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財務風險的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關于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
日,公司制訂了《關于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并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專項活動時間為20xx年4月至11月,分為三個階段,4月至6月為公司自查自糾階段、7月至9月為實施專項檢查階段、10月至11月為匯總分析和督導提高階段。
截至本自查報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糾的階段性工作,形成了《梅花傘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以下簡稱“《自查報告》”),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本次專項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自查內容和發現問題以及擬訂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報告如下:
一、專項活動組織與開展情況
(一)根據《工作方案》,公司對本次專項活動作出如下組織部署:
1、公司總經理組織召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動員會并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工作小組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活動,切實查找存在問題與不足,制訂整改措施并逐項落實到位,使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
2、公司財務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福建監管局《通知》、《福建轄區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調查問卷》和公司現有的各種財務制度與文件。
3、公司財務負責人布置專項活動工作安排,就自查階段的分工、要求與時間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關人員按規定時間認真完成自查內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況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4、公司審計部按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訂審計計劃并及時開展審計。
(二)根據《工作方案》,本次專項活動開展情況如下:
1、公司財務人員根據《調查問卷》分類整理、匯總自查內容,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自查報告,逐條檢查,詳細說明情況,并形成自查工作底稿。
2、財務部經理對財務人員的自查工作底稿與自查結果詳細復核,對自查發現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核查,并提出相應的自查核查結果,提交財務負責人審核。
3、財務負責人對財務部經理的自查結果進行了審核,對自查底稿的內容完善提出指導意見,要求財務部按時提交專項活動自查報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財務部將自查底稿與自查報告提交公司審計部。
5、審計部按照制定的審計計劃,依據福建監管局相關文件要求對自查報告內容逐項稽核,審查自查底稿并就與財務控制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同時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專項活動開展情況,聽取審計委員會對自查工作的指導。
6、財務負責人就自查階段工作開展情況、自查內容、發現問題或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情況向總經理作出全面匯報。審計部就專項活動的稽核結果與建議形成內部審計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并向總經理作出通報。
7、根據自查情況與內部審計情況,形成了專項活動的自查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自查工作的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逐項對照《調查問卷》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自查。公司在財務管理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性、資金管理和控制、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建設和執行、財務信息系統使用和控制、母公司對子公司財務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規范,同時按相關文件的要求也存在一定不足之處需進一步加以完善,公司為此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認真加以落實。
三、自查結果及整改措施
(一)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1、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設置會計機構及財務人員。
2、公司按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選聘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在財務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經驗,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3、公司對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考核制度。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為公司經營班子成員。
4、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人事關系均在本公司,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單位領取薪酬。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系董事長之妻弟,會計機構負責人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親屬關系,未在其他單位(上市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參股公司以外的主體)兼職。
5、公司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配備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和考核制度明確,崗位設置符合內部牽制要求。現有財務會計人員均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6、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對會計人員的離職交接做了規定,會計人員離職交接嚴格按制度中的規定辦理。
7、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嚴格實行定期輪換,會計人員任用實際采取了回避,但尚未形成書面制度。
整改措施:修訂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及會計人員任用回避原則作出明確規定。
整改期限:20xx年9月30日前
整改責任人:財務總監、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8、公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鼓勵會計人員自行參加各類會計職稱及執業資格考試,《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中明確要求公司財會工作人員須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9、公司財務人員的聘任都是通過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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