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9 10:23:0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熱】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熱】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范、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調度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度;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調度和管理;日常調度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調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調度,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核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審核同意后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核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核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考核;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核定并簽字后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核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并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鑒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后下達指標,進行考核;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核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公司車輛日常檢查、維修及保養管理規定

  (一)車輛保養由小車班負責人按月出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實施。實行車輛保養定人、定位、定項目、定工具,并根據維修保養項目的大小、費用等情況向財務部報預算,待財務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各駕駛員負責自己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車輛的保養和維修由駕駛員申請,經小車班負責人協調同意后方可執行。當班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正常工作,未當班駕駛員跟蹤修理廠所維修保養的項目。(注:跟蹤的目的.在于確認修理的項目、換件、修理時間無拖延,確保按時取車,保證正常工作的調度運行。)

  (三)各駕駛員要做好車輛的保養和清潔工作。

  (四)小車班負責人每周不定期檢查車輛的保養、清潔和維護工作。對一次保養清潔不到位者提出口頭警告,對兩次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五)小車班負責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負責人匯報一次月工作總結,包括各駕駛員工作情況、車輛情況、出車情況等。

  (六)駕駛員在行駛中,如發現車輛有異常,應馬上選擇安全的地方停車檢修。若不能解決,應即設法向小車班負責人講明情況,由小車班負責人派專人處理。

  (七)檢查細則:

  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瓶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符合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清除嵌在輪胎內間及表面的雜物。

  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檢查方向機、轉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連接線、搭鐵線是否牢固清潔。

  6、檢查發電機皮帶、風扇皮帶是否正常,檢查傳動皮帶繞度和完好情況。

  7、檢查票證、隨車工具是否齊全。

  8、按照操作規程起動車輛,察聽發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9、車輛發動后,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若發現故障,馬上熄車并向小車班負責人報告。

  (八)排除行駛中發現的故障。

  (九)放盡儲氣筒及油水分離器內的積水和污物。

  (十)收車后按車容標準清潔車輛,然后把車開回停車場停放好。

  (十一)收車后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鎖好防盜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于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簽字并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后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簽,后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簽批,最后由董事長確認后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后由用車人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并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里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并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簽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簽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后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并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并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簽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簽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并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準,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后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于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后,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后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范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范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后確保車輛完好并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并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后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于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核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核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核實并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匯總與辦公室核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核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后,按財務核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xx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省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參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hb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公司配備的用于履行工作職責的交通車輛,主要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和商務車。

  第三條 駕駛員與車輛相對固定,實行責任制。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全體駕駛員和所有公務車輛統一管理;綜合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車輛管理員)負責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及車輛調度、維護、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業務的辦理等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公務車輛采用'一統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駕駛員管理;負責車輛費用預算的申報;負責對駕駛員違規違章行為進行監督,對車輛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財務部是車輛費用的管理部門;車輛費用必須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章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所填路線行車,駕駛員有權拒絕乘車人員隨意變更路線的行為,車輛管理員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統的對車輛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第八條 嚴格按規定人數乘車,不得超員,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隨意捎載無關人員;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及時將車輛駛入制定場所。

  第九條 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隨意駕車外出,不得將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駕駛員私自外出或私自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 駕駛員不得利用公務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若從事非法活動,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對自己相對固定的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外聘駕駛員試行擔保人制度。外聘駕駛員如有違反操作規程,不聽從指揮、調配,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一經查處證實,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公務車輛用于保障公司公務活動的正常運轉。車輛調配調度遵循先急后緩、同方向拼車、合理安排、優先保障領導公務的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公司領導不帶車輛出差時,其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公司領導帶車出差時,駕駛員需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因公出差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統一組織的公務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接待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統籌安排,統一調度。

  第十七條 根據車型的技術參數比對,由綜合辦公室制定油耗標準、輪胎更換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車輛在交接時,交接人員必須將車輛證件、配件、工具、備胎、違章記錄等列出書面清單,雙方簽名,交由綜合辦公室抄錄里程計數后方可進行交接。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務用車登記統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建立車輛運行費用統計臺帳,臺帳中必須統計當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橋費、洗停車費等內容。

  第二十條 節假日、雙休日綜合辦公室要對公務車輛進行封存,綜合辦公室要建立車輛封存登記臺賬,封存車輛由車輛管理員在節假日、雙休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班時間進行,,封存后車輛鑰匙交由值班司機統一保管。

  第五章 公務車輛調度及派車程序

  第二十一條 車輛調度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市內公務用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外公務用車由各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下要帶車時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雙休日、節假日和夜間公務用車,辦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各部門若在此期間用車,應提前同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預約。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申請公務用車,應盡量避免申請二車次(含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度原則

  (一)申請原則。公司公務用車實行填單申請或電話申請,填單即填寫《派車單》,經審批后,方可派車;公司領導用車,由出車司機負責填寫;如遇特殊情況,當時不能填寫《派車單》時,事后必需補填;電話申請即通過電話向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用車申請。

  (二)統籌原則。公司機關車輛統一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調度。

  (三)公平原則。車輛管理人員按《派車單》審批的時間,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時原則。車輛管理員接到審批后的《派車單》,應在15分鐘內安排好出行車輛,并通知司機與用車人員聯系。

  (五)優先原則。車輛調度緊張時,優先安排重要或緊急事務的職工用車。

  (六)效率原則。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不同部門用車,合并派一輛車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出差用車

  1.省內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2.省外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3.機場接送用車。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二)市內公務用車

  1.市內用車:用車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不在時應聯系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2.職工加班用車:加班職工應在下午6點前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申請公務用車,盡量避免同時申請二車次或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八條 車輛調度緊張時,車輛管理部門應積極協調解決用車,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九條 市外用車應提前一天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市內用車應提前20分鐘提出電話申請,未按要求辦理

  用車審批手續的,車輛管理員不予派車。

  第三十條 駕駛員憑《派車單》報銷差旅費;公司領導用車,司機報銷差旅費時應由用車領導簽字確認。

  第六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車輛全部使用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卡、定車號加油;綜合辦公室要根據車輛狀況核定公里油耗標準,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公務用車油耗情況進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據,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報銷。

  第三十二條 車輛過橋費按派車正常行駛路線司機據實報銷。

  第三十三條 正常出勤車輛每月每車停車費、洗車費、安全公里補助費標準由綜合辦公室參照上級單位管理標準,按照具體情況制定。在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小車洗、停費標準不超過320元/月x輛。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員(除為公司領導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發生住宿費,住宿費由車輛使用人員統一結算,確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發生的住宿費必須由車輛管理員確認,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公司領導因公外出發生的住宿由駕駛員統一結算,報銷時先由使用車輛的公司領導確認簽字,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報賬程序報銷。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的補助

  (一)駕駛員差旅費補助按上級單位及hb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二) 駕駛員出車按0.15元/公里提取補助費,每季度考核兌現一次。

  第三十六條 公務車輛的實際報銷里程數原則上以車輛里程表的里程數確定,超出油耗標準的不予報銷燃油費和公里補助。

  第三十七條 所有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等原因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七章 公務車輛保養和維修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維修。

  第三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對車輛平時的維護保養工作,小修、清潔一般由駕駛員自己動手,須進修理廠維修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在現場監督,嚴把修理質量關。

  第四十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應在指定維修點先進行車輛維修鑒定,確定概算費用后,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再進行車輛的維修。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申報審批程序

  維修點出具相關費用憑證并公章--駕駛員書寫《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領導審核--修理廠維修(保養)。

  第四十二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內容及標準。

  (一)公司機關車輛維修保養執行統一標準。(附件一)

  (二)新車首次保養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三)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四)車輛需進4s店或汽車廠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

  (五)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經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請示處理方案。

  (六)維修更換部件時,須由車輛管理員進行驗審。

  (七)車輛維修(保養)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進行,修理廠、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維修(保養)項目;確需增加維修(保養)項目時,電話請示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超項目的費用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在實際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超出所列范圍的事項時,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經車輛管理員直接向公司領導確認后,方可維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補辦新增維修項目手續。否則,對超出《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范圍的'維修事項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形式的維修、保養、裝飾等一次性總費用達到4000元的,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三條 車輛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結算。《車輛派修單》一式三份,由修理廠、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分別留存。結算修理費時,由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進行結算。

  第八章 公務車輛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安全管理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1-2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停、先讓),嚴禁遮牌套牌,魯莽駕駛,違章行車。

  (二)駕駛員必須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情況)、'四清'(即保持空氣、機油、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氣、漏電)。

  (三)駕駛員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態,檢查剎車及轉向系統,檢查車輛的油(汽油和機油)、氣(輪胎氣)、水是否充足,滅火器是否完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車況及設施完好。

  (四)駕駛員在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安全駕駛。開車時嚴禁接打電話,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在長途出車前要確保充足睡眠,嚴禁出車前酗酒賭博等行為。長途連續駕駛超過2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嚴禁疲勞駕駛。

  (六)駕駛員在出車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好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要將鑰匙交給值班人員管理,并做好交接記錄。

  (七)駕駛員在車輛外出停放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管理規范、設備齊全的停車場,要做好車輛防盜搶工作,駕駛員遠離車輛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如車內有貴重物品,司乘人員要隨身攜帶,防止丟失。

  (八)遇到雨雪霧、道路結冰等特殊天氣時,小車班應盡量避免安排出車,確因需要出車時,要有應急預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滑鏈、開啟防霧燈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風險,遇特殊天氣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九)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時(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時,按限速要求行駛),市區公路不得超過該區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占用應急車道、不強超強會、不違章變道、不違規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因酒后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自負,追究相關責任并解除勞動合同。嚴禁超速行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

  (十)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證件,遇到交警檢查時應主動配合,嚴禁逃避各類檢查。駕駛員不得隨意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予其他人

  員駕駛,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十一)駕駛員24小時手機開機,不得隨意關機。造成無法聯系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及兩次以上停車學習。

  (十二)駕駛員丟失車輛,保險公司賠付后損失差額由駕駛員承擔,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財務,并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乘車人員安全管理

  (一)乘車人員要尊重駕駛員,聽從駕駛員的提醒,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和身體其它部位伸出車窗外。

  (三)乘車人員要文明乘車,不準在車上吸煙、大聲喧嘩,嚴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

  (四)乘車人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與駕駛員閑談,不得有任何妨礙駕駛員操作的行為。

  (五)乘車人員不準給駕駛員提出違章、超速等無理要求,對于乘車人員的違規要求,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 車輛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強化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使駕駛員熟知交通法規,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并建立培訓記錄和臺賬。

  (二)聘用駕駛員時,要求駕齡必須達到3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否則不予聘用;對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駕駛員必需有擔保人,擔保人要簽訂擔保書,駕駛員要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三)要嚴格駕駛員值班制度,加強值班人員管理,嚴禁值班人員擅離職守。

  (四)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系統,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車輛安全性能檢查,使車輛處于良好狀態;注意車輛衛生,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五)公司人員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盡量選乘火車,動車,飛機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按規定進行審批。

  (六)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因私用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時,按規定進行審批。

  (七)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予專職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學駕,禁止公車私用。

  (八)下班后、雙休日以及節假日非業務用車一律統一停放,鑰匙上交,車輛封存。

  (九)綜合辦公室應隨時掌握駕駛員思想、身體、家庭等情況,預防駕駛員帶不良情緒開車。

  第四十七條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安全出行、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工作,并按規定辦理出車手續。

  (三)公司依據以上要求,要定期對駕駛員的出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考評結果極差的駕駛人員要及時辭退。

  (四)安全管理部門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考核范圍,定期掌握車輛違章駕駛等情況,實行獎優罰劣,駕駛員的年度安全獎要與安全行車記錄掛鉤,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兌現。

  第四十八條 車輛管理員要隨時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嚴禁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交警、車輛管理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因人為原因造成機械過度磨損或其它損失,根據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停職學習。造成機械重大損失的,除承擔相應費用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的人身賠償處理由產品經銷公司研究決定。

  第五十五條 對駕駛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所有費用全部自理,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九章 獎罰

  第五十六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發現一次扣發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條 對實現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xx元。無責任事故,是指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車輛調度處罰

  (一)公司機關各級領導或職工不得私自安排駕駛員出車,未經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否則,對駕駛員按違紀處理。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離崗脫崗,否則,一經發現,單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

  第五十九條 全年行車費用節余,按比例提獎。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一: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標準

  附件二:車輛派修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調度;公司勞務輸出項目車輛由輸出項目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余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準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置《出車日志》,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周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準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后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然后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周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審核后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范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定》執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定在本區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制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并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并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注姓名,回單交回門衛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定區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注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等,統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或制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準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匯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注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要核對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設備,由設備動力科填寫維修聯系單,并經生產制造中心副總鑒字,門衛憑單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的原材料,門衛憑《出門證》放行。

  19.設備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要作詳細登記后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經核對無誤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專用車(指:班車和領導用車)。

  (2)公司各項重大活動用車。

  (3)公司相關業務的辦公用車。

  (4)緊急事件用車。

  三、職責

  辦公室設專職專管(車管主任)公司車輛的統一調配、維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所有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均由車管主任負責。辦公室負責辦理各種車務手續及建立機動車檔案。

  (2)公司領導配備專用轎車,原則上由車管主任安排專職駕駛員,并負責車輛的清潔、保養及維護。

  (3)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組織較大活動用車時,須提前到辦公室填寫《車輛預約單》,車管主任根據情況協調車輛.

  (4)任何人、任何部門未經車管主任同意,嚴禁私自從領導或專職司機手中直接借車使用,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5)為領導配備的專人專車,在日常工作中,除維護好、保持良好的車況外,應聽從領導和車管主任的安排,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和車管主任同意禁止私自駕車外出。

  (6)專車司機要經常關心查看車輛情況,并做好車輛的清潔衛生,督促車輛的保養,一經發現異常,應立即報修,不得延誤。

  (7)嚴格限制非專職司機駕車外出,如工作需要,必須經車管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則出現一切損失和后果自負。

  (8)由于工作需要,晚上9點之前車輛不能返回公司的,應及時與車管主任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選擇正規停車場就近存放,確保車輛安全.否則車輛出現碰撞、劃傷、被盜等,自行解決。

  (9)公司領導所配專車外借,應通知車管主任,以利于車管主任了解協調車輛使用和管理。

  (10)駕駛員上班不準喝酒,酒后嚴禁駕車。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和違章處罰由本人承擔,公司將嚴肅處理當事人。行車途中不得違反交通法規。車輛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如被抄牌及違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身光亮,無浮塵、油污、泥水痕跡。

  (2)前后擋風玻璃、輪胎裝飾框清潔完整。

  (3)引擎無浮塵、油污。

  (4)車廂內無浮塵、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套及腳墊平整清潔,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5)車內無異味,車內空氣清新。

  (6)發動機工作良好,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喇叭、雨刷器、后視鏡和燈光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安全有效。

  (7)其它裝置處于無故障狀態,附件齊全。

  (8)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指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9)車輛維修保養時,當次費用在1000元范圍內,由車管主任審批;當次費用超過1000元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10)車輛維修保養時,由車管主任派專職司機到修理廠跟蹤,以保證車輛的維修質量;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11)車輛維修保養單必須返回辦公室備查,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及時組織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交通事故管理

  (1)因公用車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報告車管主任,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能協商處理的應立即協調解決,不能協商處理的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和交警隊聯系.

  (2)對由交警出面處理的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勘查現場,由交警隊發責任認定書,并開協商會調解處理善后事宜。協商不成,雙方至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因私用車發生交通事故、機械事故等應及時通知車管主任,給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4)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機械故障,經技術鑒定屬駕駛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

  (5)車輛正常磨損,非人為的車外形掛傷等狀況的維修費用,由車管主任核查屬實后,由公司據實報銷。

  (7)車輛在外停放,不論是公事還是私事,一旦被盜,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七、車輛費用管理

  (1)公司非專人用車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

  (2)公司車輛修理保養費用由車管主任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公司據實報銷。

  (3)所有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4)當月行車費用,須在最短時間內報銷。

  (5)車輛的年檢、保險、尾氣費由公司支付。

  (6)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1加油站加油,自己做好記錄,無特殊原因未經公司批準,擅自在外加油,公司不予報銷。

  八、私車公用的管理

  (1)公司允許員工私人帶車用于公務、商務及其他需要等。

  (2)對能夠享用公車而自帶車輛的部門經理級(正級,下同)以上人員,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使用所發生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檢費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據實報銷;車輛維修統一由指定的修理廠維修。

  (3)對私車公用的部門經理級人員,可自行駕駛車輛,也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配備司機。

  九、駕駛員管理規定

  (1)在辦公室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2)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注重儀容儀表,端正駕駛作風,注意禮貌禮節。

  (3)憑車管主任通知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4)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檢查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情況,做到安全、準確、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5)每個月底,根據“當月行駛公里數”、“員工綜合評議”、“當月是否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加班情況”等作為考核指標對駕駛員進行綜合考核,并排出相應的名次,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如當月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則考核一票否決,并從當月考核工資中做出相應的扣除。

  十、獎懲細則

  (1)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未出現交通事故者獎勵1000元。

  (2)不及時維護車況、車容,有損公司形象,有礙工作需要者每次罰款50元。

  (3)不遵守交通規則,交警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4)酒后駕車者(酒精濃度超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費用報銷中的虛假行為扣除虛假報銷的部分后,并按照虛報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

  (6)車輛維修中受賄行為按受賄金額的10倍罰款。

  (7)不遵循車輛調度安排,私自出車或私人用車者辭退。

  (8)不按照規定停車地點停放車輛者辭退。

  (9)將車交給無照人員駕駛者,對當事人和責任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10)車輛事故按責任人應承擔責任大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20%賠償,經濟損失=交警部門裁定的責任比例×事故實際損失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使公司車輛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務于公司總體生產經營活動。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車輛,

  3.1、本公司車輛分為售后服務車、辦公用車。

  3.2.售后服務車是指主要用于電梯維修、現場解決質量、技術問題的車輛。

  3.3辦公用車是指主要用于辦理公務和給予部門經理個人配置的專用車輛。

  四、管理職責

  4.1公司辦公室:負責車輛調配、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車輛包干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

  五、管理細則

  5.1各類車輛日常調度使用:

  售后服務車出車審批權維修部與辦公室負責人。

  辦公用車上班時間內由辦公室統一調度。 5.2 出現如下情況,所有車輛均可由辦公室緊急調用,手續使用后補辦:

  5.3.車輛的日常保養

  清潔衛生:司機必須隨時保持整個車輛內外清潔衛生,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定期保養:車輛每行駛 5000公里定期保養一次,保養點由公司確定。

  加油:加油點由公司確定,一般情況下只準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下路途加油不得超過30公升,每月不得超過100公升。

  5.3.9行車記錄:服務用車每周由司機填寫行車記錄,并由使用人員簽字確認,否則財務不得報銷相關出差費用。

  5.4車輛的維修管理:一般情況下,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維修。車輛在路途中出現故障需維修者,由司機電話告之辦公室,同意后方可維修,車輛回公司后補辦手續。

  5.5車輛的安全管理

  5.5.1車況檢查:司機每日必須檢查車燈、水箱、剎車系統、輪胎、水、油、皮帶等,并填好《車況點檢表》。對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5.5.2安全行駛: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超速、撞紅燈、無照駕駛、酒后駕駛及任意停車。

  5.5.3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由于司機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司機責任事故在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個人賠償50%。對于酒后駕車或沒經批準私自出車的.,保險賠償之外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個人賠償。

  5.5.4鑰匙保管:非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復制車輛鑰匙;車輛回公司后或司機請假鑰匙由辦公室托管專人保管;司機離職鑰匙交回公司辦公室。

  5.6辦公車輛的費用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車輛使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辦法

  5.6.1包干管理:按國家規費(年審費、養路費、保險費)、加油費、維修保養費、等涉及車輛的全部費用實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費用情況。

  5.6.1.1單車全年費用若超過包干金額,則超過部分由使用人負擔,從年終獎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單車全年費用若低于包干費,則節約部分加入年終獎金一并發放。

  5.6.1.3包干費用指標由辦公室制定下達。

  六、罰則

  6.1 服務用車的司機不按要求使用車輛如:不經批準私自出車、不按規定保養車輛、酒后駕車、以及在加油、維修中營私舞弊等,一經發現,將視情節情況給與批評教育、罰款、以至于解雇等處分。 6.2車輛實行費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于因車輛問題耽誤正常辦公三次以上,收回車輛,另行分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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