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診所管理制1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診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診所管理制 1
為規范收支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診所持續發展,根據《會計法》及《醫院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ㄒ唬⿲嵭惺杖腩A算管理
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診所應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并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ǘ﹪栏駡绦袊乙幎ǖ氖召M標準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診所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不得發生巧立名目、重復收費等亂收費行為。診所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ㄈ┘訌娛杖氲目刂
診所應加強對收費的收入憑證和存根審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藥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處方合計數一致。
。ㄋ模
凡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藥品、衛生材料等財產物資的購買,必須做好入庫記錄。
。ㄎ澹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制度規定執行。
診所管理制 2
【門診部工作人員守則】
1、發揚救死扶傷精神,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努力鉆研業務,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2、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一視同仁;
4、自覺遵紀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禮金,模范地執行各項衛生法規;
5、為病人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泄漏病人隱私和秘密;
6、服從組織,關心集體,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系;
7、對工作認真負責,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常規;
8、保持醫館整潔,美化環境,創造溫馨的就醫環境。
【醫師執業制度】
1、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2、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3、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4、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不實的醫學證明文件;
5、對重危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或及時推薦到有更好醫療條件的醫院去就診;
6、醫師應當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
7,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家屬介紹病情,但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
8、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9、醫師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醫館或者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醫療差錯、事故防范處理制度】
1、建立差錯事故登記簿,對所發生的差錯應及時查清原因,明確責任,依照規定的《醫療差錯事故處理原則》嚴肅處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發生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后,除立即組織搶救外,同時要向領導報告;
3、發生差錯事故的部門和個人要及時報告,如不按規定報告,其責任人要承擔一切后果;
【中醫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規程】
。、加強中醫科室的建設,繼承、發掘、整理、提高祖國醫藥學遺產;
。、由中醫負責管理。中醫科病員的'入院、出院、飲食、護理均由中醫決定,診斷、治療以中醫方法為主,必要時可請西醫協助;
3、中醫可按病員病情簽署診斷、病假、死亡等有關醫療證明書。根據理、法、方、藥的原則,認真及時書寫中醫或中西結合病歷(包括門診病歷)。病歷記載要完整、準確、整潔,要簽全名;
。、對于年老經驗豐富的中醫,應配備水平較高的青壯年中醫或西學中醫師,作為助手,繼承并整理其學術經驗。積極開展中醫的科研工作;
5、承擔中醫和西醫學習中醫的教學工作,認真帶好進修、實習人員,定期開展中醫學術活動;
6、積極采集民間土、單、驗方,進行整理、篩選、驗證,對確有療效的要推廣應用。
【設備使用制度及操作規程】
1、診所的所有設備應保證安全運行,所有的非診所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對診所的設備進行操作;
2、工作人員在使用相應的設備應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進行違規操作;
3、設備使用時要填寫相應設備運行記錄,并關注設備的安全運行;
4、工作人員將設備使用完畢后,將設備的電源關閉;并做好設備的安全檢察,以避免設備給我們造成安全隱患;
5、設備有專門的人員定期進行運行檢查并定期進行養護;
6、部分設備使用后需要進行消毒處理的必須經過消毒后方能進行再使用。
診所管理制 3
一、確定為病毒性疾病或以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發熱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學診斷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響臨床癥狀得出縣和病原體的檢處。
三、對于細菌感染的患者,應用抗生素前,應做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根據結果指導合理使用抗生素,對于特別嚴重的細菌感染者,可按臨床表現估計的`病原菌選擇抗生素。
四、盡量避免皮膚、粘膜等局部應用抗生素,特別是注意避免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抗生素的局部應用。
五、盡量避免抗生素聯合應用藥,使用必須有嚴格指征,抗生素應用的指征是指在單用一種抗生素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混合感染、頑固性感染等,以二聯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應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藥。
七、嚴格控制抗生素的預防使用,禁止無針對性的以廣譜抗生素作為預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術的預防用藥應有嚴格的針對性。
八、為預防抗生素發生過敏反應,在使用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前,要詢問有無過敏史,并做皮內過敏試驗,氨基糖甙類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過敏試驗。
診所管理制 4
進一步規范抗菌藥物的應用與管理,積極推動臨床合理用藥工作,保證患者用藥安全,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醫院成立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院抗菌藥物臨床使用。
二、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長田愛釗組長,成員有醫務、藥學、感染性疾病、臨床微生物、護理、醫院感染管理、臨床科室負責人、主任護士長等組成,并定期開展相關活動。抗菌藥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部門:為醫務和藥學部門。
三、醫院定期組織執業醫師、藥師、護士等醫務人員進行有關抗菌藥物知識的培訓。
四、抗菌藥物管理制度:
。ㄒ唬┪以号R床應用的抗菌藥物由藥庫統一采購供應,其他科室或者部門不得從事抗菌藥物的采購、調劑活動,不得在臨床使用非藥學部門采購供應的抗菌藥物。
。ǘ┌凑战浰幤繁O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購進藥品。優先選用《國家處方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收錄的抗菌藥物品種35種之內,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我院抗菌藥物品種控制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不重復采購具有相似或相同藥學特征的藥品。其中,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控制在5個品規之內,注射劑型控制在8個品規之內,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控制在3個品規之內,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控制在4個品規之內,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控制在5個品規之內,我院抗菌藥物品種及品規目錄附后。
(三)醫療機構新引進抗菌藥物品種,需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經藥庫提出同意意見后,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藥庫采購供應。
對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嚴重、性價比差或者發現違規促銷使用等情況的抗菌藥物品種,臨床科室、藥學部門、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換意見。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清退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本機構藥物采購供應目錄。
。ㄋ模┮蛱厥飧腥净颊咧委熜枨,又未列入本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藥品供應目錄的抗菌藥物,可以啟動臨時采購程序。臨時采購應當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說明申請購入藥品名、規格、劑型、數量和使用理由。經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藥庫一次性購入使用。購用數量僅限于臨床用量,不得有庫存。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控制申請臨時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和數量,一年內5次以上申請臨時采購的品種,工作組應當列入常規藥品采購程序。
(五)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84號)、《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中關于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的有關精神與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院抗菌藥物應用基本原則、分級管理規定等實施細則。
。┪以簯攲Ρ緳C構執業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使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執業醫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抗菌藥物使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和考核內容應至少包括:
1)《藥品管理法》、《執業醫師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中國國家處方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及管理制度,
3)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4)細菌耐藥與抗菌藥物相互作用,
5)抗菌藥物不良反應的防治。
。ㄆ撸┽t療機構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得超過60%,清潔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百分率不超過30%,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應在術前三十分鐘至兩小時內給藥,清潔手術用藥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門診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得超過20%。使用情況按科、按個人進行統計評價。
五、監督管理機制:
1、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藥庫信息科定期提供的臨床、門診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包括:單品種全院匯總數、分科室與醫師匯總數、抗菌藥物藥占比等相關信息,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處方點評小組每月提供的臨床抗菌藥物使用、檢查、分析、考評做相應干預措施。
2、要求醫務科組織手術科室對本科室Ⅰ類切口手術和部分Ⅰ類切口手術,具體目錄參見衛生部《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xx]38號文件),制定抗菌藥物用藥協定,經審核后簽訂用藥協議。
3、抗菌藥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收集到的信息,依據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處方點評管理規范》、《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相關規定,對我院抗菌藥物及處方醫師做出監管決定。每個月組織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于50份處方。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向全院公示,對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前10名的醫師,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4、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5、醫務科、藥庫定期向臨床發布抗菌藥物信息,定期向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領導小組通報點評結果。
本規定從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診所管理制 5
一、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診所主要負責人為法定傳染病責任。
二、預防控制傳染病,發生傳染病流行時,應協助上級部門做好疫情調查和處理工作。
三、甲類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必須及時或2小時內報告;乙類、丙類應在確診后24小時內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謊報,如發現嚴肅處理。
四、不得收治傳染病人。發現時應按規定做好登記轉診及上報。
五、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定期參加培訓。
六、完成傳染病防治其他工作任務。
診所管理制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范適用于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調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掌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調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鑒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續教育培訓,并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采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并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注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準的診療、服務范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范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配制制劑。
第十四條對特殊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墻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并采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柜、藥架、底墊、冷藏柜、溫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柜、冷藏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并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柜。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調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經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調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毀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毀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反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診所管理制 7
1、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質量管理部門、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實措施。
2、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醫務人員進行質量安全教育和知識知曉情況。
3、每年至少一次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工作質量、技術規范、服務流程及基礎質量指標達標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三基”(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礎技能)“三嚴”(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崗位練兵活動。
5、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風險防范預案與醫療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6、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差錯事故和醫療糾紛投訴的登記、報告、處理、分析情況。
診所管理制 8
1、設專人負責轄區內新生兒、嬰幼兒、托幼園所兒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監測等工作。
2、掌握轄區內0-6歲兒童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實行定期健康體檢,并對體檢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3、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等工作。
4、對不同月齡和年齡的兒童進行血紅蛋白、智力、視力測查,聽力篩查和口腔檢查,對檢查結果異常的兒童進行登記、轉診、追蹤和治療。
5、在兒童定期健康體檢中發現的`體弱兒,按照管理常規進行登記和管理。
6、掌握轄區內托幼園所的基本情況,定期深入園所進行計劃免疫接種、傳染病預防、衛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與指導。
7、負責轄區內5歲以下兒童生命監測工作,掌握轄區內出生活產數、5歲以下兒童死亡數及死亡原因。
8、及時準確完成兒童保健信息的登記、統計和上報工作。
診所管理制 9
1、藥劑人員應憑醫師處方,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
2、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3、調劑處方時應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審核處方用藥的'適宜性。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告知醫師進行更改。發現嚴重的不合理用藥、用藥錯誤和超劑量使用醫師未雙簽字時,有權拒絕調劑。
5、配方時應遵守調配技術常規、稱量、計數要準確。禁止取藥時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6、瓶簽模糊或藥品標志不清楚的藥品暫不發放,查詢清楚后方可調配。
7、處方調劑后,需經嚴格核對并由調配者及核對者雙簽字后方可發藥。
8、發出的藥品,必須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或“用前搖勻”,外用藥注明“不可內服”等字樣,并向病人講明用法及注意事項。
診所管理制 10
1、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病案的保存與管理工作。
2、門(急)診病歷及住院病歷,應分別統一編號。實行封閉式管理,嚴防病歷丟失。
3、嚴禁任何人涂改、轉借、拆散、偽造、隱匿、銷毀、丟失、搶奪、竊取病歷。
4、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病人的.病歷。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查閱。閱后應當立即歸還。不得泄露患者隱私。
5、患者診療活動結束后,24小時內及時收回門診病歷;患者住院期間,住院病歷由科室統一保管;各種檢查報告單結果出具后、24小時內歸入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
6、住院病歷如需帶離病區時,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需要復印病歷時,按規定復印病歷的客觀部分。
7、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機構指派專人在患者或其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相關病歷記錄,專人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
診所管理制 11
1、圍繞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組織,制定醫療風險防范預案。
2、建立定期專題研究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工作的例會制度。
3、按照質量控制標準,定期監控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工作,對監控結果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改正。
4、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和操作常規。加強“三基三嚴”和崗位技能培訓。
5、制定醫患糾紛管理規定,完善接待程序,發生糾紛,即時上報,妥善解決。
6、對醫患糾紛進行統計分析,定期通報,制定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診所管理制 12
1、首先接診的科室為首診責任科室,接診醫師為首診責任人。
2、首診醫師對病人進行初步診斷,并做出相應處理,不允許任何推諉或變相推諉現象。
3、遇到需要急診搶救的危重病人,應就地搶救治療;如設備、條件有限,首診醫師在應急對癥處理的同時,與上級醫院或120聯系,并護送病人到上級醫院。
4、遇危重、疑難病人處理困難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它科會診,或轉診,并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5、病人病情涉及多個科室,原則上首診科室先處理,必要時請其他科室協同處理,各科室經治醫師均應詳細記錄處理經過。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觀察室留觀,門診醫師須與有關科室醫師取得聯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證醫療安全。
7、危重病人進行檢查、轉科、留觀、住院,均需有醫護人員護送。
8、因病情需要轉院治療的'病人,嚴格按照雙向轉診制度執行。
9、病人病情變化或需要進行特殊檢查治療時,醫生必須盡到告知義務。
診所管理制 13
1、各種注射應按處方和醫囑執行,一般外帶藥物注射須持醫療機構注射證明。
2、應嚴格按規定做好注射前的藥敏試驗,并重新確認外帶藥物的過敏試驗結果,減少醫療風險。
3、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密切觀察病人注射后的.情況,發生注射后反應及時進行處置,并報告經治醫師。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戴口罩帽子,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帶一巾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定期進行室內衛生清掃、消毒和空氣監測。
診所管理制 14
1、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社會民主評議監督管理組織建設,評議制度、評議方案及實施情況。
2、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環境、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服務價格等滿意程度進行測評的情況。
3、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期召開民主評議會議的`情況。
4、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期通過各種媒介對民主評議結果進行公示的情況。
5、監督檢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民主評議結果與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掛鉤的落實情況,并根據民主評議結果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的情況。
診所管理制 15
1、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設施的使用、維修和新建、擴建、改建等基礎檔案。
2、嚴格操作流程,保證供水、供電、供氣、供氧、電梯等設施的使用、維修和安全管理。
3、嚴格醫療救護、辦公用車的使用登記,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年檢,保證車輛狀態良好和安全行駛。
4、加強防火、防盜、防爆、防中毒等防范措施,確保重點部門的安全,杜絕災害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發生。
5、辦好食堂,保證病人的營養餐、治療餐和職工的膳食。工作人員做好個人衛生,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6、認真做好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工作,為病人提供清潔、舒適、溫馨的就診環境和便民服務措施。
診所管理制 16
1、為適合在家庭條件下進行檢查、護理、治療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2、家庭病床收治的病種范圍應結合機構的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確定。
3、家庭病床的醫護人員應由醫療護理技術骨干擔任,經培訓后上崗,嚴格執行診治、護理常規和各項操作規程,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4、建立家庭病床病歷和家庭護理病歷,定期查房,并對家庭病床病人進行診斷、治療、提供康復指導,必要時安排會診、轉診。
5、為醫護人員配備適用于家庭病床開展工作的'診斷、檢查、治療和搶救設備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6、家庭病床的收費應執行國家統一醫療收費標準。
診所管理制 17
1、收集標本時,應認真查對,標本不符合要求,應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應妥善保管。特殊標本發出報告后,應保留24小時。
2、認真核對檢驗結果,填寫檢驗報告單,作好登記,按規定及時發出報告。
3、檢驗結果與臨床表現不符合時,主動與全科醫師聯系,可重新檢驗。發現檢查項目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
4、一般標本和用具使用后應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應高壓滅菌后方可洗滌,對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標本應黃袋雙層嚴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稱、產出日期、科室,由醫療廢物處置專門機構統一處置,防止交叉感染。
5、實行實驗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保證檢驗質量。
6、菌種、毒種、劇毒試劑、易燃、易爆、強酸、強堿及貴重儀器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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