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發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發票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避免因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不善而給企業和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和保管
1、財務部設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管員,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保管和開具。
2、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保管要做到安全保險,加裝必要的防盜門、窗、保險柜等。
3、發票專管員要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和繳銷,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響公司的經營。
4、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發票丟失或被盜都將追究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二、專用發票的開具和使用
1、因銷售經營工作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門,經辦人要持業務單位的詳細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完全責任。一般要有業務單位的全稱、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郵編、聯系人、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人員應根據經辦人員及客戶提供的開票信息認真開具,開具合格率要達到100%。
3、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后,應由業務經辦人員仔細核對無誤后,在發票第四聯(記帳聯)簽字領用。
4、開具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及時裝訂,并妥善保存,保存期為15年以上,到期由負責人監督處理。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傳遞
1、財務人員應及時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帳務處理,及時辦理掛帳待收手續。
2、業務人員開具專用發票后,應及時交對方財務部有關部門辦理發票掛帳待付手續,對無特殊情況下,對方客戶兩個月內掛帳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根據情節相應作出處理。
3、因傳遞需要,須郵寄專用發票的,經辦人要避開密碼區折疊,并準確寫明收件人住處,并保存好郵寄小票以備追查,對在郵寄過程中發生的專用發票丟失,業務人員及寄件人要承擔責任。
4、本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發票管理制度 2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發票包括: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由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各類普通發票;
(三)外購或自制的各類收款收據。(視同發票管理)。
第二條公司使用的各類發票,由公司財務部集中統一管理。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發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稱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一向稅務機關申請購買發票、并建立登記臺帳,分類登記發票種類及起至號碼和領用人等;
(二)按規定開具發票;
(三)按規定發放發票;
(四)妥善保管發票;
(五)檢查公司各有關部門的發票使用情況;
(六)協調、監督與發票有關的`其他事宜。
第三條各類發票由公司財務部發票管理員統一保管、開具。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所有收費業務,均應向交款人開具發票或收據,所收款項應全額上交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集中統一核算。
第五條發票的書寫必須清楚、工整、不得涂改。發票上必須列明客戶名稱、稅務登記號碼、填發日期、銷售商品名稱、數量和單價及價稅分開的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具體的填寫要求以稅務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六條發票在填寫過程中如有錯誤,應即行作廢。作廢的發票必須各聯齊備,已撕下的發票聯應及時用膠水粘回原處,每聯須加蓋作廢章,并在發票封面上注明作廢發票的號碼。
第七條發票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使用發票。若發生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將按照“誰違反、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第八條發票管理人員應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和注冊會計師對發票管理方面的審查驗證。
發票管理制度 3
為了更好地加強發票管理制度和財務監督,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稅務機關制定的發票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公司的發票由專人負責領取、開具、保管及諸項業務,非發票管理人員不得代辦有關發票業務。
二、開具發票必須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一次性如實開具,內容真實,字跡清楚。
三、不得轉借、轉讓、涂改、代開專用發票,不得拆開本使用專用發票,不得擴大專用發票使用范圍,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
四、填開發票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五、必須按規定妥善存放、保管專用發票,不得放置在不安全地方。
六、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應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銷毀。
七、在使用發票過程中,如不慎丟失、損毀,應于丟失當日(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理。
八、虛心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如實反映發票的領、用、存情況,并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發票管理制度 4
發票是財務收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稅務機關稽核的依據,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加強財務監督。
第1條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必須認真審核業務部門提供的'開票明細,認真核對所開據商品的規格、品種、數量要與結算系統中的銷售合同信息核對是否相符。審核購貨單位、名稱、稅號、地址、電話、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情況下,才能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2條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的要求: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第3條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前,一定要核對銷貨收款情況,沒收到貨款情況下一搬不給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4條銷售成本沒有取得進項發票,銷售貨款沒收到情況下,需要開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有相關領導批準。
第5條開據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及時通知相關業務人員簽收取走,并讓其及時郵寄給客戶,以免因超過抵扣期限,造成客戶不能抵扣發票作廢。
第6條收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認真審核,單位名稱,單價、數量、金額、開戶行、賬號、稅務登記號、發票號等相關信息,確定發票符合規定,可以抵扣,有問題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及時通知相關業務人員讓其盡快更換。
發票管理制度 5
為規范員工操作,對發票進行嚴格管理,有效控制發票開據情況,特制定以下發票管理制度,望前臺員工嚴格執行。
一、發票備用
1、前臺發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即前臺發票每日標準額度為10000元。
2、該金額已足夠平日散客開據發票,團隊退房應由前臺通知財務提前準備發票,由財務處直接給團隊開據發票。
二、發票開據登記
1、客人在前臺辦理退房手續時主動提及開據發票,接待員按客人在本酒店的實際消費金額給客人開據發票。
2、在結賬單備注欄上注明(已開票,客人簽字)字樣,并邀請客人簽字。若客人未開據發票,則在結賬單備注欄上注明(未開票)字樣,則不用客人簽字。
3、結賬單上會顯示本次消費金額,及應退款金額等消費信息,應再次邀請客人簽字確認。
4、若客人開據發票,則結賬單上會有客人的兩個簽字,若客人不開據發票則結賬單上只會有客人的.一個簽字。
5、前臺接待應將開了發票和不開發票的結賬單分開存放,以便財務核對。
6、在發票開據登記表上登記房號、客戶姓名、消費金額、開票金額及經手人。
三、發票金額核對
每日收銀箱內剩余的發票金額加上發票開據登記表上的金額應必須等于10000元。
四、發票補充
1、財務部每日早上應派專人到前臺對發票進行核對和補充。
2、清點收銀箱剩余發票的金額,然后加上發票開據登記表上的金額是否為10000元。
3、把已開據發票的結賬單拿出來再次核對金額。
4、將已開據發票的總金額補給前臺。
5、將已補充發票的結賬單和未開票的結賬單帶回財務部。
五、任何人若將酒店發票據為已有,處以罰款,并開除。
本制度自通知之日立即執行。
發票管理制度 6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項;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增值稅發票的有關特殊規定,按有關相應的規定執行。
九、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發票管理制度 7
一、發票領購
發票領購由專人負責,持"辦稅員證";填制準確、完整并加蓋公章的"購領發票申請單"及尚未繳銷的舊發票,根據實際需要的種類、數量領購,
二、發票保管
(一)必須選擇有安全保障措施的發票存放場所,并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存放。
(二)必須按照規定認真填制"購領發票申請單"、"發票使用明細表"、"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三)不得丟失、損(撕)毀發票。如果發生丟失,必須于丟失的當天書面報告稅務局,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四)發票的基本聯次(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記帳聯)及相關資料(上述4表單)必須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滿經稅務機關檢查后方可銷毀。
三、發票使用
(一)發票領用時加蓋"發票專用章"。
(二)開具的發票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字跡清楚。
2、不得涂改。
3、項目填寫齊全,單位名稱必須填寫詳細,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劃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4、票、物相符,開廣州發票,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5、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代理開發票。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錯票必須一式幾聯同時作廢,注明"誤填作廢"字樣,并將作廢發票的所有聯次全部保存在發票原有位置。如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按填寫有誤處理。
6、小寫合計數前用"¥"符封頂,大寫合計數前用""符封頂。
7、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8、在發票聯左下方加蓋"發票專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購貨單位與付款單位必須一致。
10、勞務名稱僅限營業執照上注明的.經營范圍。
11、按規定時限開具發票。
(1)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勞務提供的當天。
(2)勞務和款項同時發生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12、發票順序依次填開,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13、未經批準,不得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開東莞發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轉借、轉讓、虛開或替其他單位或個人開發票。
15、開具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
(1)如果未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應在發票聯及有關存根聯、記帳聯上注明"誤填作廢"字樣,并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后面,作廢票處理。
(2)如果已將記帳聯做了帳務處理,應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的記帳聯撕下作為抵減當期收入的憑證,存根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從購買方收回的原發票聯粘貼在紅字發票聯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發票記帳聯和紅字發票記帳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
另外,屬于銷售折讓的,在作上述處理后,按折讓后的貨款重開發票。
(3)在購買方貨款已付,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無法退回的情況下,按下列要求處理:
要求購買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并取得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的進貨退回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我方,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合法依據。
在收到購買方寄來的證明單后,根據證明單向購買方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記帳聯作為扣減當期收入的憑證,其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抵減費用的憑證。
四、發票繳銷
1、整本發票填開完畢后,開票員按照發票封面(封底)內容要求如實填寫。
2、及時登記發票使用明細表。
發票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控制企業的發票管理工作,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立發票購買、發放、使用、繳回的專用登記簿。購買發票及時在登記簿上登記,已備查錄。
第三條對于已購入的`各類發票,應該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第四條禁止轉借發票、禁止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發票。丟失發票的,必須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并由企業出面向稅務機關登記備案。
第五條開具發票時要按國家規定實事求是填開,發票各聯以復寫紙套寫,內容摘要真實,數量相符,大小寫金額相符,注明日期,必須加蓋公章及填開人印章。
第六條凡作廢的發票要收齊所有聯次加蓋作廢印章,并與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條使用后的發票要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妥善保管。
第八條公司財務經理應定期對各企業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九條違反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一、不按本辦法規定保管、使用發票的,扣責任人10元。
二、轉借、轉讓、涂改發票以及在填制發票時弄虛作假的,扣責任人10元。
三、丟失發票后未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的,扣責任人10元。
四、未經批準,擅自拆本使用,銷毀發票的,扣責任人10元。
五、倒賣、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已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發票管理制度 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特制定本公司發票管理制度。
一、購買
專用發票由公司財務部人員根據稅務部門核準的數量和版本統一購買。
二、發放
1、發票由財務部統一管理與存放,發放前必須加該“發票專用章”及開戶行賬號等相關章,不得漏頁。
2、業務人員領取、開具發票須由部門主管審核同意簽字。
3、航空、鐵路票務業務不開具發票,特殊情況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財務部開具統一證明。
4、前臺每日按照手續領取發票,發票由專人保管,晚下班前做好結算工作。
發票管理制度 10
為了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實性、安全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財政部《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發票領購、保管
1、領購發票時,必須由發票專管員向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
2、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必須按規定存放到財務部保險柜。
3、需開具時必須將已開具好的發票妥善保管,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及時放到保險柜。
4、對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及作廢的,月末必須按規定裝訂成冊,并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放時限存放,確保完整無損。
5、嚴禁將公司領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嚴禁給未發生實際購銷和勞務業務的他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7、嚴禁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8、發票管理員必須按規定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發票核銷手續。
9、發票專管員因工作變動或調離必須按稅法和企業管理制度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范圍,開具發票。
公司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細則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應開具普通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開具專用發票。
第三條:專用發票按以下要求開具
1、字跡清楚。
2、項目填寫齊全。
3、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4、各項目內容準確無誤。
5、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7、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第四條:嚴格按照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提前或滯后。
專用發票開具的時限規定如下:
1、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3、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第五條: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并且未做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退還公司。將該發票各聯次注明“作廢”字樣,作廢該份增值稅專用發票。
2、在購買方已付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公司,作為公司開具負數發票的依據。
3、公司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要裝訂成冊,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第六條: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聯按期裝訂成冊。
第七條:不丟失、損(撕)毀發票,不擅自銷毀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第八條:對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九條:丟失專用發票,必須按規定程序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條:不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一條:對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經發現,必須規定及時上報當地稅務機關。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有不符合稅法有關規定和要求的,按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發票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加強發票的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明確管理及使用范圍,預防票據遺失、填制錯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經營銷售及服務業務。
三、發票種類:
1、國稅局出售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三聯機打發票;
2、國稅局出售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兩聯機打發票;
四、職責:
1、發票領購人:由財務部指定人員,現有財務會計擔任,負責到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驗舊購新事項。
2、發票領用人:由指定人員使用(如收銀員、經營部收入管理人員、票務組負責人員),負責向財務申請領用發票;
3、發票開具人:由指定收銀員或收入負責人擔任,負責根據經營業務確認收入時,開具真實、合法、有效發票;
4、發票管理人:由發票領用人、開具人擔任,負責發票的保管、發放、領用、歸還;
5、財務部負責對發票檔案領用,保管、收發、使用、進行監督。定期檢查發票保管使用情況;
五、管理制度:
(一)、發票購買和保管:
1、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項會計人員向有關稅務部門購買。
2、財務部專項購買人員必須對購買的發票清點號碼及數量;
(二)、發票的領用:
1、財務部指定專項會計人員應設置“發票領用單”凡發放票據必須填寫“發票領用單”領取時要記載,領用日期、發票簡稱、發票的代碼、數量、發票起止號、領票人及部門負責人。
2、領用發票人,必須制定專人負責發票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發票的領用登記工作(以下簡稱發票管理人員)。
3、發票管理人員在向會計領取發票時,必須填寫“發票領用單”辦理領用手續,并清點數量和驗看發票號碼。
4、發票管理人員對所領取的發票必須妥善保管,在交付申請人時,應登記簽收。
5、若發票管理人員出現離職或挪崗的,必須做好發票的交接和盤點工作,將未用過的發票上交財務部,由接管人重新簽名領用。
(三)、發票的開具:
1、設置“發票開具申請單”要記載付款名稱、日期、開具的金額及項目名稱。
2、發票應該按照一定的時期、順序、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
3、發票只能按規定的范圍進行使用,不得轉借、轉讓、跳號或開具空白發票。
4、要確保開具的付款人名稱和金額的準確性,并蓋公司“發票專用章”,盡量避免作廢發票和紅沖發票。
5、開具發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注:開票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相符,開票期間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況)開票人員均應取得財務部經理以上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
6、一般情況下,已確認收到款項方能開具發票,未收到款項需提前開具發票的,除合同約定外,需取得財務部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才能開具發票,其中涉及以匯款形式收取收入的,需憑進賬單原件換取發票,以避免重復開具發票。
7、特殊情況需要開票的,例如淘寶不要票部分業務,按淘寶提現總額計算,由會計與出納員核對后,填寫應填寫開票申請單由開票員進行開具。
(四)、發票的記賬:
財務部與出納確認好每月收入后,由會計人員逐筆入賬,要確保收入額與記賬報稅的收入額、稅額相符,確保繳納稅金的準確性。
(五)、責任追究處罰
1、各發票保管人員每日必須清點庫存發票與登記簿庫存是否一致,發生不一致必須查明原因。發生遺失必須立即上報領導及財務部。
2、發票保管人應保證空白發票、已開發作廢發票、發票存根有序完整。
3、發票開具人員應保證開具的發票真實、合法、有效。
4、發票管理人員必須把發票安全保管,以防丟失和損壞。
5、由以上情況給公司造成的各項損失由各保管責任人承擔,并根據情況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或辭退處理。
六、附則:
1、本制度未規定之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發票管理制度 12
1.目的:為了更好地加強發票的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稅務機關制定的發票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定了發票領用、填制和保管的.要求和方法。
3、發票領用
3.1發票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到稅務機關領購后交相關部門使用。
3.2設“發票使用登記本”,領取時要記載領用日期、數量、發票起止號、經手人。
3.3確定專人負責發票管理、領、退、開具等日常工作。
3.4發票只限在本單位合法經營范圍內使用,不準向外轉讓、出售
4.發票的填制
4.1填寫發票時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收入時,沒有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4.2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用途和金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號碼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要求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4.3不得轉借、轉讓、,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4.4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4.5填寫錯誤的發票不得丟棄,應加蓋作廢章或簽寫作廢字樣后,粘貼在存根上長期保存。
5.發票的保管
5.1出辦稅員負責發票的領用和保管。
5.2發票的存放和保管嚴格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辦理,不得丟失和擅自損毀,如有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體上聲明作廢。
5.3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保存5年,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項目結束后移交公司存檔。
5.4稅務機關進行檢查必須出示稅務檢查證,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稅務人員檢查時,需將已開具的發票調出時應開具借用單,需調出空檔發票查驗時,應當開付收據。
發票管理制度 13
一、公司設有保險柜、防盜門、并設有專人看管,堅決做到發票不丟失。
二、公司指派專人購買發票,保管發票。
三、公司堅決做到發票不亂開,亂畫。
四、開發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虛開,套開發票。
五、公司如有發票丟失情況應立即向當地稅務機關和公安報案
六、公司會計應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發票進行檢查,以免發生意外。
七、公司會計、出納應及時學習發票管理法規。
八、公司會計、出納應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法》。
發票管理制度 14
1、發票是財務收支的合法憑證之一,凡需領用發票的專賣店,必須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2、發票只限在本公司合法經營范圍內使用,不準轉借、轉讓和為他人代開的發票。
3、負責管理各類發票的員工,按各使用部門建立登記冊,嚴格領用,保管和繳銷手續。
4、對已經用過的發票存根,應按順序保管,如有錯開、錯寫,必須作廢,并保持原發票的完整內容。
5、未使用過的發票如果有遺失,必須認真查明原因進行嚴肅處理,報有關部門和稅務局備案,同時登報聲明作廢。
6、管理發票的`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清理數量以后、移交清單由交接雙方簽字后方可有效。
7、使用發票時需檢查有無缺號、缺聯,如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填寫發票后,必須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經辦人的簽字或加蓋印章。
8、管理和使用發票的人員,必須認真遵守規定,不許偽造、買賣、涂改、撕毀和弄虛作假,凡違反規定的,根據不同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店面銷售人員需在顧客購貨前征詢其是否開據發票,如開據需在貨款中另加4%的稅金,具體情況由店長控制。
發票管理制度 15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項;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增值稅發票的有關特殊規定,按有關相應的規定執行。
九、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十、公司內部使用的各種單據參照本制度管理。
發票管理制度 16
1、開票原則:按照實際批銷實洋開票
2、具體操作:
當需要開具發票時,業務員必須提供相應的開票依據,指本單位批銷單。以及對方的開票準確信息,已經開具過的也要核對,若有變動應及時通知財務。
開票單據核對無誤情況下可以開具,如需要按碼洋開票的情況下必須備案,收款后超出實洋部分扣除5%稅點返款。如有需要超出碼洋開票情況,需要先申請,經領導批準后交財務備案方可開具,回款后超出實洋部分扣除5%稅點,超出碼洋部分扣稅點13%給予返款。
3、不允許開票情況:
1、信息不準
2、錯開、重開
3、虛開
4、將款項打至其它賬戶。
5、非公司客戶,指不是我公司登記客戶,一律不能開具,所以請將對方名稱按正確的信息核對好登記。即使登記名字簡寫錯寫,也不能開具。請業務員在登記時認真對待。也就是說批銷單客戶名稱要與發票時客戶名稱統一。
4、相關人責任:
提交開票人(業務員)對開票有提供準確信息,及開票后核對的義務。已經開具,不能退回。由此造成數據錯誤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處理辦法:按相應的票據額度給予5%-13%處罰或全額處罰財務,對于票據有保管,開具的.義務,有審查開票信息的權力。有權否定不合理的開票要求。對于開票中出現的錯誤,也將受到5%——13%或全額的處罰。
另外開票時間一般在每月5-25日,在月末前必須將票寄到對方手中,確認無誤。為減少稅務風險和增加負擔我公司實行當月開票當月抵扣。過期不退。
開票后,必須將款項全額打入我公司基本戶內。
5、此規定是為了規范公司開票制度及對加強公司往來款項的管理,減少公司的費用開支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性。請各位遵守,互相傳達。
6、生效日期: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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