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3-08-29 16:37:16 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匯編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人事管理制度(匯編20篇)

  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人事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及時登記于《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并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準后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后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復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毀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毀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銷毀。

  4.3經批準銷毀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登記》和將要銷毀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3

  一、專職工作人員的配備應堅持務實高效,力求精簡的原則,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情況,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應根據章程規定經集體討論決定,不是一人說了算,嚴格把好進人用人關。

  三、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自主聘任的專職工作人員,應依法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任專職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按照國家有關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聘任專職工作人員須報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人事管理制度4

  一、 目的:

  為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則。

  二、 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并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核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事件之后或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后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3、保衛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設備。

  (3)、檔案柜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 統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設備利用情況。

  5、 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并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后登記、發出。

  人事管理制度5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細節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人事管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等是怎樣的呢?以下是詳細的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后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于員工離職半年后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并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后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準。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擇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于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后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后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閑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閑書、玩游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一定為xx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后,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xx元/月、午餐補助xxx元/月、住房補助xx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系;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鑒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斗、詐騙、索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人事管理制度6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范化、程序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回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愿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戶和非深戶員工,都需有深戶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及收入,并預留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生的入戶手續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簽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并于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續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并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關于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系,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人事管理制度7

  一、熟悉本職業務,具有一定的處理業務工作水平和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能吃苦耐勞。

  二、要堅持常年出滿勤。無故缺勤兩天以上者,年終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

  三、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高質量的按時完成自己的本質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要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對平時工作完成情況有記載,年終按目標責任制總評。

  五、實行競爭上崗。為了強化競爭機制,股室隊長實行競爭上崗,競爭者進行演講,并進行民意測驗,票數達不到半數的不能上崗任職。

  六、提拔干部要嚴格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六、建立干部政績考核檔案,以利于干部培養、提拔、輪崗、交流。

  人事管理制度8

  1、幼兒園員工的配備應堅持務實高效,力求精簡的原則,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據工作需要和經費情況,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2、幼兒園聘任員工,應依法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幼兒園員工的聘用,原則上向社會公開招聘,也可從國家正式職工、退休、離休人員中聘用。

  4、幼兒園員工的解聘,應按照簽訂的聘用合同執行。

  5、幼兒園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低于當地最低用工標準,優化員工結構,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提高整體素質。

  6、幼兒園員工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按照國家及主管部門的有關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政策規定執行。

  7、幼兒園員工的檔案管理,原則上由幼兒園負責。

  人事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事務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獲取事務所可持續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事務所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1)、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事務所經營班子對未來一年的業務發展預測,統籌規劃各部門本年度人員編制。

  (2)、各部門在事務所崗位編制的整體規劃下,根據本部門人員現狀況,由部門負責人在業務忙季到來之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招聘。

  (3)、在業務淡季事務所嚴格控制新增人員,特殊部門需求的特殊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增加。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制定詳細的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應主要包括人員需求、信息發布時間和渠道、選拔方案及時間安排、招聘費用預算、招聘工作時間表等內容,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

  招聘廣告應具有如下內容: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需附帶的證件、材料、聯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面試為主,有特殊專業要求(如應聘國際業務部門等對外語能力要求較高的部門時),除了采取筆試外,還得加試口試,題目由用人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擬定。

  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主持,向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介紹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員工待遇;并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歷、執業經驗、專業技能等,對初試合格的人員情況予以記錄。

  復試由主管副總主持,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引導工作。

  事務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網上招聘、員工推薦、刊登報紙廣告等。

  2、原則上初試和復試工作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確因面試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門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間隔天數,但最長不超過兩周。

  3、人力資源部必須在復試后三個工作日通知已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并確定報到日期。

  1、所有應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復試合格后須先由綜合業務部組織進行體檢,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肝功化驗結果,心、肺功能等),身體健康者方可錄用。

  2、事務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至少是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審計、金融、財務管理等相關經濟類專業(其他專業確實優秀的,應事先報經主任會計師同意)。

  3、非應屆畢業生應聘普通員工級別的,應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4、應聘項目經理以上級別的,應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5、工作經驗豐富,在行業內卓有成績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6、應聘國際業務部等對外語要求較高的人員,英語程度至少在國家6級以上且聽說讀寫流利。

  7、事務所員工推薦的應聘人員不得到推薦人所在的部門工作。

  2、在試用期內表現優秀的,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提請,并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予以提前轉正。

  4、特別優秀人員經主任造價師批準可不經過試用期。

  1、試用期滿后,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轉正意見,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鑒定后,報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予以轉為事務所正式員工。

  2、有執業資格的員工,應在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執業關系轉入事務所,由事務所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條例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準后執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正式員工、臨時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調入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后應依據本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最低年限一般為一年,合同期滿仍繼續留用工作的,應簽訂勞動合同;

  2.公司臨時員工勞動合同年限由公司視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需要重新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原勞動合同廢止;新員工于試用期滿轉正后即與公司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1.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合同對方當事人。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下列時間提前向公司總經理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業務助理級及一般行政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項目經理級員工及行政經理,提前二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1.公司正式員工,從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養老、醫療和失業社會統籌及提取住房公積金待遇。

  2.臨時員工和實習員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情況特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九條員工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第十條新員工到公司上班前,應在行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由公司劃定,費用由公司承擔。體檢結果出來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員應在上面簽字,當確定各項體檢結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進入試用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必須嚴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續,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須經所在部門、財務部、質量監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其完成或者正在進行中的工作的資料檔案及待辦事項已經移交完畢,方可正式辦理調轉事宜。

  為規范事務所人事管理,使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事務所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一支“能吃苦、會戰斗”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是事務所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基礎。

  第二條、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和對員工負責的基本原則,使每位員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優勝劣汰”競爭機制,包括對由于各種原因已經不適合在事務所繼續工作的員工的辭退、開除等。

  第四條、辭退、開除員工,事務所應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獲取可靠的證據基礎上,按照事務所規定的程序嚴格執行。

  1、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人力資源部考察,確實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可在試用期內隨時予以辭退處理;

  2、事務所正式員工,不能勝任所在崗位的工作責任,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考察核實,并聽取本人意見后,上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準予以辭退處理;

  3、長期休假已作為待崗處理的員工,如待崗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仍然沒有部門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辭職,將按照辭退處理;

  4、勞動合同期滿,事務所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辭職時,可按照辭退處理;

  1、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或因觸犯法律被提起公訴的員工,事務所根據行政機關的通知將予以開除處理;

  2、無故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3、因個人失職,給事務所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重大損失的員工,除按規定賠償事務所相應損失外,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務所或客戶商業秘密的員工,事務所一經查實,將予以開除處理;

  5、嚴重或屢次違反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的,事務所可根據有關規定作出予以開除的處理。

  (1)、事務所辭退試用期內員工,除支付員工工作天數的工資外,將不給于其他經濟補償;

  (2)、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未滿的正式員工,將按勞動合同中的相應規定予以經濟補償;

  (3)、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滿的正式員工,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凡是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將不給于任何經濟補償。

  1、事務所在辭退或開除員工前,由擬被辭退或開除員工所在的部門負責人與其談話,聽取員工個人意見,并將談話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擬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情況,及時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報告,并根據事務所領導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查和了解。

  3、人力資源部將調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匯報,并履行辭退、開除員工的必要手續。

  4、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決定經事務所領導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應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發出“辭退(開除)通知單”(通知單樣式附后),正式通知擬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

  5、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或主任會計師申訴,人力資源部應認真聽取申訴員工的意見并進行書面紀錄,且在3日內給以申訴人答復。

  第九條、凡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在3年內不再錄用。

  1、員工應于辭職前一個月向其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請求;

  2、主管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應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4、辭職員工寫出書面辭職申請同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申請表》,經相關各部

  5、事務所可通過人力資源部出具辭職人員在事務所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員工辭職時,其部門負責人要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人力資源部協助,并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事務所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包括事務所為個人配置的手機、筆記本電腦等;

  第十四條、員工個人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社會保險關系等應從員工離開事務所之日起3個月內調離事務所。

  第十五條、離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條、被事務所辭退、開除處理的員工,也必須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或以部門負責人

  簽認定的停薪日期為準。以各種理由請假一段時間后提出辭職,認定停薪日期為請假開始日期。

  3、事務所對在合同期內被辭退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予以補償;

  (3)、勞動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對事務所

  (4)、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十九條、事務所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為加強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按照《勞動法》和參照利安達總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勤工作由綜合業務部承擔,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條凡因私請假,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示,得到批準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公司工作崗位,否則以缺勤計算。

  第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公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時30分至下午4點30分,夏季:早8時至下午5點。(午休時間一個半小時除外)。冬季時間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下班。凡上班時間未準時到達崗位的,按遲到計;凡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崗位的,按早退計。

  3.凡超出各種假期規定期限仍需繼續休假者,應提前向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不提前請示批準者逾期休假時間按曠工論;

  4.上班時間擅自離開辦公室達一小時以上者,缺勤時間按曠工論。

  第六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憑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病假。工作時間到醫院就診,憑掛號單視就診時間長短計病假。

  第七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可申請事假。

  第八條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給予工傷假,直至痊愈。

  第九條探親假。凡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以下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夫妻兩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時間)。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可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親一次者,假期為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員工,從報到之日起滿一年后開始享受探親假(不包括路途時間)。

  3.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親假的,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按休假天數每天補助20元。

  公司正式員工辦理本人結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獎勵假7天。對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者,公司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1.女員工生育后可享受產假90天。男員工配偶生育,可申請休假15天護理配偶,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領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員工憑該證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增休產假3個月。晚育女員工增加獎勵假30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根據醫生意見享受產假15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3.產假期滿仍需繼續休養者,可憑醫院證明申請病假。

  4.員工施行絕育手術或女員工作人工流產手術,可憑醫院證明休病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不超過一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員工需離職處理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喪事時,可請喪假3天。

  員工到外地結婚、奔喪、探親,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計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滿一年的在崗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齡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數不包括政府法定節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計使用,原則上也不能分開使用。

  3.員工如申請年休假,應至少提前兩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數每天補助20元。

  (1)員工在本年度內,累計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計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員工參加公認職稱考試,一次考試可申請考試假3天。

  員工參加對公司發展有重大積極影響的考試,其休假時間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條因公出差者,出差時間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補助按2倍計發。

  第十八條請假者應至少提前1天向有關領導請示,請假者應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委托(或由主管領導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以后,方可離職。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或事后辦理補假手續。

  第十九條凡請病假、工傷假者,均須憑區級以上就診醫院醫師診斷書,并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工傷假需延長休養期,產假期滿需繼續休養的,均須憑就診醫院證明申請續假。

  第二十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當事人在外地需續假時,可采用電話方式聯絡,于返回后立即補辦續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半天不用填請假單,但必須與主管副總打招呼,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填寫請假單應由本部門主管副總、綜合部、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以上職務者請假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審批并通知綜合管理部。

  任何人無權超越本規定的職權范圍批準員工以各種名義的請假,否則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請假理由不真實,故意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即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節日加班(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按勞動法規定計算工資。

  第二十五條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全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的員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資總額全額照發;超過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資的90%。

  第二十六條符合規定時間內的工傷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奔喪假者,原則上扣發綜合獎金,其它工資照常發放。

  第二十七條每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基本工資的30%;(例如:月工資1000元,請假10天,計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請病假超過1個月,按基本工資70%計發工資;超過2個月,按基本工資6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3個月,按基本工資5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4個月,按基本工資4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5個月,按基本工資3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長期病假者作為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以上病假1-5個月的均扣發綜合獎金)

  第二十八條每月事假超過1天,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工資的80%;(例如:月工資1000元/22天=45.45元,請假2天超過1天,計算方法扣發:45.45元*1天*80%=36.36元,應發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過7天,扣發應發工資的100%和當月獎金。

  第二十九條休正常產假,除綜合獎金、基本工資正常發放。超過應休產假視具體情況,按曠工、病假、事假處理。

  第三十條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次者,視同事假超過1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7次者,視同事假超過2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曠工半日以上者,扣發全月應發工資的20%,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綜合獎金,累計曠工達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條被公安局拘留者,視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發放生活費。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適用于本所正式員工和聘用的長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人員。

  1、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員工自進入公司試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綜合管理部建立基礎信息檔案,應及時提供真實的個人基礎信息資料,包括個人履歷、聯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執業資格證復印件、職稱證復印件等資料。

  2、員工基礎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進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資料。

  3、每六個月綜合管理部將對基礎信息檔案進行重新確認。

  1、正式員工轉正后可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由公司將人事檔案存檔于省人才中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存檔費用由公司負擔;

  2、員工離所后,應及時將人事檔案調出,未能及時調出產生的存檔費用由本人負擔;

  3、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人事檔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于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二章二課證的發放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核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三章二課證的管理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為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人事管理制度11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現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榕委辦74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等及單位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與對象

  本單位正式在冊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均適合本實施方案。

  二、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凝聚優秀人才,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財政所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崗位設置與結構比例

  崗位總量

  根據市、區編辦核準財政所崗位總量為5名,其中管理崗位數1名、專業技術崗位數4名。

  崗位類別及比例

  1、本單位崗位分別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二種類別

  2、根據崗位設置原則,二類崗位的結構比例具體控制標準如下:

  專業技術崗位占主體,為崗位總量的80%,管理崗位為崗位總量的`20%。

  崗位等級及結構比例

  1、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數1個,占單位崗位總量的20%,設置九級1個。

  2、專業技術崗位

  專業技術崗位數4個,占單位崗位總量黨的80%,設置細分如下:

  中級崗位為1個,占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25%,九級1個,占中級比例的100%。

  初級崗位為3個,占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75%,其中11級為3個,占初級崗位比例的100%。

  四、崗位職責與任職條件

  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4、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5、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持有會計職業資格證書,具備九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專業技術崗位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4、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業工作。5、具有專科以上學歷以及初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持有會計職業資格證書。

  五、崗位聘用辦法:

  按照等有關文件以及XX區人事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規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崗位聘用基本程序

  公布崗位: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崗位及具崗位職責、聘用條件;

  申請應聘:應聘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出面應聘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核:本街道崗位設置工作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考察評議:本街道崗位設置工作組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進行競爭上崗或考核,確定可直接聘用的崗位人選,報街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

  研究決定:街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聘用名單;

  結果公示:聘用結果確定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間內有異議者,按程序進行復議,確屬不當者,將予以重新審核。

  簽約上崗:單位法定代表與受聘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六、組織領導

  1、街道成立崗位設置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類各級崗位職級評定人員進行審定。

  2、街道成立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組,負責街道各級各類崗位的申報推薦和初審。

  七、實施步驟:

  五鳳街道財政所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總體安排在20xx年6月前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具體分以下幾個步驟實施:

  1、20xx年3月—20xx年4月,公布崗位設置實施方案,廣泛聽取職工對實施方案的意見,由街道班子討論通過。

  2、20xx年4月制定崗位說明書,組織聘用工作,簽訂聘用合同。

  3、20xx年6月前,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經街道辦事處審核批準后,上報區人事局認定。

  4、待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后,以下個月起兌現崗位等級工資。

  人事管理制度12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6、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7、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8、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9、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10、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11、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12、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1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14、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員工

  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采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范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并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準后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并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后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并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復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脫。

  4、公司于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XX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并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涂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

  規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并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準,并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后,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后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人事管理制度14

  1.薪酬的含義

  薪酬作為等價交換的結果,包括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所作出的杰出貢獻而獲得的各種經濟回報形式。

  根據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分為兩種類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經濟性報酬:工資,津貼,獎金和各種福利等。非經濟性報酬則不能以金錢的形式表現,如參與決策的機會,較大的職業發展空間,良好的工作氛圍與工作環境等。

  薪酬≠工資≠報酬,在現代分配制度中,對人力資源實行的是工資制,對人力資本實行的是薪酬制。報酬強調的權利,薪酬強調對等。

  薪酬=崗位工資+年終獎+人力資本持股+職務消費+福利補貼

  2.薪酬的構成: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所具備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資歷,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

  基本薪酬變動取決于三因素:

  1)社會經濟發展導致基本生活費用的變化,如通貨膨脹;

  2)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職位升遷。

  可變薪酬:根據員工是否達到或超過某一事先確立的績效標準而浮動的報酬。績效標準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績效也可以是組織績效或是部門績效。

  作用:

  1)對于組織提高效率;

  2)實現組織目標;

  3)加強部門協調。

  福利:國家福利和組織自愿福利。我國法定福利項目包括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法定休假等。

  組織自愿福利:企業年金計劃,補充的健康保險計劃,心理咨詢服務,子女教育補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員工方面:

  1)提供經濟保障;

  2)產生激勵。

  組織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經營成本。

  社會方面:薪酬構成了全社會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決定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則引發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薪酬設定的主要制約因素

  內部因素:

  1)本單位業務性質與內容;

  2)組織的經營情況與財政實力;

  3)組織管理哲學和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組織分配思想,價值觀,目標追求,價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勞動力市場的`供需關系與競爭狀況;

  2)地區及行業的特點與慣例;

  3)當地生活水平

  4)國家的有關法令和法規。

  5.薪酬管理及主要內容

  薪酬管理服從于企業的經營戰略,要為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僅是讓員工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還要引導員工的工作行為,激發工作的熱情;給員工發放工資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層次的活動。

  薪酬體系的確定:

  1.確定制定組織基本薪酬的基礎:

  (1)職位薪酬體系以及工作本身的價值來確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體系

  (3)能力薪酬體系;

  2.確定薪酬水平:是組織支付給各職位,各部門或整個組織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決定了外部競爭力;結合市場競爭和組織能力,來決定采取領先型,追隨型,滯后型還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確定薪酬結構:同一組織內部不同職位或不同技能等級所獲得的薪酬之間的相互關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現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和福利。薪酬構成是指薪金報酬的各組部分在薪酬總體中的結構和比例。

  特殊群體的薪酬: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群體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預算,薪酬溝通等問題。薪酬調整是指企業根據內外部各種因素的變化,對薪酬水平,薪酬結構和薪酬形式進行相應的活動。薪酬控制是指企業對支付的薪酬總額進行預算和監控,以維持正常的薪酬成本開支,避免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財務負擔。

  6.薪酬管理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業,同一地區或同等規模的不同組織中的類似崗位;

  2)內部公平性:同一組織內部不同崗位所獲得的薪酬應該與所作出的貢獻成正比;

  3)個人公平性:與其他人獲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勵原則:按貢獻分配,實現真正的公平。

  競爭性原則:組織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場平均水平。

  經濟性原則:必須考慮企業的支付能力,盡量控制勞動力成本,在競爭力,激勵性和經濟性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合法性原則:最低工資規定,反歧視法和社會保險法等。

  人事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第二章、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

  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第四章、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第五章、調配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第七章、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評選優秀員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人事管理制度16

  一、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對內應體現為滿足廣大同學的正當要求,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對外應體現為維護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形象、榮譽和利益。學生干部應本著認真、務實、負責的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為了更好地實現對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提高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素質,嚴肅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紀律,促使團總支、學生會干部更好地開展工作,保證團總支、學生會工作效率,團總支、學生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團總支、學生會干部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團學干部在個人思想政治方面,應做到成熟穩重,作風正派,原則堅定,組織紀律性強,無任何違紀違規記錄。

  (二)團學干部應能夠正確處理學習和工作的關系,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使自己的學習成績原則上達到河西學院學生會干部的基本要求。

  (三)團學干部應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和協調能力,在工作中能積極主動,有計劃性、針對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職工作。

  (四)團學干部應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即具有在以前參與學生干部相關工作半年以上的經歷,且有較好的工作業績。

  (五)團學干部應具有積極投身于系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熱情,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第二條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職責及紀律

  (一)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職責

  1.團學干部應認真對待本職工作,善始善終,不計較個人得失,將為同學服務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和指導思想;

  2.團學干部對組織安排的任務應堅決完成,每位學生干部應對本職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

  3.團學干部應與團總支、學生會領導經常溝通,交流匯報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工作計劃,并獲得上級領導的幫助與建議;

  4.團學干部應經常與本部門干事交流,了解他們在工作中的困難與障礙,并耐心指導他們完成本職工作,建立良好的上下級關系;同時,團學干部應注重培養本部門骨干干事,使其在實踐中增長學生工作的能力;

  5.團學干部應當關注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工作及運行情況,誠懇地指出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中的不足之處,積極向主席團提出適當的工作意見和建議,使得團總支、學生會能夠真正做到為廣大同學服務,不斷向前發展。

  (二)團總支、學生會干部的紀律

  1.團學干部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本學生會的章程、制度等;

  2.團學干部應服從團總支、學生會的整體安排,能夠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堅決執行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主席團做出的一切決定;

  3.團學干部應維護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損于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行為。

  第三條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標準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2.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3.加分標準(內部審核)

  (1)開會出勤情況。學期全勤加5分;

  (2)能認真完成臨時分配的(包括部門間)各項重要工作的加5分;

  (3)為學生會總體工作提出有較高價值建議并被采納,實踐結果較理想的加5分;

  (4)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證書者加5分,獲得各項校級及以上等級榮譽者加5分;

  4.扣分標準

  (1)開會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無故早退視同缺席一次扣2分,開會遲到一次扣2分;

  (2)開會時影響開會秩序被點名批評者一次扣2分;

  (3)部門里安排任務沒有按時完成或完成質量不好者一次扣5分;

  (4)對部門安排任務拒不接受者一次扣5分;

  (5)不配合其他成員工作的(經部長認定)一次扣5分;

  (6)學習成績不及格者一門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

  (7)在公共場所、宿舍區、教學區嚴重影響團總支、學生會形象的違紀行為者(抽煙、喝酒、賭博等),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8)受學校處分的一次扣5分,且本學期考核等級不能為優秀,情節嚴重者本學期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二)考核方法

  1.考核總評定在每學期期末進行,分為期末考核和平時考核兩部分,其中期末考核包括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

  2.團總支、學生會干事的他人考核由同部門干事、部門負責人完成;部門負責人的他人考核由部門干事、主管負責人完成;主席團成員的.考核由所分管部門部長,主席團其他成員及輔導員老師共同完成;

  3.平時考核情況隨時登記在《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考核表》中;

  4.考核基礎分為60分,即在此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加分和扣分(無上下限);

  (三)考核等級

  1.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二)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分以上(含)為合格;70分以上(含)為良好;80分以上(含)為優秀。

  第四條團總支、學生會評優制度

  (一)優秀學生干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

  2.符合《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標準;

  3.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敢于和不正之風作斗爭;

  4.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助人為樂,不參加營利性活動;

  5.本學年中考核等級為優秀;

  6.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創新和實干精神;

  7.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有獨到的想法和講求效率的辦事方針,工作表現突出;

  8.對人誠懇,責任心強,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部門里有較高的威信;

  9.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和體育鍛煉,個人素質全面發展。

  (二)優秀團干部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學校及學生會的各項章程制度,積極參加團總支、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遵守校紀校規,無不良行為(如抽煙、喝酒、賭博、打架等),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3.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有某類專長。

  4.尊重師長,團結同學,舉止文明,行為端莊。

  5.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如為學校爭得榮譽等)

  6.熱心學生會工作,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認真負責;

  7.有創新意識,能配合各部負責人出色完成任務。

  8.在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一學期以上,并且本學期中考核等級為優秀;

  備注:院優秀學生干部評選參照《河西學院學生手冊》中“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辦法。

  第五條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調配

  (一)干部調配

  1.在職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而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干部調配的程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團學干部本人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主席團視工作狀況直接調配干部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愿部門,主席團經研究后,做出是否批準調配的決定。如批準調配,完成規定程序并將相關資料于秘書處存檔。主席團在直接調配干部工作時,征得調配干部本人和相關部門干部意見后完成規定程序并于秘書處存檔。干事調配由雙方部長報由主管負責人批準。

  (二)干事調配

  1.團學干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部長申請調換職務:

  (1)對現任工作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缺乏開展現有工作的能力和動力,對其他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興趣;

  (2)有其他需要進行工作調配的特殊原因。

  2.干事調配的程序主要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干事本人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調換工作,另一種是部長視工作現狀直接調配干事工作。個人申請調換工作應先向部長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申請調換理由與調換意愿部門,部長經與本部門其他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研究決定后,做出是否批準調配的決定,如批準調配,應及時上報各分管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配,如批準調配,應及時上報主席團。主席團經研究決定,做出是否調配干事工作,如批準調配,則干事可調換到相應部門工作,如不批準則不可以隨意調動。部長在直接調配干事工作時,必須事先征得干事本人和相關部門干部的意見。正式調配干事工作后,應及時上報分管負責人,再由分管負責人上報主席團。各分管負責人必須對干事調配事項及時備案。

  第六條干部罷免

  (一)團總支、學生會在職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主席團應及時罷免其所任職位:

  1.因違反校紀校規而受到相應處分或違反《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章程》者;

  2.干部在任職期間嚴重失職,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比較惡劣的影響;

  3.干部在本職崗位上玩忽職守或是能力有限,怠于履行或無法履行自己的干部職責;

  4.干部自身的日常生活、言行舉止等不檢點,在工作中嚴重損害系及團總支、學生會的良好形象;

  5.學生會干部在具體的工作中,出現假公濟私情況的,經調查取證確認后,情況屬實;

  6.應當進行干部罷免的其他情形。

  (二)干部罷免的程序

  1.學生會秘書處應很好地履行監督各級干部的職權。一旦發現個別干部有上述行為發生,應及時地向主席團匯報,隨即展開相應的調查,并最終提交一份詳細的情況說明;

  2.主席團在接到辦公室提交的書面匯報后,應及時與該干部進行談話,進一步確認相關情況。若情況屬實,主席團應在一周內提出該干部的罷免及相關接任干部的調配方案;

  3.主席團將辦公室的書面報告和新的干部調整方案,進行民主討論經批準后,該干部調整方案實施生效;

  4.該罷免及調動方案生效后,主席團及時通知相關當事人,并于秘書處存檔。

  第七條干部辭職

  (一)在職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主席團書面申請辭職,經批準后即可離職:

  1.因個人健康問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2.無法協調好工作和學習的關系,成績明顯下降的;

  3.自身領導和組織能力不夠,無法正常開展相關工作的;

  4.不能很好地處理與同事之間的人際關系,在工作中缺乏相應的群眾基礎;

  5.無法履行干部工作職責的其他原因。

  (二)現任干部辭職應向主席團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辭職理由。經主席團經研究后,做出是否批準辭職的決定。如批準辭職,應及時通知系相關職能部門。

  第八條干部培訓

  (一)由辦公室制定《河西學院學生干部培訓意見和建議調查表》,每學年初進行調研,根據調研結果做出本學年的干部培訓要點及計劃。

  (二)辦公室將干部培訓計劃上交至主席團,由主席團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三)培訓過程中,學生干部須按時參加,無故缺席者將在干部量化考核中扣分。

  (四)培訓簽到情況和培訓內容由辦公室記錄并存檔。

  (五)培訓結束后,由辦公室制定《干部培訓意見反饋表》,對干部培訓工作進行調查,寫出總結報告,并將培訓過程中相應資料存檔。

  (六)培訓的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的培訓:學生干部要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水平,樹立為人民服務的觀念;

  2.人員崗位培訓:學生干部在崗時要明確崗位的職責要求,學習崗位所需要的業務知識和基本的工作方法;

  3.工作能力培訓:通過各種方式培養學生干部的組織能力、溝通能力、社會活動能力等素質。

  第九條附則

  (一)本制度解釋權最終歸河西學院農學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17

  1、全體教師必須服從上級和學校的管理,自覺做到依規辦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崇尚科學,反對迷信。

  2、教師申請調動,要嚴格按教育局的規定,由教師書面提出申請,學校領導班子研究討論加意見,由學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調配。

  3、學校內部教師人事調整,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教師的專長和表現,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討論決定,人事調配實行一次性討論,一經討論確定,原則上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要經過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4、根據市教育局規定,每年實行教師人事考評制度,每學年對教師的各方面表現進行一次考評,考評結果存入教師檔案;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評聘、評優、評先、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

  5、實行教師聘任制,學校根據教師的平時的表現和業績考評結果,由領導班子根據核定編制員額和崗位的需要,確定聘任教師的名單,各教師與學校簽定聘任協議。

  6、全體教師必須從大局出發,服從學校分工,按學校分工認真搞好本職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從分工的,視情節輕重,在年度考評中扣分。

  7、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如需要我校教師到基層學校支教。學校根據文件規定的'有關條件,由教師提出申請,學校根據支教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到基層學校開展支教工作;教師必須服從學校安排,服從工作需要,積極做好支教工作。

  8、建立教師工作檔案,健全教師業務檢查評比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教師各方面的表現每學期由學校考評小組作出公平的評價。

  9、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各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樹立高尚的師德師風,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動,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能力,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任務,想方設法在各自的崗位上做出成績,為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而努力奮斗。

  人事管理制度18

  一、管理原則

  人事管理遵循依法法規、公平竟爭、責任與激勵等原則。

  二、員工聘用

  1、公司實行全員聘用制,對應聘員工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公司重視每位員工在其自身和崗位中所顯示的能力和可塑性的潛能。所有員工都可獲得平等的尊重,并被提供同等的發展自身和事業的機會。

  3、公司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應聘員工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勤奮、正直、敬業、機敏、接受能力強、身體健康;

  (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原則上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各部門管理崗位職責原則上要求大專以上學歷,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應聘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實可靠的個人資料、國家認可的學歷文憑與專業性證書,不得冒充、涂改和填寫虛假資料,違者公司保留處罰和解聘的權利;

  (5)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聘用,隱瞞實情者,一經公司發現,立即予以除名,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①被公司除名、辭退、解聘者;

  ②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受通緝,尚未結案者;

  ③吸食毒品或其它代用品;

  ④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⑤未滿十八周歲者。

  4、公司招聘應遵循以下程序:

  (1)公司各用人部門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崗位設置情況,向綜合管理部提交人事需求報告書;

  (2)綜合管理部根據各部門用申請,統一規劃,有效控制,制作招聘計劃書,經總經理或執行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3)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材料進行分類,選擇性地進行初試,應聘者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查驗各類證件;

  (4)初試合格者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復試,復試合格簽署意見;

  (5)應聘人員登記表經總經理審批后,由綜合管理部安排進行健康檢查,應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體檢;

  (6)通過健康檢查的應聘者進入本公司試用;

  (7)所有進入本公司試用的員工必須參加崗前培訓,了解公司的概況和規章制度,基本掌握崗位技能后方可入職試用;

  (8)進入本公司試用的員工必須在一周內提交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原件,由綜合管理部審核確認、復印存檔。

  5、員工的試用及轉正

  (1)新錄用員工一般試用期為三個月,讓職辦理手續流程(祥見《試用員工管理辦法》)。若在試用期間表現優異,有特殊貢獻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可縮短試用期。若新員工經考核證明有豐富的相應崗位工作經驗,經主管領導審批,可免試用期;

  (2)新員工在試用期內能夠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適應本人工作崗位,試用期滿前一個星期由本人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綜合管理部對該員工進行轉正考核,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轉正;

  (3)轉正后,雙方自愿可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每年續簽一次。

  (4)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若違反公司的違章制度或不能適應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將其辭退;部門負責人進行書面申請辭退,提交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總經理審批方可辭退;

  6、員工的崗位調動

  (1)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要求調動,須征得調出、調入部門同意,由綜合管理部完成員工異動表的相關程序后,開具調動通知書;

  (2)任何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工作需要的調動安排,及時辦好各項交接手續,若不服從工作調動,公司將給予處罰。

  7、員工的離職、解除和終止聘用

  (1)離職分個人辭職、公司辭退、除名、開除;

  (2)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在試用期滿后,雙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一個星期局面通知或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詳見《勞動合同書》);

  (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表示不繼續的,合同即行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內辭退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其本人,或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代替此項通知;

  (5)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每年一次體檢后,健康狀況不適應工作要求的員工不再續約;

  (7)自動離職或辭職者,違反該規定并造成公司資料外流或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期經濟及法律責任;

  (8)離職程序為:

  本人以書面報告提出辭職申請或部門提交辭退者員工報告---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領取離職審批表---停崗---按審批表程序辦理審批手續---依照員工離職流程表物品清退手續---結算、領取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三、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公司實行統一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依法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公司與員工依法簽訂之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3、合同生效期間,雙方都有權要求對方全面發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方違反合同不發行義務,雙方有權要求賠償由此面造成的損失。

  4、合同條款是雙方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依據,也是處理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

  四、檔案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嚴格遵循程序,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2、員工有責任真填寫公司制定的應聘人員履歷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正確屬實,并根據要求附交有關證書、證件的復印件,虛假者公司可作為解除合同的理由。

  3、應聘人員登記表所填寫的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加以個性和增補。

  4、非職務所需,員工不得私下打聽他人的個人情況。

  人事管理制度19

  一、人才招聘錄用

  第一條招聘原則

  (一)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崗位需求進行。

  (二)招聘錄用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人才,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錄用條件

  (一)具備以下情況均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被公司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未滿16周歲;

  (3)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4)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條錄用程序

  (一)各項目服務中心根據本單位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配合行政人事部進行招聘。

  (二)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下列手續:

  (1)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2)核對并遞交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核對并遞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張;

  (5)持本人的煙臺市工商銀行卡;

  (6)員工每年的繳納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財務繳納60元飯卡及工牌押金,我們為您辦理員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請到財務繳納100元宿舍押金,我們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入職管理

  第一條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員工根據崗位設置不同的試用期

  保潔員試用期為3天,3天之后經考核合格辦理入職手續,試用期工作時間計入工資,3天之內離職者不計工資;

  其它崗位員工原則上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雇傭關系。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后可轉為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二)試用期滿后轉正程序

  新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服務中心項目經理、行政人事部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依次進行評價,根據公司工資標準填寫轉正意見并擬定轉正工資,報總經理審批。

  第二條員工入職接待

  (一)新員工報到時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接待,并全力幫助解決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難。

  (二)新員工報到后,行政人事部幫助辦理飯卡及工牌,部門協助為員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職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干凈整潔,按公司的規定著裝,佩戴工牌,試用期未發放工裝人員根據部門要求盡量規范著裝。

  (四)新員工進入部門以后,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老員工盡量采取一帶一的方式對新員工進行幫帶,引導員工盡快熟悉工作區域,了解工作職責,進入工作角色。

  第三條物業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不允許抽煙、吃零食、看報紙、上網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允許崗前崗上飲酒,打架等,一旦發現將給予辭退處理。

  (二)員工應本著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循環利用使用過的'單面紙打印或復印。單面紙的內容必須為一般性的文件或資料,對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環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物業公司信譽的行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五)嚴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內部員工、業務單位、客戶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三、培訓及考核

  第一條培訓目的

  (一)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新員工入職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

  (二)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公司簡介、公司組織結構介紹、人事制度、勞動紀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條在崗培訓

  (一)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訓內容包括部門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標準,并結合實際工作案例進行,注重業務能力、技術掌握等。

  第四條管理人員培訓

  (一)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牽頭,培訓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營銷理論、財務知識等。

  第五條培訓考核資料

  (一)培訓考核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或獎懲的依據。

  第六條考核的類型

  (一)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和年終考核。

  (二)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及獎懲的依據。

  第七條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年終考核。

  (二)試用轉正考核:由部門負責人、部門員工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行政人事部,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

  (三)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報行政人事部總評,由物業總經理審批。

  (四)考核內容包括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物業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條薪酬框架

  (一)物業公司建立了以崗位工資及補貼相結合的薪酬制度。

  (二)實行同崗同酬的原則,按公司制定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做到同崗同酬,嚴禁不遵照崗位工資隨意調整工資。

  第二條試用期管理

  (一)員工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參照崗位工資標準,執行崗位工資;考核不合格,根據情況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第四條其他

  (一)對于工作單位調動、崗位調動或職務變動人員的工資,由物業公司根據新的工作崗位或調整后職務的工資標準重新確定工資。

  (二)外聘人員工資原則上按照招聘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五、勞動合同及勞動保險管理

  第一條合同種類

  (一)合同分為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在籍合同三種。

  第二條簽訂范圍

  (一)勞動合同簽訂范圍:外聘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重點崗位人員以及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員工。

  (二)集體合同簽訂范圍:普通崗位員工。

  (三)在籍合同簽訂范圍:在籍人

  員。

  第三條簽訂日期

  (一)簽訂日期:員工入職1個月內簽訂合同,并蓋本單位行政章。

  第四條注意事項

  (一)勞動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員工簽訂。

  (二)合同內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須在更改處加蓋單位領導的印章。

  (三)員工簽完合同后,須于落款處簽字摁手印,公司領導審核后,簽字或蓋章表示同意。

  第五條合同檔案管理

  (一)合同簽訂完畢后,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及電子版索引報總公司辦公室。集體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六條合同期限屆滿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以書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條保密協議

  (一)外聘師傅、重點崗位技術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條公司保險

  (一)公司保險類別分為社會勞動保險、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條社會勞動保險

  (一)繳納社保的范圍及條件

  (1)對檔案由公司代理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試用期合格且與公司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者可申請繳納社會保險。

  (2)對工作滿2年的重點崗位、技術骨干及其它普通員工,年齡在40歲以下,且與公司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根據個人意愿,可申請繳納社會保險。

  (二)申報程序

  (1)符合條件的員工到行政人事部領取繳納社會保險申請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經所在部門及本服務中心物業領導批準后,報總公司審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員工申請表后,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員工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物業公司總經理審批,逐級審批后報總公司辦公室。

  (3)審批批復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員通知員工按要求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同時辦理社保手冊(單位保管)及醫療保險證、醫療IC卡(個人保管)。

  第十條安全互助基金

  (一)員工每年需繳納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員工出現的各種意外情況的補助。

  六、崗位調動管理

  第一條調動類型與程序

  (一)調動分為平行調動(各項目之間)、晉升、降職。

  (二)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將終止合同。

  (三)任何調動必須由物業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規定程序進行,個人不得私自調整工作崗位。

  第二條平行調動

  (一)平行調動:職位級別、薪酬不變的情況下的工作變動。

  (二)平行調動發生情況:

  (1)部門工作量增減。

  (2)新項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5)崗位輪換。

  (6)其它原因。

  第三條晉升

  (一)晉升: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二)晉升的條件:

  (1)員工在原崗位表現優秀。

  (2)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3)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三)晉升可通過自薦或直接領導推薦,經總經理審批實施。

  第四條降職

  (一)降職: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二)降職的條件: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由于組織結構調整,職位被取消,目前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三)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四)降職應當從嚴掌握,員工有權對降職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七、離職管理

  第一條終止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條離職手續辦理

  (一)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行政人事部遞交離職申請,公司確定離職時間后,向行政人事部領取離職審批單并填寫。

  (二)歸還飯卡,公司收回《員工手冊》、個人的工裝及工具等。

  (三)歸還財務借款,所經辦業務設計的資料(公文、圖書、技術資料等)。

  (四)工作交接應由本人親自辦理,如有特殊原因經核準方可指定他人代為辦理,工作交接須填寫工作交接單,交接雙方,重點崗位須有監交人,簽字確認方可辦理離職。

  (五)如未經同意自動離職或未填寫離職審批單而私自不上班者,本月出勤工資將不能給予發放;填寫離職審批單后及時歸還飯卡,入職時所交押金公司將給予退還。

  人事管理制度20

  一、人事

  1、園長主管園內人事工作。主持召開行政會或園務會研究確定教職工崗位分配調整、獎懲等工作。

  2、全園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園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園內崗位調整分配。

  3、園內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4、每年召開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園內各項規章制度、園內計劃、工作報告等。

  二、考勤

  1、園內全體教職工均系考勤對象,每天上下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簽到。

  2、全園教職工必須按園內規定的作息制度準時上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蘺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日組長或園長。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扣發部分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職工的考勤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與工資、獎金、評先評優、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一律由園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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