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代理保險自查報告2篇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銀行代理保險自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銀行代理保險自查報告1
為落實中國保監會xx監管局的要求,確保我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文件運行,根據地區分行指示中北支行開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動,具體自查情況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建立了代理保險業務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
2、明確各相關部門,各組織層級、各具體崗位在防范化解代理保險業務風險中的職責。
二、內控管理風險
1、代理協議管理。支行為一級支行,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代理協議都是由地區分行帶頭簽訂的。
2、代理產品管理。上級機構能夠及時補充修改代理協議中的銀保產品目錄,未超出銷售代理協議中產品。
3、單證管理。銀保單證管理制定由總行統一制定,上級機構下發的所有空白都納入銀行重要空白憑證進行管理,下發憑證也都按重要空白憑證進行管理,并有相應的登記本進行登記。
三、滿期給付及退保風險
風險排查。在銀行公示欄張貼了保險公示咨詢投訴電話告知客戶如何實施自己的權利。
四、銷售誤導風險
1、教育培訓。支行理財經理在進行保險銷售時都有保險公司客戶經理在場進行銷售指導,保險公司在我支行還定期開展保險知識的`培訓講座。不存在銷售誤導行為,能正確解釋保險產品,明確告知客戶退保條件及可能帶來的損失。
2、銷售行為。支行現共有五人取得保險銷售從業資格證。
3、不存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駐點銷售的情況。
4、所以保險宣傳材料都由上級機構下發。
銀行代理保險自查報告2
國監浙監局公文中保會江管辦室件浙保監辦發﹝20xx﹞30號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代理公司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各省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為進一步鞏固、深化中介監管工作成效,著力治理保險代理市場小、散、亂、差的狀況,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20xx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保險代理市場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xx]3號)精神,我局決定對轄內保險代理市場進行清理整頓。清理整頓分為自查自糾、機構清理兩個階段。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
(一)自查自糾范圍自查范圍為20xx年和20xx年1-3月轄內各省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保險代理業務,涉及重大問題可追溯與延伸。
(二)自查自糾內容自查自糾內容自查自糾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包括注冊資本、經營狀況、高管情況、組織架構、制度建設、從業人員、許可證時效、職業保險、保證金繳存等內容。
2.存在的問題。存在的問題。
(1)是否存在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的行為;
(2)是否存在銷售誤導的行為;
(3)是否存在挪用侵占保費、保險金的行為;
(4)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和商業賄賂行為;
(5)是否存在涉嫌傳銷行為和非法集資行為;
(6)是否存在其他擾亂保險市場正常秩序、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二、機構清理
(一)清理標準
1.以代理保險業務為名為保險公司虛構中介業務、非法套取資金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2.內部管理混亂、業務長期無法正常經營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
3.許可證失效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4.已無法取得聯系、名存實亡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
5.存在涉嫌傳銷、非法集資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必要予以清理的各類保險代理機構。
(二)清理實施根據自查自糾情況,結合保監發[20xx]3號文精神,對部分自查自糾情況不到位和列為重點清理對象的機構,開展現場檢查,并依法實施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開展自查。各公司要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按照以查促改、標本兼治的原則,組織各級分支機構,對照自查自糾內容和要求,應當針對存在的問題和清理重點,逐條逐項開展自查,全面、客觀反映公司的內控狀況和經營情況,并填制完成自查情況表(詳見附件)。
(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據自查發現問題,各公司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和進度,細化相關整改措施,完善整改組織安排,確保整改方案切實可行、科學有效。
(三)實施整改并提交相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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