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11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轉讓合同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縣 鎮 村 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坐落四至:前抵: 后抵: 左抵: 右抵: 地塊數 塊,面積 丈。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以 元/丈計算,共計人民幣大寫: (¥: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和土地戶簽定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二百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幾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_。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后,經甲方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出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 園 號 樓 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并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
第二條 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為 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后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 %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 元(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余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 %作為余款,即人民幣 元(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
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___日后,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___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 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
第三條履行完畢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 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 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準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 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后,乙方應遵守的物業管理規定,并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 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后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后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 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____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____縣房 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 各方友好協 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 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 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1該地塊位于,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1.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第二條轉讓方式
2.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綠化率不少于
%,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2土地的轉讓價每畝為萬元〔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信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萬元。
2.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兩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計人民幣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 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 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2.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詳見國用()字第號和國用()字第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 議簽訂后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2.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 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 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3.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做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
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 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3丙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其他
4.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4.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本協 議未盡事宜,須經 各方協 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 議,補充協 議與本協 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本協 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 協 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5本協 議經 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4.6本協 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方就廠房土地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廠房土地產權轉讓合同。
一、轉讓廠房土地的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土地使用權證號碼:房地產座落: 市 區 街(路) 號建筑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占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房屋權利來源:土地使用權來源:劃撥、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必須清晰、無糾紛。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合同簽訂,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后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后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糾紛: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中介方(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由丙方介紹成交并負責協助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過戶手續等有關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XX省XX市 (以下簡稱“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全額轉讓給乙方,其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為: ,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性質為 ,土地使用年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要求乙方獨自出資在該地塊上自行修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權歸乙方一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商定,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
三、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寫: )。 2.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該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收到此價款即把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等有關手續交給乙方,甲方同時將該地塊交給乙方修建房屋。
3.乙方建好房屋,且甲方將取得的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給乙方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 元(大寫: )。
四、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丙方中介費¥ ,乙方取得甲方過戶給自己的產權證和國土證時,再支付丙方中介費¥ 。
五、乙方在該地塊上修建房屋竣工后15日內,甲方須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所建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并按有關部門規定時間領取房屋產權證。甲方須在領取房屋產權證后15日內將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的處理:
1.乙方在修建房屋時如需甲方出面,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無故推辭,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錢、費時、耗力,因此交易過程中甲方須按時辦理該地塊上所建房屋的房屋產權證,并按時將房屋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給乙方,若甲方不按時辦理,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繼續履行本合同至完畢。
2.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錢、費時、耗力,交易過程中,如甲方反悔不轉讓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給乙方,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除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還須賠償乙方因受讓土地使用權及修建房屋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項甲方也須同時退還。乙方已付和未付給丙方的中介費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乙方違約責任的處理:交易過程中,乙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價款或反悔不受讓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丙方作為中介方,須全程協助甲方和乙方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的過戶手續,并負責通知、監督。因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辦理產權證及產權證、國土證不能按時過戶,丙方應退還已付中介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簽訂本合同書時,甲方已得到該地塊土地使用權全體權利人的同意及授權,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八、本合同中如手寫文字與印刷文字不一致時,應以手寫項為優先。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九、簽訂本合同前,甲乙丙三方均已認真閱讀了合同條款,對合同內容完全清楚明白,本合同是在公平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十、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文書送達地址以本合同書記載的聯系地址為準,自郵寄之日起五日內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三份,每份共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即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丙方簽署: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7
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土地承包政策,經雙方平等自愿商定,簽訂本合同。
二、訂立合同雙方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三、轉讓土地的數量和土地等級
甲方將以下土地轉讓給乙方經營
土地等級:三類
土地名稱:
四至邊界:上至小河組楊金宣承包地;下至峨軫路公路涵管;左至峨軫路邊界;右至大渡河河邊。 合??計: 畝
四、轉讓土地的期限:長期
五、轉讓土地的用途
轉讓的土地主要用于生產經營活動。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自愿將以上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原與村(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從簽字之日起終止;
2、依法取得乙方(經雙方約定)支付的土地轉讓費收益??? 元。(大寫: )
(二)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轉讓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2、主動與村(發包方)變更土地承包《耕地承包經營合同書》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有權將以上土地與村(發包方)簽訂《耕地承包經營合同書》,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2、依法享有上述土地經營、收益的權利;
3、上述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并與轉讓方無關。
(二)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
2、乙方一次性直接交付甲方轉讓費元。(大寫: )
八、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擅自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賠償;
2、乙方應按約定交付轉讓費,逾期不交的,視為違約。
九、其他
1、乙方將上述土地與村(發包方)簽訂《耕地承包經營合同書》后,有權決定上述土地流轉的方式;
2、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管理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鄉(鎮)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后30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民委員會、本鎮各一份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合同8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當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土地轉讓合同9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市**區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磚瓦房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市**區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號 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有磚瓦房房產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東鄰:、西鄰: 、南鄰: 、北鄰: 。
三、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2、如國家政策允許過戶,甲方無償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甲、乙雙方要付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
也由乙方負責承擔。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須于一周內給付與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購款一周內未將此款交付給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此款,且可向其追討征購款20%違約金。若甲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宅基地時,乙方的全部投資經評估后,甲方按其評估值無條件支付給乙方,且應支付房產總造價五倍的賠償金。
四、轉讓價格為人民幣8萬元(大寫:捌萬元整)。
五、甲方已移交舊房屋的房產證給乙方。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權。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復印身份證一份給乙方留存。
甲 方: 乙 方:
繼承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公 證 人: 身份證: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到達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到達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到達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貼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透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務必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務必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務必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務必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狀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貼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構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持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職責,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職責。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狀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務必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務必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帶給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帶給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能夠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能夠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到達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職責。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年月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取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取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取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取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取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資料,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取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取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取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取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土地轉讓合同1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于 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后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后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征用、征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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