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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1
一、由院領導、院辦、保衛科、醫教科、護理部、營養科、總務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黨總支書記(專職副書記)、副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保衛科科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三責任人,具體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科(室)科長、主任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科(室)副科長、副主任及護士長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抓好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醫院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堅持上報制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限期整改。
五、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向有關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認真整改,消除隱患,同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向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
六、醫務科、護理部要切實加強臨床各科室醫療安全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管理,制定醫療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簽訂醫院安全責任書,防止醫療事故發生;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保證病員治療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區要認真做好用電、用火、用氣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禁止住院病員將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帶入病房。
八、保衛科要定期對全院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若有損壞,要及時更換和添置。
九、藥劑部門要認真把好藥品管理的各個環節,把住藥品出入庫和"出窗口"關。臨床各部門要堅持"三查七對"制度,防止病員在治療過程中用錯藥品的現象,杜絕醫療事故發生,并認真做好藥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藥品丟失和變質。
十、防治科和醫院感染控制科要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一旦發生疫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療、隔離、消毒、處置等各個環節,對臨床科室要定期進行檢查,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總務科要認真執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定期保養,不準開帶病車、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行駛安全。
十二、膳食營養科要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禁霉爛、變質、變味的食品入庫,認真做好食品衛生,保證食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確保食品安全,滿足病員需要。
十三、院總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一旦發現災害事故,要及時指揮、協調、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向院領導匯報。若院總值班人員失職,要從重處罰。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2
為做好我廠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建立完善我廠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改進企業安全管理,實現我廠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對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糾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指標》自評
二、自評依據
《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三、機構組織
我廠成立以廠長為組長,副廠長為副組長和安全科及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組。
四、自評組職責
1、負責編制實施我廠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計劃。
2、編制自評檢查表,按預定計劃開展自評工作。
3、對自評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負責對自評報告結果監督落實跟蹤改進。
五、自評內容
1、自評每年進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門將安全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自評,編制自評報告,報自評小組。
3、次年1月下旬我廠自評小組根據各部門情況,在我廠范圍內進行檢查評價,編制我廠自評報告,提出進一步改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報我廠廠長批準后實施。
六、自評方式
1、自評人員根據計劃進行自評,通過面談、提問、查閱文件、現場查看、測試等方式收集客觀證據,并記錄自評結果。
2、自評依據《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進行,要求認真作好記錄。
3、自評后,自評組審閱所有自評結果,以書面形式開列不符合項,通知被審核部門,以使不符合項得到確認,并有針對性展開不符合項的.治理。
七、改進與完善
對需整改的問題,由評價小組下發不符合項整改通知單到責任部門,限期治理,評價小組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八、自評報告
自評報告應由自評組長編寫,對自評、考核情況進行總結。
九、自評計劃、自評檢查、自評報告、不符合項報告等資料由安全科歸檔。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3
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各項目部對項目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項目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范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項目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項目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項目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項目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對象目錄清單,明確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對象及重點,明確職責,并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并監督、指導各項目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項目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項目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3.3各項目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文件“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項目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復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復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審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設備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項目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并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范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范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范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項目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復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后,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項目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后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設備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項目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范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絡,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范,規范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項目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范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于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項目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范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項目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咨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咨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項目部不應將相關施工、咨詢、服務等工作委托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系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4
1. 適用范圍
1.1.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 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 術語和定義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 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 工作主體職責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 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 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 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 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 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 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 評定
1. 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 《工程中標通知書》;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 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 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 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 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 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 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標
1. 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 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 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 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 組織機構
1. 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 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 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 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 職責
1. 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 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 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 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 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 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 規章制度
⑴ 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 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 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 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檔案管理
1. 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 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 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5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6
1 目的
確保安全記錄完整、準確、清晰,以證明安全體系有效運行,并為實現可追溯性、證實作用以及采取糾正、預防措施提供客觀證據。
2 范圍
1 本程序適用于酒店安全管理體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記錄的管理。
2 本程序規定了安全記錄的分類、形式、編制、審核、編號、格式修改、填寫、收集、存檔、貯存、借閱、銷毀的要求。
3 職責
1 保衛部是安全記錄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修訂本程序,并負責監督執行。
2 各單位負責人負責批準本單位的安全記錄清單與記錄歸檔管理。
4 管理要求
1 質量記錄的標識、編號、填寫、保存、保護、借閱、復制和銷毀執行質量體系的記錄控制程序。
2 各專業職能部門下發的記錄,必須制定填寫標準和要求的規定,使記錄填寫標準統一化。
3 記錄管理工作程序見圖一。
4 安全記錄的分類
安全記錄的分類見表一。
表一 安全記錄分類表
記錄類別 | 記錄范圍 |
1. 與安全運行有關的記錄 | 包括文件的修訂、變更記錄、考核記錄、安全內審報告、管理評審記錄及報告、組織安全工作計劃及總結、安全責任書、培訓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合格承包商和供應商名單、危害識別及風險評價記錄、法律法規識別與獲取及跟蹤記錄、風險控制及隱患治理記錄等。 |
2. 與安全日常管理有關的'記錄 | 包括各類安全作業票證、各類安全管理臺帳、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安全工作月報表、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消防記錄等。 |
3. 來自承包方的安全記錄 |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運行、檢查監督及考核記錄等。 |
5 安全記錄的形式
5.1 書面、照片。
5.2 電子媒體、磁帶、磁盤。
6 安全記錄的編制、審核及批準
6.1 各單位根據安全活動的需要建立安全記錄表格時,由使用單位編制后送交本單位領導審核及批準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6.2 安全記錄的使用單位在送審安全記錄表格時,應由本單位領導在會審單上確定其保管地點和保存期限,并將保管地點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單位。
6.3 安全記錄保存期限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價值的記錄,應整理成檔案,長期保管;
二、有保管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則按要求時間保存;
三、無保管時間要求的安全記錄,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 安全記錄的編號
7.1 為保證安全記錄有唯一的標識,每一種安全記錄表格應有唯一的編號,編號由安全記錄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指定專人進行,方法如下:
7.2 記錄分類
將記錄統分為四類,對照的字母分類為:
檔案類記錄:DA 管理類(審批、備案、登記的表格):GL
檢查類:JC 記錄類(包括值班、生產等的格式記錄):JL
7.3 專業
按主管部門分為:
安全:AQ 辦公:BG 保衛:BW 工程:GC 企管:QG 安全標準化:AQB
7.4 單位編號
編號 | 單位名稱 | 編號 | 單位名稱 | 編號 | 單位名稱 |
01 | 辦公室 | 02 | 保衛部 | 03 | 康樂部 |
04 | 人力資源部 | 05 | 工程部 | 06 | 財務部 |
07 | 餐飲部 | 08 | 客房部 | 09 | 采購部 |
10 | 市場營銷部 |
7.5 順序號
由組織編寫的部門按照單一的記錄分類、專業分類、部門排序,給記錄表賦予一個單獨的號碼,組織編寫的部門同時建立一個記錄清單,明確記錄使用的范圍、對象、頻率,防止一號多表或一表多號。
7.6 年代號
年代號由一個四位數字組成,代表記錄的編制年代,如“20xx”代表20xx年編制。
7.7 記錄編號位于記錄的首頁右上角,距頁邊不小于1厘米,新時期羅馬四號字體。
8 安全記錄格式的修改或換版
8.1 安全記錄格式有修改需求時,由提出部門按《變更管理程序》填寫“變更申請審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樣品,在申請單中陳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據,經安全記錄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編號、印刷、使用,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8.2 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記錄取代原舊的記錄表格,各使用單位應在新表格投用時,立即收回舊表格,并自行銷毀。不允許在使用場所出現新舊記錄交替使用的現象。
8.3 安全記錄的格式修改由各單位在“安全記錄清單”備注欄上記錄格式修改時間。
9 安全記錄的填寫
9.1 所有安全記錄都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填寫正確、完整和及時。
9.2 安全記錄上應寫明年、月、日及記錄人簽名,簽名時要寫全名,必須是記錄人本人簽字。
9.3 安全記錄表格的填寫應遵循下列要求:
一、對有要求的記錄欄目,做到字跡清晰、持久,內容完整,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二、對于記錄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號注銷;
三、當遇到缺項時,填寫“缺項”;當問題記錄結果為無問題,填寫“無”;
四、技術性安全記錄數據不變,須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記錄豎向整格內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從某行開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號填滿;
六、安全記錄不能隨便更改,若確因筆誤需更改時,用“—”(文字可用“0”)符號注銷,在符號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記錄。對外發送的文件內容更改除用上述規定的符號更改外,還需有更改人的簽名與更改日期。
10 安全記錄的收集與歸檔
10.1 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主管的(自己編號的)安全記錄和所有安全記錄列出總的“安全記錄清單”。
10.2 每年12月份各單位安全記錄人員負責收集主管范圍內各“安全記錄清單”中自己主管的部分與主管部門進行核對,主管部門將年度核對清單報安全管理部備案。
10.3 各單位將使用完的安全記錄按“安全記錄清單”上的保存地點、保存期限按編號、時間順序進行裝訂、編目、歸檔。
10.4 保衛部依據各部門上報的“安全記錄清單”編制酒店年度“安全記錄總覽表”,以便各單位部門查詢。
11 安全記錄的保存
11.1 各單位應按照相關檔案管理要求,指定專人管理,保存環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曬、雨淋、受潮、霉變、鼠咬、蟲蛀、火災而損壞。
11.2 所有安全記錄的保存應便于存取和檢查。
11.3 電子媒體安全記錄由使用單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 記錄的保存時間在記錄清單中逐個注明。
12 安全記錄的借閱
12.1 借閱安全記錄須辦理借閱手續,各單位在借閱安全記錄時應填寫“記錄借閱登記表”,并要求借閱人簽名。
12.2 若需外借,需經歸檔單位領導批準。保密安全記錄外借必須經文件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12.3 合同有要求時,在商定期內安全記錄可提供給顧客或其代表評價時查閱。
13 安全記錄的銷毀
根據安全記錄的保存期限,各歸檔單位對到期安全記錄由保管人員填寫“安全記錄銷毀登記表”由主管領導批準進行銷毀。
5 附則
1 本辦法由標準辦公室起草,并負責解釋。
2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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