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檔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檔案管理制度 1
一、收集歸檔范圍
本機關在各項工作中構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上級和下級送來的與本機關關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電報簿冊、書信、會議、電話記錄、圖紙、登記表、報表、名冊、獎品、照片、錄音帶、錄像帶等,下同)都屬收集歸檔范圍,應按規定的范圍、時光和要求交本部門資料員或綜合檔案室歸檔。
(一)本級文件
1、各種代表會議、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各級干部會議的會議記錄、會議紀要。
2、工作計劃、規定、方案、安排、總結、小結、匯報、簡報、通報、通知。
3、各種綜合的或專題的調查、檢查、考察等報告。
4、向上級請示,與其他單位的來往文書,對下級的指示、批復、通知。
5、各項決定、決議、規定、標準、規范、條例、辦法、制度、守則、要求。
6、各級領導的報告、講話、發言稿或提綱、記錄。
7、反映生產、基建、科研設備、工藝狀況底圖、藍圖及文字材料。
8、各種報表、名冊、登記表、簿冊、數據、憑證。
9、反映本機關、本地區重要活動的照片、錄音帶、錄像帶。
10、電報、重要電話記錄、機關工作日記。
11、年鑒、大事記、基礎數字匯編、基本狀況綜合。
12、本機關制發的.獎狀、獎證、獎章、獎旗、獎品。
13、有關房產、財產、物資、檔案、債權、捐贈等的憑證,發放各種證明、證件存根。
14、已故人員資料。
15、重要的人民來信及處理材料。
16、本機關修改、出版的書刊、資料樣板。
17、本機關(包括上報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黨、團干部名冊、年終統計、報表、干部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離休、撫恤等審批表及干部獎懲等文件材料。
(二)上級文件材料
1、上級(包括各部門及派駐本機關的調查組、檢查組、工作組,下同)有關本機關、本地區工作或問題的決定、決議、指示、批復及調查、檢查、經驗材料。
2、各級領導同志、國際友人、人民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本機關、本地區時的指示、講話、題詞、照片、錄音、錄像。
3、上級發給本機關的獎狀、獎冊、獎章、獎旗、獎品。
4、上級報刊刊載有關本機關、本地區狀況的文章。
(三)同級文件材料
1、有關單位與本機關聯合召開會議,共同進行工作,協作查處案件或問題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關單位與本機關簽訂的合同、合約、協議。
3、有關單位與本機關涉及比較重要的工作或問題的來往文書。
4、有關單位發來的重要的、需要執行的方針、政策性文件。
(四)下級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總結、重要的專題工作總結。
2、重要的調查報告、檢查報告、典型材料,比較重要的工作經驗、重要的請示、法規性的備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冊、登記表。
4、大事記、基本狀況匯編、基礎數字匯編。
二、歸檔份數
文書檔案一式兩份,其中正文和簽發稿各一份作存檔用,一份作文件匯編用。
三、歸檔時光和方法
(一)凡經過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員收集,交文書檔案員歸檔。
(二)凡各部門發出的文件,由各部門辦公室的有關人員收集,交由綜合檔案室歸檔。
(三)一項工作已完成時(包括一項已完成或一個會議已結束,一個問題已解決,一件案件已處理等),由各部門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將進行該項工作構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統整理后送交綜合檔案室歸檔。
(四)外出開會、考察、學習、參觀構成或帶回應歸檔的文件材料,在該項活動結束時交由文書檔案員歸檔。
(五)年度工作總結、各種年報、黨員、干部名冊,應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書檔案歸檔。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歸檔,各部門要把上一年應歸檔而未歸檔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綜合檔案室歸檔。
四、歸檔要求
(一)應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由各辦線資料員收集全齊。
(二)正文與底稿(簽發稿)主件或附件、請示與批復、來文與復文一起歸檔。
(三)歸檔文件材料注意:檢查應蓋公章是否蓋了,文件沒有標題應加上標題,資料、摘要、文件沒有標明日期的要標上日期。
(四)歸檔的文件材料應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復制件。
(五)歸檔的照片、錄音帶、錄像帶要一一寫上文字說明。
(六)凡是歸檔的文件材料務必經過初步整理,把同一具體問題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構成排列好。
檔案管理制度 2
一、檔案管理
(一)凡是能準確反映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文件、材料、聲像、報表,都務必及時歸檔,確保完整無缺。
(二)文檔管理員務必堅持文書隨時立卷的歸檔制度,并分門別類,做好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三)檔案資料包括從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經營管理工作中構成或公司制發的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二、文書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
1、行政綜合類:包括重要的會議材料;制定的內部法規性、政策性文件;組織變革、變遷、大事記、年報等文件材料;發展規劃、工作總結匯報;政府機關頒發的重要文件。
2、組織人事教育培訓類:員工變動表、花名冊、教育培訓卡。
3、會計統計類:年度計劃、統計報表、財務會計預算報表及其說明,各種季度報表、月報表,政府主管部門下發的有關文件材料。
4、質量管理類:質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術類:產品及生產方面技術文檔。
6、銷售紀事類:公司大規模的銷售活動紀事。
(二)文書的檔案立卷
1、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2、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當將每份文件的正本與副本、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分類一齊排列,不得分開。
3、不一樣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放在復文年立卷;沒有復文,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歸在文件所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所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歸在會議召開的`年度立卷。
三、歸檔時光
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種合同及常規性報表,根據各自不一樣的時限要求及時上繳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其它各類檔案如聲像檔案、活動檔案、工程檔案等由各部門暫時保管,月底統一匯總到人力資源部。會計檔案由財務部自行保管。
四、檔案的借閱及銷毀
(一)借閱檔案需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在規定的范圍內查閱。不得在檔案上涂改、撕毀,并應及時歸還。
(二)會計檔案一律不準外借。內部調閱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因特殊需要,查閱有關會計檔案時,應持正式公文,并經公司領導同意。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將檔案帶出公司;如需摘抄、復印,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方可辦理。
(三)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準確地制定檔案銷毀清單,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需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檔案管理制度 3
檔案資料是各項社會實踐活動的真實記錄,是各項職能的具體反映,公路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是公路工程建設監理的職能和工作內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設行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證施工程序、質量按規范的要求實施,進度、造價按計劃、合同實行。
1、對施工單位日常施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檢查。
2、對表格填寫中的問題給予解答。如表格中有產生歧義及疑問的地方,應及時向業主或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請示,并將答復及時反饋施工單位。
3、完成監理獨立抽檢資料和獨立評定資料以及對所轄合同段的檔案資料進行檢查、督導、匯總和移交。
4、為實現公路工程竣工資料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目標,駐地監理辦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必須使用建設單位統一印制的抽檢檢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從建設項目開工之日起,駐地監理辦安排專人收集、分類整理存檔的文件、重要會議記錄、變更設計文件、綜合管理類的.往來文件、獨立籌建資料及工程監理過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圖片、磁盤、光盤等非紙張載體資料,力求做到資料整理與施工進度同步。在對建設項目的形成、積累的資料分階段進行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中,屬于建設單位歸檔范圍的檔案資料,駐地監理辦應按時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設單位。移交前綜合管理類文件、、重要會議記錄、變更設計文件及非紙張載體資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問題、按保管期限進行整理;獨立抽檢資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為單元或按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以方向進行整理。
6、駐地監理辦設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資料工作,并建立與工程檔案資料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管理機構,配備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統一管理本建設項目在監理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并配備必要的檔案設備。
7、駐地監理辦必須做好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對管理處、總監辦、駐地監理辦、承包人、地方政府、設計單位之間的有關質量、進度、費用及其它的一切往來函件和報表均應分類編號歸檔保存。
檔案管理制度 4
一、檔案是國家的寶貴財富,企業各門類檔案本身具有機要性質,因此,檔案部門和工作人員,務必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續,嚴格遵守保密十條原則,確保檔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檔案,務必經檔案人員帶給,任何人不得直接動用。
三、借閱檔案務必嚴格按照檔案借閱制度辦理手續,限期使用,按期返還,返還檔案要認真檢查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追查。
四、利用絕密、機密檔案以及引進技術資料、科研成果、發明創造、專利、新產品、新工藝等技術文件材料,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的,嚴禁帶給利用。
五、外單位查閱檔案,需持介紹信經公司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復制檔案和外供圖紙和技術文件,統一由公司檔案信息中心嚴格按照審批手續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外供。對于擅自向外轉借、帶給圖紙資料和技術文件等檔案材料者,務必追查職責,對于嚴重損害國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職責。
六、停產或已生產完畢的產品圖紙和技術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經鑒定審批擬銷毀的`檔案資料,統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檔案信息中心組織回收,統一銷毀,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處理或自行銷毀。
七、發現有關泄密事件,應立即報告,及時追查。
八、不允許傳抄、自行翻印機密文件和帶密級的檔案材料。
九、不允許將機密文件帶回家中和到領導辦公室隨意翻閱文件。嚴禁攜帶機密文件、檔案資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出入公共場所。
十、單位領導和保密小組要定期檢查保密工作,總結經驗,堵塞漏洞嚴防失密、泄密發生。
檔案復制制度
1、本單位工因工作需要復制一般文件材料時要經檔案室審批;本單位工復制本職工作范圍以外的檔案,需經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同意;復制機密檔案材料(局會議記錄等)須經局檔案員和分管檔案工作的局領導審批后方可復制。
2、外單位一般不予復制,確因工作需要應持單位介紹信,經檔案員同意方可復制。
3、復制后要及時進行登記。
檔案管理制度 5
1、教學檔案是指學校在教學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
2、教學檔案的范圍包括:
(1)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政策性、指導性教學文件及有關規定;
(2)學校制訂的各項教學文件和教學規章制度;
(3)教學基本建設的各種規劃和計劃、師資培訓計劃和實施情況、教育資源(含教學設施及儀器設備等)統計材料;
(4)學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學期(或學年)教學工作計劃和總結;
(5)校歷、教學進程表、總課表、教師聘書及課程表、學期授課計劃、課程教學總結等;
(6)課程設計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7)學生花名冊、學籍變動情況、學生成績、學生成績統計分析、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等材料;
(8)教學研究計劃、行業(或區域)經濟教育調研報告與資料、教學改革實施方案及總結、典型經驗材料和教學研究刊物、學報、簡報等;
(9)使用教材目錄、自編教材(或講義)、教學參考資料、參加全國或全省統編教材印本、實驗(實習)指導書、習題集、試題庫(試卷庫)、試卷分析以及各種聲像資料等;
(10)教師業務檔案,包括教師基本情況登記表、教案及教學工作小結、教師考核資料、教學工作和工作量統計表、論文論著及成果、進修(培訓)登記及考核材料等;
3、教學檔案管理機構由教務處負責。
4、教學檔案按年度分類管理、編目造冊及歸檔;
5、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收集和整理各種教學檔案。
6、教學檔案管理人員應按學期按目錄對教學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學檔案管理人員應對檔案妥善保管、防止檔案霉爛、人為損壞、或流失等。
8、檔案室應有防火、防盜等設施。
9、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檔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學檔案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管理記錄。
10、借閱教學檔案,須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填寫《教學檔案借閱登記表》,說明借閱的事由和借、還日期。借閱人員對借出的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折頁、涂改、畫線、圈點、剪貼。
11、查閱教學檔案資料,須經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由檔案管理人員下架、開卷。
12、借閱和查閱過程中,造成檔案損壞,損失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檔案管理部門。
檔案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范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5.1.1.1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5.1.1.2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5.1.1.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注。
5.1.1.4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5.1.2.1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5.1.2.2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5.1.2.3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5.1.2.4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并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并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5.1.2.5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稅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5.1.3.2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5.1.3.3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
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5.2.1.1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并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5.2.1.2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5.2.1.3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
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后進行歸檔。
5.2.1.4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閱并簽字后進行歸檔。
5.2.1.5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并貼加足額印花稅后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5.2.1.6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后歸檔,并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5.2.1.7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后歸檔。
5.2.1.8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復印件歸檔后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5.2.2.1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柜,檔案柜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并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5.2.2.4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5.2.2.5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5.2.2.6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閱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閱
5.2.3.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5.2.3.2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裁批準。
5.2.3.3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5.2.3.4調閱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閱登記簿”,需要復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查閱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2.3.4調閱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涂、抹,不得抄錄與調閱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毀
5.2.4.1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領導審查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毀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銷毀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檔案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保證資料完整,使會計檔案基礎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集團檔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計檔案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它既是本單位檔案的一部分,也是國家全部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會計檔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很重要的基礎工作,各級領導應高度重視,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各級機關的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對所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
第五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和電算軟盤資料),應由財務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定成冊。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三種)、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第七條會計賬簿。會計賬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等。
第八條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會計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九條其他會計檔案包括:
(一)文書部分:
1、各種經濟合同、協議、擔保書契約及其附件;
2、年度財務計劃,年度財務工作計劃,年度財務工作總結,年度財務決算編審工作的要求,財政、財務工作會議文件及資料;
3、各種財務分析資料(包括資金分析、經濟活動分析、成本情況分析);
4、各種調查報告和典型經驗;
5、資信證明;
6、重點工程決算資料;
7、各種投標保函;
8、城建制劃轉、撤銷、合并單位的全部交接資料。
(二)表單部分:年度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報表(包括統計、質量、勞動工資、安全生產、設備情況、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財務檢查報告;國庫券和其他債券分配和統計報表;會計人員統計表、會計人員考試情況統計表;會計人員考核資料;會計證登記表;職稱評定審批表;會計達標升級申報、驗收、審批表;先進會計審批表;報廢后的固定資產卡片;各種臺賬、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三)電算化部分: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性介質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一并管理。
第十條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后,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采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一類憑證、二類賬簿、三類報表、四類其他會計檔案)、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統一)、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并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第十一條
會計檔案編號級次:2/2/2/4,即大類/年度/類別/流水號。
第十二條
大類是指會計內容的大類:01憑證、02賬簿、03報表、04其他檔案……。
第十三條
年度是指會計內容發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條
類別是指大類下的分類,憑證類別以月份劃分01一月、02二月……;賬簿類別分為01資產類、02負債類……;報表類別分為01主表、02附表、03內部管理報表……;
第十五條
其它檔案類別分為:99其它。
第十六條
流水號是指按會計內容的發生時序,連續編制號碼。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憑證,應編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應編為0408xxxx0。
第三章會計檔案的裝訂
第十七條
會計憑證的裝訂。每月裝訂一次,須在次月10日前裝訂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按憑證匯總日期歸集(如按上、中、下旬匯總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針、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如財務主管、復核、記賬、制單等)的印章是否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用“三角兩針引線法”裝訂,裝訂憑證應使用棉線,在左上角部位打上兩個針眼,實行兩眼一線并在憑證上方和左側面各走兩次線后再到背面打結,結扣應是死的,并放在憑證封皮的里面。記賬憑證裝訂完成后,要根據三角裝訂的大小進行完全包角,由裝訂人在記賬憑證側面注明年、月、憑證種類和起始號碼,并在包角處的裝訂線封簽處簽名或者蓋章。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2-2.5厘米,保證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第十八條
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后,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賬簿裝訂前,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然后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按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
(二)活頁賬簿裝訂要求: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用質好的牛皮紙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三)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在本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由會計主管人員和經辦人簽章。
(四)賬簿裝訂后的其他要求: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加空白紙的現象。會計賬簿的封口要嚴密,封口處要加蓋有關印章。封面應齊全、平整,并注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現金日記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第十九條
會計報表的裝訂。會計報表編制完成及時報送后,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謹防丟失。第一,會計報表裝訂前要按編報目錄核對是否齊全,整理報表頁數,上邊和左邊對齊壓平,防止折角,如有損壞部位修補后,完整無缺地裝訂;第二,會計報表裝訂順序為:會計報表封面、會計報表編制說明、按會計報表的編號順序排列各種會計報表、會計報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編制卷號。
第四章財務信息化檔案
第二十條數據資料管理與保密。計算機內數據文件及其備份和作為會計檔案資料打印輸出的各種憑證、賬冊、報表,應按有關財會制度使用、保管。
(一)現金記賬憑證及日記賬的輸出及保管。現金收付業務要做到當日業務當日清。現金記賬憑證一律由專職會計人員將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按分錄當日輸入計算機并打印出現金日記賬頁,審核后交現金出納人員核對現金庫存,相符后出納員及主管負責人在賬頁上蓋章,按月編頁碼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年終將各月現金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封印妥為保管。
(二)銀行記賬憑證、賬冊的輸出與保管。有關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把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銀行日記賬,以保證銀行出納當日業務當日清。銀行賬頁經出納審核無誤后,出納和主管會計簽字蓋章,按日裝訂成冊,年終將各月銀行日記賬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封印,妥為保管。現金、銀行記賬憑證可采取匯總的方式,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三)轉賬憑證的輸入、輸出與保管。有關會計人員應及時將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分錄輸入計算機。并打印輸出,裝訂成冊,妥為保管。
(四)科目匯總表、賬簿打印時間。現金、銀行日記賬每天打印。銀行余額調整表每月打印一次。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分類賬每月打印一次。現金、銀行存款、轉賬記賬憑證的科目匯總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該本記賬憑證一起裝訂。會計報表、計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時間打印輸出,經有關財會人員審核無誤后簽字生效。
(五)其他。由機器打印輸出的會計檔案發生缺損時,必須補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員在打印輸出的賬頁上簽字蓋章,財務主管簽字蓋章認可。
第二十一條數據備份管理。會計核算數據必須經常進行備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準備三套軟盤循環使用,隔日進行備份,以避免意外和人為錯誤造成對工作的干擾。需要做備份的包括系統設置文件、科目代碼文件、期初余額文件、本月賬務文件、報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統的數據文件。機內憑證及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報表,應視同會計資料按月做兩套軟盤備份,交會計檔案保管員分別放置在不同地方妥為保管。
第二十二條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存檔手續: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會計主管的簽章才能存檔保管。為保證備份數據的安全,備份軟盤必須貼上寫保護標簽,裝入盤套,放進硬盒,存放在安全、潔凈、防熱、防潮、防磁的場所。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等書面形式的會計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辦法管理。隨計算機配置的操作系統、各類應用程序軟件、購買的商品化會計核算系統軟件,軟件的備份磁盤,作為會計檔案保管。各類會計檔案的出借,必須經過會計主管審批同意并簽章,如果對備份磁盤的操作可能危及該備份磁盤的完整性,應制作該備份磁盤的復制件,使用復制件進行操作。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偽造、非法涂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備份磁盤等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條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如果保管人員有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后才能離開。交接時移交人與接替人應按會計檔案目錄逐一點交。如發現會計檔案有短缺,應由移交人負責找齊,如有丟失,移交人應查明原因,承擔責任。點交清楚后應由雙方在移交表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經上級審計和財務部門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交上級檔案或財務部門保管。
第二十五條被合并單位的會計檔案移交。被合并單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并入單位。雙方經辦人按移交清冊進行點交后,雙方經辦人和負責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上級檔案和財務部門派員監交。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條公司級以上機關應設會計檔案室。沒有條件設立會計檔案室的單位,應設會計檔案專柜,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檔案部門保管。年度終了時填制的會計檔案目錄送檔案部門一份備查。其他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條會計檔案由檔案保管人員收集歸檔。存檔前,經辦人要整理裝訂,分類填制會計檔案目錄,寫明案卷號,一切手續完備后,保管人員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的存放應該做到:防火、防潮、防蟲、防鼠、防霉變質。不允許隨便堆放,保證會計檔案完整無損。
第二十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會計檔案保管年限表執行。保管年限期滿后方能銷毀。會計部門保管的其他會計檔案,各種契約、重點工程決算資料,會議記錄本永久保存;其他檔案按其使用價值各單位自定保管年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號檔案名稱
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其中: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二、會計賬簿類3日記賬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4明細賬5總賬6固定資產卡片7輔助賬簿8涉及外事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三、會計報表類9主要財務指標快報10月、季度會計報表11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12會計移交清冊1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14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記總賬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級主管部門的匯總會計報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備注
第七章會計檔案借閱的批準權限
第三十條公司財務部門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會計檔案存在檔案部門檔案庫的,到檔案庫借閱,檔案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其他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會計檔案存在財務部門的,要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會計檔案存在檔案庫的,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二條外單位人員查閱會計檔案。要持單位介紹信,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三十三條借閱會計檔案應在財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的檔案庫(室)內查閱。須拿出檔案庫(室)時要經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必須攜帶出單位的要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第三十四條需要借出財務部門或檔案庫的會計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在“會計檔案借閱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歸還時還應注明歸還時間。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毀
第三十五條公司級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共同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總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批準并派人監銷時,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檔案、審計和財務部門對應銷毀的會計檔案共同進行鑒定,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審查后,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市檔案局、財政局和建設銀行市分行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由檔案管理部門銷毀。
第三十七條會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會計部門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報經檔案、審計部門鑒定、審批和監銷。
第三十八條基層單位會計檔案的銷毀。應由財會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銷毀清冊審批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查后,報經公司檔案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查批準,并派人監銷,方能銷毀。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應銷毀時,其中有的原始憑證還有使用價值的,例如未了結的債權、債務業務的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確無使用價值時再銷毀。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資產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相關賬表
檔案管理制度 8
一、公司設立文件檔案管理專員,切實做好文件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工作,保證文件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提高案卷質量,使文件檔案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類資料、原始記錄、出版物、各種圖表薄冊、照片以及與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上級事文等都要齊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資源專員要做好公司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確保資料完整。
四、檔案管理員要對公司安全生產相關文件資料專門建檔。進行管理。
五、立卷應根據其相互聯系、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況,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資料檔案的保管、查閱。
1、所有檔案必須入框上架,科學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檔案室要保持整潔衛生,認真做好文件檔案“八防”工作,特別是檔案室防火、防鼠、防濕、防盜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檢查、經常核對文件檔案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文件檔案資料的完整與安全。
七、公司內部員工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資料,須報請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外
單位人員要查閱、復印公司檔案,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并經本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公司所有檔案一律不允許外借。不論是誰查閱、復印檔案,公司檔案管理員都必須如實進行登記,注清查閱時間、查閱內容、查閱人姓名、批準領導、是否復印等相關內容。
八、對于公司機密文件及檔案的管理,要有專柜存放并單獨設鎖,無關人員不準接觸,工作人員要嚴守機密。
一、檔案科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義務,檔案屬于涉及托管人員隱私,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
二、各類檔案的借(查)閱,必須填寫《檔案借(查)閱申請單》。
三、個人檔案一律須托管人員本人、或委托書指定的委托人,經過相關審批流程后方可借閱。
四、外單位來人借(查)本托管人檔案,需持單位《檔案借(查)閱申請單》并經科長簽字批準,方可查閱。
五、閱檔必須在檔案室,不得攜帶外出,以確保檔案的安全性。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外借的檔案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借閱的檔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拆開、調換、污損文件或在文件上圈點、劃字等,要保持檔案的整潔、完整。
七、外借檔案一旦發生遺失、損壞、銷毀等,應立即知會辦公室進行處置。
八、檔案室對外借逾期未歸還的檔案,要及時做好催還工作。
九、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做好清點手續,由檔案管理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檔案管理制度 9
為了貫徹執行《檔案法》,適應辦公自動化及檔案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強本局文書檔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歸檔范圍
(一)上級機關的文件材料。
1、上級召開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會議的主要材料;
2、上級機關頒發的屬于本局主管業務并要執行的文件,以及非本局主管業務但需要貫徹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3、代上級機關草擬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上級機關轉發本局的文件(包括報紙、刊物轉載);
4、上級機關領導視察、檢查本局工作時的重要講話、題詞、照片和有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材料;
5、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二)本級的文件材料。
1、局黨組、行政領導會議文件材料,召開的工作會議、專題會議材料;
2、頒發的(包括轉發及與其他單位聯合頒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本級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下級單位的請示與本級的批復文件;
4、內部職能部門活動形成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檢查下級單位工作,調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內部職能部門匯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
7、形成的財務報表、憑證、帳簿、審計等文件材料;
8、黨委、團委、工會等內部組織機構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內容重要的人民來信、來訪材料,領導的指示和本機關處理來信來訪形成的記錄、調查處理報告、統計分析等;
10、征用土地及基本建設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1、制定的規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12、年鑒、大事記、工作簡報以及反映本局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和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13、干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錄用、調資、退職、退休、離休、評殘、撫恤、死亡、獎懲,黨員、團員、干部、工人名冊、報表,轉移關系存根等文件材料;
14、財產、物資、檔案等交接憑證、清冊;
15、編印的情況反映、簡報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16、與有關單位和個人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17、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三)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的文件材料。
1、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頒發的非本單位主管業務但需要執行的法規性文件;
2、相關單位對本局工作檢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級單位和非隸屬單位與本局聯系、協商工作的重要來往文件等。
(四)下級單位的文件材料。
1、下級單位報送的`重要工作計劃、總結、典型材料、統計報表、財務預算、決算等文件;
2、下級單位報送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等文件材料;
3、下級單位報送的備案材料等。
二、文件材料收集整理
(一)辦公室是本局文件材料的“出入口”,指定專人負責收發文登記、送閱、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二)各部門工作人員對辦理完畢、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齊全,及時轉交本部門負責內勤工作的人員保管。
(三)各部門負責內勤工作的人員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移交的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要及時接收、清理、建檔,如有缺少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確保每件檔案材料完整齊全。
(四)辦公室每月或每季度將各部門保管的屬于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進行收集、整理和補充,立卷保存。
(五)信息中心要在每月終了后3日內,將本局機關生成在局域網上的收、發文件刻錄到電子光盤上(一式三份),交辦公室保存。
(六)領導和機關各部門工作人員外出參加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后,應將與會議和活動有關的各種文件材料(包括音像、照片等)送交辦公室登記、建檔保存。
三、文書檔案管理使用
(一)各種文書檔案實行定人專管、入柜保存制度,任何個人都不得長期占用和私存文書檔案。
(二)內部查、借閱文書檔案,原則在文書檔案存放場所進行,否則要履行查、借閱登記手續,并按期歸還。外單位查閱文書檔案,必須報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對需要復印檔案、出具證明材料的,必須報分管局長批準,經認真審查后方可出具有關證明。否則一切后果由經辦人負責。
(三)查、借閱文書檔案人員不得剪裁、涂改、拆散、抽換文書檔案材料,也不得在文書檔案上作任何標記,更不得擅自將文書檔案轉借他人。
(四)銷毀過期無效文件材料統一由辦公室按規定辦理,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文件材料。
(五)收發、傳閱、保存和查、借閱“秘密”以上等級以及有限定收閱范圍的文書檔案,嚴格按《保密法》執行。
檔案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使公司管理體制的完善,非設備工程業務處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規章。
二、適應范圍
適應公司內部各部門有非設備工程業務需求的單位和公司職員。(廠內宿舍維修不在此管理范圍內)
三、名詞解釋
1、非設備工程業務:
指未能納入設備管理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工具器材等產生安裝、維護、制作的作業需求。
2、安裝:
非設備工程管理范圍內產生有安裝開關、插座、水電氣源、門窗、網絡線、電話線、風扇、空調、標示牌等業務。
3、維護:
非設備工程管理范圍內產生有需求維修、保養的業務。
4、制造:
非設備工程管理范圍內產生有制作(五金類、木材類、基礎設施類)箱、柜、桌、椅、臺、周轉車、鐵棚、防護欄等業務。
四、細則:
1、工務課為非設備工程管理歸口單位。
2、各需求單位應遵守本規章制度要求,按非設備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設備工程業務聯絡單辦理業務。
3、承辦單位應對需求單位提出的'業務需求作審查工作,發現有違反安全管理要求、廠紀廠規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業務作意見反饋,需求部門要將改善方案呈報批示后再辦理業務。
4、承辦單位審查無誤應根據輕重緩急組織人員安排作業,并遵守安全作業要求,完工確認后認真填寫聯絡單。
5、安裝:
5.1 對于安裝工時在1小時以內及安裝材料費用在約¥100元以下的非設備工程業務無需部門主管審核,單位主管確認方可辦理業務。
5.2 對于安裝工時1―8小時及安裝費用在約¥100元―¥1000元的非設備工程業務,要需求部門主管審核,方可辦理業務。
5.3 對于安裝工時超出8H及安裝費用大于約¥1000元的非設備工程業務,需求部門主管審核及(副)總經理核準,方可辦理業務。
6、維護:
6.1 需求單位申請維護作業時,原則上需單位主管確認,部門審核方可辦理作業(特殊情況承辦單位可先執行作業)。
7、 制造
7.1 需求單位制造業務辦理標準可參考安裝業務要求辦理。
五、附件:
1、非設備工程管理流程
2、非設備工程業務聯絡單
檔案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文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員應保證經辦文件的系統完整。結案后及時交專職文書人員歸檔。工作變動或因故離職時應將經辦的文件材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毀。
第三條 凡本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管理。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歸檔范圍:
1、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以及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3、本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
第六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借閱檔案要認真填寫《借閱檔案登記薄》。
2、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3、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檢查,如發現遺失、污損、或隨意涂改情況的,要追究借閱者責任,并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條 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必須編制《檔案銷毀清冊》,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核對清楚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檔案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
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
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黨群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及紀要;各黨群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黨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87)教辦字0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國際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十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執行。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執行。
【檔案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檔案的管理制度04-24
工程檔案的管理制度06-02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05-08
檔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02
檔案管理制度08-11
經典檔案管理制度08-19
培訓檔案的管理制度03-11
學籍檔案的管理制度03-11
檔案工程管理制度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