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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的自查報告范文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自查報告根據中組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的指導意 見》(組廳字〔2012〕6號)文件精神,按照 xxxx 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將我院分類定級工作匯報如下:
一、基本原則
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堅持實事求是、客觀 公正, 不回避問題,不降低標準; 堅持簡便易行, 合理確定工作步驟、 程序和要求,便于操作。
二、評價標準與等次劃分
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分類定級參考標準》里的“黨組織帶頭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動陣地、保障機制、工作業績、群眾 評價”七項分類定級指標。以百分制評分的方式進行,分別賦予七項 指標分值,總分為 100 分,劃分四個等級:90 分以上為“好” ;80-89 分為“較好” ;60-79 分為“一般” ;60 分以下為“較差” 。
三、方法步驟
采取各基層黨支部自評、上級黨組織評價、群眾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類定級。
具體步驟如下:
1、 各基層黨支部自評。 由各基層黨支部對照評價標準逐項自查,進行自我評價。
2、黨員群眾測評。由上級黨組織采取適當方式組織黨員群眾進 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對象范圍、人數根據基層黨組織的類別和 支部實際靈活確定。
3、上級黨組織評定。由上級黨組織專門組織人員對照評價標準 對所屬黨支部進行評價。
4、核準定級。上級黨組織對各基層黨支部的自我評、上級評、 群眾評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按照評價標準分別給予 “好” “較 、 好” “一般”“較差”四個等級的劃分。其中群眾滿意率低于90% 的,不能定為“好”與“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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