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2 15:50:13 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事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事管理制度精選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態度、知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本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五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6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大專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應試用合格才為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3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四)交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五)所執其他證書復印件一份

  □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外地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辦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責任均按保證書及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經本公司認為適當者。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企業或機構;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的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營私、舞弊、盜竊及其它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的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對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對員工的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通知被保人限期換保,在換保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3個月內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發還保證書解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職務任免

  第一條各級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各經理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門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進行職務加薪,其數額按《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概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部門經理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異動單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經理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命令停職者。 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人事管理制度2

  根據中組部、國家檔案局《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要求,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的要求,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范的原則,重點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況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據形勢發展和組織工作的需要,不斷充實完善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并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三)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向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干部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歸檔材料,重點審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對象明確、齊全完整、內容真實、填寫規范、手續完備。成套材料必須頭尾完整,缺少的檔案材料應當進行登記并及時收集補充。

  (五)歸檔材料填寫不規范,手續不完備,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入黨時間等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門應當重新制作,補辦手續,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改(或出具組織說明)并加蓋公章。形成干部檔案材料的部門,有責任按規定認真辦理。

  (六)干部人事檔案原件存正本,復制件可存副本。證明、證件等特殊情況需用復印件存檔的,必須注明復制單位、復制日期,并加蓋材料制作部門單位公章或干部人事關系所在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七)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20開型(長260毫米,寬20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邊,字跡材料應當符合檔案保護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審查鑒別,對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1個月內放入干部本人檔案,1年內整理歸檔。

  二、干部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鑒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保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鑒別,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

  (三)未經鑒別,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銷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得私自將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歸檔或從干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

  (四)對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必須判定材料是否屬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應歸入干部檔案的內容,必須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手續是否完備。

  (五)鑒別中發現涉及干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他重要問題,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辦理完畢的材料,不能歸入干部檔案,應交有關組織處理。

  (六)鑒別時,發現檔案中缺少有關材料,要及時進行登記并收集補充。

  (七)凡是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或從干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必須由專人把關,對比較重要材料的取舍,應請示主管領導。

  (八)經鑒別應銷毀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要進行登記,履行批準手續后方可銷毀。

  (九)鑒別工作應納入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正常業務,應隨時或定期進行。

  三、干部人事檔案整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和《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要求進行,整理工作做到真實、完整、規范。

  (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要配備齊全相關設備(切紙刀、打孔機等),使用標準的檔案卷夾、類號等文具用品,確保檔案整理工作質量。

  (三)嚴格執行分類、編排、修整、打印、裝訂的檔案整理程序,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

  編排有序,層次清楚;

  技術科學,修補完整;

  目錄清楚,打印工整;

  兩邊對齊,裝訂美觀。

  (四)干部人事檔案整理人員應認真、仔細,不得折皺或損壞檔案材料。對不符合標準用紙的檔案材料,要進行裱糊或折疊、剪裁等技術加工。

  (五)干部人事檔案整理人員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不得擅自處理或銷毀檔案材料。檔案整理后,要認真復核,合乎要求方能入卷。

  (六)每兩年對管理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一次新材料的補充和整理工作。對整理后的檔案,經認真核對后,方可入庫。

  四、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原則上不對外提供使用。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查借閱。

  1.干部考察、任免、調動、政治審查、組織處理、入黨、出國(境)、退(離)休、工資待遇、治喪、制作檔案副本等組織人事工作;

  2.辦理案件;

  3.辦理社會保險、公證;

  4.經批準進行的編史修志、撰寫大事記或人物傳記、舉辦展覽或紀念活動。

  (二)除組織人事部門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和借用上級和同級干部人事的檔案。除辦理案件外,查借閱單位只能查借閱人事關系在本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任何人不得查閱和借用本人及親屬的檔案。

  (四)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的部門須派兩名正式中共黨員干部,持《干部檔案查(借)閱審批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六)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一般只能摘抄。特殊情況需要復制的,須事先在《干部檔案查借閱審批表》中列出需要復制的材料明細,并經批準方可復制。

  (七)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時,不得喝水、吸煙、吃零食,應保持檔案整潔;

  不準拆散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涂改、畫圈、批注、污損或抽取、撤換檔案材料;

  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八)干部人事檔案一般不予外借。因治喪等特殊情況確需借出使用的,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本地必須在借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歸還,外地必須在借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歸還。借出使用的檔案和摘抄、復制的檔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準無關人員和干部本人翻閱。

  (九)持有《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但審批手續不完備,未寫明查閱理由,查檔人不符合規定,查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檔案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提供查閱。

  五、干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干部管理權限的變化及時轉遞。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接到干部任免、調動或管理權限變動通知后,應在30天內將調出的干部檔案轉給新的干部人事檔案主管部門。

  (二)轉遞干部人事檔案必須經過嚴格密封,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將干部人事檔案交干部本人自帶或公開郵寄。

  (三)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要嚴格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裝訂成卷,材料必須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將材料分批轉出。

  (四)轉遞干部人事檔案必須按規定填寫《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轉遞單》,并詳細登記轉遞情況。凡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要按時間先后順序編入歷年的干部檔案轉出名冊,以便查找。

  (四)接收的干部人事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歸檔入庫;

  對個人自帶的檔案,檔案管理部門有權拒絕接收。

  (五)對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逾期一個月未見回執退回,要及時發函、發傳真、電話催取,以防丟失。回執退回后,將其貼在轉遞通知單的存根上。

  (六)對已出現的“無頭檔案”,要認真查找,確實查不到干部下落的,凡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移交干部原籍檔案館保存。

  (七)干部因病去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干部生平歸入干部檔案;

  五年后將死亡干部檔案轉入同級檔案部門保管。

  六、干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一)在干部人事檔案的接收、轉遞、借用及日常工作中,必須檢查核對檔案,干部名冊應與檔案相符,干部檔案目錄應與干部檔案材料相符。

  (二)接收干部人事檔案時,看是否屬于本部門管理范圍;

  看單位、姓名、職務是否相符;

  看檔案內容是否與檔案轉遞單開列的材料項目相符;

  看有無不需歸檔的材料;

  看檔案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整理裝訂是否符合要求。

  (三)轉遞干部人事檔案時,一要清點材料,整理裝訂;

  二要注銷檔案名冊,注明轉出去向;

  三要辦理轉遞手續。

  (四)接待查閱檔案時,檔案的取出和收回要清點材料,以防丟失。

  (五)每半年檢查一次借出檔案退回情況,逾期未還者,要及時催回入庫或補辦續借手續。

  (六)每半年按干部名冊核對一次干部檔案名單,管人與管檔相一致,杜絕有人無檔或有檔無人的現象。

  七、干部檔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

  (一)專設干部人事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柜。庫房設施要達到防火、防盜、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溫等“六防”要求。

  (二)要保持庫房的清潔和庫內適宜的溫濕度要求,庫房內不得存放除檔案以外的物品,嚴禁在庫房內吸煙,檔案庫房要隨時關好門窗,下班后要注意切斷電源。

  (三)檔案實行專人保管,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不得代管庫房鑰匙;

  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對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的,應視情緒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四)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準向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提供干部的全面情況和涉及其他重要問題的材料,不準攜帶干部人事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五)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形成的銷毀材料不得自行處理,須經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統一登記,統一銷毀。

  (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及其在本單位的直系親屬的干部人事檔案,由所在單位組織指定有關部門專人保管。

  八、干部人事檔案審核通報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須在新任職干部任命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按照標準完成新任職干部的檔案審核和轉遞工作。

  (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報送的檔案要逐頁逐項核對材料,保證各類材料完整齊全、手續完備、整理規范、信息準確、無錯裝材料、無涂改材料。如檔案材料有涂改的,應先對涂改情況和原因進行了解核實,并向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做出書面說明放入檔案十類中。

  (三)擬報送的干部人事檔案需做到材料分類準確、排列有序、目錄清楚,技術加工和裝訂符合要求。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辦理轉遞手續前,要將審核情況及檔案中存在的問題在《干部人事檔案報送單》說明,經分管領導簽批同意后裝入檔案十類中,才可辦理轉遞手續。

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制度4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細則》,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為學校教學及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像清楚,書寫工整,禁用圓珠筆、鉛筆或純藍墨水書寫。

  2.立卷時應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文件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確定密級。

  3.檔案室的庫房應堅固安全,并加強防光、防塵、防蟲、防火、防盜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應繪制案卷存放示意圖,建立健全案卷,以積累案卷的立卷說明方案,鑒定報告,交接憑證,檢查記錄等材料。

  5.定期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6.建立檔案借閱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度,確定利用范圍,規定不同的審批手續,“借閱檔案證明單”,經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復制卷內文字材料,借閱人不得泄密遺失、涂改或污損,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檔案的鑒定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檔案鑒定小組定期實施鑒定工作,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編制銷毀清冊。

  8.鑒定工作結束后,鑒定小組應寫出“檔案鑒定工作報告”。

  9.在學校形成的各類永久性檔案,保管二十年后,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檢索工具一并向上級檔案部門移交。

人事管理制度5

  人事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第一階段,主要包括人事方面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以及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社會經濟迅猛發展推動了建筑行業的發展、壯大,現階段,建筑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進步和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當前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存在的問題

  1.人員構成不合理。

  現階段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過程中,將人員性質定編為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技術人員主要包括工程圖紙設計人員、監督人員等,施工人員年齡層次差距大,綜合素質偏低,不具備專業知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形成了不利的影響作用。例如,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員都只能進行體力工作,他們甚至連建筑工程施工圖紙都不認識,專業施工人員比較少。在建筑集團管理人員中,由于管理人員年齡偏大,對新知識的接受能力比較差,大部分管理者都只能進行一般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缺乏先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較高的綜合素質,難以對日常管理工作質量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人力資源結構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對建筑集團人事有效管理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也對建筑集團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阻礙作用。

  2.缺乏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

  由于我國建筑業發展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形成了非常大的規模,很多建筑公司都是新成立的,部分成立時間比較久的建筑集團,尚未意識到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尚未編寫出具備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偏低,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偏低,沒有對人事管理形成正確的認識,人事管理在集團運行中沒有充分發揮它存在的重要意義。另一方面,目前我國還未形成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規范,建筑集團在進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時候,缺乏科學、有效的制度可以借鑒,導致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雜亂,人事管理難以在集團管理中展現其核心作用,在很多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部門形同虛設,這對建筑集團進一步發展也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3.人事管理難以發揮作用。

  我國傳統的建筑集團可以規劃為兩種性質,家族性集團公司和國企事業單位,前者注重家族性經營,集團很多重要部門都是“自己人”,他們并不具備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術水平,綜合素質偏低,對人事管理的認識不足,人事管理工作難以落到實處。在國企事業單位性質的建筑集團中,老齡化現象嚴重,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較差,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已經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但是,建筑建團人事管理人員無法充分理解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區別,人力資源管理難以融合到建筑集團管理中,這對建筑集團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二、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

  1.創新人事管理觀念。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逐漸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人力資源管理已經滲透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現代建筑集團公司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就應該不斷創新人事管理制度,促使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這就要求建筑集團管理者必須充分認識到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理清人力資源管理與人事管理的差別,為了將人事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建筑集團必須優化內部職工年齡層次,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人力資源培訓工作,組織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學習其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管理人員也要勤于學習,充分掌握現代人事管理的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建筑集團內部人事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知識水平,提高人事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建設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人事管理隊伍,在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過度的階段,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促使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在建筑集團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保證建筑集團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2.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筑集團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過程中,應該完善用人制度,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施工技術水平,保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為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建筑集團在進行人事制度創新的同時,必須打破傳統管理制度的限制,建立適應建筑集團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自身實際出發,充分借鑒國內外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根據建筑集團的需求,利用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綜合型、專業型人才投身到建筑事業中。除此之外,應該在建筑集團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制度。薪酬績效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新時期建筑集團人事管理中,應該合理應用薪酬績效評價制度,通過科學的評價和考核,充分激發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不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充分發揮建筑集團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新時期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建立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為建筑集團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提供充分的保障。綜上所述,人事管理作為企業集團的核心組成部分,在集團企業發展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影響作用,尤其是隨著人力資源在我國各個領域的深入發展,人事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勢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不斷優化人事管理制度,促進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才能促進集團企業人事管理可持續發展,為集團企業實現長遠發展的重要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現代建筑集團必須實現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發展戰略。

人事管理制度6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請購、入庫、領取(發放)及使用,使之規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辦公成本。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職責: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的領取、保管、發放并登記;

  四、內容

  1、辦公文具的劃分

  ⑴A類辦公文具:圓珠筆、簽字筆、筆芯、筆筒、文件夾、文件架、橡皮擦、膠水、回型針、訂書針、透明膠帶、涂改液、磁盤、便條紙、燕尾夾、刀片、油性筆、熒光筆、裝訂夾等。

  ⑵B類辦公文具:啟訂器、直尺、打孔機、訂書機、白板擦、名片夾、電話機、計算器、資料冊、打印紙、檔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頁紙、裝訂環、封面紙、電腦鼠標、復寫紙等。

  2、辦公文具的配置標準:

  A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辦公室人員可領一個(套);(保安員及維修工除外)B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可配置一件(套)。

  3、辦公用品的領取、發放及登記程序

  ⑴各部門每月8號上報文具領用申請(過期將延至下次),填寫《文具領用單》給部門經理簽名再交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憑審批后的單據派專人到華南城行政部領取文具,并于每月10號發放至各部門。其它時間原則上不再領取辦公用品,特殊情況除外。

  ⑵未交《文具領用單》的或未審批的《文具領用單》,行政部不受理,不領取文具。

  ⑶對新入職的員工行政部根據其崗位需要配置辦公文具(不限時間),辦公室人員配置標準:文件欄/架2個、軟皮文件夾3個、筆筒1個、簽字筆及圓珠筆、鉛筆各1支,筆記本1本、信紙1本、便條紙1盒;其它員工可發筆一支,筆記本一本。

  ⑷當辦公文具使用耗盡或需更換時,部門或個人應以“以舊換新、以壞換好”的原則到管理部領取或更換,耗盡品除外。

  ⑸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另有規定的除外)均應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門負責人,不得占為己有,并應在《離職表》相應欄中列出明細。

  ⑹各部門(包括各市場)所領的辦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帳登記,每個部門(包括市場)分別單獨核算費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樹立公司對外形象,規范員工著裝的統一管理,特制定此規定。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服的款式設制、訂做、發放及回收;

  2、各部門負責工服的領用、保管及回收;

  3、個人負責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內容

  1、工服的分類及制式

  (1)管理人員著西裝:男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一條、西裙一條、馬夾一件、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3)保安員著保安服,分為春夏裝、秋冬裝及訓練裝。春夏裝為深藍色短袖襯衣(配肩章一幅)、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秋冬裝為深藍色長袖襯衣,深藍色西裝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藍色中褸一件、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訓練裝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維修人員著維修工服,分為春夏裝及秋冬裝。土黃色夾克工作服、土黃色褲子每人二套。

  (5)服裝統一分為大、中、小碼,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量身訂做。

  2、工服的制作、入庫、發放、保管

  (1)行政部負責選擇適合本公司企業形象的工服,并聯系供應商訂做。

  (2)新入職公司的部分員工行政部在一個月內制作工服應根據工作崗位的特殊性,保安員、維修人員在入職時發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統一入庫,辦理登記手續后,由各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簽字領取。

  (4)行政部應適當備存部分員工,如保安員等的工服。

  (5)發放到員工的工服應愛惜,工服上嚴禁做任何標識或隨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轉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舊、回收、賠償

  (1)公司發放的工服統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員600元/人,保安員400元/人,維修人員70元/人。

  (2)管理人員工服原則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離職按服務年限折舊其制服款,并在其工資中扣除。

  (3)服務期未滿三個月的按服裝采購價100%折舊。

  (4)服務期未滿半年按服裝采購價格的80%折舊,扣還押金。

  (5)服務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服裝采購價格的60%折舊,退還押金。

  (6)服務滿一年不滿一年半:按服裝采購價格的40%折舊,退還押金。

  (7)服務滿一年半不滿二年:按服裝采購價格的20%折舊,退還押金。

  (8)服務滿二年:不折舊,退還押金,或領取新工服。

  (9)離職的保安員及維修人員,無論服務年限,均歸還工服,由行政部統一處理。若未按規定退還,將按原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10)工服若丟失將按折舊價進行賠償,若損壞視情況進行賠償。

  4、著裝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工服,非工作時間或工作時間外原則上不得穿著制服。

  (2)員工著裝必須保持整潔、得體。配有帽子的頭發露于帽外不得過長。

  (3)工服一律系扣子,不得敞開穿著,著西裝的男士應系領帶。

  (4)保安員著冬服時不得戴圍巾,女保安員著裝時不準戴過多手飾,頭發要扎起來,不能露帽子外過長。

  5、配戴工牌規定

  (1)所有員工上班必須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維修部的員工工牌統一掛戴胸前。

  (3)保安員工牌統一佩戴左胸前。

  存貨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為了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障公司的庫存安全,提高貨品收發效率,加強核算與監督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對倉庫設置專門的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公司的庫存管理工作。

  二、倉庫由公司財務部直接管理。

  三、庫管人員負責辦理日常庫存物品的入庫登記與出庫登記。

  四、入庫登記:凡屬公司各部門采購的物品均須倉庫庫管員驗收簽字。庫管人員根椐公司已批準的采購申請單和發票或采購清單(送貨單)及時對入庫實物進行核對驗收,辦理入庫登記,填寫入庫單,庫管人員簽名確認。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留倉庫備查,每二聯為送貨單位,交送貨人。第三聯為會計聯,報銷部門統一憑倉庫入庫單會計聯第三聯到財務部報銷采購款。

  五、庫登記:庫管人員根據員工物品領用需求填寫物品領用單,領用人員簽名,并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批準。

  六、個人領用文具時填寫個人領用文具登記表;

  七、個人領用其他物品時填寫物品領用表(如附表三),報部門負責人核實批準;

  八、個人早領禮品貴重物品時填寫貴重物品領用批復表,報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名,報行政部負責人審批、簽名批準。

  九、倉庫管人員應及時對庫存物資建立倉庫物日記賬,每日逐筆登記入賬,每月底對庫存物資進行盤存清算,做到賬實相符。

  十、分類:

  1、固定資產類:單價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類:單價在800元至20xx元之間的物品;

  3、文具類:辦公文具用品;

  4、費用類:單價低于800元以下的物品;

  5、維修耗材類:公共設備的'維護耗材。

  十一、倉庫管人員根據人類每月四號應向財務部報送分部門核算上月部門領用物資結存費用匯總表、并遞交庫存物資領用情況結存總匯總表,便于財務進行分類核算與核對,做到賬賬相符,真實反映公司存貨的情況。

  十二、每月初第一個非領用物品的工作日,庫管人員需進行月清算、盤點。

  十三、每季度末庫管人員應對公司全部庫存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財務會計監盤。對盤點中發現的存貨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要進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庫手續執行不嚴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立即查找原因,填寫盤虧報告由公司領導審批,便于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十四、倉庫管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手續辦妥之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十五、倉庫管人員對庫存物資應進行妥善保管,減少不必要的損耗與浪費。

  十六、倉庫管人員要嚴格執行倉庫的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十七、對于庫房重地,庫管人員應謝絕非庫管工作人員入內。

  貴重物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辦公自動化設備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損壞,并控制使用成本。

  二、范圍公司所有的貴重物品。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管理;

  2、個人負責所屬貴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術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保養維護。

  四、定義:

  本規定所指的貴重物品包括電話機、傳真機、復印機、打印機、電腦、音響設施及其它設備如幻燈機、投影儀、數碼相機、電單車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物品。

  五、內容:

  1、電話機的管理:

  (1)電話機的領用(借用):

  1)公司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進行電話機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礎上,若需新增電話機或新員工崗位需新增電話機,填寫《物品領用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行政部批準后領取。

  2)原則上一個崗位只配置一部電話機,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崗位可增加電話機,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部。

  3)借用電話機須填寫《借用申請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后,交行政部批準后,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過一周,若超過一周須辦理續借手續;備用電話機由行政部保管。

  (2)電話機的使用:

  1)電話機的使用詳見“公司內部通訊錄”中的說明。

  2)為保障公司對外聯系的暢通,員工在使用電話時通話應做到簡明扼要,通話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分鐘。

  3)無論上下班時間,未經許可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撥打收費、不收費聲迅電話以及私人長話,否則除承擔相應的話費外,行政部將視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的現金罰款。

  4)如員工有特殊情況需拔打電話,可使用自備200卡等,或在公司電話上拔打,由行政部統一登記,話費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通話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5)接聽電話不得使用免提鍵,以免干擾他人工作。

  6)未經行政部的許可不得自行拆裝、移動電話。

  7)電話機的維修:電話機出現非人為損壞時

人事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要求

  通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鉤,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并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 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 第四條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當地政府部門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 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范圍。

  第六條 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周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 第七條 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鉤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 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后決定(或相當于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系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后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于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凈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 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 薪酬等級

  第十條 薪酬等級 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 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轉正后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 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于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于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于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里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后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 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 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后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審核后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 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資不低于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20xx年9月28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二、招聘與錄用

  1、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回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說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7、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戶籍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于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14、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人事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及時登記于《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并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準后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后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復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毀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毀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銷毀。

  4.3經批準銷毀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登記》和將要銷毀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于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敘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歷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鑒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復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于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毀,并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后,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系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并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范化管理奠定扎實的基礎。

人事管理制度11

  一、科學管理替代經驗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往往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和計劃組織和開展簡單的操作事務,其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缺乏應有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更沒有同自身實際相結合促使個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實上,在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今天,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時,都要堅持科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論,對自身現有的師資及其他教育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設事的基礎上,促進因崗擇人和依事設人目標的實現。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門在開展工作時,要在堅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礎上,建立和健全系統科學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崗位職責、機構設置及人員比例的制度。

  二、動態管理代替靜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在工作時往往只是形式的、靜態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對其管理對象的積極的引導和調動。其在具體工作中主要表現為:靜態的工資薪酬,其具體工作中獲得的成果與工作成績缺乏直接關系;靜態的職稱,相關人員一旦獲得專業技術等級職務則擁有相關待遇的終身享受權;靜態的職務,一些從事行政職務的'官員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顯現出終身制特點。然而,根據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要將教職工積極性的激發和調動充分重視起來,使其工作效能的創造性得以充分發揮。因此,在開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將教職工的績效與其薪資待遇結合起來,使績效變化,薪酬隨之變化的原則得以遵循;將教職工的實際工作效果與其專業技術職務相掛鉤,根據科研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變化,進行職稱的相應變化,避免終身享有現象的產生。同時,對行政管理人員的級別也要實行動態管理,在位時,使其擁有相應待遇的享受權,不在位則要予以取消。

  三、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據競爭發展的有關理論,競爭有利于人才的充分發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應將競爭機制進行引進,使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傳統管理中,將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現實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設崗的理念,使身份終身不變,只可上不可下。這種模式在管理人才時較為僵化,競爭的缺乏,使人才的才華難以充分施展。一些職工獲得教授職稱后,不存在崗位競爭問題,不論科研如何、教學如何,終身處于教授職位,終身享有其待遇。與之不同,崗位管理實行先設崗后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夠參與競爭中,實現能力上崗,并根據自身能力享受應有待遇,同時,結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崗者面臨著落聘的風險,承擔著巨大的壓力而堅持不懈的進行學習和研究。

  四、人力資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理念重視身份管理,將個體以往的行為活動及相應的成果作為評價和管理的依據,這一理念實質上屬于靜態管理,由于相應引導和激勵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發展中,應將對人力資源管理作為其工作的指導思想,通過對現有人力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在關注人力資源的提升和重組中,使人力資源的質量得以提高。

  五、差異分配代替平均主義

  近年來,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創新逐漸在我國高校中先后實行,使教師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漸拉大,然而,實際工作中,其改革和創新的步伐仍然比較緩慢。一些學校在分配教師工資時往往遵循校內津貼、特區津貼、保留補貼及職務工資等,比例較高的職務工資使其分配方式仍然處于職務等級分配階段。高校普遍存在的這種實際上平均主義的分配傾向,使其激烈和約束作用仍然較低。受體制影響,很多高校的部分富余人員難以分流,過多的崗位設置和落后的收入及較小的收入差距,難以對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難以具備較高的競爭力。因此,高校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上進行改革和創新,通過對不同的崗位設置不同的薪資待遇,在確保較大差距的同時,還要重視多種獎勵的設置,使做出較大成績及擁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工能夠獲得重獎。當然差異分配制度的實行還要建立在全員聘用制的基礎上,使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

  六、結語

  總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時,要堅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過對自身管理實際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對其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基礎上,實行科學管理、動態管理、崗位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在堅持差異分配和全員聘用制的同時,促進高等院校教職工工作積極性的充分調動,使高等院校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人事管理制度13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我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理解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職員務必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七、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我,使對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我。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我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30晚上7:00—10:00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周六至周末: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修改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狀況靈活安排,但每一天必需填寫個人一周活動表,每周一向上級匯報。修改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

  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務必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于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后,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于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個性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聲明(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后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注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能夠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個性核準者不在此限。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務必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工資待遇

  一、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元的工齡補助。

  二、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系;

  第七則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推薦,并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八則福利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14

  第一條:本細則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制定。

  第二條:適用對象為本公司經理級(不含經理級)或相當職位以下人員(經專案呈準的除外).

  第三條:上班時間

  (1)后勤單位:包括總經理室、管理部、會計部、財務部(不含收銀股)、企劃部、外商課。

  ①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8:00—17:00

  正常班:9:00一l7:30

  周日:休假(如配合營業需要則須排定值班人員)

  ②節假日

  當日休假,須排定值班人員,值班人員一律延后擇期補休。

  (2)營運單位:包括營業部、財務部收銀股。

  ①營業部課長級以上人員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9:00—18:30

  晚班:13:30—22:00

  (每周l一2天晚班,其余早班)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②股長、組長、營業助理(含超市股長、組長)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輪班以周為單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③超市職員出勤值休方式(采用固定早班)

  生鮮人員:

  早班:8:30—17:00

  (每日須留守值班人員補交接班空檔)

  早上兼職人員:8:30—1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干貨、冷凍人員:

  正常班29:00一l7:30

  (每日須留守值班人員上交接班空檔)

  夜間兼職人員:18:00—22:00

  白天兼職人員29:30—15: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職人員以鐘點計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④收銀股長、組長、職員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輪班以周為單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職人員以鐘點計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超市收銀員按營業需要可調整早晚班輪班時

  ⑤夜間股人員出勤值休方式

  當日22:00一翌日8:30

  (留守守衛室當日22:00一翌日04:0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⑥服務股人員(總機、柜臺、電梯接待員)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一l8:30

  晚班:13:30—22:00

  (輪班以周為單位)

  夜間兼職人員:18:00—2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職人員以鐘點計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⑦養護中心人員出勤值休方式為輪班制,每日24小時均有人值勤,月休6天。

  (3)各單位當月出勤時間表應于每月25日前抄寫兩份送達人事單位備查。

  第四條:上班時間10分鐘(不含l0分鐘)后到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前10分鐘(不含10分種)前離崗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每月合并累計超過4次以上,超過部分每次視為請假1小時,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視為請假半日;每次遲到早退逾4小時以上未請假者,視為曠工。

  第五條:上班時間依業務需要,可另行規定。

  第六條:缺勤時間應按每小時扣全薪÷月固定上班時數薪資計算。

  第七條:曠工人員除按第四條規定扣發薪資外,其情節構成懲罰要件者,另按本公司“獎懲細則”懲處。

  第八條:考勤依據如下:

  (1)人事單位以打卡為依據進行考勤,設置簽到簿的單位則以簽到簿為依據,要求其人員在到(離)崗時,除簽名外,并加注時間。

  (2)凡代打卡(簽名)者,一律按“獎懲細則”懲處。

  (3)外出人員按規定填具外出申請單送主管批準后,方能外出。未經批準外出視為曠工論處,因職務關系需機動外出者不在此限。

  (4)因特殊事故末打卡或簽到,而主管認同到勤簽名者,每月不得逾3次,第4次以后每次視同遲到早退論處,因公務無法打卡或簽到者除外。

  第九條:當班時間之外勤務及休假日勤務:

  (1)需加班時,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單位主管批準。遇突發性的'緊急情況,部門主管得要求員工加班或在假期中上班。

  (2)超時勤務津貼計算基礎為:加班時數×全薪÷月固定上班時數。

  (3)實際加班數未滿l小時者不予計算,滿l小時以上者以每加滿0.5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期間如同用餐時間,應扣除用餐0.5小時后為實際加班時數。

  (4)經理級以上主管免打卡上、下班,但不可申報加班費。

  第十條:本細則經批準后公告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15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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