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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重一大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三重一大制度1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方面的監督和管理,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結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決策原則
凡涉及本單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必須由公司集體研究決定,決策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作出的決策必須符合黨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二)堅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進行決策。
(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強化決策的調研、論證、程序、執行、監督等關鍵環節,有效防范決策風險,避免決策失誤。
(四)按照誰決策、誰負責,過錯與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建立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權力正確行使,確保黨的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決議決定正確貫徹執行。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內容
“三重一大”是指定:本單位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
(一)重大決策方面
1、公司的發展規劃;
2、公司的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增減資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項;
3、董事會成員的委派和更換,董事長、副董事長人選的選定及其報酬事項;
4、監事會成員的委派和更換;
5、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委派;
6、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7、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10、重大訴訟等法律事項;
11、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事項;
12、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員工的工資分配制度,公司員工的福利、獎懲方案;
14、公司先進部門和個人的確定;
15、公司員工的調動;
16、公司領導班子認為應該集體決策的重要事項。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2、公司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3、公司員工的聘用及解聘;
4、領導班子認為應該集體決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公司對外提供融資擔保;
3、公司投融資、產權轉讓、貸款擔保等事項。
(四)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1、1萬元以上的對外捐贈、贊助資金;
2、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
3、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大額資金的使用。
三、決策程序
凡召開研究“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必須提前1—3天通知參會人員及所屬紀工委監察局,除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應分別由公司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集體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證決策過程的科學民主和結果的公正合理。公司集體決策過程應包括以下主要階段:
(一)醞釀階段
1、充分征求意見。決策“三重一大”事項,前期要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進行專家提議、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和綜合論證;對與本單位干部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應廣泛征求意見。
2、適當進行醞釀。決策“三重一大”事項前,公司相關董事、監事、領導班子成員可通過適當形式進行醞釀,但不得作出決定或影響集體決策。內容涉及多個部門的,應事先做好溝通協調;未協調或經協調仍存在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關會議討論。
3、按照程序提議。提請會議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提前報領導確定。除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不得臨時動議。
4、做好相關準備。相關部門應在有關會議召開前,將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送達參會人員,以保證參會人員有足夠時間了解相關情況。
(二)決策階段
1、充分發表意見。審議“三重一大”事項,應安排分管領導或相關部門介紹、說明情況,并留出足夠時間進行討論。對有關決策建議,參會成員應逐個表態。領導應在大家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匯總、發表意見。
2、逐項作出決策。對多個“三重一大”事項,會議應逐一表決。對“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到會2/3以上成員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發現有重大問題尚不清楚的,應暫緩決策;分歧較大的`,應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根據不同議題內容,表決可分別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有關會議紀要,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會議文件及有關討論情況應如實記錄,存檔備查。
3、組織列席旁聽。決策“三重一大”事項,可視情況組織相關人員或服務對象等列席有關會議。列席人員可就議題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四、執行階段
1、分工組織落實。經集體討論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應由班子成員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遇有職責分工交叉的,應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
2、嚴格執行決策。任何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個人對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組織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無條件執行。 3、已作出的集體決策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需要做出臨時處置的,應在事后及時向辦公會報告。
五、監督檢查
(一)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有關規定,根據分工和職責督促分管部門嚴格執行,作為公司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問題的會議,必須有詳實的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存檔備查。
(三)對未經集體決策就實施的“三重一大”事項,有關部門和人員知情后應及時向上級黨委、紀委等部門報告。
(四)充分發揮公司監事會、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作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按規定應當公開的,要按照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的要求,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領導班子成員在述職述廉時,要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作為重要內容之一,自覺接受監督。
六、責任追究
(一)凡屬
下列之一的,要追究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因特殊原因,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3、未向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5、擅自泄露集體研究決定的應保密事項的;
6、其它因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二)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主要領導責任。
屬于個人責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節輕微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情節較重、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令直接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主要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發現責任人行為涉嫌違紀違法的,應在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上報上級機關或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公司三重一大制度2
為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貫徹執行牛奶公司關于加強對“三重一大”實行集體決策制度的意見,推進企業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民主化、程序化,切實控制企業經營風險、避免經營失誤、防止經營損失和嚴格監管措施,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對企業重大決策、重要項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實行集體決策提出以下規定:
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主要內容
1、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企業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2、企業發展項目、重大工程招投標、大宗物資的采購、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
3、企業中層以上干部的任免、企業管理人員的聘任與解聘事項。
4、企業重大勞動用工、職工收入分配事項。
5、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企業的基本規章制度。
6、企業認為應當集體決策的其它內容。
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責任主體
企業“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責任主體,根據不同的內容會有所區別,一般有黨政領導班子會議、黨政領導班子擴大會議、班子成員分管條線會議、職代會等。
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與黨的紀律,決策時必須信息公開、民主討論、集體決策,不能個人擅自決定。
三、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完善監督機制與責任追究
我們應嚴格執行企業“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平時要加強對企業在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方面的督促檢查。
凡屬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未經集體決定個人擅自決策的;未向決策機構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策的責任人;決策后發現了可能會造成損失的情況,能夠挽回而不主動采取糾正或補救措施的;其它因違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而造成失誤的,要根據事實、性質、情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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