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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電話銷售管理工作,保證電話銷售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電話銷售人員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人員職責 公司銷售部負責電話銷售工作的統籌管理。
二、電話銷售服務規范
第四條 服務意識
1、 電話銷售人員接通電話后應主動報公司名稱,詢問客戶的具體需求,做到聲音清晰,吐字正確,要有個人言行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識。
2、 與顧客溝通期間應保持良好的心情,主動挖掘顧客需求,耐心詳細的向顧客解答疑惑,從心樹立為顧客服務的意識。
第五條 聲音要求
1、 聲音要溫雅有禮,以懇切、禮貌的話語表達,使顧客感到被尊重和被重視的感覺。
2、 聲音的大小應注意保持平衡,以免聽不清楚或過大造成誤會。
第六條 時間要求
1、 工作時間內聯系客戶,并注意打電話的時間段,應盡量避開客戶用餐及午休時間。
2、 聽到電話鈴響,最好在三聲內接聽,以免讓客戶久等,產生不滿情緒。
3、 電話鈴響五聲后才接聽,應先向客戶道歉,解除客戶的情緒問題,然后盡快進入主題。
4、 通話長度應控制好,時間不宜過長,只要雙方溝通清楚業務內容后即可結束通話,不要過于閑聊偏離了主題。
第七條 語義要求
1、 首先應該自報單位、部門、姓名,說明來意,確保客戶理解銷售人員的`通話是代表公司。
2、 對客戶表達的內容在對方不太理解的情況下給予適當的復述,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你所表達的內容。
3、 電話銷售人員電話溝通中切忌強迫客戶接受公司的媒體產品,應以相關方案引導需求為主。
第八條 記錄要求
1、 進入接線狀態,一手拿話筒,一手拿筆和筆記本,認真清楚記錄通話內容和客戶情況,要求簡潔和完整。
2、 記錄內容包括時間、人、溝通結果等。
3、 有意向和沒意向的客戶分類清楚,以便以后跟進。
三、電話銷售過程控制
第九條 電話銷售準備工作
1、 主管負責確定電話銷售人員的客戶群及目標績效值。
2、 電話銷售人員在打電話前必須做好客戶信息的詳細資料,和媒體產品的相關文案資料。
第十條 電話銷售溝通技巧
1、 電話銷售人員應采用簡潔、坦誠、明確的自我介紹方式讓對方在短時間內了解自己,不可以進行強勢的推銷行為。
2、 電話銷售人員可靈活借用曾經的目標消費者聯系過,來消除電話障礙。
3、 與正式客戶相關部門聯系上,進入實質階段,并從消費者角度介紹公司媒體產品,及媒體產品給其帶來的利益。溝通過程中語言通俗易懂,避免過多使用術語造成溝通障礙。
4、 與客戶溝通過程中,不得生硬打斷客戶,應先了解清楚客戶需求,并做好記錄,以此作為客戶需求分析把最適合的媒體產品介紹給客戶。
5、 對于溝通中出現的異議,銷售人員應結合媒體產品特點解答客戶問題,將異議轉換為機會,不可消極應對。
第十一條 電話銷售總結工作
1、 電話銷售人員每天下班前紀錄當天打call情況,并統計好數據,定期交部門主管查看并作為跟蹤客戶的依據。
2、 有意向客戶需定時跟進,并反饋給部門主管。
四、電話銷售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 考核時間及目的
電話銷售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作為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的依據。
第十三條 考核指標
電話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銷售媒體產品的特點、掌握電話銷售的技巧,能夠很好地與客戶電話溝通,善于發掘潛在需求客戶。
五、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起草和修訂
第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2
1、遲到和早退一個月不得超過3次,如超過按照員工手冊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請假一個月不得超過3天(病假需三級甲等醫院的證明)。如發現代打卡現象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一并處罰,每人每次50元。
2、銷售部辦公區域內保持清潔,若發現不清潔情況則對當天值班人員和所在辦公區域內銷售人員一并處罰,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須完成20份的協議簽訂數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進行處罰。如發現偽簽或不實協議按照每次50元進行處罰。
4、若連續3個月未完成3萬元任務,將直接退回人事部。若當月未完成4.5萬元任務,取消銷售津貼。若連續2個月未完成4.5萬元任務將降至試用期,同時取消相應的津貼和補助,底薪也相應降低。
5、因為會議下單不明確,造成部門內或部門外的工作不協調,影響內部或外部的團結,將嚴肅批評,并處罰款每人每次100元。
6、銷售部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并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若發現手機停機、關機、未隨身攜帶者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銷售人員必須寫值班記錄,要求全面、認真、實際描述,若未寫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銷售人員應每天手工填寫出勤拜訪記錄,若未填寫者將處罰款每人每次50元。
8、發現協議單位到周圍其它同類型酒店開會或團隊住房,若是銷售人員不知情則給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罰款并且收回此協議。如銷售人員維護的'協議在45天以內均未到本酒店進行消費,該協議將收回。銷售人員的過期協議收回。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3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年不滿25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5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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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
1、項目銷售經理對案場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給于一次嚴重警告,并扣除1/5工資以示懲罰。
2、項目銷售經理由于工作大意造成管理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職位降為銷售主管,一切權利、待遇、責任按銷售主管來執行;情節嚴重者視具體情況處理。
3、項目銷售經理不以身作則,造成案場秩序混亂,管理松散者,一經發現給于嚴重警告或者罰款,罰款數額根據性質嚴重程度定奪。
賞
1、項目銷售經理帶領銷售團隊,提前或者預期完成銷售管理部制定的銷售指標,銷售管理部按其實際情況上報總經辦,給于項目銷售經理一定資金做為優秀領導獎。
2、連續三次銷售額位居榜首的銷售部,銷售管理部會根據情況給其項目經理或者所在銷售部門重大經濟獎勵。
3、項目銷售經理在項目管理、項目操作全部環節當中管理嚴謹、構思獨特、為人謙和且深受本部門職員、購房顧客、公司同事贊揚者,銷售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于本人一定的.物質或經濟獎勵。
銷售團隊的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的業務活動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制度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3、權責單位: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總經理負
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工作。
二、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外,應職守下列工作職責:
1、部門主管
(1)負責推動完成銷售目標。
(2)執行公司所交辦的各種事項。
(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控制產品銷售的應收賬款。
(5)控制銷售部門的經費和預算。
(6)隨時審核銷售人員各項報表、單據。
(7)按時向上級呈報:產品銷售報告、收款報告、銷售日報告、考勤報表。
(8)定期拜訪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銷售效果及信用狀況。
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理解客戶的招待,不得于工作時間內酗酒。
D、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為。
E、遵守公司規定,有經驗銷售人員幫忙和指導新銷售人員完成日常工作。
(2)銷售事項
A、向客戶描述公司產品功能、優勢特點、價格的說明。
B、客戶抱怨的處理,催收貨款。
C、定期拜訪客戶,收集并記錄下列信息:對產品的反應,對價格的反應,客戶需求,客戶對競爭產品的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D、整理各項銷售資料,即時填寫《客戶拜訪記錄表》和《客戶資料登記卡》。
(3)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一樣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
E、產品不貼合客戶需求能夠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
三、工作規定
1、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的《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2、作業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主管核準后實施。
3、客戶管理
銷售人員即時填寫《客戶資料登記卡》,將客戶資料詳細錄入客戶管理系統。
4、銷售工作日報表
(1)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資料,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和《客戶拜訪資料登記表》。
(2)《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交于主管查看。
5、月收款實績表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呈報主管核實,作為績效評核,賬款收取審核與對策的依據。
(1)產品銷售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如有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的規定辦理。
6、銷售管理
(1)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網絡銷售、催收貨款等工作。
(2)銷售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考核的職責。
(3)產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產品本身存在技術問題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7、收款管理
(1)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銷售人員應于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的職責。
8、貨款回收:銷售人員應貨款回收事宜負責,回收貨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受理合同簽訂或提出方案和報價時,應與對方談妥付款條件。
(2)產品售出或實施完成后立即提出清款單,付款日向客戶提出催款通知。
(3)經常與客戶堅持密切聯絡,不斷設法使對方如期付款。
9、無法收款時的賠償:當貨款發生無法兌現,判定已無收款可能時,負責人員須由其薪資中扣除相當于此貨款的30%額度,作為賠償。
10、不良債權的處理:交貨后六個月內,對方仍賒欠貨款時,一般視為不良賬款,應由負責人員從其薪資中扣除相當于該款項的15%金額,賠償給公司。可是,前項規定實施后的兩個月以內,如果該貨款的總額已獲回收,則賠償金的23應退還給負責人員。
11、事前調查: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于對方的付款本事等,應做事前調查,并衡量我公司的研發是否能滿足客戶的需求,再行決定是否受理該業務。
12、嚴格遵守產品價格及交貨期。在銷售產品時,除了遵守公司規定的售價及交付實施外,也應確實遵守:付款日期、付款地點、現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13、合同簽訂:如前述條件已具備,應將客戶需求書、報價單、實施方案、及合同等資料,一齊提出給所屬的主管。
14、免費追加產品:產品銷售和實施后,若基于客戶的要求或其他情景的.需要,必須免費追加產品或功能的情景,必須事前提出附有說明的相關資料給總經理,取得其裁決。
15、銷售價格表:銷售價格表須隨身攜帶,但不可借給或流傳到第三者手中。經過公司許可借出的資料,也應迅速設法收回。
16、宣傳資料:產品配套的宣傳冊和彩頁等必要資料,必須慎選對象后發放。
17、回扣的范圍:客戶回扣必須以簽約或交貨方為主,發票金額內的回扣須扣除增值稅,客戶尾款結清后結算回扣,轉賬到客戶方經過手機信息或QQ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國營機構和政府公務人員回扣不予認可。
18、產品退貨:當發生訂貨取消或要求退貨的情景,應立即將對方的憑證資料提交給部門負責人,并待公司裁決同意退貨時,方可退貨。如果事情的職責須歸屬該負責人,則須從該負責人的薪資中扣除差旅費、招待費及其他相關的費用,以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19、產品售后的折扣:如產品賣出或實施后,貨款被打折,應將對方的相關資料連同合同,訂單等提交給所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負責人都應從薪資中扣除相當于折扣金額的款項給公司,作為賠償。
20、實施技術人員的派遣:關于派遣技術人員到其他公司服務時,須事先向所屬主管請示,取得許可,并填寫派遣委托書方可派遣。
四、工作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1、銷售單位主管
(1)移交事項:財產清冊,公文檔案,銷售帳務,貨品及用品盤點,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已收未繳貨款結余,領用、借用之公物,其他。
(2)注意事項: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寫《移交報告》;交接報告的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寫《移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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