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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1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到達0.8%、CO2濃度到達1.5%時必須停頓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將現場情況匯報礦調度室,再由礦調度匯報公司調度。
2、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發生報警,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停頓作業,切斷電源、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并向調度室匯報。
3、作業人員發現報警要及時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負責停頓作業,切斷電源、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并向調度室匯報。
4、瓦斯檢查員、平安員經檢查瓦斯超限時要與現場負責人組織停電、撤人、匯報工作。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光干預式甲烷測定器同時檢測時,以最高的瓦斯濃度數為基準,確定瓦斯濃度。
5、任何人不準違反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否則按事故追究責任。
瓦斯超限停頓作業撤人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平安生產方針、政策、指令、規程、條例以及有關平安生產的指示和規定。
二、認真學習規程知識,熟練掌握各種瓦斯檢測儀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證上崗。
三、堅持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作好預防工作,到達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災路線和使用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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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發現以下地點瓦斯超限時,停工撤人:
〔1〕、總回風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到達1.5%時,必須停工撤人。
〔3〕、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風流中瓦斯到達0.8%時,必須停頓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時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展處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聚積的瓦斯濃度到達2%時附近20m必須停頓工作,撤出人員。
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6〕如發現以上情況必須先撤出人員,后向調度室報告按排放瓦斯措施,進展排放瓦斯。
六、瓦斯濃度超限撤人的規定
1.工作面發生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平安規程"規定時,要及時向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報告,平安員、瓦斯檢查員、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要向調度室匯報瓦斯超限地點及瓦斯濃度情況。
2.由當班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瓦檢員帶著工人按"瓦斯避災路線"中制定避災路線進展撤退。
3.由當班電工切斷工作面風流、回風流中電氣設備電源。掘進-
工作面瓦斯超過3.0%時,要切斷局部通風機電源,在掘進巷道入口1米處設置柵欄,懸掛制止入牌板。
4.當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平安規程"規定,而小于3.0%時,由調度室值班人員通知通風部、安監部制定平安措施,對瓦斯濃度超限區域控制風流排放瓦斯;當瓦斯濃度超過3.0%時,制訂平安排放瓦斯措施,報公司批準后,方可排放工作。
5.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作業人員必須沿1121回風外上山向下撤人到1579水平運輸石門。
6.1121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作業人員必須將人員撤至1579水平運輸石門。
7.21242綜采工作面瓦斯超限時,綜采面作業人員必須向下出口撤出至21242下運巷。
8.總回風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0.75%時,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應及時延新鮮風流立即撤到地面。
盤縣雞場坪鄉云腳煤礦
停電撤人制度
盤縣雞場坪鄉云腳煤礦
20xx年1月20日
礦井停電、撤人制度
1、教育職工學習平安知識、提高思想素質、了解平安規程、掌握平安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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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井下所有管理人員和停風、無風和微風地點的工作人員要聽從跟班領導安排,密切配合、催促撤人;
3、對井下停風、撤人的工作地點要立即停風、撤人、停電;
4、對停風、無風、微風已撤人的地點要打好密閉,設置柵欄警示標牌;
5、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對停風、無風、微風地點落實好反“三違〞活動;
6、撤人時,必須服從指揮并按順序撤出。
六、如假設需要在停風、無風、微風地點作業,必須有平安員配合通風員,進展通風排放瓦斯及有害氣體,待該處瓦斯和有害氣體不再超標,方可送電進展作業。
井下停風停、電后恢復供電的管理制度
一、 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情況:
1、成立組 領導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生產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平安副礦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2、職責分工:
〔1〕總工程師擔任總指揮,負責停送電及瓦斯排放全過程的總體指揮工作。
〔2〕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平安副礦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停送電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監視與催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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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調度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停送電及瓦斯排放全過程的各項工作,統籌平安,統一指揮。
〔4〕主扇排放瓦斯實行分級管理:
①停風時間在3小時以,由通風科長現場組織排放。
②停風時間在24小時以,由總工程師現場組織排放。
③臨時停風的工作面,瓦斯濃度不超過2%,由瓦斯員、班長、隊長電工配合,嚴格按瓦斯排放制度進展現場排放。
④停風時間長,瓦斯濃度到達2%—3%由通風科組織通風隊長、班長、電工配合,嚴格按瓦斯排放制度進展現場排放。
⑤ 瓦斯濃度超過3%,由總工程師、通風科長、通風隊長、掘進隊長、班長、瓦斯員、電工現場組織排放。
〔5〕機電礦長:負責停送電前后的機電工作安排。
〔6〕平安礦長:負責瓦斯排放期間的監視,檢查工作,包括人員上下井情況,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風機房前后20米圍杜絕一切火源。
〔7〕通風科長:負責組織,安排瓦斯員、電工的配合下,進展現場排放瓦斯,以及*工作面瓦斯排放情況的統一及時匯報工作。負責礦井瓦斯排放過程中,按調度室的`命令,準確開啟或關閉指定風門,以及送風后礦井通風設施的檢查工作。
〔8〕機電科長:執行調度室機電礦長的命令,現場組織,監視,主風機及井上下供電系統的停送電工作。
〔9〕檢身房:執行調度室命令,切實掌握出入井人數,負責所-
轄井口附近20米圍的火源戒備工作。
〔10〕采掘隊隊長:執行調度室的命令,負責停電前,組織落實撤出工作面的全部工作人員,做好停電的準備工作,以及送電后組織落實副隊長、電工和瓦斯員一道進現場瓦斯排放工作。
二、 主扇排放礦井瓦斯的平安措施及恢復供電管理制度:
1、主風機房接到停風命令后,值班人員停頓主扇,并立即翻開平安行人門,防爆門。
2、主扇送電前,由瓦斯員檢查所有電器設備10米圍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否則,不得送電啟動主扇。
3、主扇排放礦井瓦斯,由通風部部長,現場組織排放。
4、啟動主扇前,通過主扇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否則,必須采取措施,進展處理,風道側門,仍保持原狀,以便風流短路,并必須有專人看管。
5、排放時,由瓦斯員檢查出風口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否則,應進展加大短路風流,待出風口瓦斯濃度低于2%時,方可逐漸關閉風門,其順序為:平安行人門→防爆風門閉合大小由出風口瓦斯濃度大小來決定。
6、排放時,瓦斯濃度呈駝峰狀態,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將初期的降低誤認為瓦斯已排,而迅速關閉風門,每關一扇必須等一段時間,瓦斯濃度下降時,方可關閉下一扇風門。
7、當風門完全關閉,出風口瓦斯濃度平穩低于1%以下時,匯報調度室,瓦斯員和變電站值班電工,工作面電工跟班隊長先入井,其-
它人員不得入井,由瓦斯員檢查總回風瓦斯濃度低于0.75%以下,中央配電室瓦斯濃度在0.5%以下,電工檢查下井高壓電纜及中央變電所各開關符合完好標準時,由瓦斯員、電工同時匯報調度室,地面變電站向中央配電室送電,其它工人入井,但必須在井底車場待命,不得進入工作面。
8、各采掘工作面跟班隊長同電工、瓦斯員先行入井后,由瓦斯員檢查采區、工作面回風瓦斯濃度在0.8%以下,采區配電室瓦斯濃度在0.5%以下,電工檢查采區電纜及變電所電氣設備符合完好標準時,由通風隊長,匯報調度室,采區配電室才可以送電。
9、采區配電室送電后,隊長、電工和瓦斯員配合,檢查局扇附近瓦斯濃度在0.5%以下,風電瓦斯閉鎖完好,由通風隊長匯報調度室,向局扇送電,進展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間,采區所有電器設備不得送電。
10、 局扇送電后,隊長、電工和瓦斯員進入工作面,由隊長檢查頂板的支護情況,電工檢查瓦斯電閉鎖瓦斯員檢查工作面瓦斯情況,只有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瓦斯電閉鎖完好,方可由通風隊長匯報調度室,向工作面送電。
三、 局扇排放瓦斯措施及恢復供電管理制度:
1、局扇配電點送電后,首先由瓦斯員檢查風機附近瓦斯瓦斯濃度在0.5%以下,由電工起動局扇,進展瓦斯排放。啟動局扇后,瓦斯員檢查局扇是否發生循環風,否則,必須立即停頓風機運轉,調整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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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放瓦斯采用風筒分支法,嚴格控制工作面進風量,嚴禁一風吹。
3、排放過程中,瓦斯員應隨時檢查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集合處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否則,必須減小向工作面的供風量。
4、當瓦斯濃度平穩降至0.8%以下時,瓦斯員、隊長、電工先對整條巷道進展檢查,確認無瓦斯超限,風筒吊掛良好且其它情況正常時,由通風部部長或隊長匯報調度室,電工可向工作面送電,工人可進入工作面進展生產。
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令、規程、條例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
二、認真學習規程知識,熟練掌握各種瓦斯檢測儀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證上崗。
三、堅持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作好預防工作,達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災路線和使用自救器。五、如果發現以下地點瓦斯超限時,停工撤人:
(1)、總回風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工撤人。
(3)、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風流中瓦斯達到0.8%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4)、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時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聚積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6)如發現以上情況必須先撤出人員,后向調度室報告按排放。 。
瓦斯措施,進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濃度超限撤人的規定
1.工作面發生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要及時向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報告,安全員、瓦斯檢查員、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要向調度室匯報瓦斯超限地點及瓦斯濃度情況。
2.由當班跟班隊長或跟班領導、瓦檢員帶領工人按《瓦斯避災路線》中制定避災路線進行撤退。
3.由當班電工切斷工作面風流、回風流中電氣設備電源。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過3.0%時,要切斷局部通風機電源,在掘進巷道入口1米處設置柵欄,懸掛禁止入牌板。
4.當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而小于3.0%時,由調度室值班人員通知通風部、安監部制定安全措施,對瓦斯濃度超限區域控制風流排放瓦斯;當瓦斯濃度超過3.0%時,制訂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公司批準后,方可排放工作。
5.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作業人員必須沿1121回風外上山向下撤人到1579水平運輸石門。
6.1121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瓦斯超限,1121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作業人員必須將人員撤至1579水平運輸石門。
7.21242綜采工作面瓦斯超限時,綜采面作業人員必須向下出口撤出至21242下運巷。
8、總回風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過0.75%時,井下所有作業人員應及時延新鮮風流立即撤到地面。
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3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CO2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將現場情況匯報礦調度室,再由礦調度匯報公司調度。
2、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發生報警,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停止作業,切斷電源、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并向調度室匯報。
3、作業人員發現報警要及時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負責停止作業,切斷電源、負責將人員撤到進風流中并向調度室匯報。
4、瓦斯檢查員、安全員經檢查瓦斯超限時要與現場負責人組織停電、撤人、匯報工作。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同時檢測時,以最高的瓦斯濃度數為基準,確定瓦斯濃度。
5、任何人不準違反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制度,否則按事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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