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料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物料采購合同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物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到貨日期、付款方式其期限、違約責任等,(采購訂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所有合同(訂單)都要編號保存,按季整理歸檔,沒如期歸檔的罰款10元。
2、對新供應商要進行資質材料的收集,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特殊行業資質證明、供應商基本情況調查表等,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收集的材料交質保部確認、歸檔,沒歸檔的每項罰款10元。
在業務往來中要建立供應商臺帳,對供應商物料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到貨日期、資金往來等均有詳細記錄,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未建立臺帳每月罰款10元。
3、凡質檢部以書面通知的質量問題都要建立物料質量臺帳,對其基本情況作好詳細記錄,包括物料名稱、規格、數量、是什么問題,物料供應商,發生日期、處理意見等,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對處理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供應商,并限期回復,未反饋給供應商的,每項罰款10元。
4、所有合同(訂單)發票都要正確輸入ERP系統,合同(訂單)在簽訂一周內要輸入,逾期每項罰款5元。發票在作好收料單后一周內要輸入,逾期每項罰款5元。
5、經查是因物料采購合同或計劃未及時下達延誤供貨的,導致停產半天,每次罰款200元,一天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6、因違反工作流程和工作疏忽導致物料出現異常情況而影響生產,停產半天,每次罰款200元,一天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7、物料采購是公司對外的一個窗口,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和職業道德,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供應商索取錢物,一經發現除追繳所得錢物外,并視情況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物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濃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
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三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各專業處室按專業分工,具體負責對丁二烯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四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在生產、儲運等各項作業環節中,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演練,嚴格執行。
第三章生產儲運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生產裝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劑、阻聚劑的規格和指標必須滿足操作規程要求。
(二)對裝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統、萃取精餾系統和精餾系統的氧含量須進行定期分析。氣相氧含量增加時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阻聚劑須按規程指定的種類、濃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統,確保阻聚劑循環量滿足要求。
(四)脫水作業須按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嚴格執行監護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距離排放點50米范圍內不得有動火作業或明火。
(五)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原則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六)對可能含有過氧化物的換熱器等設備進行切換操作前,須按照操作規程要求,制定具體詳細的操作方案,操作時必須首先切斷熱、冷物料。
(七)應采取措施保證備用泵不積累聚合物、水、鹽類等。備用換熱器應處于氮氣保護狀態,保證投用前在密封狀態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當精制系統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時,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處理方案,進行蒸煮、鈍化,不留死角,確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標合格,過氧化物被破壞。
(九)開車時應按操作規程步驟進行氣密試驗、氮氣置換和化學清洗,同時保證溶劑中阻聚劑含量合格。
(十)對于停產報廢的裝置,應依照操作規程,做妥善處理。在停用封存前,須對殘留聚合物進行徹底處理。
第六條日常儲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規程及相關管理規定,嚴格控制儲罐的安全儲存溫度,其中丁二烯產品儲存溫度原則上不高于27℃。
(二)儲罐應設置超壓報警及泄壓排放系統。為確保儲罐不超壓,每個儲罐上應安裝安全閥。應根據碳四類液態烴物理特性,盡量控制較低的儲罐壓力,最高不得超過0。5mpa,以減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嚴格控制儲存系統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儲運的各個環節中,控制氧氣的滲入。應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測,當儲罐內氣相氧含量超過1mg/g時,應采取措施,以降低氣相空間的氧含量。
(四)應嚴格按照規程要求,控制阻聚劑的加入量,夏季高溫時可按高限控制。按國家標準,丁二烯產品控制tbc濃度在50~150ppm范圍內,企業自用或用戶有特殊要求的可協商確定。
(五)對丁二烯物料的儲罐應定期進行蒸煮以除掉過氧化物,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根據操作規程要求,選擇合適的化學試劑(如硫酸亞鐵等)、蒸煮溫度及時間。蒸煮用水以脫氧水為宜。蒸煮后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人工清理,以徹底清除罐內殘留的聚合物。
(六)儲罐存儲系數應小于0.80。
(七)應盡量縮短物料在儲罐內的儲存時間,原則上靜置時間不應超過4天,以減少聚合物的產生。
(八)應在儲罐的適當位置,增設緊急注水管線。
(九)儲罐須設有靜電接地裝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靜電的積累和尖端放電,保證產生的靜電能及時導出。
(十)罐區須按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并定期進行校驗,以保證可燃氣體報警器完好。如果條件允許,可設立完整的監視系統。
第七條存儲設施停用、檢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儲罐停用檢修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系統進行處理,以確保拆檢過程的安全。
(二)系統檢修過程中,應徹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業應使用防爆工具,保證在濕潤的情況下進行。
(三)對于清理出來的危險物料,應輕拿輕放,放到容器里潤濕,然后送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禁止亂堆亂放。
(四)儲罐在儲存物料之前,須用高純氮氣置換(純度不低于99。9%),嚴格控制系統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儲罐第一次投用前,應使用規定的化學試劑進行蒸煮,消除設備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氣置換至合格。
(六)定期對儲罐的第一道出口法蘭進行測爆檢測,對設備靜電接地設施及安全附件進行檢查。
(七)儲罐安全附件的管理應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七章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儲罐脫水安全管理
(一)應制定儲罐脫水管理規定,并按照規定執行,及時脫掉儲罐物料中的積水。
(二)須設置兩道儲罐脫水閥,第一道閥門應設置在靠近儲罐的根部,第二道閥門設置在脫水管線下部。正常情況下第一道閥應處于開啟狀態,第二道閥應處于關閉狀態。
(三)脫水作業時須執行操作監護制,必須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不得從事與監護無直接關系的工作,應站在上風口處監護,隨時準備應對突發情況。
(四)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要求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五)罐區應制定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脫水現場附近應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有條件的可設氮氣管線快速接頭和防靜電膠管,保證隨時可用。
(六)脫水作業人員操作前須將靜電導出,穿著防靜電服裝和不帶鐵釘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隨身攜帶手機。
(七)進行脫水作業時,開關閥門要緩慢,閥門開度不宜過大,避免物料大量帶出。冬季作業時,特別是遇有凍堵現象時須防止因開關不慎而造成閥門損壞,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脫水過程中遇到排放不暢時,首先應關閉脫水閥,停止脫水操作,然后通知有關人員,經確認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脫水。必要時可倒空罐內所有物料,對罐、所堵管線進行蒸煮等處理。嚴禁使用蒸汽對脫水管線進行加熱,嚴禁用鐵器進行敲打或疏通,嚴禁盲目開大閥門,防止物料噴出發生意外。
(九)在脫水過程中發現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帶出時,應逐漸關小閥門,操作閥門須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擠壓發生危險。
(十)脫水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
第九條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運輸安全管理
(一)鐵路罐車、汽車罐車(以下簡稱罐車)的使用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須具備完整有效的手續,方可進行運輸。押運員、汽車罐車駕駛員須取得從業資格證。
(二)罐車運輸必須配備押運員。鐵路罐車押運員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相關規定。押運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學性質及防護措施,具備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
(三)押運員應攜帶所需的`通訊、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并滿足防火、防爆、防靜電的要求。押運途中應經常檢查,如發生泄漏應積極主動處理,以免事態擴大,如無法處理,應立即同有關部門、企業聯系加以解決。
(四)鐵路罐車押運員應積極與鐵路部門聯系及時編組掛運,避免車輛停留時間過長,同時對發運、路徑各編組站與收貨單位交接相關手續作詳細記錄。汽車罐車押運員應在運輸前對罐車的安全附件及設施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罐車停留期間應加強巡視,避免無關人員登上車輛。
(五)嚴禁在電氣化區段對鐵路罐車進行罐上作業。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進行罐上作業,須經鐵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六)有關企業應制定鐵路自備罐車的管理辦法。指定專職人員對自備罐車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檢驗進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維修、檢修、事故等記錄在內的技術檔案。應注意高溫等特殊氣候下罐車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溫、超壓引發事故。
(七)汽車罐車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在簽訂汽車罐車運輸合同時,還應簽訂承運單位安全運輸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和措施。
(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汽車罐車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如必須進入上述區域,應事先報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
(九)汽車罐車應設有相應的防曬、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條裝卸車安全管理
(一)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棧臺(橋)上作業人員不少于2人。棧臺人員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巡檢工作。
(二)罐車應在檢查合格后進入停車場,由棧臺人員負責作業監護。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駛入棧臺。汽車罐車應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并熄滅引擎,車輪須加固定塊。在停車場或棧臺停放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不得進行車輛修理活動。
(三)棧臺人員須檢查罐車及其人員的證件是否齊全。須確認罐車外觀良好,接地線、防火罩、汽車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體號與車輛號相符合。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前,須核對車號,確認物料品種、料量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四)進入現場前,作業人員須首先消除人體靜電,關閉非防爆型通訊工具。嚴禁攜帶煙、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以及穿著易產生靜電的服裝、帶鐵釘的鞋靴進入現場。作業過程中嚴禁更換衣物、鞋靴和梳頭。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作業。
(五)作業前應接好靜電接地線,管線和接頭必須牢固。裝卸完畢后,應靜置5分鐘,方可將接地線拆除。
(六)棧臺人員指揮待裝卸車輛依次進入相應鶴位,此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前一車輛對位后,后一車輛方可進入。所有車輛對位后,方可統一接好罐車與管線的快速液相接頭及氣相接頭。
(七)由棧臺人員用測爆儀或設置固定式可燃氣報警器,監測可燃氣濃度,測爆不合格或異常須立即關閉相關閥門進行處理。
(八)在作業過程中,應時刻注意罐車液位、壓力,并隨時檢查車況,遇有異常情況須立即停止作業。在作業過程中,須預防物料濺落到皮膚發生凍傷事故。
(九)當閥門、倒淋發生堵塞或凍堵時,嚴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掃。
(十)當現場發生泄漏時,應立即啟動崗位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時不得啟動車輛。
(十一)所有車輛全部裝卸車完畢、且測爆合格后方可起動點火。棧臺人員指揮車輛依次駛出棧臺,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作業完成后,特別注意要收好并掛牢走梯,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十二)應抓緊時間完成卸車任務,盡量減少轉輸時間。
(十三)卸車完畢后,應使用高純氮氣將裝卸車系統吹掃干凈。
(十四)每次卸車后,應控制中間罐液位盡可能低,然后停止轉輸泵。當中間罐壓力下降時,應使用高純氮氣補壓,使其始終保持微正壓。轉輸泵房的風機應保持常開狀態。
(十五)裝車量不得超過罐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中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須立即停止作業:
(1)雷雨天氣;
(2)附近發生火災;
(3)附近50米內有明火作業;
(4)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發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氣體在作業區積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間的可能;
(6)安全設施失靈或發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業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3
1.收貨流程
1.1.正常產品收貨
1.1.1根據供應商到貨通知在貨物到達后,收貨人員根據司機的隨貨箱單清點收貨。
1.1.2收貨人員應與司機共同掐鉛封,打開車門檢查貨品狀況,如貨物有嚴重受損狀況,需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經理等候處理,如貨物狀況完好,開始卸貨工作。
1.1.3卸貨時,收貨人員必須嚴格監督貨物的裝卸狀況(小心裝卸),確認產品的數量,包裝及保質期與箱單嚴格相符。任何破損,短缺必須在收貨單上嚴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機簽字確認的文件,如事故記錄單,運輸質量跟蹤表,送貨單等。破損,短缺的情況須及時上報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時通知客戶。1.1.4卸貨時如遇到惡劣天氣(下雨,大風,冰雹等),必須采取各種辦法確保產品不會受損。卸貨人員須監督產品在碼放到托盤上時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碼放的數量嚴格按照產品碼放示意圖
1.1.5收貨人員簽收送貨箱單,并填寫相關所需單據,將有關的收貨資料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批號)、貨物狀態等交主管。
1.1.6倉庫管理員接單后必須在當天完成將相關資料通知記入臺帳。
1.1.7破損產品須與正常產品分開單獨存放,等候處理辦法。并存入相關記錄。
1.2.退貨或換殘產品收貨
1.2.1各種退貨及換殘產品入庫都須有相應單據,如運輸公司或司機不能提供相應單據,倉庫管理員有權拒收貨物。
1.2.2退貨產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區別,如良品退貨,貨物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否則倉庫管理員拒絕收貨;不良品收貨則必須與相應單據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裝。
1.2.3換殘產品則須與通知單上的型號、編號相符,否則倉庫拒絕收貨。
1.2.4收貨人員依據單據驗收貨物后,倉庫管理員將不同狀態的貨物分開單獨存放,將退貨或換殘單據及收貨入庫單,記錄產品名稱、數量、狀態等交。
1.2.5依據單據記入臺賬。
2.發貨流程
2.1.1所有的出庫必須有公司授權的單據(授權簽字,印章)作為發貨依據。
2.1.2接到公司出庫通知時,倉管進行單據審核(檢查單據的正確性,是否有充足的庫存),審核完畢后,通知運輸部門安排車輛。
2.1.3倉庫管理員嚴格依據發貨單發貨,如發現發貨單上或貨物數量有任何差異,必須及時通知主管,并在發貨單上清楚注明問題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2.1.4倉庫管理員依據發貨單核對備貨數量,依據派車單核對提貨車輛,并檢查承運車輛的狀況后方可將貨物裝車。
2.1.5倉庫管理員按照派車單順序將每單貨品依次出庫,并與司機共同核對出庫產品編號、數量、狀態等。2.1.6裝車后,司機應在出倉單上寫明車號、姓名,同時倉管、司機簽字。
3.庫存管理
3.1.貨品存放
3.1.1入庫產品需掛好庫存卡后入位,貨物的存放不能超過產品的堆碼層數極限。
3.1.2所有貨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須按照貨位標準整齊的碼放在木托盤上。貨物必須保持清潔,長期存放的貨物須定期打掃塵土,貨物上不許放置任何與貨物無關的物品,如廢紙,廢代,膠帶等。3.1.3破損及不良品單獨放置在擱置區,并保持清潔的狀態,準確的記錄。
3.2.盤點流程
3.2.1所有的貨物每半年必須大盤一次。對A類貨物須每月盤一次。B類三個月盤一次,C類半年一次。3.2.2針對每天出庫的產品進行盤點,并對其他貨物的一部分進行循環盤點,以保證貨物數量的準確性3.2.3盲盤:針對每次盤點,接單人員打印盤點表,不包括產品數量,交給盤點人員。至少兩名盤點人員進行盤點,將盤點數量填寫在空白處,盤點后由二人共同簽字確認數量。將盤點表交于報表人員,報表人員將盤點數量輸入盤點表,進行數量的匹配,如有數量的差異,需重新打印差異單,進行二次盤點,二次盤點后無差異存檔。如有差異,需進行核查,如發現有收發貨錯誤的.,需及時聯系客戶,是否能挽回損失,無法挽回的損失,按照事故處理程序辦理。
4.倉庫日常管理
1、庫區和庫內地面是否無淤泥、雜物等。
2、作業工具在不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3、門、窗、天窗及其它開口在不用時保持關閉,狀況良好,能有效阻止鳥及其它飛行類昆蟲進入。
4、倉庫照明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檢查方法:將庫內的燈全部打開,檢查是否有不亮的燈和亮度夠否)
5、倉庫辦單處是否整潔。(要求:a、所有單據擺放整齊;b、有清晰的分類)
6、倉庫地面是否清楚標明堆碼區和理貨區。
7、空托盤在指定區域堆放整齊。
8、貨物堆碼無倒置和無超高現象。
9、貨物堆放整齊、無破損、或變形貨物。(破損、擱置區存放的貨物除外)
10、倉庫的活動貨位連貫,沒有不必要的活動貨位。(活動貨位:用活動的標識表示的貨位,根據需要,可以在倉庫里靈活移動)
11、各類警示標識(包括安全線路的箭頭指示、禁止吸煙等)是否有效、整潔、張貼規范?
12、每次收貨,是否正確、清晰填寫并張貼“庫存卡”?
13、破損、擱置、禁發貨物是否分開存放并張貼相應標簽?
14、破損、擱置貨物是否在3個月內處理完畢?
15、可發貨物中是否有滲漏、破損、污染貨物未報狀態及位置轉移?
16、所有退貨的處理必須在2天內完成,并且退貨上必須貼有“退貨通知單”。
17、倉庫無“四害”侵襲痕跡。
18、臺賬庫存和實際庫存是否一致?
19、倉庫是否完全按“發貨單”備貨發貨。
20、同庫、同品種的貨物必須堆放于同區域或相近區域;同品種的貨物應該存放于同一倉庫。
21、同一客戶的產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個倉庫,且一個倉庫能夠存放的下,那么該客戶的產品必須存放于同一倉庫。
22、收貨時,是否按規定仔細分揀貨物。(檢查方法:如果有收貨,請檢查現場按批號分揀情況;如果無收貨,請檢查倉庫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號、品種的貨物)
5.倉庫管理員的保管原則
1)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使物品出入庫方便,容易在倉庫內移動,基本條件是將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盡可能地向高處碼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積應盡量向高處碼放。
3)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物品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季節性物品則依其季節特性來選定放置的場所。
4)同一品種在同一地方保管。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應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員工對庫內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著出入庫的時間,將類似的物品放在鄰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據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場所時,當然要把重的東西放在下邊,把輕的東西放在上邊。這對于提高效率、保證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原則。
6)依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保管的重要一條是對于易變質、易破損、易腐敗的物品;對于機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應盡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由于商品的多樣化、個性化、使用壽命普遍縮短這一原則是十分重要的。
物料管理制度4
工程名稱:商丘運河中段北岸小區(海亞春天)一期工程七標段18#、22#樓
施工單位
黑龍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
商丘海亞置業有限公司
設備名稱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物料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采購管理,規范采購程序,統一驗收標準,嚴格控制成本,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內容包括總則、職責分工、采購工作、倉庫管理工作、舊件管理、結算、獎懲細則。
第三條本制度作為公司零配件采購、倉庫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司屬各單位應遵照執行。
第四條采購中心為公司采購執行部門,主要負責零配件招標與采購的實施、質量與價格的、資料登記及按需配送以及配件管理的考核工作。
第五條財務部為公司職責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采購結算、制定相關會計管理制度、審核合法、合理安排資金使用及庫存控制管理。
第六條一、二分公司為零配件使用部門,主要負責對零配件使用需求的申請、出入庫臺賬登記及實物盤點,并對零配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修理廠暫不列入本方案,但要專人參與采購中心各項工作流程,為下一步整合公司采購資源、優化成本控制提供參考意見。
物料管理制度6
物料提升機 <>是建筑工地上一種常用的垂直運輸機械。與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相比較,它的優點在于結構簡單,制作容易。安裝拆卸靈活,使用方便,價格低廉,是一種投資少,效益顯著的施工機具,在建筑施工中廣泛使用。正因為物料提升機的這些特點,容易引起人們對它的認識不足和疏于管理。而造成傾覆,吊籃高空墜落及沖頂人員傷亡等機械設備事故。
在設備安全事故中,物料提升機占有相當的比例。為保證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使用,制造單位、施工企業、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把它的安全管理納入起重機械的管理范疇。并根據物料提升機自身的特點、弱點,在使用前根據標準,有重點、逐條、逐款的進行檢查驗收。
由于物料提升機結構簡單,許多施工單位對機具的安全性能要求認識不足,輕視對它的安裝及驗收。安裝人員大多為非專業人員,安拆人員未取得崗位安全資格,無證上崗。有的施工單位反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安裝視作腳手架搭設,由架子工安拆。事前未作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作業方案。更無應有的技術主管人員審批、審定方案,從而造成物料提升機在安裝上的安全隱患。
物料提升機主要有卷揚機和架體兩大部分組成。卷揚機可根據需要向廠家購置成品。架體由于結構簡單,生產環節管理薄弱,為非標準產品。制造商有的為小型廠家生產,有的為自己制造。由于缺少基本的生產設備和技術力量,工藝落后,因而無法保證產品質量和架體的質量。造成金屬結構穩定性差,安裝后垂直度達不到應有的標準。整機的剛度和強度不能滿足施工生產的要求。桿件的連接多數使用普通螺栓,標準節連接板又較薄,強度不足,不能形成穩固結構。
物料提升機結構簡單,操作完全由人的`行為控制。因而需要安裝各種保護裝置,防止誤操作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物料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限位裝置、超載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器、進出料口安全防護門、防砸防護棚、防物料墜落安全立網等安全設施。這些安全裝置、設施有的是提升機機具本身要求具備,有的是在現場使用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提升機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為安全防護設施該由誰來完善而相互扯皮,成為提升機在施工生產中又一個突出的安全隱患。
現有正在執行的物料提升機依據的規范有《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檢查標準為《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99》,這兩個國家行業標準,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使用要求提出了各種強制性規定,必須執行。
首先,物料提升機應加強監督,應加強生產制造環節的監督管理。生產制造商所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的各項要求,經得起《建筑施工檢查標準》中對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表中的各項檢查。廠家的產品應經過省建筑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安全技術評審,登記備案。商家,廠家不得隨意夸大產品的使用性能,把低架提升機用為高架提升機來使用。同時,應購置定點生產的制造廠家的合格產品,同時生產廠家應出具產品的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自制的物料提升機除應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等有關標準規定,提出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和質量保證措施。報上級相關部門和總工審批。并采用型鋼作架體材料,不得使用腳手架鋼管預制成標準件或標準節,到施工現場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組裝。
物料提升機的安裝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安裝素質,應懂得機械的基本原理、安裝拆卸程序,經過起重機械規范、標準的技術培訓,取得合格的安全上崗資格,持證上崗。安裝人員必須是由固定的專人安拆。按照事先經過審批的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劃分出安全警戒區域進行安拆。如無專業人員安拆,則作業人員應在方案交底的基礎上,由專業技術人員作技術指導,安全員監護下,由取得高處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安拆。
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在使用前,應進行驗收。現階段,物料提升機多數還是由施工單位內部驗收或出租設備的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還未全部納入社會上取得起重機械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驗收的范圍。但不管哪種形式的驗收,驗收的內容和結論都應以文字的形式,在完全滿足規范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共同簽字,存檔備案,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物料提升機的驗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基礎、架體、安全保險裝置。纜風繩或附墻拉桿、鋼絲繩、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吊籃、機械傳動系統、卷揚機操作棚、電器線路、載荷試驗、驗收結論及相關驗收人員簽字。
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按規范要求,必須放在土層壓實后承載力大于80kpa的土層上。基礎混凝土標號大于c20,厚度大于300mm。為保證架體立柱的垂直度,基礎水平度要求超平,偏差應在10mm以內。
架體無水平扭曲,各桿件無彎曲變形,架體外側沿全高應用井架專用安全網封閉。
超高限位裝置靈敏有效,并與天梁的距離不小于3m。樓層停靠裝置保險杠必須可靠并定型化。保險杠在吊籃平層時,必須進入固定在架體立柱上的牛腿之中。當人員在吊籃上卸載時,吊籃上的全部重量通過保險杠傳到架體立柱上。此時,提升機鋼絲繩只起到保險作用。正因為保險杠的這種作業,就要求牛腿的設置必須準確無誤。吊籃平層保險杠必須進入牛腿。否則,該安全裝置視同虛設。
攬風繩除按規定設置外,地錨也是重要一環。在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地錨多為樁式地錨,采用腳手架鋼管打入地下。規范要求,樁式地錨一處應不少于兩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但現在有相當部分纜風繩未按此設置。
附墻連桿材質和附墻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為保證桿件受力的明確性和不受其他外力的干擾,要求不得與腳手架相連接,也不得與架體外側沿全高防護立網圍護架相聯接。附墻桿件必須獨立設置,自成體系。
樓層卸料平臺腳手架板搭設嚴密、牢固。卸料平臺兩側應有防護欄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作防護。平臺防護門定型化,工作安全可靠。單扇門可作成推拉式。雙扇門平開式,但必須向樓層建筑物方向開閉。卸料人員離開后,應隨時關閉。地面進料口防護棚主要是為進料人員避免高空物體打擊而設置,按規范應作到有效避免物體打擊。這要求防護棚有相當的長度、寬度和抗沖擊能力。
吊籃應設置安全門,吊籃兩側應設置安全欄桿并掛安全網以防止吊籃內物體高出墜落,吊籃底板為保證牢固可靠,統用5cm木板滿鋪。
卷揚機卷筒鋼絲繩應纏繞整齊,不得亂紋,卷揚機固定應做地腳螺栓或地錨,做地錨要求卷揚機底盤前要頂、后要拉。
卷揚楊棚除應防雨、防砸外,對物料提升機應視線良好,不得有障礙物遮攔。
動力線應采用三相五線制,卷揚機做保護接零,電箱設漏電保護器。架體應做避雷裝置,接地體電阻值不大于10ω。
物料提升機應懸掛安全操作盤和驗收合格盤,重量限載盤和執行定人、定機制度,若是視線不清楚或高架提升機,應設置專人指揮或對講機以保證信號良好,確保不發生誤操作。
物料提升機應做額定載荷(100%)和超載(125%)試驗。載荷試驗應符合規范規定要求。
物料提升機是只允許載貨不允許載人的施工機具,對操作提升機的操作人員的素質應嚴格要求。除了定機、定員、懂自己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外,還應掌握本工種技術基礎知識和操作制度,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能自覺遵守提升機的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工種級別的技術標準的能力,在實際工作中,達到“四懂三會”的水平,既懂機具原理、構造、性能、用途、會操作、保養、故障排除。這就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培訓,取得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證者,方可持證上崗。
物料管理制度7
為規范車間管理,創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環境,制定本規定。
一、目的
提供與生產相關的所有物料的擺放、標識的細節管理。
二、范圍
適用于產品順利生產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資。
三、職責
1、 制造中心對生產車間的物料管理進行監督。
2、 生產車間對實現產品所需的物料進行擺放、標識及安全使用。
四、規定內容
1、原料物資。
車間領用物料后,進入車間必須分類并擺放整齊,統一放置于固定區域。
1.1重要物資是指其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形成產品的性能技術指標、穩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資要存放于專用器件盒內。要做到避免陽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資是指用于產品的生產、裝配、連接、防護等必備的材料和用件,其質量雖不直接影響其形成產品的性能技術指標,但對其形成產品的外觀、牢固、防護、安裝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的物資。一般物資要存放于專門的區域,做到既不影響生產,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亂。專人負責,避免丟失、損壞。
1.3輔助物資是指用于產品的儲、運、防護等方面材料及物資。輔助物資由于要在生產車間內不間斷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產為主。處于閑置狀態時,要固定區域放置。
2、設備
車間設備按照總體規劃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專人負責設備的使用、養護、維修。定期檢查設備運轉情況,建立詳細的'維護、保養記錄備查。
3、工具
3.1生產工具發放到個人,統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臺上。
3.2測試用工具,如萬用表、電阻箱等要放置在測試工作臺面上。工具本身帶有標志,寫明工具名稱、功能、負責人、保養記錄等項目。
3.3衛生工具統一放置于指定地點。保持衛生工具的清潔度。避免異味。
4、標識
4.1車間進行區域劃分,并用明顯的標識線區分各功能區域。關鍵區域,關鍵工位要重點區分,關鍵位置懸掛紅色警示牌。
4.2車間內所有成品、半成品、維修品、廢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內并且以顏色區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區域。紅色器具存放維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廢品,黃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藍色器具存放成品。標識清楚。嚴禁產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車間內閑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統一存放于固定區域,整齊劃一,并在明顯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稱,標識清楚。
5、危險品
5.1生產用酒精、硫酸等危險物品放置在遠離工作區域的地方,專人負責使用安全。使用危險品要經過車間負責人允許。嚴禁將危險品私自帶出車間。
5.2電器開關、接線盒要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線路的檢修、維護、保養并紀錄,確保車間用電安全。
6、其他物品
6.1個人物品,如水壺、水杯等統一放置于飲水處。工作臺面嚴禁放置液體物質。
6.2個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儲物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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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制度8
一、倉庫日常管理
1 、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
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
2 、必須嚴格按照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登記明細帳,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
及時登記明細帳,保證帳物一致。
3 、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腦三者一致。
如有變動及時向領導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4 、倉管人員應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部門領導。
二、入庫管理
1 、物料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
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庫存放。
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 、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送貨單一致。
每批材料入庫合計金額必須與發票上的金額一致。
三、出庫管理
1 、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
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特殊材料須持有門店經理的批復單,方可領用。
并做到限額領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帳。
2、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
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四、倉庫是財物重地,非保管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停留,不允許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條抵庫。
五、原料庫房要明亮通風,定期檢查,不能有過期或霉變現象;各庫房衛生要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保持庫房內貨架、地面及墻壁干凈,無塵土、油污、面粉、米粒及雜物,保持干爽無異味。
六、配備擋鼠板,做好防蠅、防塵、防鼠、防潮“四防”工作。
七、倉庫管理員應責任心強,監守崗位,無故不能離崗。
對突發事件能及時處理和協調,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物料管理制度9
一、倉庫五防管理制度
1防蟲:庫房里不許用毒餌和各種化學物品滅蟲。
1.1庫房窗戶必須安裝紗窗,庫房門戶在夏季安裝紗門或門簾,防止蚊蠅進入。
1.2原輔料、包裝材料庫房內安裝光電蚊蠅殺滅器,每年從5月1日起到11月20日止,每天上、下午打開光電蚊蠅殺滅器40分鐘,誘殺蚊蠅。
1.3每年夏季,根據實際情況,對庫房外環境5米內每周噴灑殺蟲劑一次。
1.4對易蟲蛀的物料應經常檢查貨垛四周有無蟲絲、蛀粉,尤其是雨季和高溫季節,若發現蟲絲、蛀粉、應立即通知QA取樣,QA根據QC的檢驗結果采取處理措施。
2防鼠:庫房里不許用毒餌和各種化學物品滅鼠。庫房門戶入口安裝高40厘米防鼠門檻,防止老鼠等嚙齒動物進入。
3防火
3.1庫房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使之處于良好狀態,每年請消防部門保養檢查一次,凡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3.2保持庫房外環境的清潔,每周一次清掃庫房外的枯草、樹葉及其他廢棄物。
3.3庫內嚴禁吸煙,注意安全用電。
3.4庫外做到經常檢查,防止火源隱患。
4防潮
4.1保持庫內水管、閥門的良好狀態,防止跑水現象發生。
4.2庫內要經常開窗通風,保持通風良好,夏季每天上午開啟除濕機30分鐘。
4.3對易發霉的原輔料應重點檢查其外包裝是否受潮,要著重檢查下層及接近墻壁易受潮部位。易風化、潮解的物料,應注意檢查包裝是否潮濕,有無析出粉末或有無板結現象。
5防污染
5.1庫內不準存放與生產用物料無關的物品。
5.2物料的存放不允許直接接觸地面,必須襯墊隔板,防止受潮導致物料霉爛變質。
5.3各種物料的擺放要間隔一定的空間,以保持良好的通風。
5.4固體物料和液體物料分開存放。
5.5易揮發的物料包裝要無破損、密閉,防止對其他物料的污染。
二、物料驗收管理制度
1進廠的物料按一定的`程序進行驗收并及時記錄,程序為:初驗—清潔—編號—請驗—取樣檢驗—入庫
2保管員對物料進行接收和初驗工作。
2.1檢查物料外包裝標記系統與貨物相符,印字清楚。應注明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名稱、批號、出廠日期。
2.2檢查物料的外包裝,應牢固完好,無破損、無受潮、無污染、無混雜、蟲蛀鼠咬。
2.3包裝材料進廠后,倉庫保管員應先目檢外觀、尺寸、式樣、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直接接觸藥品和食品添加劑的包裝材料、容器要檢查是否采用潔凈的雙層包裝。
2.4標簽、使用說明書要有專人按標準樣本檢查外觀、尺寸、顏色、文字內容。
3.經過上述檢查后,若發現物料外包裝有破損、污染、物料數量、質量不符等問題,要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與有關單位聯系,查明原因,并及時解決,不合要求的標簽、使用說明書應計數封存,及時處理,以防外流。
4.驗收合格后,保管員在收料記錄上簽字,填寫物料驗收記錄,一式兩份,一份隨請驗單交QA。
5.編制物料進廠編號,并在物料的外包上標記,進廠編號原則按照《物料代碼、進廠編號、供應商代碼管理規程》編制。
6.物料進庫后,保管員將物料放入待驗區,并填寫物料請驗單,通知質量部(質監處)QA抽樣檢驗;
7.QA人員依據物料請驗單對物料進行抽樣后填寫取樣證,一份隨樣品交檢驗室,一份標識在被取樣的物料外包裝上,以便保管員統計件數。
8.物料檢驗后,由質量檢驗部門填寫檢驗報告單,QA人員依據檢驗結果對物料進行審核,并由質量部(質監處)負責人在合格的檢驗報告單和放行單上簽名、放行。檢驗報告單和放行審核單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給倉庫保管員。
9.倉庫保管員根據質量部門簽發交倉庫主管,倉庫主管依據入庫申請單及合格的檢驗報告和放行單批準入庫辦理入庫單。對不合格的物料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庫,按有關規定處理。
10對需作檢驗的物料,QA人員應按照取樣操作規程在與物料使用區域的潔凈級別相同的區域內取樣。
三、產品儲存制度
1各庫房地面要保持清潔,無雜物、無積水,無廢棄包裝物等。
2門窗玻璃和墻壁要按時清理,保持整潔,防止積聚灰塵和蜘蛛網等。
3成品在貯存時要起高加墊,離地不低于10cm,離墻20cm,垛與垛間隔50cm,以便通風和貨物進出。
4巡回檢查,保持倉儲產品的整潔衛生,發現房頂滲漏、墻皮脫落等問題時要上報物資處及時解決。
5成品的貯存應保持干燥、潔凈、避免日曬、雨淋及受熱、受潮等。
物料管理制度10
建筑施工現場垂直輸送物料的提升機,構造簡單,安裝、使用和拆除方便,是投資少、見效快的設備,常用于中小型建筑工地。隨著建筑市場的發展,物料提升機的數量隨之增加,但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管理卻相對滯后,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加強安全管理勢在必行,從物料提升機的制造、安裝和使用等方面排查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對策。
一、物料提升機制造管理
1、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升機設計、制造的標準有待進一步規范。現行的物料提升機多種多樣,安全裝置參差不齊,安全性能指標各異,在設計和制造上存在著較大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多數產品是施工企業自制、小型生產廠家制造,部分產品由鄉鎮企業制作,生產廠缺少基本生產技術、設備,工裝落后,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和內控質量標準,無法保證其產品質量。物料提升機應有產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
2、物料提升機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差。物料提升機的制造,沒有經過正規的設計計算,在用料、截面尺寸、形狀等方面均不符合gbj17《鋼結構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整機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架體多數不是由標準節連接組成,而是由單根桿件現場逐件組裝而成。桿件間的聯接使用普通螺栓,不能形成穩定結構,在負荷力作用下易造成扭曲變形,甚至傾翻。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設計和實驗,確認金屬結構無開焊和無變形方可投入生產。
3、物料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限位器,超載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裝置等。
二、物料提升機安裝管理
目前,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安裝人員參差不齊,沒有專業安裝隊伍安裝,大多數由施工現場的架子工安裝。由于這些人員不是專業安裝,沒有經過安裝培訓,不懂標準和規范要求,同時也缺少必要的安裝經驗和熟練程度,在安裝過程中存在隱患。安裝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可施工。安裝前應檢查物料提升機產品合格證,確認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物料提升機構完整良好;電氣設備齊全可靠;基礎位置和做法符合要求;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正確,埋設牢靠;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未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物料提升機應安裝附墻裝置。《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附墻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附墻后立柱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米。當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大于9米時,應及時加設一道附墻裝置,并應隨安裝高度增加加設附墻裝置,而在實際安裝過程中經常是安裝完后再加附墻裝置,出現在安裝過程中架體倒塌事故。附墻裝置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采用剛性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附墻架嚴禁連接在腳手架上。
2、物料提升機吊裝管理不當。卷揚機穩裝的位置按照要求應該滿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的要求,同時卷揚機還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由于施工現場比較狹窄,很多施工現場卷揚機與物料提升機安裝距離達不到這一要求,經常由于距離太近而出現鋼絲繩纏繞錯疊和脫離卷筒現象。另外這也不利于司機操作,司機在卷揚機處操作會出現吊籃擋住視線,對吊籃的停靠位置掌握不準。
3、物料提升機進料口防護棚搭設不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處應搭設防護棚,以防止物體打擊事故,防護棚使用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防護棚搭設要求是低架前后3米,高架5米左右,寬度稍大于架體寬度,防護棚兩側還應掛立網防護,防止人員從側面進入。
4、卸料平臺搭設穩固與否直接影響到操作工人的安全,這也是井架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嚴格要求來說,卸料平臺應該做成獨立式平臺,即該平臺的搭設只能是單獨從地面立桿搭起或采用與建筑物拉結的形式,不能與腳手架連在一起,以免影響腳手架的穩固。
5、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超高限位器。超高限位器是為防止意外情況下電源不能斷開吊籃仍繼續上升,造成卷揚機仍繼續運行拉斷鋼絲繩或拉翻物料提升機。
6、物料提升機四門安裝不全。物料提升機四門包括進料口防護門,卸料平臺防護門和吊籃前門、后門,現在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大多數只有吊籃前門,而缺少其他三門。為了使用安全,施工現場應保證四門齊全且正常使用。
7、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應對每臺物料提升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備查,其內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三、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機使用環節的管理十分重要,正確使用和操作物料提升機,司機要經培訓合格,現場安全監督要到位。由于建筑工人安全意識較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未進行現場隱患整改,極易造成事故。
1、物料提升機司機未培訓合格。物料提升機司機普遍未經過培訓合格,無上崗證,非專業司機現象普遍。司機不固定,經常更換,也給物料提升機的管理帶來很大隱患。由于不了解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情況,再加上不能及時維修保養,設備會經常出現缺陷影響使用,甚至造成事故發生。
2、隨意拆除或不使用安全保護裝置。比如安全停靠裝置,超高限位器,安全防護欄門等,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是發生事故時的第一道防護線,當發生誤操作或違章作業時可以及時發生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因此,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拆除。現在施工現場對安全停靠裝置的使用還不了解,安全停靠裝置是井架運行至各樓層位置裝卸物料時,將吊籠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防止吊籠上下擺動及側向擺動,影響操作人員作業。
3、物料在吊籠內應均勻放置,不得超出吊籠外,當物料在吊籠中放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排除運行障礙,并制定防墜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和人員攀越吊籠上下。
4、由于物料提升機司機在地面操作,不象施工升降機那樣司機在吊籠內操作,因此司機對物料提升機吊籠內操作人員的操作不能準確掌握,經常出現停靠不準或人未出來,吊籠已運行現場,存在很大隱患。
5、物料提升機安裝后檢查。查看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物料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6、物料提升機使用前檢查: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m~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確認物料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
7、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正常工作狀態下的物料提升機,作業周期超過一年的;閑置時間超過半年重新恢復作業的;經過改進和大修后的;重新安裝后,使用前的;遭受自然災害(如暴風、大雨雪等)可能使結構和物料提升機構以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每月檢查內容: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物料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物料提升機出廠前,應按規定進行檢驗,并附產品合格證。二是施工單位在設備購置時,應審核物料提升機的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的要求;審核物料提升機產品標牌,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三是加強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資質管理,由具有相應技術水平的隊伍安裝;四是嚴格進行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術水平,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五是強化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物料管理制度11
1、投入使用的物料提升機,必須是能正常工作的物料提升機,不允許帶故障使用,尤其不允許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使用。同時,物料提升機的使用,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
2、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應定機定人,有專人負責,非安裝、維修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登塔機。操作室限載150kg。
3、物料提升機的操作人員必須認進行一定的'訓練,取得合格證,同時,應了解物料提升機的構造與性能,嚴格執行本機的保養,使用及安全操作規程,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4、物料提升機必須安裝在符合設計圖紙規定的砼基礎上。
5、物料提升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遇有雷雨,嚴禁在底架附近走動。
6、物料提升機經過大修或轉轉移場地重新安裝后,必須嚴格檢查各部連接件的可靠性,傳動部件有無干涉,金屬結構有無損壞,電氣設備與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可靠,必須按規定進行試行運轉后,方可投入使用。
7、物料提升機工作的環境溫度為-20-40℃。
8、物料提升機工作時,風力不得大于6級,整機安裝或拆卸時,風力不大于4級,如遇到雷雨、大暴風、濃霧等天氣,起重機應停止工作,如天氣預報有10級以上大風時,塔機要用纜風繩加固。
9、物料提升機停止工作后,應保證起重臂隨風自由轉動。
10、夜間工作時,工地現場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
11、物料提升機應避開高壓線安裝,起重臂、平衡臂、吊鉤與一般動力線或照明線有干涉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后才可作業。
12、在多臺物料提升機的施工現場,應防止空中干涉。
13、物料提升機出現臨時故障需檢修或保修時,必須切斷地面總電源,不允許帶電作業。
14、操縱室內禁止存放潤滑油、油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電爐取暖時,更要注意放火。
實踐中不斷完善。
物料管理制度12
企業為了更好地進行物料與倉儲管理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來規范管理行為,包括企業物質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用料預算和存量管理辦法以及物料領用制度等,各項文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企業物資消耗定額管理制度
第一條物資消耗定額是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技術經濟指標,是正確確定物資需要量,編制物資供應計劃的重要依據,是產品成本和經濟等兩種核算的基礎。實行限額供料是有計劃地合理利用和節約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第二條物資消耗定額應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根據本廠生產的具體條件,結合產品結構和工藝要求,以理論計算和技術測定為主,以經驗估計和統計分析為輔來制訂最經濟、合理的消耗定額。
第三條物資消耗定額分工藝和非工藝消耗定額兩部分:
工藝消耗定額: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額――指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鋼、氧化鋁等。工藝性輔助材料消耗――工藝需要耗用而又未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如石蠟、蘇州土等。
非工藝性定額:指廢品、材料代用,設備調整等三種損耗,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庫耗等(此部分作倉庫盤盈虧處理)。
(二)用料預算方法:
第一條由生產管理單位依生產及保養計劃定期編制“材料預算及存量基準明細表”,擬定用料預算;
第二條由生產管理單位依生產保養計劃的材料耗用基準,按科別(產品表)定期編制“材料預算及存量基準明細表”擬定用料預算,其雜務用品直接依過去實際領用數量,并考慮庫存情況,擬定次月用料預算;
第三條訂貨生產的用料,由生產管理單位依生產用料基準,逐批擬定產品用料預算,其它材料直接由使用單位定期擬定用料預算。
(三)存量管理辦法
第一條物料管理單位依材料預算用量,交貨所需時間、需要資金、倉儲容量,變質速率及危險性等各種因素,選用適當管理方法以“材料預算及存量基準明細表”列示各項材料的管理點,連同設定材料呈主管核準后,作為存量管理的基準,并擬“常備材料控制表”進出口行存量管理作業,但材料存量基準設定因素變動足以影響管理點時,物料理管理單位應及時修正存量管理基準;
第二條由物料管理單位依據預算用量及庫存情況實施管理(管理辦法由各公司自定)
(四)物料領用制度
第一條凡屬本公司自辦或代辦的材料使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開進口、國產等兩種材料一式五份單式填寫。填表時內應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稱,成本中心,工程編號,施工單位,經成本中心授權人簽名批準,并蓋有工程部工程材料專用章,交由物質部計劃組辦理計劃審核,蓋上計劃審核章,倉庫才辦理領料手續;
第二條各部、分公司部門領用正常的維護材料時,只須填寫貨倉取貨申請單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門或科室名稱,成本中心編號,經成本中心授權人簽名準后,由物質部計劃組辦理計劃審核,蓋上計劃審核章,倉庫才辦理領料手續;
第三條在填寫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貨倉取貨申請單時,將進口和國產等材料分開,單式填寫,領取數量一欄必須用規定字體填上領取的數量。如果需將原數量修改,應由授權人確定簽名,否則物資部有權不經給辦理審核發料;
第四條堅持、維護等兩種材料專用的原則,不允許將工期程、維護等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辦工程,經工程部審核后,物資部才給予辦理審核領料手續,代辦工程需自購材料,要有工程部開具工程材料預算表,經物資部領導審批后才給予購買;
第五條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勞工保護用品,開單經本部門成本中心授權簽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人員審批簽名,才給予辦理審核領料手續;
第六條各單位嚴格按本單位擬定的年度材料計劃進行領料。對無計劃和超計劃領料,物資部有權不給予審核發料,同時不允許維護材料多領多占,影響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物料管理制度13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安全管理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大廈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龍門架及井架物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物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倉儲過程中的物料管理,減少浪費,提高物料利用率,杜絕流失,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物料管理應堅持賬目健全、單據憑證格式統一、填寫規范、保存完整,堅持定額管理、定期盤點、賬物相符、標識清楚和先進先出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物料,是指構成產成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輔助材料。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物流經理負責對庫房的管理工作。
每月對物料消耗、利用與控制情況以及存貨周轉率進行分析、評價。
第五條:倉庫主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種出入庫賬目、單據和資訊報表、采購進貨的審核。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負責編制日常采購計劃,物料倉儲保管和出入庫手續的辦理,定期進行盤點,確保流程規范、帳物相符。
第七條:倉庫開單員負責帳套系統、庫房采購價格體系的維護以及出入庫電腦手續的辦理,并按照財務部要求編制報表。
第八條:財務部指導倉庫健全相關賬目,并督促分公司倉庫執行有關財務制度。
第三章 采購計劃
第九條:各庫房應按時編制月度采購計劃,日常采購計劃。
第十條:月度計劃由庫房主管組織制定,分公司經理負責審批,日常采購計劃由保管員根據月度采購計劃分解、結合實際庫存限額和采購前置時間表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庫房主管審核。
第十一條:物料由多家供應商供應的應嚴格按照資源管理部下達的采購比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并注明供應商名稱,電話、以及交貨時間。
第十二條:外購物料的《物資采購申請單》必須有供應部經理審核簽字或蓋章。
第十三條: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保管員在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時須注明有關技術、質量、交貨期等要求。
第十四條:采購信息的傳遞,對于定點采購的物料經審核通過后電話或傳真的形式傳遞給供應商;外購的物料經審核后由庫房主管交供應部采購員采購。
第四章 物料入庫
第十五條:物料入庫前必須先經質檢部進行進貨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開具《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并注明合格數量。
第十六條:保管員須核對《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所填寫的內容是否規范完整,物料的包裝及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條:保管員與送貨人當面核實入庫物料型號、規格、數量,在確認無誤后,保管員在《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進行入庫實物數量簽收確認,并將《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的供應商聯交供應商。
第十八條:物料入庫交接完成后,數量須及時上卡,物料有確定價格的倉庫保管員應及時按照供應部下達的有效價格在《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填寫不含稅開單價格,交庫房電腦開單員在erp系統開具《入庫單》,雙方簽字確認后及時上臺帳。
檢驗憑單沒有檢驗人員簽字的不得開具入庫單據。
第十九條:《入庫單》和《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作為入庫登賬的原始憑據要給予妥善保管。
在月未統一整理上交財務主管會計。
第二十條:對于外地供應商及送貨人未到場的,若物料的交庫數與實數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供應商核查。
第二十一條:對“技術更改”或“讓步接收”的物料入庫時,倉庫保管員要檢查物料是否有相應的標識及授權人員的簽字憑證。
此類物料在貯運過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隔離措施,并對標識進行維護。
第二十二條:對于供應部月底才能確定入庫價格的保管員應妥善保管《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并當天在臺帳上進行數量登記,摘要欄注明《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號。
月末價格確定后交開單員開具電腦系統《入庫單》。
并在臺帳上補上入庫價格和入庫單號。
對于供應部下達的價格調整單庫房主管和保管員、開單員應仔細核實調整后的價格是否正確(特別是調整單上的原價格一定要準確),核實清楚后方能開具入庫單,否則追究經濟責任。
無
第二十三條:外購物資到庫三天,未見結算單到庫的,保管員應向采購員提出查詢直至完成入庫為止。
第二十四條:暫收物料(暫時不能正常辦理入庫手續)需報倉庫主管批準后方可放入倉庫存儲。
暫收物料須專門設立暫收物料賬目。
物料暫進庫后一定要有明確的狀況標識(如待檢,合格,不合格)和嚴格的批次管理(如按生產日期),以確保物料的正確發放和先進先出。
月末正式價格還未確定,但物料已經領用的,按照檢驗入庫憑單和供應部暫定價格開具入庫單送財務入賬。
待正式價格審批下達后另行開具價格調整單。
第二十五條:委外加工物料的入庫,保管員應仔細核對委外加工領用的數量與加工后的數量是否一致。
核實清楚后參照第十八條辦理入庫手續,如差額超出標準范圍,應及時追查原因,并上報處理。
保管員每月底編制當月委托加工物料對賬單(見附錄b),對賬單須供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六條:按整套辦理入庫的物料,在供應商送貨不齊全的情況下不能辦理入庫手續,具體參照第二十四條操作,但須登帳記錄差缺配件的名稱數量,等供應商全套配件送齊全后方能按照正常手續辦理入庫。
第二十七條:車間整件領用或不能按照計劃量配套出庫的原材料如漆包線、標準件等,剩余部分車間應開具調撥單及時退回倉庫;如車間需持續使用的,實物可不退回倉庫,但在月底盤點時若還有實物剩余的應從賬面上按照實際剩余數量先行退庫沖減當月的領用量,再重新辦理下月領用出庫手續。
第二十八條:車間退貨產品拆解產生的配件經檢驗能能達到預期質量要求的或經重新加工處理能滿足質量要求的由車間匯集,統計員憑質檢科出具的《檢驗入庫憑單》開具《內部調撥單》調入物料倉庫,調撥單上需注明入庫類別的編號(入庫類別見附錄f)。
倉庫須在臺帳和月報表上予以反應。
需重新加工的物料倉庫保管員須與正常物料分開單獨存放,同時要在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再次記錄匯總。
第五章 物料出庫
第二十九條:標準限額領料出庫,次日常規計劃生產用料倉庫保管員應在當日下午3點鐘前按照車間審批后的《生產計劃單》進行限額配料,并填寫流程卡或交接卡,車間憑生產計劃單領用。
車間與倉庫領料與發料時須當面交接核對型號、規格和數量。
第三十條:保管員應建立明細發料表,匯總每種物料當天的領料數量,并根據匯總數量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有車間統計員簽字確認。
《出庫單》應妥善保存。
并在月末統一整理上交財務主管會計作為月報表的原始憑證。
第三十一條:在保證物料‘先進先出’的前提下,應考慮零散庫存的優先取用及設計變更和現有呆料的優先加速處理。
第三十二條:倉庫員在發放物料時,要注意先下帳或下卡,以防造成料卡或帳物不符,物料出庫時現場清點、核對。
第三十三條: “技術更改”和“讓步接收”的物料出庫時,須在流程卡上注明相應標識或“技術更改”和“讓步接收”字樣,做到“專件專用”。
第三十四條:因維修、試驗、超定額耗用等計劃外用料,分公司應單獨填制《領料單》并在領料單上注明領料用途即出庫類別編號(見附錄f),經分公司經理或其授權人員審批后到倉庫領取所需物料,倉庫保管員憑領料單發料。
第三十五條:發至生產車間的物料,因不合格需調換的車間應盡量安排集中調換,調換時由車間班組長開具《換料單》并在備注欄里注明調換原因,由工藝員和統計員簽字確認后一聯隨實物一起到倉庫等量調換,保管員要把每天的換料數量在《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上進行統計,不需在臺帳和財務報表上體現,但《換料單》和《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需在月底上交財務會計。
與供應商數量打折調換的,損失部分出庫給生產公司計入生產成本。
第三十六條:對外銷售零部件時,應驗證銷售價格是否正確,若價格不符,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價格核實無誤的,應立即開具《內部調撥單》同物料一起送交成品庫相應保管員簽收。
第三十七條:對外贈送的零部件出庫,保管員須憑購銷合同或公司領導審批簽字的憑據,開具《出庫單》出庫。
第三十八條:委托外協加工物料的出庫,在物料出庫前,倉庫保管員應作好備料工作;委托外協單位前來領取物料時,保管員應核查其領料人員是否屬委托加工方所授權領料之人(授權書見附錄a),核實后倉庫保管員應開具《出庫單》和《物料出門單》雙方需當面交接、簽字,由倉庫主管審核后出庫。
第三十九條:供應商退貨物料的出庫,對已驗收入庫的物料,在倉儲和制造過程中發現品質不良,則以《退貨單》出庫,退回原供應廠商,退貨出庫前,必須有供應商在《退貨單》上簽名,出門須如實開具《出門單》。
第四十條:呆廢料的報廢出庫:如庫存呆料已不堪使用,由倉庫保管員對呆料進行隔離和標識,并填寫《呆廢料報廢申請單》,經過有效審批后將物料轉交廢品庫,財務主管會計進行轉交數量監督,由廢品庫保管員開具廢品入庫單,廢品入庫單應有型號規格數量,若廢品處理時存在計量單位轉換的應同時標注不同計量單位的`計量數量,以便入賬統計分析。
《呆廢料報廢申請單》作為廢品入庫單的附件一同上交財務。
第六章 物料儲存保管
第四十一條:物料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料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流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四十二條:物料保管,應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按保管常識處理,可選擇墊、垛、蓋、通風、防潮、防雨、防爆、隔離等保管措施,經常輪翻保養所管物資,勿使公司財產發生保管失職損失。
第四十三條:物資的堆放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特性,必須做到過目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余地。
第四十四條:保管員對其經管的物料,包括庫存、代保管、待驗收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使用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料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給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處理,抽查帳、物、卡,發現實物有余缺量,憑上報數據為證,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發,虧時扣發”的違紀做法。
第四十五條:庫存物資發現不合格情況,應及時匯報,經判為不合格品后應標識隔離存放,嚴禁投產使用,并參照第三十九條處理,如因標志不明或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之責。
第七章 統計與盤點
第四十六條:實物入庫只能開具一次入庫單,無檢驗憑單、調價單等附件開具調整單必須經供應部或財務部經理批準簽字后才可執行。
月度倉庫報表不允許出現數量或金額赤字。
價格調整金額應計入調整當月物料加權平均,追溯調整計入當月物料會造成波動異常(出現負數、±3%以上)的,或當月無可出庫物料的,應將調整額直接全額出庫調整銷售成本,不在倉庫報表反應。
第四十七條:倉庫保管員須建立手工臺帳并及時反應入出庫數量,入庫數量以檢驗合格單上確認的清點數量為準,并于每月10日、20日、25日及月底必須做當期的入出庫數量匯總,手工臺帳嚴禁用鉛筆登記。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庫保管員自行檢查與電腦帳的出入庫數據,有差異須一天內找出原因。
實物入庫只能開具一次入庫單,檢驗憑單沒有檢驗人員簽字的不得開具入庫單據。
第四十九條:生產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及庫房主管于每月的11日、21日、26日對倉庫的入、出庫數據進行檢查,并編制檢查記錄;檢查內容為檢驗單數量與手工帳數量是否相符,生產計劃單匯總數與手工帳出庫數及出庫單匯總數是否相符。
第五十條:財務人員將于每月12日、22日、27日或以后對當期材料出入庫數量進行檢查。
第五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應不定期開展現場物料滾動盤點,確保物料受控。
第五十二條:每月底,各庫房必須開展定期大盤點,編制《盤存表》、《物料月度收發存匯總表》并簽字確認,確保數據準確、賬物相符,《物料月度收發存匯總表》在每月3日上午上班前送交財務部,《盤存表》在每月3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入庫單據須在每月1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財務部。
第五十三條:各部門經理、生產部或財務部每月應不定期組織人員監督檢查倉庫流程的規范性和帳物的相符性,并做好抽查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十四條:開單員每月上旬應提供存貨周轉率分析報表。
分公司經理每月上旬應組織開展月度物料消耗與控制的分析和評價,查找問題與漏洞,制定實施改進措施。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分公司庫房的實際情況,制定分公司庫房物料控制實施細則。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物料管理制度15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物料入庫的操作,確保入庫物料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凡進入本公司倉庫的物料,均依本制度執行。
第2章 物料入庫的程序
第3條 協助入庫物料的驗收工作。
第4條 安排入庫物料的貨位。
1.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貨位。
2.安排貨位時考慮物料自身的自然屬性,盡力避免物料因儲位不當發生霉腐、銹蝕、熔化、干裂、揮發等變化。
3.盡可能縮短入庫作業時間。
4.以最少的倉容,儲存最大限量的物料,提高倉容使用效能。
第5條 監督入庫物料的搬運工作。
1.監督搬運人將相同的物料集中起來,分批送到預先安排的貨位,要做到進一批、清一批,嚴格防止物料互串和數量溢缺。
2.一般來說,分類工作應努力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在裝車啟運前,就做到數量準、批次清。
3.對于批次多和批量小的入庫物料,分類工作一般可由入庫專員在單貨核對、清點件數過程中同時進行,也可在搬運時一起進行。
4.搬運過程中,要盡量做到“一次連續搬運到位”,力求避免入庫物料在搬運途中的停頓和重復勞動。
5.對有些批量大、包裝整齊,送貨單位又具備機械操作條件的入庫物料,要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利用托盤實行定額裝載,從而提高計數準確率,縮短卸車時間,加速物料入庫。
第6條 選擇入庫物料的堆碼方式。
入庫物料主要有四種堆碼方式,其優缺點如下表所示。
物料的堆碼方式詳表
堆碼方式 | 簡介 | 優點 | 適用范圍 |
散堆方式 | 即將無包裝的散貨在庫場上堆成貨堆的存放方式,是目前物料庫場堆存的一種趨勢 | 簡便,便于采用現代化的大型機械設備,節省包裝費用,提高倉容的利用率,降低運費 | 特別適用于大宗散貨,如煤炭、礦石、散糧和散化肥等 |
垛堆方式 | 1.指對包裝物料或大(長)件物料進行堆碼 2.操作方式具體包括直疊式、壓縫式、通風式、縮腳式、交疊式、牽制式以及栽樁式等 | 合理的堆碼方式可以增加堆高,提高倉容利用率,有利于保護物料 | |
貨架方式 | 即采用通用或者專用的貨架進行物料堆碼的方式 | 通過貨架能夠提高倉庫的利用率,減少物料存取時的差錯 | 適合于存放小件物料或不宜堆高的物料 |
成組堆碼方式 | 1.即采用成組工具使物料的堆存單元擴大 2.常用的成組工具有貨板、托盤和網絡等 | 成組堆碼一般每垛3~4層,這種方式可以提高倉庫利用率,實現物料的安全搬運和堆存,提高勞動效率,加快物料流轉的速度 |
第7條 物料正式堆垛時,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物料的數量、質量已經徹底查清。
2.物料包裝完好,標志清楚。
3.外表的玷污、塵土等都已經被清除,不影響物料的質量。
4.受潮、銹蝕以及已經發生某些質量變化或質量不合格的部分,已經加工恢復或者已經剔出的另行處理,不得與合格品混雜。
5.為便于機械化操作,金屬材料等應該打捆的已經打捆,機電產品和儀器儀表等可集中裝箱的已經裝入合用的包裝箱。
第8條 了解堆垛場地的要求。
1.庫內堆垛
庫內堆垛時,垛應該在墻基線和柱基線以外,垛底需要墊高。
2.貨棚內堆垛
貨棚需要防止雨雪滲透,貨棚內的兩側或者四周必須有排水溝或管道,貨棚內的地坪應該高于貨棚外的地面,最好鋪墊沙石并夯實。堆垛時要墊垛,一般應該墊高30~40厘米。
3.露天堆垛
堆垛場地應該堅實、平坦、干燥、無積水以及雜草,場地必須高于四周地面,垛底還應該墊高40厘米,四周必須排水暢通。
第9條 物料堆垛時,應遵守如下基本要求。
1.合理
垛形必須適合物料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物料,均應該分開堆垛,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地確定堆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垛與垛之間的距離一般為0.5~0.8米,主要通道約為2.5~4米。
2.牢固
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歪不倒、不壓壞底層的物料和地坪,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堆垛牢固安全。
3.定量
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過秤的物料不成整數時,每層應該明顯分隔,標明重量,便于清點發貨。
4.整齊
垛形有一定的規格,各個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5.節約
堆垛時,應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庫的利用率;還應考慮節省人力的要求,提高搬運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0條 堆垛前的準備工作。
1.計算物料的占地面積。
按進貨的數量、體積、重量和形狀,計算貨垛的占地面積、垛高,并計劃好垛形。對于箱裝、規格整齊劃一的商品,占地面積可按以下的公式計算。
占地面積=(總件數÷可堆層數)×該件物料的底面積或 占地面積=總重量÷(層數×單位面積重量)
其中:
可堆層數=(地坪)單位面積最大負荷量÷單位面積重量
單位面積重量=每件物料毛重÷該件物料的底面積
在計算占地面積,確定垛高時,必須注意上層物料的重量不超過物料商品或其容器可負擔的壓力。整個貨垛的壓力不能超過地坪的容許載荷量。
2.做好機械、人力、材料的準備。
垛底應該打掃干凈,并放上必備的墊墩、墊木等墊垛材料,如果需要密封貨垛,還需要準備密封貨垛的材料等。
3.檢查用于識別的'條形碼是否完好。
第3章 辦理物料入庫手續
第11條 利用數據采集系統,進行到貨入庫清點工作,檢查物料的狀態。收貨掃描時,如系統不接受,應及時找信息技術部門查明原因,確認此批物料是否收進。
第12條 建立物料明細卡。
1.物料明細卡能夠直接反映該垛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及進出動態和積存數。
2.物料明細卡應按“入庫通知單”所列的內容逐項填寫。物料入庫堆碼完畢后,應立即建立卡片,一垛一卡。
3.物料明細卡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
(1)實施專人專責的管理責任制,即由入庫主管集中保存管理。
(2)將填制的卡直接掛在物料的垛位上。掛放位置要明顯、牢固。此法便于隨時與實物核對,有利于物料進出業務的及時進行,可以提高保管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3條 入庫物料的登賬。
1.物料入庫后,倉庫應建立實物保管明細賬,登記物料進庫、出庫、結存的詳細情況。
2.實物保管明細賬按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單價、貨主等分別建立賬戶。此賬本采用活頁式,按物料的種類和編號順序排列。在賬頁上要注明貨位號和檔案號,以便查對。
3.實物保管明細賬必須嚴格按照物料的出入庫憑證及時登記,填寫清楚、準確。記賬發生錯誤時,要按劃紅線更正法更正。賬頁記完后,應將結存數結轉新賬頁,舊賬頁應保存備查。
4.用來登賬的憑證要妥善保管,裝訂成冊,不得遺失。
5.實物保管人員要經常核對,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14條 建立倉庫工作的檔案。
1.倉庫建檔工作,即將物資入庫業務作業全過程的有關資料證件進行整理、核對,建立成資料檔案。
2.目的。建檔工作有利于物料管理和客戶聯系,還可為將來發生爭議時提供憑據,同時也有助于總結和積累倉儲管理的經驗,為物資的保管、出庫業務創造良好的條件。
3.倉庫工作檔案的資料范圍。
(1)物料到達倉庫前的各種憑證、運輸資料。
(2)物料入庫驗收時的各種憑證、資料。
(3)物料保管期間的各種業務技術資料。
(4)物料出庫和托運時的各種業務憑證、資料。
4.建檔工作的具體要求。
(1)一物一檔:建立物料檔案應該是一物(一票)一檔。
(2)統一編號:物料檔案應進行統一編號,并在檔案上注明貨位號。同時,在實物保管明細賬上注明檔案號,以便查閱。
(3)妥善保管:物料檔案應存放在專用的柜子里,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15條 簽單。
物料驗收入庫后,應及時按照“倉庫商品驗收記錄”要求簽回單據,以便向供貨方或貨主表明收到商品的情況。另外,如果出現短少等情況,也可作為貨主向供貨方交涉的依據,所以簽單必須準確無誤。
第4章 入庫注意事項
第16條 物料入庫時,必須票貨同行,根據合法憑證收貨,及時清點數量。入庫專員要審核對方交給的隨貨同行單據,票貨逐一核對檢查,將商品按指定地點入庫驗收。
第17條 物料入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收貨。入庫專員驗收單貨相符,要在隨貨同行聯上簽字,加蓋“商品入庫貨已收訖”專用章。
第18條 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單貨不符、差錯損失或質量問題,入庫專員應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并在隨貨同行聯上加以注明,做好記錄。
第19條 同種物料不同包裝或使用代用品包裝,應問明情況,并在入庫單上注明后,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第20條 送貨上門車輛,無裝卸工人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倉庫可有償代為卸車,費用標準按《儲運勞務收費辦法》執行。
第21條 物料驗收后,需入庫主管簽字、復核員蓋章;入賬后,注明存放區號、庫號,票據傳到相關部門。
第22條 臨時入庫的物料,要填寫臨時入庫票,由入庫專員、入庫主管簽字、蓋章。
第23條 入庫主管接正式入庫單后,應當即根據單上所注的商品名稱、件數仔細點驗,加蓋“貨已收訖”章。同時,保管員簽字、復核員蓋章,將回執退回委托單位。
第24條 在下列情況下,倉庫可以拒收不合法入庫發運憑證。
1.字跡模糊、有涂改等。
2.錯送,即發運單上所列收貨倉庫非本倉庫。
3.單貨不符。
4.物料嚴重殘損。
5.質量包裝不符合規定。
6.違反國家生產標準的商品。
第5章 附則
第25條 本制度由倉儲部制定,其修改權、解釋權亦歸倉儲部所有。
第26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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