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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驗收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
一、各施工隊組必須嚴格按照生產技術科下達的開工、復工、停工通知單及工程聯系通知單進行施工,否則,對隊長罰款400元,技術員罰款200元。
二、各施工隊組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和規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施工方案、支護形式或其它參數。否則,對隊長罰款400元,對技術員罰款200元。
三、隊長、技術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及時掌握施工情況,若遇地質構造等異常變化,必須及時向生產科及地質測量科匯報,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否則對隊長、技術員每人罰款200元。
四、生產技術科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開展探煤、檢查工程質量等工作,施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不積極配合的,對隊長、跟班隊長每人罰款200元。
五、測量引線時,施工隊技術員或當班驗收員、組長、跟班隊長接到測量人員通知后,必須及時到現場參與放線,測量人員要將中、腰線點向施工隊現場交接清楚,及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技術交底單。因交接不清造成工程失誤的,對相關責任人(施工隊的技術員、當班驗收員、組長、跟班隊長和測量人員)罰款50元。
六、凡發現施工區隊不按中、腰線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線誤差超限者,對隊長、跟班隊長每人罰款300元、對驗收員、技術員每人罰款200元。
七、若發現中、腰線點照不進去,不及時匯報而繼續使用,造成巷道走偏的,對隊長、跟班隊長各罰款200元/m,區隊技術員、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100元/m。
八、對于定向施工、貫通的巷道,要嚴格按照測量組下發的施工通知單要求坡度施工,不按要求施工,對隊長、跟班隊長各罰款300元,對技術員罰款200元。
九、驗收員要嚴格按照《措施》或《作業規程》和《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對每個圓班所施工巷道進行驗收,并如實填寫記錄,發現弄虛作假,對相關驗收員罰款200元。
十、下井檢查時,要檢查支護材料的材質是否合格,支護材料規格是否與作業規程規定相符。凡因供應部門供應材料不合格,施工單位不匯報而使用的,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對施工隊組罰款2000元。
十一、頂錨桿要用錨桿鉆機緊固;幫錨桿要用風動扳手緊固;錨索用風動油泵或手動泵預緊,不按規定執行的,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100元。
十二、隊組施工時,要嚴格按照作業規程執行,嚴禁混用錨桿、錨索,嚴禁隨意截短錨桿或鋼絞線,不按規定執行的,對施工隊隊長罰款500元,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200元。
十三、施工隊組必須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和設備,包括錨桿拉力計、扭矩扳手或風動泵、千斤頂等,且檢測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經校驗,缺少一項,對施工隊隊長罰款300元,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100元。
十四、隊組技術員要按規定進行錨桿拉拔力、扭矩力、錨索拉力試驗,每少一次罰技術員50元。
十五、錨桿錨固力檢查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每300根錨桿必須抽樣一組,設計變更或材料變更時,應另作一組,每組錨桿不得少于3根。施工隊組進行檢查,保存好檢查記錄。不按規定執行的,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100元。
(二)合格條件
1、同一批試驗錨桿的錨固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設計值。
2、同一批試驗錨桿的錨固力的最小值不得小于設計值的90%。
3、頂錨桿使用錨桿鉆機緊固,幫錨桿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搬手緊固。
4、同一批抽查錨桿的扭力矩不符合設計值的不得超過15%。
5、同一批抽查錨桿扭力矩的最低值不得低于設計值的85%。
(三)錨桿錨固力不符合要求時,必須補打錨桿,錨桿扭矩力不符合設計要求時,必須全部重新緊固一次。每一根不合格,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50元。
(四)錨桿間排距要按設計安裝及外露長度,不得大于設計規定,每一處不合格罰區隊100元,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50元。限期不整改者,每一處不合格加倍處罰。發現錨桿人為截短使用等弄虛作假者,每根罰隊長200元,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300元,隱藏掩埋錨桿的每發現一根罰區隊100元,對隱藏掩埋錨桿的相關責任人每根罰200元。
(五)錨桿數量不得少于設計值,頂錨每少一根罰300元、幫錨每少一根罰200元。
十六、錨索質量驗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錨索預緊力進行抽查,每100根至少抽查5根,有不合格的必須重新抽查5根,合格率達不到90%時,或有一根低于設計值80%時,全部重新預緊。
(二)間排距全部進行檢查,超過允許誤差時,重新補打錨索。
(三)錨索合格的條件:
1、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格符合設計要求。
2、錨固力大于設計承載力,錨索預緊力不小于設計值。再次張拉達到設計值,錨具夾片移動距離超過1mm為不合格。
3、托梁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
4、錨索間距誤差:正常情況下不超過設計值的±200mm,孔深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mm,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3度。
5、正常情況下鋼絞線外露長度不小于150mm,不大于200mm。
6、鋼絞線外露部分有符合規定的特征標記。
(四)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全部補打,每一根不合格,對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50元。
十七、錨桿托板應緊貼巖面,螺帽必須上緊上牢,外露長度符合要求,所有構件齊全,否則,檢查發現每不合格一根罰款100元。
十八、檢查時如發現錨桿少用錨固劑,少用一卷,罰當班跟班隊長、驗收員、班組長各300元;不用錨固劑,每根罰隊長1000元,當班跟班隊長、班組長、驗收員各罰款500元。
十九、巷道掛網要嚴格按設計標準搭接(搭接寬度不小于100mm)和連接。網必須伸展、不得松弛。掛網不得露煤面或巖面。否則,一經發現每片罰100元;網與網連接不牢靠不結實,綁扎間距按300mm計算,每少一個綁扎點或一個綁扎點不合格罰50元。掛網有空隙(露煤面或巖面),超過0.2m每處罰50元。
二十、巷道的凈斷面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超、欠挖超過施工2質量標準規定的,每不合格1m對相關施工區隊罰款200元(凈斷面10m以內)、300元(凈斷面10m以上)。并限期整改合格,否則不予驗收并加倍處罰。
二十一、巷道鋪軌使用不合格軌枕,每根軌枕罰款50元;軌枕間距超標,每超一處罰50元;軌道面高差、豎曲線半徑、彎道半徑、道寬、軌道位置不符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罰50元(不足1m按1m計);道夾板不規范、螺栓不齊全,一處罰50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二十二、施工圖板必須齊全,內容清晰、正確,懸掛整齊、位置恰當,便于觀看,否則每次罰隊長100元、技術員200元。
二十三、當月驗收時巷道頂、幫出現的鐵絲頭、鋼絲繩頭、廢舊管縫錨桿等雜物,必須清理干凈,否則每發現一處對隊長罰款50元。
二十四、巷道不得有淤泥和積水,淤泥、積水長度超過5米,深度超過200mm,每超過1米,罰款30元。
二十五、風水管路吊掛,三通閥門、壓風自救、供水施救系統安設,有一處不合格,處罰隊長200元。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2
1、為統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檢驗評定范圍、內容、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項目部施工部負責項目施工質量驗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包方按照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3、質量驗評范圍由總承包方的總工程師組織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驗標”為基礎,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范圍,報監理核定后抄報業主。
4、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在該項目施工完成后進行。分項工程(分段工程)的質量,按“質量驗評范圍”規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5、屬四級檢驗的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一次或分數次),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相關表格交總承包方,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檢驗后提交監理方,并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簽。
6、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并簽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基礎上由分承包方負責填寫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審查后交監理部核簽。
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簽證了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后,由總承包方提交監理部核簽。
8、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參加四級驗收,一、二、三 級由分承包方自檢,總承包方抽查。
9、質量檢驗等級評定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對象依次進行,質量等級標準按照國家和部頒各專業“驗標”規定執行。
10、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評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要求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處理后按“驗標”中的規定確定質量等級。
11、建設工程項目要實行中間驗收,土建交安裝要辦理中間驗收簽證手續。
1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對重要部位,如:汽輪發電機基座、鍋爐基礎等的直埋螺栓或錨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澆灌前總承包方工程處須組織各相關單位聯合檢查。
13、項目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項目部要求將驗收情況在每周進度報告中反映。
14、項目部施工部負責對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監控,并負責階段性質量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施工質量驗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處理。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3
1、 井下的風門由通風工區負責按質量標準砌筑,風門要實現自動關閉,通車風門滿足行車要求,并實現自動化。
2、 井下的永久風門要全部實現閉鎖,以防止風流短路。與總回風道、一翼回風相通的風門要實現地面遙訊。
3、 風門調節裝置要牢固,靈活可靠。
4、 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后,由安監處組織驗收,確保通風設施質量滿足通風質量要求。
5、 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發現同時打開,按規定進行處罰。
6、 運輸大件難以通過風門時,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工區進行處理,若私自拆除及人為損壞風門者,按破壞通風設施論處。追究責任者責任。
7、 井下風門的安裝及維修實行轄區管理,安裝維護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通風及時安裝或維修,不及時維修,按《通風工區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8、 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通風工區要建立通風設施管理臺帳,安設好設施說明牌,并做好檢查臺帳。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4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越發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舉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集團公司《煤礦平安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方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需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暫時派工單準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需在轉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頭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需符合《煤礦平安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需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光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平安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與,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需按時派人參與,參與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需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看法,無故不參與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方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需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需齊全有效、精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通過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準時提出整改看法,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需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方法舉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柔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行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明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需有特別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需參與,并樂觀協作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看法,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5
一、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質檢部的領導,實行質量制度“一票否決權”,在質量與進度發生矛盾時,以質量為先的原則。
2、實行全面的質量管理,成立崗位班組的qc小組,開展qc活動,使質量進一步提高。
3、對主要崗位安排專人持證上崗,并保證人員相對穩定。
4、加強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檢查工作,設立專人進行驗收,為保證原材料進場符合要求。
5、對于運到場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時清除出場,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過夜。
6、建立質量自檢、互檢、專業檢查相結合制度,工地質檢員、工程負責人及監理方代表檢查并確定質量等級。
7、堅持每一項工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證書。
2、堅決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小組)和專(兼)職安全員。
3、職工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4、安全設施不齊全、人身安全無保障時,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
5、嚴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發生。
6、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崗位安全規程教育和安全考試,或安全考試不合格,不準上崗。
7、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時不準打鬧,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8、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不準駕駛任何機動車輛。
9、對施工現場附近的溝、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壓輸電線路等危險處,應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
10、嚴禁隨意拆除、移動或損壞安全防護措施、裝置、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標記牌等。
11、安裝拆卸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互相配合,協調操作。
12、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技術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轉和傳動部位(齒輪、萬向軸、皮帶、鏈條、軸頭等)必須安裝牢固的防護罩。
13、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電氣操作。
14、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5、網架吊裝時,應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鋼絲繩的允許荷載力,并向吊機指揮人員說明吊運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圍的障礙物。
16。吊裝工作就位時,應注意安裝人員的手和腳,要做到穩、準。
17、高空安裝工作時,要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臨時固定措施,各類工具、材料、配件應采取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頂要注意壓力負荷,要墊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穩和力的支點,防止滑脫、彈出滑脫、彈擊傷人,多人操作時要注意齊心協調。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6
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建設工程各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獎罰制度。
1、施工企業應按要求設立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1000元。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不到崗,檢查缺崗一次,罰款500元/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違規操作的,每人每次處罰500元。
2、未對涉及結構質量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或取樣送檢弄虛作假的,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罰款。
3、澆搗樓面砼,負彎矩鋼筋未設置鋼筋馬凳,底筋未放置保護層墊塊,未搭設馬道的,梁、柱拉結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次處罰2000元。
4、未經基槽、基礎、主體驗收擅自進入下道工序的,責令停止施工,并處以5000元罰款。
5、施工技術資料及安全資料不及時、不齊全的,定期不上報的,每檢查到一起罰款2000元。
6、施工現場無項目部辦公用房,未封閉圍檔作業,在建工程內住人,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1000元;無五牌一圖、管理制度、職責未上墻,材料亂堆亂放,工地臟亂差,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要求的每起罰款50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罰款1000元。
7、施工用電無專項施工方案、不使用配電柜、少一級配電、少一處漏電保護和接地保護、線路亂搭亂拖、配電箱不使用標準鐵制箱等,在整改期內達不到規范的,每起罰款1000元。
8、作業人員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處罰1000元。
9、使用獨臂吊或吊籃作業的,強行拆除,并處以1000元罰款。
10、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時整改并書面回復仍然強行施工的每起罰款5000元,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罰款5萬元外,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1、施工企業根據合同規定的'工期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并以此作為管理的目標,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照,分析,及時發現實施中的偏差,如因總體進度計劃不準,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罰款5000元,并承擔違約責任。
12、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對施工的全過程經常進行檢查。對不按照冬施方案導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罰款50000元。
16、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凡未經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設計并組織施工的,責令返工,且每項次罰款20000元。
17、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根據實際情況,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7
1、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站、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站、設計單位和衛生局,由質監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創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8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力度,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預防發生,確保施工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
二、明確安全生產檢查的意義和依據,通過檢查是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一次群眾性安全教育,增加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糾正聲音作業、聲音指揮,檢查依據是建設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三、明確安全檢查內容,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傷亡事故的處理。
四、安全檢查要以多種形式進行。
(1)公司每年組織二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的'不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四次定期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由專業檢查人員負責。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節前、節后安全檢查。
(5)班前、班后安全檢查。
五、各檢查者要作好記錄,記錄應有檢查人、責任人簽字。對檢查后所出具的整改意見書所列的內容,應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定人、定時間,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并作為安全管理資料歸檔。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9
為了確保各項平安設施、設備的組裝搭設,嚴格做到規范齊全,提升平安設施、設備的.完好率。
一、大型機械裝拆,必需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許可證,嚴禁無證單位承接任務,安裝完畢須經公司平安科、動力設備科、施工現場的平安員、機管員、電氣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由公司平安科簽發驗收記錄,并經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施工現場上全部的臨邊、洞口、通道等平安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需按專項計劃由技術員、施工員對架子工舉行平安技術交底。搭設完畢以后,由技術員、施工員和平安員共同參加驗收,不合格的平安設施必需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三、井架搭設前,由施工員、技術員按專項施工技術計劃作井架搭設平安技術交底,接受人批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企業與項目部平安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共同參與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暫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需由電氣負責人、平安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五、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機管員、平安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審定發證,并持證上崗。
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0
為了確保各項平安設施、設備的組裝搭設,切實做好施工生產中的事故預防或減輕事故損害,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平安與健康,嚴格做到規范齊全,提升平安設施、設備的完好率。
施工現場的專項施工計劃、平安技術措施和新搭設的腳手架、模版、暫時用電、起重機械和機具、施工電梯、施工機具與設備以及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高處作業與“四口”、“五鄰邊”防護、新技術、新工藝等,工程實施前必需經過平安、設備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使用。
平安驗收必需嚴格遵照標準、規定,根據專項施工計劃和平安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并辦理書面簽字手續,驗收人員對計劃、設備、設施的平安保證性能負責。
因設計計劃變更,重新安裝或架設的巍峨、重要的防護設施及大型設備須重新舉行驗收;停止使用一個月以上、六級以上大風及大雨雪后的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必需重新檢查驗收。
一、大型設備裝拆,必需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許可證,嚴禁無證單位承接任務,安裝完畢須經公司平安科、動力設備科、施工現場的平安員、機管員、電氣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由公司平安科簽發驗收記錄,并經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大型機械設備在進入施工現場后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平安裝置或平安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與故障的排解應由專業人員負責舉行。
二、施工現場上全部的鄰邊、洞口、通道等平安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需按專項計劃由技術員、施工員對架子工舉行平安技術交底。搭設完畢后,由技術員、施工員和平安員共同參加驗收,不合格的平安設施必需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三、井架搭設前,由施工員、技術員、按專項施工技術計劃做井架搭設平安技術交底,接受人批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企業與項目部平安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共同對其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暫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需由電氣負責人、平安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五、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機管員、平安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六、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審定發證,并持證上崗。
七、處于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舉行修理,保養和調節等作業。操作人員必需持證上崗。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八、平安防護用品、設施運抵工地后由項目物資、安質人員一同舉行驗收,驗收內容有:廠家必需提供的'經營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稅務證、資質證書、使用說明書等;選購方案、合同、實物名稱、規格、型號、等級是否全都、包裝是否完好、隨行的貨票、出場證、合格證是否齊全、數量是否相符、外觀有無殘破。需要檢測的應按規定舉行測試,并按規定記下造冊。
九、公司職能部門在對項目的檢查中,將對平安防護用品、設施的選購質量、使用、維護要求舉行重點檢查,嚴禁購買不合格和不正確使用平安防護用品、設施。
十、入庫的產品應存放在貨架上,分門別類有序存放,露天暫時存放時,應在底部加墊架空,表面防水布遮掩防雨。
十一、施工現場的平安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需由專人管理,定期舉行檢查、修理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準時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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