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職責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一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職責。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職責。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職責。
6、非上班時光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我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職責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人和職責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職責。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班組若找不出職責人,則職責班組承擔50%的經濟職責。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一天一次的場地清理,堅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職責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職責制(要職責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職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職責班組100-500元。
2、認真 六、職責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職責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職責。(職責分4種:直接職責、主要職責、重要職責和領導職責。)
1、認定負直接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職責。
2、認定負主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3、認定負重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職責。
4、認定負領導職責的,相關職責人承擔20%以下經濟職責。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職責的,相關職責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職責。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禮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禮貌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2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總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切實加強管理,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規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項目施工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負全面責任。
第三條 企業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領導和協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受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
第四條 企業和各分公司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技術處(科),并向工程項目派駐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
第五條 各級領導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嚴格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不斷發展。
第六條 各級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有權監督各級各部門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企業安全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條 企業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 企業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企業的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四條 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第五條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第六條 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企業各職能機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 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第二條 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記錄卡,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由項目部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等。
第三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超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第五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 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第七條 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條 項目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施工班組由班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 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性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節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進行法紀教育,節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召開專門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通報。
第三條 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四條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經理帶隊,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條 各分公司的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安排制定巡回檢查計劃,對本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并上報分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條 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第七條 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糾正。
第八條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經理帶隊,安全、機械設備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第九條 各分公司在組織安全檢查時,必須對本單位工程分包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同時進行檢查。
第十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實行登記、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權限規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重新驗收。
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防護用品保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管理人員作好工作。
第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市安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三證”不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時,必須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抽查,發現隱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條 做好防護用品資金管理,采購計劃對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質、保量、按期組織貨源,注意點滴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確保施工生產的需要。
第四條 防護用品庫內布局合理,儲運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類存放,上蓋下墊,防止腐爛、銹蝕。設有標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庫號、定架號、定層號、定位號”,整齊,標志明顯。
第四條 倉庫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學化、擺放規格化、整潔衛生化。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率指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育率按公司要求)。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第三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 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指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統計安全培訓,持證上崗。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第四條 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而努力工作。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和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現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第六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第七條 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八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九條 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的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帶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帶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十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對工地項目負責人另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2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架設與安裝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工作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 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2)對于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多起事故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有關規定合并處罰。第十條 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情況。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條 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 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煙火。
第三條 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帳,設專人管理,并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 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六條 儲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并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 庫存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 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安監站、公安局、市總工會等有關部門。
事故的正式快速報告須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到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企業名稱,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條 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組織調查,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查清事故 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報表及時報到公司。
(二)管理體系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派員參加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7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安監站及有關部門。
(三)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5日內報公司。公司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轉移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記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詳圖。
對故意破壞、仿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依照程序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有關部門批準。
第五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事故的有關領導的責任者不查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的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組安全活動
第一條 班組長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 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五條 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安全會,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 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經常自檢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 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并組織搶救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八條 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入廠安全教育,并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各公司消防器材、設備由各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 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 完好性能。
第三條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 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條 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第六條 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 對于30m以上高層建筑物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 電氣焊割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監護。
第九條 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 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 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 凡明火作業,要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抽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給“準用動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 現場如需用電爐子,用前必須經當地電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 除公司、分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 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修,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 凡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 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 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第二十條 凡火警、火災事故中報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 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 對發生火警事故的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地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對策。
第二條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現場文明施工的開展。
第三條 確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將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 創建省級文明施工工地的項目工程,要在開工時列入計劃,并及時向當地安監站提出申報申請,接受安監站的監督考核。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組織落實,主要包括: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現場防塵、防噪聲及施工環境不擾民措施。
(六)施工現場宿舍保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七)門衛制度、食堂、廁所衛生責任等各項制度。
第六條 檢查制度。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項目部也要按定期檢查的規定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頒標準和省評辦法對受檢工地作出評價,檢查結果應與管理人員的獎金掛鉤。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第七條 持證上崗制度。施工現場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進入施工現場應佩帶工作卡,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 會議制度。施工現場應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地開展。
第九條 施工現場圍欄作業
(一)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圍檔要堅固美觀。
(二)圍墻要有墻帽,臨街墻面正中書寫企業名稱或宣傳標語。
(三)施工現場進出口按規定設置標準的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門柱書寫宣傳標 語,門頭加設燈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門進出口處按規定設置七牌二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帶安全帽牌、施工現場平面圖和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黑板報、安全標語等。
(五)現場門口設警衛室,警衛人員佩帶標志。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第十條 施工現場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保證無浮土,無積水。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符合國家、行業規定、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的產品。
(三)建筑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四)建筑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布局堆放整齊,并掛定型標示牌。建筑廢料,建筑垃圾要設固定存放地點,分類堆放并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圖布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中小型機械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必須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高層建筑要配備專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滿足消防要求的電源和水源。
(八)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有專人監護。
(九)施工現場要設置吸煙室,禁止隨意吸煙。第十一條 現場生活及辦公設施
(一)施工現場的施工工作區和辦公、生活區要有明顯的劃分界限,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職工住宿。
(三)宿舍要堅固、美觀、保溫、通風、按季節設置保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宿舍設置單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職工睡通鋪,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齊,保持宿舍周圍的環境衛生和安全。
(四)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私自拉掛電源線。
(五)現場會議室要有整齊懸掛鑲于框內的崗位責任制度。
(六)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高層建筑應設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廁所要設紗門、紗窗,并符合衛生要求。
(七)食堂內高度不低于,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設置排水設施,設有防塵、防鼠害設施,并符合衛生要求。
(八)現場應設沐浴室,夏季能保證職工按時洗浴并符合衛生條件。
(九)現場生活區建立職工活動室,保證職工業余時間學習和娛樂。
(十)現場要設立飲水處,保證供應衛生熱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裝或盛放在有蓋容器內,并符合衛生要求。
(十二)工地應配備保健醫藥箱,并設置專用的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的急救人員,小的外傷能夠自行處理,大的傷情能夠及時正確的處置。要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衛生防病知識。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治安綜合治理
(一)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現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二)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暫住證。
(三)將施工現場治安保衛責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盜竊、破壞等治安案件的發生。
第十三條 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處理高處廢棄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施工現場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做妥善處理,禁止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和職業危害。
(七)運輸散體、流體建筑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運輸中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八)由于受技術、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一)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三)對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項目,必須在開工十五日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領取《建筑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登記表》,并按要求如實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三)施工項目必須取得環保部門發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排放許可證規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區域內,禁止夜間(晚22:00至次日早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工作的,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提前五日向當地環保部門審批夜間施工許可事宜,批準后,夜間作業還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五)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現場現場環境保護規程》的規定 1.合理擺放施工機械,把噪聲降低至最低點。2.嚴格按規定時間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間施工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并公告周圍居民。4.施工現場不得產生與施工無關的噪聲。
5.在居民區施工,起床時不得吹哨及大聲喧嘩。6.施工現場不得焚燒任何廢棄物。
7.飲水鍋爐及爐灶必須符合消煙降塵規定。8.夜間照明設備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并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并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扎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配置安全設施,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性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雇傭合法資質的車輛,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干凈,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接處要采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煙和隨意丟棄煙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接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于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后、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添加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松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松開油門后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煙,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松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后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后采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區內高于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后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凈,確保樹干光滑。
第六章采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采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采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采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設備,保證防護設備質量,堅固適用。采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采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采種。采用機械設備采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采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采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采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并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4
企業安全生產“一法三卡”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勞動競賽活動的開展,促進企業安全專業管理和群眾監督的有效結合,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切實保護廣大員工在勞動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訂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內容“一法”即: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法。
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法(監控法)。是指在生產(工作)區域內對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作業點采取排查、評估、建檔、立卡等措施,建立監督控制體系,促進隱患整改的群眾性勞動保護方法。
“三卡”即:
1、安全檢查提示卡。
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別列出檢查項目和檢查標準(內容)。安全檢查提示卡。是一種作業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提示卡,具有較強的針對性、適用性和操作性。解決了工會在安全生產檢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問題。非常適合大橋局各項目部和工點、是我們主要使用的一種。
2、有毒有害物質信息卡。
它以應用主要依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國家制定的技術標準,將各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物理化學特性,對人體的毒性作用,防護技術與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崗位的職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針對性采取防護措施。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主要運用于化工行業。包括事故隱患作業點名稱、危險等級、易發生事故種類、防護措施、監控要求、緊急預案、責任人、檢查周期等內容的提示卡。
3、危險源點警示卡。
它的應用主要是在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法的基礎上,將危險源點的名稱,危險等級,防止措施,責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點掛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1、“一法三卡”領導小組經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現場巡回檢查各施工班組作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安全員每天對各部室和各班組的勞動保護、遵規守紀、安全操作規程以及職工著裝是否安全有效進行檢查。
3、各部室和班組的領導人對自已所轄范圍的“一法三卡”運行情況進行持卡檢查。
4、電工人員對本單位的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有無違規操作和私自亂接現象進行檢查。
5、特殊工種人員班前必須對機電、機械設備進行檢查,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6、根據季節變化,主管領導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凍、防火、防有害氣體中毒工作。
三、周期檢查制度
1、“一法三卡”領導小組成員每周對“一法三卡”運行情況進行綜合提示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指定責任人限期落實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要監控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各部門提示檢查人都要檢查領導和員工對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當施工進度和安全發生矛盾時,一定要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主導方針。
3、各部門提示檢查人嚴格檢查管理制度,檢查各部門在施工作業中是否做到“五同時”。
4、各部門提示檢查人要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隱患,檢查勞動條件、勞動環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檢查有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的發生。
5、各部門提示檢查人檢查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臺帳,及時查出事故隱患,及時落實和整改。
四、危險源點排查識別制度
1、各部室、各班組要從人、機電、機械設備、施工環境等方面排查識別各種不安全因素和危險源。
2、對排查識別出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和危險源進行確認和分類。
3、對已確認的`危險源點設置安全警示卡和標識牌。
4、對已確認的重大危險源點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
5、對已確認的危險源點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6、建立各種級別的危險源點臺帳。
五、危險源整改制度
1、已列入監控的危險源點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設標準要求,設置統一的安全警示標識牌,建立危險源點臺帳。
2、對已確認的危險源點做到檢查有記錄,安全警示牌清析。
3、每一個監控點設定明確的監控檢查責任人、整改責任人,嚴格明確其監控檢查、整改職責。
4、危險源點監控檢查責任人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問題要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同時填寫事故隱患整改單送整改責任人進行整改,并上報主管部門。
5、事故隱患整改結果應反饋到檢查責任人和主管部門。
6、檢查責任人和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事故隱患整改結果的分析和評比,并對類似的問題制定合理的預防措施。
7、加強對員工安全教育宣傳和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嚴禁違章指揮和違規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5
一、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
收費站安全管理目標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四無”,即無責任事故、無火災事故、無職工違法犯罪、無經濟損失事故。
二、收費站安全管理內容:
收費站安全管理按照區域劃分可以分為收費現場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三個方面內容:
1、收費現場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防搶、防雷電、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內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搶、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費站辦公區、宿舍區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盜、用電管理、食物衛生、職工外出、外來人員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黃、賭、毒”的禁止,以及公務車的管理等內容。
三、收費站安全管理辦法:
要搞好收費站的安全管理問題,其實就是要解決如何對收費所的物和人實施有效管理的問題。對收費站的安全管理我們應該采取“人防為主、物防為輔”的八字方針,具體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報、觀看重安全事故錄像等形式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文件和各級安議精神,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營造一個“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2、經常性對職工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活動,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收費現場突發性事件及其預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搶、防火的.基本常識等內容。通過培訓和學習,可以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
3、對收費站各種安全設施,如防盜門、防盜網、防盜鎖、煤氣安全閥、應急燈、滅火器、保險柜、電工房等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各種安全設施的性能和使用情況,做好安全設施的保管和維護,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4、經常性組織人員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工作要嚴格、細致。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論小,都要及時找出原因,及時進行整改,及時對當事人、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或嚴肅處理;
5、加對收費站重點人或物的管理。對收費站個別職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現象,要引起高度重視,對這些職工,要采取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去向,了解情況,并采取相應的管理辦法;
6、建立收費站安全管理檔案。
對于如何搞好收費站安全管理這個話題,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費站的實際情況不同而異,然而不論采取什么樣的方法,我們的管理目標卻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確保收費站的一方平安。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八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三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八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
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2、機械設備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為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8
根據《安全生產法》、《XX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按照XX、盛市人民政府先后下達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中要求各級政府、政府各有關部門中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的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市局機關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指導思想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一)安全責任制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在局機關全面推行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崗位職責,堅決遏制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交通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系統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的原則;
2、其他各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的原則;
3、誰未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論誰負責的原則;
4、誰審核、審批、發證,誰檢測、審驗簽字蓋章誰負責的原則;
5、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6、安全責任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二、局長(兼安委會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交通局局長(兼安委會主任)為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總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齊專職管理員,并確保每年不低于30萬無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全系統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企事業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
5、負責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或安全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動,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負責督導各級各單位對重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實行安全“三同時”。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管理)評估(評價)和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獎罰兌現。
8、組織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和發生特大事故及時匯報制度。
三、市局領導干部崗位安全職責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局直企事業單位及貧乏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在生產過程或行業監管中失職和嚴重違章行為。
3、受局長委托主持召開局安委會會議或交通系統安全例會,專項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較大問題,組織開展安全重大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標準、辦法、安全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5、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專項活動,進行安全工作考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導有關科處室進行專項“治理整頓”,監督完成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的整改。
7、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系統內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8、督導市局各科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凡全市交通系統發生的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市局特大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市局應急預案),受局長委托或帶領分管科處室負責人前往處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二)分管交通專業管理處室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中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所分管的專業管理處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分管的專業安全監督管理中違章和失職行為。
3、負責召開分管處室安全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和監管形勢,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分管處室的安全監管規章制度、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5、督導分管的專業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6、按市局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要求或根據工作需要,帶領分管處室進行安全大檢查,督導有關科室和單位對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及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7、所分管的業務單位發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分管處室負責人帶隊前往救援和處理。
8、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養護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規范、制度,及時糾正公路部門嚴重的安全違章和失職行為。
3、會同市公路局局長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或公路部門安全專項會議,分析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監管中的較大問題,部署開展安全重大或專項活動。
4、協助市公路局局長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公路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5、督導全市公路系統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專項經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安全培訓、教育及檢查制度。
6、督導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級下達給公路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統內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廠務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并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督導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記錄、報表、臺帳和文件檔案資料。
8、凡全市公路系統發生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督導公路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求援處理預案”,帶領分管科室負責人協助公路部門負責人前往求援和處理。
9、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四)分管黨群工作的局領導(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黨群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政工科、工會等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及時配齊安全科(處)長、安辦主任和安全業務技術人員。
3、對局直企事業單位職工,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監督檢查基層單位勞保用品的質量和定額及時配發,監督檢查職工勞動環境、作業條件等情況。
4、對局機關和局直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
5、以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的一律實任“一票否決制”,并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實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
6、督導企業認真落實國家勞保方針、政策和制度,維護職工的僉權益。
7、督導黨群部門認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監督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8、凡局直單位發生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環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工會主席前往救援和處理。
(五)分管稽查、局辦公室、計財、法規科的各有關局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好管業務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分管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查處在道路交通運輸中超員超交通違章和執法檢查中的失職行為。
3、負責組織制定完善機關(宿舍)安全用電、消防、小汽車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機關鍋爐房、汽修場所、倉庫、檔案室、通信機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對機關基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把關,簽訂相關安全合同,落實安全“三同時”規定。
4、對市局出臺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從有關法律法規角度進行質量把關,對機關各行業管理處室安全監管、交通安全執法提供法律指導和監督。
5、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規定,足額保證安全專項經費的投入。認真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的繳納和獎罰兌現。
6、督導交通稽查支隊和分管科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工作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7、凡全市交通系統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或機關及家屬院發生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科室負責人前往救援和處理,并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等項工作。
(六)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企業(單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并依法行使工會組織的建議權。
4、凡局直單位發生職工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作業環境問題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同有關局領導或帶隊前往救援處理。
5、參與重特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時,有權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機關各科、處、室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安全科技科科長(兼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并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接受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對本系統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督和考核的責任。
3、組織、聯絡、協調和安排局安委會各成員(科、處、室)完成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和局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并按時向局安委會、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負責起草市局或安委會有關安全監管制度、標準、規定、辦法、意見、報告和指導性安全文件。
5、協助分管局長做好安全宣傳教育等重大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聯絡和承辦工作,并負責起草局主要領導在全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及市局安全總結、考核資料。
6、負責帶領市局專家組成員對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管理評價、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監管考評工作,并及時向市局和上級有關部門提報考評情況資料。
7、負責對基層安全科、處長、分管負責人等有關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和全系統安全研討、安全專項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實施、總結、借鑒,推廣先進經驗。
8、負責匯總統計全系統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結合上級要求,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9、負責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10、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大檢查,做到有方案、有實施、有總結匯報。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督導責任單位(部門)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廠務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局長或分管局長前往處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關部門要求,參與系統內外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局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管理的人員、設施、設備車輛安全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廳、市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局學中政會議涉及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的會議記錄,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會議、檢查、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檔案資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對機關辦公樓、通信設施、鍋爐房、配電室、車輛保修場所、檔案庫、倉庫和機關宿舍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車輛、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認真進行考核獎懲,預防機關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5、遇有局機關安全事故,協助分管局長及時處理;遇有交通系統特大險情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局長、副局長做好通信聯絡、后勤保障和機關秩序穩定工作。
(三)市運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運政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系統運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定期召開本部門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或道路交通“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假日前或上級臨時交辦任務前的專向會議,制定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部署、組織實施好安全運輸等重大活動。
4、負責起草、修訂運管處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業務管理規定和指導性安全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各類運輸業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審查,嚴把各種營運車輛“市場準入關”,對各汽車客運站實行“安全監督”,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化學危險品運輸”、“客、貨運輸”等專項治理整頓,督導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交通運輸企業和城市出租車及行業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按要求上報專項安全工作總結,并強化行業安全監管的措施。
8、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安辦)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人員、設施、設備、車輛的安全管理,責任到科室和人員,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分管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系統內重特大道路行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市航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市政府和局長、分管副局長、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水上航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航管處水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辦法、規定和指導性文件。實行縱到底、橫到邊水上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
4、定期召開本部門和水上交通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方案,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章,指導基層港監部門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嚴把船員適任關、船舶技術狀況關、浮橋質量和承載關。
6、定期組織開展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大檢查,督導航運和浮橋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水上(包括浮橋、碼頭)航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專項工作總結匯報,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8、負責指導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監管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車輛、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應急救援預案”,隨分管副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交通稽查支隊隊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監管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各級稽查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交通稽查部門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4、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管理、稽查規定,對全市交通機動車違章和超員超限及黑車、黑線、黑班、黑戶進行查處,并按要求及時匯總、統計上報交通稽查專項工作總結、報表等。
5、定期召開本部門交通稽查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勢,及時解決在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按上級要求,開展“治超打黑”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預防種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遇有交通系統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按局領導要求,積極參與救援處理。
(六)駕培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把機動車駕駛員“考核、頒證關”。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駕駛常識,并按要求認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培訓,未參訓或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頒發“從業人員資格證”。
3、負責起草、修訂駕培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健全駕駛員培訓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駕培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維修行業管理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交通機動車檢測站和汽車修理廠家資質負責。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監管的規定,起草、修訂有關維修行業管理、機動車檢測站指導性文件,嚴把“資質審查關”和“機動車技術性能檢測關”。
3、負責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維修處(所)行業安全監管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和有齊全完整、符合資質審查條件的(包括安全條件)檔案資料。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維管檢測有關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并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置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持、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設備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并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設備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并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志;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設備,如卷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設備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設備,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設備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范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項目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0
1、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一個企業規章制度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法規,是統一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法則。
為了在企業中全面貫徹國家政策、地方規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并結合自身單位特點和實際,特此建立這個制度,用來統一規范員工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護員工在的相關權益,也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
2、什么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它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便的行為、意識、認知,是安全生產的準則。
其作用就是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規范行為、保證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點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領導、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
2、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2、勞動防護用品(具)配備管理制度
3、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4、設備管理制度
5、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9、特種作業管理辦法
10、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等等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法)整體編寫要點:
2、正常生產運行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3、開、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4、緊急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5、檢修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6、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等等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定過程中我們要注意以下內容: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根據法律的要求,集合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度,其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有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進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1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寶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冊資金為30萬元,經營范圍是倉儲;普貨運;提供搬運裝卸服務;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交電、汽摩配件的銷售。法定代表人是劉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劉玉政職務總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四、制定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
五、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包括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處罰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當地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單位負責人除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外,應當于1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表》(見附件)書面向市交通運輸委總值班室(電話:83168123、83168110,傳真:83165191)報告。
三、道路貨運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應急演練方案、演練結果進行記錄存檔,定期報送給主管部門。
第五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企業應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及適合業務情況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壞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三、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要求及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企業建立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
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等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道路貨運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駕駛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駕駛人員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新入職駕駛員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小時的安全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再培訓。貨運駕駛員,每年至少進行8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貨運駕駛員接受教育與培訓后,企業應建立企業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三、企業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八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建立企業駕駛人聘用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嚴格貨運駕駛員錄用條件,嚴格審查貨運駕駛人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2.嚴格落實駕駛員持證上崗制度,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確保證件及時有效,并備案到相關服務單位。
3.建立駕駛員日常管理制度。貨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4.建立駕駛人檔案管理制度。企業駕駛員實行一人一檔,內容包括駕駛人基本信息、從業資質信息、安全行車記錄情況、獎懲情況、違章違紀情況、行車事故情況等。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檢測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實現車輛從購置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管理。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4.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5.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配備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配足有效消防設備及器材。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2
一、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領導公司各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總體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各項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3、總體負責領導公司員工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
4、領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組織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并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單位各部門做好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責任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各項制度規章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
7、領導公司做好獎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得到落實。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規范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按照規定時間,督促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主持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項會議資料。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跟蹤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對重大隱患及安全員上報的各類隱患整改不落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做出具體處理意見。
5、做好承上啟下、科室、車輛之間的互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確定應獎勵的先進崗位和個人。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責任人會議,聽取和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隱患。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規范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經理安排的其他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
三、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匯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匯總匯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制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6、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7、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8、負責匯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并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9、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安全檔案的規范管理工作。
10、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1、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范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2、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匯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匯總匯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制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相關部門行車手續的辦理。建立駕駛員檔案,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及車輛年檢工作。
6、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7、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8、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9、負責匯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并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10、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門要求的企業各內業和安全檔案的規范檔案工作。
11、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2、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范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3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件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匯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4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制度規章15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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