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藥房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藥房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于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1、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藥房管理制度2
1、收方后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調配。
4、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散劑及膠囊的重量差異限度及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內含毒藥、限劇藥及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藥。鉆的規定辦理。
7、配方時務必使用貼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8、中藥方劑需行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9、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調劑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時處方配好應經另一人核對,成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等遇行檢查,在可能狀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10、投藥瓶的容量要準確,瓶及瓶塞要干凈,包裝要結實、清潔、美觀。
11、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務必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12、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13、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發。
14、調劑室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務必細心核對。
15、調劑臺及儲瓶等應持續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16、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藥房管理制度3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證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生產日期、有效期、銷售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薄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帳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陣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何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保健食品儲存與養護制度
一、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冷藏儲存溫度為2—10℃,陰涼、涼暗儲存指避光,溫度不高于20℃,常溫儲存溫度為0—30℃,相對溫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二、保健食品應離好、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例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三、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四、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溫度監測和管理,如溫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五、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停售(下架)和處理。
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的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業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二、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藥房管理制度4
一、調劑人員務必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相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有效。配方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我中心處方不予調配。
二、收方時,對處方資料審查核對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資料不委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
三、配方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稱量標準,不得估量取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配方應細心迅速和準確,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四、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狀況,確需退藥時,只限有限注射劑和原包裝片,丸劑,經醫師用紅筆開出退方,方可退回。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務必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五、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貯藥瓶應保留原包裝,并每日檢查開零藥品批號。
六、對毒藥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發現問題或錯長錯短及時核對。
七、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嚴防過期失效的現象發生工作人員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光應持續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光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藥房管理制度5
一、中藥房工作制度
1、有處方權的醫生應將簽名模樣分別留中藥房,藥劑人員憑醫生處方調配,急診處方優先調配。
2、藥劑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負責門診、住院處方的調配。調劑人員應由中(西)藥士或經過系統培訓的具有一定藥物知識的人員擔任。
3、調配前要認真審查處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齡、性別、藥名、用量、劑量、服法、配制禁忌,以及是否計價交款(記帳)無誤后,方能調配,如有疑問,必須找處方醫生問明,并及時更正,簽名后再予配方,凡處方內缺味藥品,應經處方醫生更改后才可調配,調配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凡超過劑量,違反配制禁忌的處方,調劑室有權拒配。
4、調劑人員必須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去調配。配方時要按方稱量。一方多劑藥,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藥,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條、個、為單位者外,一律用戥稱取,每劑藥品誤差不得超過5%。周歲以下小兒用藥和毒、劇藥品必須逐味、逐劑稱量。
5、調配過程中,凡礦石、貝殼、果實種子類藥品,均需打(杵)碎配發;“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藥品,均應按醫囑另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6、凡醫生注明急重病的處方,一律給予優先配發。
7、藥房應根據工作量配備復核員。復核人員應認真復核,查對配方有無漏配、錯配,確無錯漏簽名包裝。發藥時應認真執行“三查”、“七對”的核對制度(查處方內容、藥品質量、配伍禁忌。對姓名、性別、年齡、用量、用法、劑數、瓶簽)。藥房領導要經常深入藥房,抽查復核劑質量。
8、毒性中藥,按有關麻、毒、劇藥管理條例管理。貴重藥品要有專人負責,專柜保管,專冊登記,逐方銷存,并定期檢查銷存情況。
9、藥品應分類存放,藥斗和藥瓶應貼品名標簽,藥品更位,標簽隨即更改。新增藥品及短缺品種,應及時通知有關科室。
10、補充藥品時,原有藥品應置放在新補充藥品上面,以避免藥品積壓、保證藥品質量。
11、藥房的衡量器具,應經常保持清潔,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檢查靈敏度。
12、當班人員不得與病人發生爭吵,如有爭議,應及時向科室負責人反映。工作時應安靜,室內禁止吸煙、閑談,一切閑雜人員均不得進入調劑室,嚴禁陪班,以保證安全。
13、室內用品排列有序,整齊劃一。保持室內整潔,每周六進行衛生清理。經常檢查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堅持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4、遵守勞動紀律、講究儀表、著裝整潔大方。態度和藹,使用文明用語。
二、中藥庫管理制度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編制藥品購置計劃,經科主任審查,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2、采購時應嚴格執行采購計劃。對質量有疑、蟲蛀、霉爛、變質、失效、假藥等,嚴禁采購、入庫。
3、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由采購人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對藥品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無誤,方可入庫存。驗收人員須在單據上簽字蓋章,以示負責。采購人員憑驗收簽字后的發票,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4、應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注意藥庫室內溫度、濕度、通風及光線等,防止蟲蛀、鼠咬、發霉、泛油、變色、風化等。藥材倉庫應定期熏倉。藥品應按其性質分類定位存放,標簽醒目。庫房應保持整潔。每季進行一次清庫查點,合理報損,做到帳物相符。
5、毒性藥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貴重藥品應專人專柜加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發手續,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6、領藥時應提前編造領藥單,保管員根據庫存量填寫出庫單,并由領藥人點數簽字,一式三聯作出庫、記帳、領藥憑證。藥庫不得配發處方。搶救病人急需配發時,應及時補辦手續,不得憑處方記帳。
7、凡需加工炮制的藥材,由加工炮制人員領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庫。入庫前保管員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損耗應在規定限度內。
8、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藥品實行數量統計、金額管理。認真執行藥價政策。
三、中藥處方的調配特點(流程)
一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別、年齡、處方日期、醫師簽名/蓋章等,項目不全則不予調配。
2.審閱處方藥名、劑量、劑數、先煎、后下等書寫是否規范,如有疑問立即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改之處需醫師再次簽名。
3.如有相反、相畏藥物時不予調配,確屬病情需要時經醫師再次簽名后方可調配。
4.當處方劑量超量時,特別是有毒劇藥如制川烏、制草烏、制附子、麻黃、馬錢子、細辛等超過用量,應與處方醫師聯系糾正或重簽字后方可調配。
5.了解各種用藥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腎功能不全、老年、體弱者等忌服的中藥,必要時提示醫生及患者。
二看劃價
1.由于中藥的別名較多,劃價工作宜由中藥專業人員完成。
2.經審方合格后才能劃價。
3.計價方法是將每味藥的劑量乘以單價得出每味藥的價格,再將全方相加即得總價,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分。
4.代煎藥可加收煎藥費。
三是調配
1.調配前再次審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藥劑量等,確認處方沒有差錯。
2.根據藥物不同體積重量選用適當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稱取貴重或毒性藥,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證劑量準確。稱量前檢查定盤星準。
3.一方多劑時用遞減分戥法稱量,每味藥應逐劑回戥,特別是毒性藥禁止憑主觀估量,更不可隨便抓配。
4.堅硬或大塊的礦石、果實、種子、動物骨及膠類藥,調配時應搗碎成小塊或粗末入藥。
5.不得將變質、發霉、蟲蛀等藥品調配入藥。
6.為便于核對,按照處方藥味順序調配,順序間隔擺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藥品必須單包并注明。
四是檢查復核
1.復核藥品與處方所開藥味和劑數是否符合,有無多配、漏配、錯配、摻混他藥或異物等現象;
2.有無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和超劑量等;
3.有無變質、發霉、蟲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搗碎等;
4.是否將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等特殊要求藥品單包;
5.抽查劑量準確程度,要求每劑重量差異不超過±5%,貴重藥和毒性藥不超過±1%。
五是發藥
1.核對處方姓名和取藥號牌后,詢問患者開藥劑數以便再次核實。
2.詳細說明用法用量及用藥療程,藥品外包裝袋上印制常規煎藥方法,對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向患者特別說明和提示。
3.耐心解釋患者有關用藥的各種疑問。
四、中藥飲片購進管理制度
1、所購中藥飲片必須是合法生產企業生產的合法藥品;
2、所購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包裝上應有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生產日期,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有藥品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3、購進進口中藥飲片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4、該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五、中藥飲片驗收管理制度
1、驗收員應按照法定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的中藥飲片進行逐批驗收;
2、驗收時應同時對中藥飲片的包裝、標簽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3、驗收應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抽樣檢查;
4、驗收應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規格、生產廠商、生產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記載藥品的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5、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對特殊管理的中藥飲片,應實行雙人驗收制度。
六、中藥飲片的調配、銷售管理制度
1、嚴把飲片銷售質量關,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制規范,并做到計量準確,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制的中藥品種;
2、中藥飲片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3、中藥處方調劑員、審核員應嚴格按處方內容配藥、銷售,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
4、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5、嚴格按配方、發藥操作規程操作,堅持一審方、二核價、三開票、四配方、五核對、六發藥的.程序;
6、按方配制,稱準分勻,總貼誤差不大于±2%,分貼誤差不大于±5%。處方配完后,應先自行核對,無誤后簽字交處方復核員復核,嚴格審查無誤簽字后方可發給顧客;
7、應對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兌服等特殊用法單包注明,并向顧客交待清楚,并主動耐心介紹服用方法;
8、配方營業員不得自帶配方,對鑒別不清、有疑問的處方不配,并向顧客講清楚情況;
9、配方用毒性中藥飲片按特殊管理藥品制度執行。
10、嚴格執行物價政策,按規定價格計價,嚴禁串規、串級,開具合法的銷售發票,發票項目填寫全面,字跡清晰。
七、中藥飲片儲存與陳列管理制度
1、應按照中藥飲片儲存條件的要求專庫、分類儲存,按溫濕度要求儲存于相應庫中,易串味藥品應單獨存放;
2、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養護,根據實際需要采取防塵、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等措施;
3、中藥飲片應定期采取養護措施,按季度對飲片全部巡檢一遍。夏防季節,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將全部飲片檢查一遍;
4、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裝斗復核,不得錯斗、串斗,并做好記錄;
5、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凈選、過篩,定期清理格斗,飲片前應寫正名、正字,防止混藥;
6、飲片上柜應執行先產先出、先進先出,易變先出的裝斗原則;
7、每天應校對所有衡,工作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柜內外清潔,無雜物;
8、中藥飲片代客加工的場所、工具、人員應符合有關衛生條件;
9、不合格中藥飲片的處理按有關制度執行處理,嚴禁不合格藥品上柜銷售;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中藥調劑室基本操作規程
1、審查處方是否書寫完全,劑型、藥名、規格(注腳)、用法、用量是否正確,醫囑是否明了,有無配伍禁忌;醫師是否簽名,一項不符應退給醫師糾正。
2、計價中應嚴格執行物價政策,不得估價或自派價,按規格等級計價,不得超級計價;缺藥應用“√”打記。
3、收方調配前,應查對收費票據是否齊全,金額是否相符。
4、調配前應先審方后調配,在調配時要按序準確稱量,不得估取;臨時炮制藥品,要保質保量,有注腳(醫囑)的藥品按醫師要求調配,不得違背醫囑。配完自查一遍,簽上全名。
5、復核人員要對藥名與配藥是否相符;對規格、劑量、與配發數量是否相符;對藥袋上的用法用量(包括煎煮法)、病人姓名、性別等是否與醫囑一致。復核后簽全名。
6、發藥時要喊出病人姓名,防止交叉發錯藥品,當面向病人交待服法、用法、煎煮法、藥食禁忌及服藥后的注意事項。
九、中藥煎藥室工作制度
1、煎藥室在藥劑科領導下,負責住院或門診病人的中藥煎藥工作。
2、煎藥室有一名中藥師(士)負責煎藥業務指導及管理工作。
3、煎藥人員領取中藥劑時,應核對病人姓名、科別、地址、床號、日期、劑數,無誤后在領藥冊上簽收。
4、煎藥要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和醫囑,按規定浸泡后根據藥劑性能選擇火候、時間,進行煎煮,藥汁量要符合要求。藥渣保存24小時備查。
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兌服、烊化等特殊用藥的煎煮,要按醫囑執行,確保煎藥質量。
6、煎藥卡從領藥時起,必須緊隨藥袋、浸泡器、煎煮容器和盛藥容器轉移,每個工序都有操作人員簽名。
7、盛藥容器必須經過清洗和高溫消毒,嚴防污染。
8、內服藥與外用藥應用不同顏色煎藥卡,用不同形狀容器嚴格區分。
9、湯藥送抵病房或藥房,應請護士或收藥人核對后在送藥登記本上簽收。
10、制定急煎制度,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藥劑,應即領、即煎、即送,不得延誤時間。
11、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盜措施,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
12、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煎藥室。中藥房管理制度
一、遵守《藥品管理法》、《中藥飲片管理規范》及醫院關于藥品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配備和維護通風、除濕、調溫、防潮、防蟲、防鼠、除塵設施,及稱量器具、炮制加工用具等。
三、遵守醫院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
四、遵守崗位職責,自覺完成本人崗位內工作,不推諉,不躲避,不拖延。
五、樹立窗口文明形象,穿戴整齊,態度和藹,語言文明。
六、保持中藥房整潔衛生,當班人員及時清理工作場地、操作臺面及器用具,并參加每日和每周的衛生活動。
七、根據使用頻率、劑型、功能主治、性味等合理規整擺放中成藥、中藥飲片,并附規范的藥品名稱標簽。
八、遵照《處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審方、調劑和復核,嚴格執行“四查十對”制度。
九、調劑藥品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中藥飲片裝斗前先清斗,裝斗認真核對,裝量適當,不得錯斗、串斗,堅持斗內未清干凈不開第二袋。
十、調配飲片按順序稱取,按順序攤放,不得堆放,稱完復核。
十一、調配飲片稱量準確,分量均勻,每劑重量誤差在±5%以內,毒性、貴重、小兒用等特殊用藥必須逐味逐劑稱取,凡需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應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及交待清楚。
十二、調配含毒性中藥飲片的處方,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二日極量,對處方未標明“生用”的,給付炮制品,對處方有疑問的,須經處方醫師重新審定后方可調配,處方保存兩年備查。
十三、及時報送飲片計劃和領取藥品,保證中藥正常供應。
十四、及時掌握中藥飲片價格信息。
十五、遵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中藥飲片驗收,嚴格進行真假鑒別,及水分、灰分、雜質等檢查和等級鑒定,杜絕不合格的、等級實物不相符的飲片進入藥房。
十六、做好藥品養護工作,對過期、蟲蛀、受潮、霉變等藥品及時處理和報告。
十七、定期清點庫存藥品,確保帳物相符。
十八、做好中藥用藥咨詢工作,遇藥物不良反應的,及時收集、整理和報告。
十九、調劑用計量器具等定期校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中藥房,當班人員下班前關好水電、門窗、電腦,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藥房管理制度6
一、xx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房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我院的藥房管理,保障藥品安全、有效,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其《實施細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廣東省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檔案
1、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建立個人檔案,其中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2、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醫護人員每年均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3、加強醫護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進行藥學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在不斷學習中,提高工作人員綜合素質。
4、加強服務質量管理,藥劑人員收到處方之后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疾病類型、年齡、姓名;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用藥,對臨床診斷;查配伍,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
5、每位藥劑人員需層層把關,實行藥品庫管理和分柜管理,有利于隨時對藥品進行檢查和抽查。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1)購進的藥品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藥品以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從具有合法資格的藥品生產企業采購藥品,并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2)驗收人員需逐批驗明藥品包裝、規格、合格證明、說明書、標簽和其他標示,遵循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做到票、帳、物相符,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藥品不得購進。
2、藥品保管
(1)藥房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進行保管,編號管理,注意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并予以記錄,以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霉壞變質。
(2)工作人員定期對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并做好記錄,加強效期藥品的檢查使用,對于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及時排除,對于國企、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藥品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3)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比如見光易分解的藥物要避光保存,低溫保存的藥品宜置于冰箱。
(4)有關毒、限劇藥的保密,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執行。
3、藥品調劑
(1)藥品調配人員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一般具體步驟為收方—檢查處方—調配處方—包裝貼標簽——復查處方——發藥。
(2)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藥品名稱、病員姓名、年齡、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細審查后方能調配。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藥方劑時禁止裸手直接接觸藥品。藥品發放應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4)中成藥需行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嚴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成藥方的'質量。
(5)發藥時應耐心向病人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人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顧慮。
(6)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過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以免污染藥品。調劑室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三、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身材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材,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若出現因醫療器械所誘發的不良反應,按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上報。
四、其他
1、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
2、藥房、藥庫的管理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處理。
藥房管理制度8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一、 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二、 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四、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一、為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消費領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企業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認真做好上柜及倉儲食品的經常性檢查,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立即撤下柜臺或清除出庫,停止銷售:
1. 已經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 經法定檢測機構和行政執法機關檢測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 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和發現其生產加工的原料、輔助材料、添加劑為不合格產品或違反國家禁令或其生產工藝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須依據銷售臺帳立即召回,并及時向工商部門報告和退還貨款或進行賠償。
四、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在發現后一個小時內營業場所公示,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示,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使用,負責將該批產品召回并銷毀。
五、不合格食品一經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場。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專人負責廢棄物的處臵、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二、將廢棄物分類放臵,做到日產日清。
三、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倒入工作場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四、廢棄物應當實施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藥店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將廢棄物交由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處臵單位或個人處理。
六、建立廢棄物產生、收運、處臵臺賬,詳細記錄藥店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
七、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廢棄物處臵管理,并對處臵行為負責。
一、立即搶救: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二、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縣衛生應急辦)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保護現場: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事故責任追究: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臵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應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投訴處理規定
1、接到顧客投訴時,員工必須聆聽,同時將顧客投訴的時間、姓名、住址、聯系電話號碼及投訴主題詳細記錄,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反饋企業負責人。
2、企業負責人接到投訴信息后,必須做好核實、分析,根據各種投訴性質和程度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辦法,限期處理和回復。
3、將問題處理妥善后,須于2小時內反饋客戶中心,以便跟進驗證和回訪顧客(回訪時效在2個工作日內執行)。
藥房管理制度9
駐店藥師職責
一、駐店藥師務必遵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
二、駐店藥師務必了解本店處方藥,非處方藥使用過程中的有關知識。
三、駐店藥師務必對處方進行審核簽字。
四、駐店藥師依據處方正確調配,對有問題的處方不能擅自更改,應憑醫師更正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五、對消費者購買的藥品,駐店藥師應帶給用藥指導或提出治療推薦。
處方審核與管理制度
一、駐店藥師審核處方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日期等是否填寫。
2、文字是否清楚、正確、有無錯誤或筆誤。
3、核對劑量是否有誤,如因病情需要超過常用劑量,醫師是否已在超劑量下簽字。
4、有無配伍禁忌。
5、醫師是否簽字。
二、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處方的《處方藥品登記簿》保存2年以上備查。
處方藥調配制度
一、處方藥務必憑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處方方可購買。
二、駐店藥師對處方進行審核,依據處方正確調配,發貨人和駐店醫師在處方上簽字。
三、處方藥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須經醫師對處方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
非處方藥銷售制度
一、在非處方藥貨區的顯著位置懸掛非處方藥專有標識和警示語。警示語為“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書購買和使用”。
二、非處方藥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
三、對消費者購買的非處方藥,駐店藥師應做好咨詢服務,指導安全用藥。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1)藥品進貨務必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2)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4)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資料。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6)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務必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7)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質量條款資料。
(8)定期對進貨狀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善。
藥品進貨和驗收質量管理制度
一、門店藥品進貨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務必從加盟連鎖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購貨。
二、門店嚴禁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
三、門店在理解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藥品時,應對藥品質量進行逐批檢查驗收,按送貨憑證的相關項目對照實物,對品名、規格、批號、生產企業、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四、驗收時如發現有貨與單不符,包裝破損,質量異常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銷售和質量管理部門,在接到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退貨通知后,再作退貨處理。
五、驗收進口藥品,應有加蓋連鎖公司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藥品應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
六、藥品驗收合格,質管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簽上“驗收合格”字樣并簽名或蓋章。
七、藥品購進票據應按順序分月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藥房管理制度10
一、藥劑師收方后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二、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
三、藥房人員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蟲蛀霉爛變質。
四、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藥物,必需單包注明。藥房管理制度。對需臨時炮制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五、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和二類藥品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六、每一天配方前務必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持續柜櫥內外清潔,無雜。
七、處方調配需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及核對人均需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八、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九、調劑臺及儲藥瓶等應持續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十、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貴重藥品人盜,設立消防設備,防止火災。
藥房管理制度11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后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內含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并簽名后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務必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后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柜加鎖保管,并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并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系,征求對藥品供應要求,了解用藥狀況,用心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準后銷毀。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處。
藥房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含興奮劑藥品的管理,確保患者和運動員用藥安全,做到依法管藥,特制定本標準。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反興奮劑條例》。
3、《醫學專用藥品和精神的藥品管理條例》。
三、責任:
1、藥房主任負責含興奮劑藥品管理的.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督管理。
2、藥房人員及各科醫生必須嚴格依照本管理制度執行。
四、主要內容:
1、嚴格執行國家對購進特殊管理藥品的有關規定。
2、制定本院含興奮劑藥品目錄。
3、含興奮劑藥品的驗收除按規定逐項對品名、規格等各個相關項目進行驗收外,同時應檢查藥品包裝和說明書上標示“運動員慎用”的標識,沒有該標識的藥品不得采購。
4、在藥房設含興奮劑藥品專柜,并有明顯標識。
5、含興奮劑藥品按處方藥進行管理,注冊運動員及其運動員輔助人員只有憑依法享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才能持有這類藥品。
6、大夫開具處方前,應詢問病人是否具有運動員身份,大夫應根據運動員的病情盡量在興奮劑目錄之外選擇不含禁用物質,又對該病人確有療效的藥品。
7、如確實沒有替代藥品,或者經臨床證明替代藥品對該病人無效的,醫師方可為該注冊運動員開具含有興奮劑目錄所列禁用物質的藥品的處方,但在開具此種處方的情況下醫師還必須將藥品性質和使用后果告知運動員。
8、負責藥品調劑的藥學專業的技術人員須執行《北京西直河仁安醫院處方調配制度》,并應將含興奮劑藥品的性質和使用后果告知病人。
9、積極開展《反興奮劑條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和宣傳。
藥房管理制度13
為了做好藥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員工服務質量,全體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著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
2、全體員工務必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如上班遲到罰款10元;利用上班時光做私活、看病、打針等,作早退處理,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狀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事假1天交柜長批準后方可,2天以上交經理批準后方可,否則做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則自動除名;
3、全體員工務必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務必過早、更衣完畢,早班人員8:00準時上班,中班人員14:00時上班,違者作遲到處理;午飯時光除特殊狀況嚴禁喝酒,輪流吃飯時應在指定地點進行,違者罰款10元;
4、員工每一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狀況必須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就應及時反映并及時解決;
5、上班時光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上網、玩游戲、聽歌等,違者罰款1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
6、遵守衛生制度,早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及衛生間的.清潔衛生。經理負責作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工作,如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店長罰款10元,柜長務必督促當班員工做好每一天清潔衛生工作;
7、當班員工務必每一天檢查自我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狀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庫存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普藥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庫存有但說沒有的狀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柜必須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柜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柜臺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8、每一天由店長擬定進貨計劃,交經理核實后統一進貨;
9、貨架上的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務必透過藥店經理核實批準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對于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盡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藥店與工作人員各賠償一半;
11、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12、工作人員不得私自理解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
13、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臺統一存放,并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14、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狀況后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賣的藥品,小票核實認可后務必及時解決),不得相推托,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5、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后給予50到100元獎勵。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藥房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規范處方調配人員的行為,保證處方調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81、83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2條。
3、《處方管理法》。
4、本院有關管理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處方調配人員。
四、責任:
處方調配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五、工作內容:
1、本崗位工作應由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藥劑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在藥房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嚴格執行藥房的各項規章制度。
3、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必須離開時,應經負責人批準并安排人員代班。
4、無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換班和無故缺席,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嚴格執行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制度以處方管理制度。
6、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對處方查對的內容為: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發出的藥品應注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7、加強與各臨床科室的聯系。對新增藥品和緊缺藥品,應主動、及時地通知臨床科室并介紹新藥和代用品,為臨床提供用藥咨詢;做好醫師合理用藥的.參謀,注意及時地糾正臨床用藥中的不合理現象;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8、工作時著清潔工作衣,掛牌服務,下班前應做好藥品補充和清潔衛生工作。
9、工作時間不會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要當面點清,填寫好交班簿,否則接班同志可以拒絕接班。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藥房主任請示匯報。
藥房管理制度15
一、為確保調配工作的正常進行,未經藥房人員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住院部藥房實行交接班制度,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者務必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者未到達前,交班人不得離開。二。在處方配方前對其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再配發。調劑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權自作主張用其他藥品代用。遇處方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取得聯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嚴禁直接用手接觸藥物。
四、散劑及膠本劑的重量差異限度、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對毒藥的處方調配,按照“毒、劇、麻限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藥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實施細則執行。
五、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上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或易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務必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當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六、中藥方劑需先煎、后下、沖服、燒焦、醋制或鹽炒等特殊煎藥法的藥物,務必按照處方要求單獨另包和聲明清楚。對需由藥房人員臨時炮炙的'中藥材,應切實按照要求務必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醫用質量。
七、發藥時應耐心地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的性質、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顧慮,造成不良后果。
八、調配處方時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發藥人要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若發生差錯事故,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并立即進行處理。處方按先后秩序配發,急診處方優先,務必隨到隨配。
九、藥房應在配方場所內為病員帶給咨詢服務,指導病員合理、安全用藥;設置意見簿,公布監督電話,對病員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加以解決。
十、發藥務必做到有處方、有發票,嚴格核對含量和數量,嚴禁私自收款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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