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
一、 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 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 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并處以罰50元/次。
四、 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 學生用水后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 /次)處理。
六、 故意損壞水龍頭、電表、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設備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 下午放學后,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后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后,不得將電器處于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 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啟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2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氣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氣而引發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水源、節約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避免給集體、國家經濟造成損失,給個人生命帶來危險。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純凈水裝置應定期清洗,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為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生。
5、有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學校用電安全工作,經常對學校電路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全體師生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讓學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導體,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3
⑴各處室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庫房儲存物資的性質,制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校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對全校各處室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電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⑶食堂用火、有電源的.地方,應做到“人走火滅電關”。要落實專門負責該用火、用電地方的責任人,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⑷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倉庫)、各專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學校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⑸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必須遠離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不準近距離作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⑹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⑺電氣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電氣線路和設備。
⑻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⑼校內道路、樓房走廊、樓梯及安全出入口嚴禁堆堵,確保暢通無阻。
⑽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和“熱得快”,禁止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⑾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⑿教學使用的各種電教設備,要注意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撥下電源插頭,不許學生接觸電源、開關和插座,以免發生危險。下班后,各辦公室、教室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⒀注意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⒁學校及教室內禁止吸煙。
⒂每位教職工都要了解教室內干粉滅火劑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時教育學生不要接觸和玩耍室內滅火劑。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4
一、學校用電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約用電,人人有責。
二、無論電燈、錄音機或電視機都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錄音機或關掉電視機。
三、教師辦公室或廚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四、不能隨意使用電飯鍋、電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
五、時刻注意電路設施的安全,嚴防漏電、接地,發生觸電事故或火災。
六、不能隨意亂拉電線,接過多的插座。
七、電路元件要合格。
八、學生教室及實驗室用電要合理,嚴防學生觸電,用電要合乎操作規程。
學校用電注意事項:
①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 ②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③發現絕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對消除以上安全隱患要及時不得推脫。 ④學生不得在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得亂動電氣設備。 ⑤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⑥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⑦學校每學期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學校用水制度:
1、以節約為原則,不得任意浪費。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學生一般不允許自行使用學校用水。
3、在學校用水要定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使用。 4、教室除掃地外,學生不準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護好用水設施,本著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人員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⑵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⑸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生產、儲存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⑵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監火人員,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⑶動火結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對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⑷監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叁拾元;對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5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6
本著規范使用、嚴格管理、健康節能的原則,學校對用電管理作如下規定和要求: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勤儉節約、用電安全意識。
2、各室要嚴格控制空調的.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達29攝氏度方可開啟制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于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3、為了節約能耗,延長空調使用壽命,各室開空調時應將門窗關上。空調開啟后設定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下,制冷溫度應設置在25攝氏度以上,不得連續開關。
4、各室空調僅用于辦公期間使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
5、各室的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6、各室電腦、飲水機、打印機等,外出或下班后要關閉電源。
7、各辦公室負責人為責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為責任人,實驗室實驗員為責任人,電腦教室電腦老師為責任人,會議室、空閑教室、體育館相關保潔管理人員為責任人,學生公寓管理員為責任人,路燈傳達室值班人員為責任人。
8、為了確保安全,未經許可各辦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辦公室為私人燒開水。教師宿舍水電按實計收,在工資中扣除。
10、電工要加強巡查,及時提醒,做好節約用電、安全用電預防、排除和維修。
備注:各室包括各個教室、各類辦公室、各種會議室、各科實驗室,以及傳達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體育館、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動室等。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治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覺,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擔當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效勞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外,同時賜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懲罰。
3、要節省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順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覺,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治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治理員由學校電工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覺,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峻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8
1、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7、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使學生自覺養成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標準
第一條:6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電。8人間每間宿舍每月免費用電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電。
第二條:超額部分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房間學生共同分攤;電費按銀川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結余部分可轉下月繼續使用。
第三條: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度時,由值班員通知宿舍長到電控室交費。
第四條:月工作日超過15天的.按20天供電,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電。
第二章安全用電管理
第五條:每月1日發放計劃電量;住宿學生應愛護宿舍內外供電設施,發生電路(設施)故障及時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條:住宿學生應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第七條:為確保用電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發熱性電器。如: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毯、電水壺、電炒鍋等。
第八條:每間宿舍用電最大功率不得超過200W,宿舍智能電控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
第三章宿舍違章用電的處罰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破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使用禁用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院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依照學籍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如在宿舍內發現禁用電器設備,無論當時是否使用,均一律按違規用電處理,并通報其所在系(部),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條:宿舍供電時間為:
1.周一至周四供電時間: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間23:00統一斷電熄燈。
2.周五、周六及節假日全天供電。
3.周日供電時間:早06:30—23:30晚間23:30統一斷電熄燈。
第十三條:統一購電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后勤管理處服務中心。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宿舍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有關維修部門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三條嚴禁在宿舍內、走廊和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
第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熱棒、電爐和電飯鍋、電炒鍋、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等電熱器具。違章用電設備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予以收存保管,5日內由違者本人寫出檢討,領回物品并妥善處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內使用;超時未領回的'物品將按無主物處理。
第五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違章用電設備將予以收繳銷毀,對初犯者給予通報批評,對屢犯者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
第七條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反者承擔修復費用,并給予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
第八條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九條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事故者,賠償損失,并視情節、后果輕重給予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若同一宿舍在一學期內三次違反本規定,而無人承認使用或擁有上述禁用電熱器具的,取消該宿舍集體及所有成員個人該學年的校內一切評先資格。
第十一條凡違反本規定應受校紀處分者,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相關部門會簽后,按照有關學校規定發文處理。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1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力量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育學生節省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常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覺問題準時修理,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治理,留意節省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修理電路時,必需留意根據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學問教育,使之把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覺用電故障,準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治理,常常檢查、修理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鋪張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省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加環保意識。
七、對常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修理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覺鋪張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展批判教育。鋪張嚴峻的班級取消期末評比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需安全牢靠,要常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狀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依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賜予懲罰,嚴峻的停頓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依據情節和損失程度賜予罰款、賠償、行政懲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2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3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為了加強管理,做到節約用水,規范用電行為,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總務處根椐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用水、用電制度,現公布如下:
一、職責:
1、各處室、教研組組、班級及教學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負責人,作為節約用水、用電的第一責任人。食堂、學生宿舍及傳達室,管理員、生活老師及門衛為第一責任人。全校師生要自覺保護室內外一切用水、用電設施,杜絕浪費現象,養成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
2、學校成立安全用水、用電管理檢查小組,負責檢查校內各場所的有關水、電設備及使用情況,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造成學校水電設施損壞和浪費的現象,追究其賠償責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時擰緊水龍頭,見到滴水的龍頭要及時擰緊。
2、用自來水時,水龍頭盡量開小一點。
3、發現損壞的龍頭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杜絕長流水。
4、各班級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5、晴天教室內不要開燈,教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
6、教室的照明、電腦、多媒體等應有專人管理。嚴禁學生私自拆裝教室內電氣設施。嚴禁教師學生在教室內進行各種電氣的'充電。
7、放學后或晚自習后,必須關閉照明、吊扇、電腦等電氣設備的電源。
8、學生宿舍嚴禁使用任何電器。
9、學生宿舍白天要關閉衛生間的照明燈,嚴禁長明燈,晚上熄燈鈴響后,寢室內的燈一律關閉。
10、門衛在晚上打開校門囗路燈和院內照明燈,早上應及時關閉,嚴禁長明燈。
11、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燈應及時關閉。
12、各處室、年級組及教學功能室的照明、吊扇、電腦、打印機、空調等電氣設備的電源下班后應全部關閉。
13、辦公室、宿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氣設備,防止用電發生火災。
以上制度均納入班級、宿舍的考核評比,違反本制度或造成財產損壞的將進行處罰賠償。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4
自護能力較小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存儲,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努力為大家營造安全、舒適、溫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安裝智能水控、電控系統,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每生每月供電5度、供水2.5噸,額定水、電用完后電自動停止,學生可通過一卡通查詢、繳納。
二、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各類安全事故。
三、宿舍發生用電故障時,必須及時通知總務處、公寓管理員,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四、宿舍使用惡性負載大功率電器將自動斷電。斷電后,學生應及時通過智慧校園后勤管理系統填寫《宿舍恢復供電申請表》,通過公寓管理員、輔導員、總務處老師審核后方可恢復供電。
五、嚴禁在宿舍存放和使用電熱毯、電夾板、電水壺、電磁爐、電熱杯、電熱取暖器、電吹風、熱的快、電熨斗等大功率電器以及“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電器、不合格電器、劣質電器和其他自制的用電設備。違者,所用電器一律代管或銷毀,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六、宿舍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七、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做到人離電斷。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八、嚴禁私自從其他宿舍接電,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九、嚴禁私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者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并承擔修復費用。
十、違規用電者,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將發放《宿舍違規用電通知單》,逾期仍不整改的,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十一、因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記過及以上處分,并賠償相應的損失;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09-08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04-05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03-10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02-23
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7-23
學校宿舍用電管理制度01-02
學校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3-28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通用01-11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篇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