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

時間:2023-03-10 13:20:19 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制度(15篇)

員工考勤制度1

各班同學:

  最近,對各班級考勤狀況進行了檢查,大多數同學都能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但也有個別同學例外,遲到、早退、中途溜號、請假手續不完備、班級考勤不嚴等現象依然存在。為嚴格考勤制度,現對班上考勤制度重申如下:

  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自覺遵守校園考勤紀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學習時,務必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為有效。

  二、學生請假,務必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由本人書面申請。學生請病假,須持校醫務室或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三、學生請假獲批準后,開始計算實際請假天數。回校后須立即到輔導員(班主任)處憑有效證明進行銷假。不按時銷假或不按規定履行手續者按曠課論處。原則上學生請假不超過15天,超過15天不參加教學活動者需由教務處審批,報學生處備案。

  四、對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不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活動的學生,根據一學期內缺曠累計時數,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缺曠達5節者,給予批評;缺曠達10節者,給予警告處分;缺曠達20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缺曠達30節者,給予記過處分;缺曠達40節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缺曠達50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五、遲到、早退時間超過十五分鐘以曠課論處;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缺曠一學時計算。

  六、各班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嚴格考勤,凡徇私舞弊者作違紀處理。

  志存高遠的同學們,遵守校園紀律是作為學生的'基本要求。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不僅僅是對自己所繳的學費負責更是對自己本人負責,期望每位同學能及早意識到作為一名學生的首要任務,而非本末倒置。或許同學們這天所忽略的一堂課正是今后的后悔之源,前進的路上或許會踟躕,但請不要虛度掉不再回頭的青春,正是這個時候,同學們有很多疑問要去探索,有太多的知識要去裝載,為了今后能為青春畫上完美句號,請細心從每堂課中探尋出那些使我們困惑不已的答案。

  xx學習部

  二〇xx年三月二十日

員工考勤制度2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時間工作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并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盡量與公司一致。

  科技園、深意、新時代:8:00~12:00 14:00~18:00

  西鄉、車公廟、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 13:30~18:00

  坂田B班:9:00~12:30 14:00~18:30

  國內駐外辦事處、研究所等:8:00~12:00 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二章、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周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2、相關概念說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準手續應快速簡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范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于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匯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后,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于加班期間外出公干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干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復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d、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義: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申報: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關人員。

  3、審核: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4、發放值班費:審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戶工程部人員因客戶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于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第三章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證明書”。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崗。

  2、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婚假

  1、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喪假

  1、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產假

  1、1、 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臺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1、 2產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 2產檢假

  1、2、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1、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懷孕流產假期

  1、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1、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臺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扎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并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對于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余額沖抵。

  8、年休假余額工資的計算

  對于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于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余額天數(天)

  9、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并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準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周提出年休假申請,并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準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周報部門主管批準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11、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確認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節:休假三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于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第四章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公干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干,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二、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干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崗后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準。

  四、請假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準。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并備案。

  五、缺勤規定

  1、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后,按正常刷卡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3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考勤工作,嚴格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職責,保證飲食服務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參照《河池學院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辦法》(院政發[20xx]9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員工工作時間按中心規定的各食堂班組、各崗位人員上、下班時間實行;

  2.員工上、下班實行按指紋考勤制度,上班提前30分鐘、下班晚30分鐘刷卡均為有效,30分鐘以上為無效考勤(東三食堂接待、服務員守廂的除外),刷卡時無法識別的,應在10分鐘以內報告管理人員,凡上、下班不刷卡的,按曠工處理。

  3.凡遲到、早退(含開會)10分鐘以內的,扣發業績獎10元,11—2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20元,21—30分鐘的扣發業績獎30元,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無故曠工半天的,扣發業績獎50元;無故曠工1天的,扣發業績獎1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80%;無故曠工2天的,扣發業績獎200元,只發放當月效益獎50%;無故曠工3天(含3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并取消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二、請假規定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請事假應到中心辦公室填寫請假條,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能離開,如因臨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請假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因病、直系親屬生病需要照顧的,事后以醫院證明補假條)

  2.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10%(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

  3.連續請假30天(含30天)以上的,中心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要求本人寫辭職報告書;

  4.員工請事假原則允許本班員工之間互調公休或頂班的辦法補回上班時間,互調公休或頂班須征求當事人的同意;

  5.員工請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二)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病假;

  2.請病假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

  3.請病假應寫書面請假條,因病情或特殊情況來不及寫書面請假條的,應盡可能電話請假,并在事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補辦請假手續;

  4.當月請假1—3天(含3天)或累計到3天的,由所在食堂班長簽署意見后,報中心主任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當月連續請假或累計4—29天(含29天)的,除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外,須報后勤管理處分管領導批準,交中心辦公室備案。請假期間扣發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和業績獎,并且請假每天扣發當月效益獎的5%(每月按25個工作日計算);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或上班期間因意外受傷請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相應天數的績效工資。

  5.員工請病假最長時間為30天(含30天),30天后不能正常上班的,勸其自動離職;

  6.員工病假期滿后,不按時回到崗位上班的,按無故曠工處理。

  (三)婚假

  1.員工請婚假應提前告知中心領導及本班組班長,以便提前調整工作安排;

  2.員工請婚假應填寫請假條;

  3.婚假一般為3天,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員工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至4天;

  4.員工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婚假期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天數按請事假處理。

  (四)生育假

  1.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女工生育假、計劃生育假、配偶生育護理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停發績效工資。

  (五)喪假

  1.員工請喪假應寫請假條;

  2.凡屬直系親屬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的(公、婆)、撫養者以及和本人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需由本人料理喪事的可享受3天喪假,如需到外地喪葬的,乘車在4小時以上的,另加路程假;

  3.在寒暑假時間處理喪事的,不另給喪假;

  4.員工在規定喪假期間內不扣任何工資、獎金,超過規定的喪假時間,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六)其他

  1.請病假、產假的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請事假、婚假、喪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請假理由經查明是否編造欺騙組織的,將按曠工處理。

  三、以上規定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四、本辦法由飲食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4

  一、總則

  考勤制度是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證各項工作協調一致,組織嚴密,工作高效。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體在職員工必須參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負責人將考勤結果記錄在《考勤表》,企業根據考勤表記錄發放工資,違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獎懲規定,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罰款。

  前廳考勤由前廳經理負責;廚房考勤由廚師長負責。

  前廳考勤要求:(企要將根據季節作適當調整)

  上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時間:前廳全體員工下午4:30考勤。

  廚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時間:9:00考勤,下午考勤時間:4:30考勤。

  凡點名開始時,尚未到達視為遲到;未經領導批準(沒簽出門條)視為早退。

  三、請假制度

  前廳經理負責前廳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廚師長負責廚房全體員工的請銷假。

  請假要求及批準:

  1、事假。必須提前1天,向直接上級請假,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求寫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復崗時間,本人簽名并注明請假時間。經上級批準后,方能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視同曠工。事假復崗應向批準人銷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傷害)應本人向上級領導請假。不準電話請假,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須出示本人醫院病歷證明

  和醫藥費單據。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級領導遞交公休假書面申請,按領導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時間休假。

  四、請假批準權限

  1、一般員工病事假1天以內,由分管主管批準;

  2、一般員工病事假超過1天,3天以內,由前廳員工由經理批準;廚房員工由廚師長批準;員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前廳主管病事假,由前廳經理批準;廚房主管病事假,由廚師長批準;

  4、前廳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病事假直接由總經理批準,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崗位職責。

  5、事假連續30天以上,勸其離職。

  五、違規懲罰規定

  違反本制度,有下列行為者,處以以下罰款: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處以5元罰款;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處以10元罰款;

  3、遲到、早退1個小時以內,處以20元罰款;

  4、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曠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資標準的'3倍;

  5、病假扣除當日工資,事假扣除本人當日工資標準的2倍;

  6、無故曠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資標準的3倍;

  7、曠工累計3次以上,除正常罰款外,公司有權進行勸退或開除處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請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5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考勤是項目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之一,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員工的出勤、休息、請假、加班及考勤統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維護項目

  2、職責:

  2、1項目經理負責本規定的編寫,整理與修改。

  2、2項目所有員工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

  3、相關管理規定

  3.1工作時間

  3.1.1除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人員以外,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的工作制度,除法定節假日外,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按值班制度實行休息。

  3.1.2每天工作時間為8:30~17:30,其中12:00~14:00為輪流午餐及午休時間。

  3.1.3法定節假日為(1)元旦;(2)春節;(3)勞動節;(4)國慶節;其休息天數依部門規定執行。

  3.2出勤記錄(簽到)

  3.2.1考勤記錄周期為每月1日~31日。

  3.2.2員工到職后,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須實行簽到制度。

  3.2.3簽到每天兩次(上午、下午),下午上班簽到時間最多只能提前半小時(即14:00上班,需在13:30分后才能簽到)。

  3.2.4沒有簽到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3.2.4每月2日,各區域負責人提交電子檔考勤表到項目部,簽到表在各區域存檔備查。

  3.2.4項目部根據考勤表對各員工作出考勤考核評分。

  3.3因公外出

  由區域負責人簽名證明,項目負責人審核,否則按曠工論處。

  3.4因私請假

  3.4.1員工因私事需要請假時﹐須事先填寫《請假條》區域負責人(含)以上的上級主管批準。

  3.4.1當請假天數1天以下由區域負責人批準,1-2天由生產總管批準,2以上時,須經過項目經理批準方為有效。

  3.4.1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于當天通過電話方式向主管負責人請假說明原因獲得主管同意,并應于事后上班一天之內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3.5考勤規定

  3.5.1不得代替他人簽決不能,否則每發現一次代人簽到者和請人簽到者每人當月考評降級。

  3.5.2遲到:

  3.5.2.1遲到60分鐘(含)以內,考勤考評扣20分;凡遲到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考評扣分40分;

  3.5.2.2每月遲到累計三次以上的人員必須向項目經理提交書面檢查,針對遲到原因提出改進措施,當月考評降級。

  3.5.3早退:員工在下班前無故離崗外出視為早退,早退按實際缺勤時間計算(超過1小時計)作為曠工處理。早退每次考勤考核扣20分。

  3.5.4曠工:凡沒有出勤簽到記錄(或只有單次簽到記錄),也沒有經過批準有效的出差、請假條、未刷卡說明等其他證明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1日或累計1日,考勤扣40分,單月超2次者,必須向項目經理書面檢查,并當月考評降級;曠工連續3日或當月累積曠工5日、全年累積曠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無任何經濟補償。

  3.5.5事假:事假時間以1小時起為計算單位(不足整小時部分按1小時計),扣除100%的`薪資;

  3.5.6病假:

  3.5.6.1員工因病需治療及休息,可請病假。請病假必須提供公立醫院病假單和病歷卡等證明,否則只能按事假處理,無任何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5.6.2請病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政策規定的醫療期,病假期間工資按相關法規規定計發。

  享有各類補貼的人員,病假時間超過半月者不再享有當月各類補貼。

  3.5.7婚假:

  3.5.7.1員工結婚需請婚假時,必須提供結婚證并提前15天提出申請。

  3.5.7.2婚假一般為3天;屬晚婚者(男年滿25歲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7天婚假。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結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3.5.7.3婚假發全額工資。

  3.5.8喪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親屬死亡者,給予3天喪假。非直系親屬,給予1天喪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喪假發全額工資,但扣發當日各類津補貼。

  3.5.9產假:順產產假為105天,若為難產和多胎產假,則各加15天。產假期間的薪資及費用報銷依生育保險法規有關規定執行。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定者,產假期間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資及福利待遇。

  3.5.10工傷假:員工因執行公務致傷不能工作時,經公立醫院和部門主管證明屬實者,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的薪資待遇依工傷保險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5.11法定假:依相關規定及休息通知,視公司具體情況統一安排。

  3.5.12加班:

  3.5.12.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員工應充分利用8小時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3.5.12.2法定節假日為(1)元旦;(2)春節;(3)勞動節;(4)國慶節;才有加班。法定假日加班者,由區域負責人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項目經理(含)以上的上級主管批準,一份交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統計加班的依據。

  4、績效考核規定

  4.1每月3日前,各區域經理向項目組提交>;員工簽到表在區域存檔備查。

  4.2每月10日-20日,項目組組織質檢小組到各項目檢查,檢查考勤制度落實情況,并在區域考評上進行考核。

  4.3項目組根據《員工考勤表》對各員工作出考勤考核,考勤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績效考核當中。

員工考勤制度6

  員工考勤制度

  一、凡本院員工由本人根據實際上、下班時間打卡記錄考勤。醫務人員交接班提前15分鐘進行。

  二、如有特殊情況遲到、早退或缺勤,應及時向組長講明原因并請假,經組長認可后,由組長在考勤卡上簽字。嚴禁由他人替代打卡;嚴禁在考勤卡上自行書寫或涂改上、下班時間。

  三、因故離開工作崗位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三天以內由業務組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業務組長批準后報院長審批;業務組長休假由院長審批。

  五、職工探親假必須服從工作需要安排使用。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其探親假原則上一次用完,個別經領導批準的`也可以分兩次使用,路程假和路費只給一次。

  六、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一次性休完;產假由公司計生辦開“證明”。

  七、病假由醫生開“病休證明”;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時,憑醫生開轉診證明及治療手冊辦理病假手續。

  八、各類假期超過1月以上,取消年假;如請假前年假已休完,第二年取消年假。

  九、各種假期不得轉讓互借。按公假待遇的休假不得轉為串休。

  十、各類假期及具體待遇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7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員工考勤制度8

  一、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的范圍

  1、被考勤人員: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2、考勤地點:公司辦公室走廊。

  二、人臉識別考勤時間

  正常工作日內,上班每人每天四次人臉識別考勤,具體考勤時間:上午8:00前、11:30后,下午14:00前、17:30后。

  如遇上、下班時間調整,則另行通知。

  三、人臉識別考勤規定

  1、考勤機全天固定位置開機,被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均須錄取面像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錄面像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缺勤,既無面像又無請假單者計為曠工。

  2、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公司錄面像考勤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負責考勤人員于每月1日上午9點前,將上月相關人員記錄上報至辦公室,便于匯總考核。

  3、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辦公室將上月員工上下班人臉識別考勤記錄送給公司財務科,財務科按相關規定對缺勤、曠工行為進行處罰。考勤結果將作為干部考察和年終考核考評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請假、出差等情況的管理規定。

  (一)請假。凡需請假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

  1、請假半天以內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2、請假超過1天(包括1天)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二)出差。因出差不能考勤的,須提前填寫《出差審批表》。如單位正常業務出差的,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如開會或其它出差,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留存辦公室備查。

  (三)特殊情況。因特殊情況不能考勤的,須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分管領導,并補寫《請假審批表》或《出差審批表》(特殊情況包括:

  1、因公突擊開會、出差、外出辦理急事等來不及辦理相關手續的;

  2、因公加班至深夜致第二天不能按時上班的;

  3、因處理突發問題不能按規定請假的;

  4、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不能按規定請假的等)。

  五、獎懲辦法

  遲到或早退的罰款1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天,工作日中午未經批準喝酒的罰款200元/次,在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大會上檢討,并降低年終獎金系數。每月全勤的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制度9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員工考勤制度10

  員工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一、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中午安排值班)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上午:9:30—11:30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下午:12:00—19:00

  二、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中午值班人員下午:上、下班時間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五、關于請假規定: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1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范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準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后,須經單位批準后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并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并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后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并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采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游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并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并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采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并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了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員工考勤制度12

  為使員工考勤真實規范、工資發放公開公正,以穩定員工隊伍,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心《社會用工收入分配辦法》等有關規定,運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結合中心運行實際,確定本辦法。

  一、員工考勤

  (一)考勤起始時間

  1、學期運行:根據中心盤點辦法,中心考勤周期與食堂結算期一致,定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假期:結合學校及中心放假規定,中心下發放假通知的起始時間為假期考勤時間。

  (二)考勤表生成

  人力資源部每月25號之后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考勤模板,各部門、食堂月底之前上報當月考勤情況,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生成系統考勤表,由各部門自行打印生成紙質考勤表。

  考勤表上報時間及手續

  1、學期運行:紙質考勤表需由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部門負責人、中心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月底前交人力資源部。

  2、假期:系統制表及上報時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中心放假安排另行通知,紙質考勤表簽字流程同上。

  二、工資發放

  (一)工資表編制時間及系統手續

  1、學期運行:人力資源部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下發工資模板,財務核算部下發食堂工資制表總額,各部門、食堂在每月的`11—15日完成工資表制表及提報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人力資源管理員(經理助理)制表,部門負責人確認,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部審核通過,由財務核算部統一打印紙質工資表。

  2、假期:開學一個月后編制社會用工工資表。

  (二)工資表公示時間

  食堂、加工廠由財務核算部領取工資表,每月的16—17日在指定的公示欄公示2天。

  (三)工資表簽字時間及手續

  紙質工資表各部門、食堂每月的18日,由中心分管負責人、中心主任及書記簽字。如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

  (四)食堂、加工廠工資表公示地點

  以上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食堂要嚴格執行,杜絕員工考勤和工資發放弄虛作假行為。如有違者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員工考勤制度13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促進規范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員工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 必須把考勤管理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視。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員工要嚴于律己,互相監督,確保將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各部門領導要加強 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制度的順利實施。

  第 2 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 工作時間是員工依照公司的規定,在工作場所執行所指派任務的時間。

  本公司的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1、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時間為: 8:30—12:00,14:00—17:30。

  2、周日休息。

  第六條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調整部分人員或部門的常規作息時間,應向行政總監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執行。

  第 3 章 考勤 第七條 遲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規定時間簽到者為遲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為早退;工作時 間擅離崗位者為溜班。

  第八條 事假、病假 工作時間因事或因病請假并經領導批準后,可算為事假或病假。

  第九條 超假、曠工 假期已滿,仍未銷假上班者為超假;未經請假缺勤 1 小時以上者為曠工。

  第十條 值班、加班 領導安排非工作時間守崗者為值班;經領導決定或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以及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者為加班。

  第十一條 滿勤、多出勤 全年無遲到、早退、溜班、曠工及請假者為滿勤;領導雖未安排,但為 完成工作任務和維護公司、營業部利益主動加班者為多出勤。

  第十二條 考勤標準 在法定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工作 3~4小時為加班半天,5~8 小時為 加班1天; 請假 2~4小時按半天計算、5~8 小時按1天計算。

  第 4 章 假期 第十三條 休假和探親假 在企業工作 1 年以上的員工均可按規定享受年休假或探親假(當年轉正 定級人員從下一年度開始執行) 。

  1、年休假 工齡滿1年但不滿 10 年的員工,年休假的時間為 5 天;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員工為 10 天;21 年以上的員工為 15 天。

  2、探親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與親人團聚的跨地區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假 期為 20 天;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為 30 天。

  新調入員工,第二年開始 享受此待遇。

  (2)已婚員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 4 年給假一次,假期為 20 天。

  (3)員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部門) 負擔。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 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 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部門)負擔。

  往返路費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

  第十四條 生育假 女員工產假 90 天,其中產前假 15 天。

  2、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方產假可延長至 135 天。

  難產的, 增加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產假增加 15 天。

  3、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可給男方 7 天照顧假。

  第十五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根據有關規定,經工會、人事和醫療單位認可后,可請工傷假。

  第十六條 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假 3 天;旁系親屬死亡,可 給假 1 天;其他親屬死亡,需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第十七條 補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應安排補休。

  休息日加班 1 天補休 1 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1 天補休 2 天;因工出差 1 周的補休 1 天,2 周以上的補休 2 天。

  第十八條 員工休假和探親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類假期一般以年度為準,一次連續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計。

  第十九條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余學習(指電大、函大、大中專自學)考

  試占用的時間為公派學習,但考試前需出示相關證明,并辦理請假手續。

  第 5 章 請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二十條 一般員工請假在 2 天以內的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 2 天以上的報行政總監審批;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請假 2 天以上(含 2 天) 的,應經行政總監報公司領導審批。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單》 ,經領導批準后方可 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可先請他人代辦,或先電話報告,但事后必須自覺 補辦手續。

  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作為考勤和報銷差旅費的依據之一。

  員工請假應按程序逐級報批。

  應由公司領導審批的,需經部門經理同意 后方可上報。

  第 6 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全公司實行員工(含中層干部)上班簽到制度。

  員工到崗后應及時在簽到本或考勤機上簽注到崗時間。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不得互相代為簽到。

  第二十三條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簽退的,應報部門領導同意后, 由部門考勤人員登記,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各部每月 2 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填寫《考勤統計 表》 ,經部門領導審簽后報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領導應隨時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對本部門考勤工作負全責。

  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 統計工作。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

  除定期檢查、監督總

  部各部室員工的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外,還要不定期地會同有關部門 對異地分支機構的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第 7 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遵守、執行和維護本制度表現突出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八條 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可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公休假沒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標準給予出勤獎。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發 早退或溜班超過 3 次者,每次按 元;1 個月內遲到、元扣發;無故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曠工者,除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按實際曠工天數扣發個人當月工資 和獎金。

  曠工半天扣發 元,1 天扣發 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 8 天或者全年累計曠工 10 天者,上報公司作辭退處理。

  第三十條 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簽,否則每發現一次,替代人與未到人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 扣 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元,并公開批評。

  第 8 章 工資的扣發 第三十二條 月內事假 1~2 天的,每天扣發 元;3 天以上的,按當月工資日平均數乘以請假天數扣發。

  第三十三條 病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第9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今后若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有所變更,將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xx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xx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

  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

  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員工出勤率考勤制度】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

員工考勤制度15

  食堂保潔工勤人員考勤按照指紋打卡、臉部識別打卡和紙質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凡未打電子考勤且無紙質考勤說明和記錄的均視為曠工。凡忘記打卡又無支撐材料證明(請假條、病例等)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一、指紋打卡要求

  1、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到指定位置打卡。

  2、打卡時,指紋機顯示打卡人姓名和工號并語音提示“謝謝”才表示操作成功。不要聽見“謝謝”就離開打卡機,一定要看清是否是自己的`姓名和工號;如打卡機出現別人的姓名,重新再打,直到顯示自己的姓名為止;連續多次打不上卡,本人做好記錄,報給組長,組長每周五下午報至后勤處辦公室,做好紙質考勤記載,并重新采集指紋。

  二、紙質考勤要求

  1、以下兩種情況可以采用紙質考勤的方式:一是因事因病請假,寫好請假條,經過科長簽字同意的;二是手指嚴重脫皮以及臉部無法識別,實在打不上卡的。

  2、請假人員每周攜帶請假條到后勤處辦公室填寫紙質考勤異動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紙質考勤支撐材料,事后補辦的,一律無效。

  三、請假要求

  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并報后勤處辦公室備案。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礦工處理。

  四、處罰規定

  1、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無故遲到、早退在一個小時以內,累計兩次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一小時記曠工半天,當天超過兩小時記曠工一天。超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離崗人員一律按曠工處理。

  2、每礦工一次罰款100元,每離崗、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3、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礦工,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礦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串崗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按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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