并將涉密信息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后方可實施。
七、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校保密辦專人負責,定點銷毀。
八、處理涉密信息的數字復印機和多功能一體機的維修、外送修理和報廢參照本規定之第五條、第六條和第七條執行。
九、加強對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工作人員的保密培訓,采取多種方式開展保密知識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識,定期組織檢查。
十、任何人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必須做到“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嚴禁通過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工具軟件傳遞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黨校網站的信息發布和審核工作,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規定和《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黨校網站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規定》。
十二、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保密管理制度15
第一條:單位設立登記員,負責對承印的出版物等進行登簿記錄工作。
第二條:接受委托印刷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品時,登記員要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印刷品的名稱、印刷數量、印刷合同、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有關批準文件、介紹信或證明等進行登記,以便備查。
第三條:印刷任務完成后,還要對成品數量、交付情況、半成品和廢次品的處理、印件原稿、底片的交付情況等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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