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必考知識點
證券從業資格證書頒發,是從事證券行業工作必須持有的資格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必考知識點,歡迎閱讀!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必考知識點
第一章:證券市場
第一節 證券發行人
1.證券市場融資活動的概念、方式及特征。
2.直接融資的概念、特點和分類。
3.證券發行人的概念和分類。
4.金融機構直接融資的特點。
第二節 證券投資者
1.證券市場投資者的概念、特點及分類。
2.機構投資者的概念、特點及分類。
3.金融機構類投資者的概念、特點及分類。
4.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概念與特點。
5.企業和事業法人類機構投資者的概念與特點。
6.基金類投資者的概念、特點及分類。
7.個人投資者的概念。
第二章:股票市場
第一節 股票
1.股票的定義、性質、特征和分類。
2.普通股票與優先股票、記名股票與不記名股票、有面額股票與無面額股票的區別和特征。
3.股利政策、股份變動等與股票相關的資本管理概念。
4.股票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內在價值的概念與聯系。
5.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6.公司利潤分配順序、股利分配條件、原則和剩余資產分配條件、順序。
7.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紅籌股等概念
第二節 股票發行
1.審批制度、核準制度、注冊制度的概念與特征。
2.保薦制度、承銷制度的概念。
3.新股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基本條件、一般規定、配股的特別規定、增發的特別規定。
4.增發的發行方式、配股的發行方式。
第三節 股票交易
1.證券賬戶的種類。
2.開立證券賬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3.證券交易原則和交易規則。
4.證券交易的競價原則和競價方式。
5.委托指令的內容。
6.證券托管和證券存管的概念。
7.我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
8.滬港通的概念及組成部分、滬港通股票范圍及投資額度的相關規定。
9.深港通股票范圍。
第三章:債券市場
第一節 債券
1.債券的定義、票面要素、特征、分類。
2.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定義和分類。
3.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定義和特征。
4.國際債券的定義、特征和分類。
5.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的概念、特點。
第三節 債券的交易
1.債券現券交易、回購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基本概念。
2.債券報價的主要方式。
第五章:證券投資基金與衍生工具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
1.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和特征。
2.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區別。
3.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定義與區別。
4.貨幣市場基金管理內容。
5.基金資產凈值的含義、基金資產估值的概念及估值的基本原則。
6.基金的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
第二節 衍生工具
1.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分類。
2.股權類、貨幣類、利率類以及信用類衍生工具的概念及其分類。
3.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的定義、基本特征和區別。
4.金融期貨的集中交易制度、保證金制度、無負債結算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強行平倉、強制減倉制度等主要交易制度。
5.金融期權的定義和特征。
6.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概念、特征、發行基本條件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36個要點
1、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是公司組織或活動的基本準則。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證券法》
4、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在基金存續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
5、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包括:
①貨幣;
②實物;
③知識產權;
④土地使用權;
⑤其他財產權利;
⑥勞務。
6、合規負責人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決定聘任,并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
7、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是固定的,在基金存續期間內不得贖回,因此,基金份額的總額即基金規模在基金存續期間是固定的。
8、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9、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90日。
10、合伙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伙企業法》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經營性組織。
1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12、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13、賬戶存續期間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每3年對自然人客戶信息進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年對法人客戶信息進行全面核查。
14、普通合伙企業的投資人數為2人以上,無上限規定;而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人數為2人以上50人以下,且至少有1個普通合伙人。
15、證券公司保密側業務部門需要公開側業務部門派員跨墻進行業務協作的,應當事先向跨墻人員所屬部門和合規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其審批同意。
16、《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經證券公司注冊地所屬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
17、《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規定,從業人員應保守國家秘密、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對客戶服務結束或者離開所在機構后,仍應按照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承擔上述保密義務。
18、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
19、從業人員取得執業證書后,辭職、不為原聘用機構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與原聘用機構解除勞動合同的,原聘用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后10日內向協會報告,由證券業協會變更該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20、《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中國證監會建立全國統一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記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
21、證券評級機構及證券資信評級業務人員從事證券評級業務,應當遵循一致性原則,對同一類評級對象評級,或者對同一評級對象跟蹤評級,應當采用一致的評級標準和工作程序。評級標準有調整的,應當充分披露。
22、證券公司應當對存在包銷風險的投資銀行類項目實行集體決策,以現場通訊、書面表決等方式對包銷事宜作出決議。應當制定包銷決策的具體規則,明確參與決策的人員、決策流程和表決機制等內容。
23、以基礎資產產生現金流循環購買新的同類基礎資產方式組成專項計劃資產的,專項計劃的法律文件應當明確說明基礎資產的購買條件、購買規模、流動性風險以及風險控制措施。
24、證券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自營業務、做市業務,期貨公司可以從事股票期權經紀業務、與股票期權備兌開倉以及行權相關的證券現貨經紀業務。
25、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受證券發行人委托以證券形式分派投資收益的,應當將分派的證券記錄在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內,并相應變更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明細數據。
26、發生可能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價值或價格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件,管理人應當及時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資產支持證券合格投資者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向證券交易場所、中國基金業協會報告,同時抄送對管理人有轄區監管權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27、證券公司業務執行部門負責融資融券業務的具體管理和運作,制訂融資融券合同的標準文本,確定對具體客戶的授信額度
28、證券公司應當將收取的保證金以及客戶融資買入的全部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全部價款,分別存放在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和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資金賬戶,作為對該客戶融資融券所生債權的擔保物。
29、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為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30、證券公司應至少每年對流動性風險限額進行一次評估,必要時進行調整。
31、證券自營業務必須以證券公司自身名義、通過專用自營席位進行,并由非自營業務部門負責自營賬戶的管理,包括開戶、銷戶、使用登記等。
32、基金一般都按照固定的時間間隔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通常相關法規會規定一個最小的估值頻率。
33、融資融券業務合同應約定融資融券特定的財產信托關系,即信托目的、信托財產范圍、信托的成立和生效、信托財產的管理、信托財產的處分及信托的終止。
34、證券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目標是,建立健全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對流動性風險實施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確保其流動性需求能夠及時以合理成本得到滿足。
35、對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內記錄的證券,由證券金融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證券金融公司行使對證券發行人的權利,應當事先征求委托其持有該證券的證券公司意見,并按照其意見辦理。
36、證券公司的客戶資產,包括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客戶的委托資產等。證券公司的客戶資產獨立于證券公司的自有財產,不得隨意挪用和侵占。
證券從業考試必背知識點
一、金融市場的特點
1.商品的特殊性。
2.金融市場具有價格的一致性。
3.交易活動的集中性和交易場所的非固定性。
4.金融市場是一個自由競爭市場。
5.金融市場的非物質化。
6.金融市場交易之間不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更主要的是借貸關系,體現了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7.現代金融市場是信息市場。
8.交易主體的可變性。
二、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
1.全球金融市場的一體化趨勢。
2.全球金融市場的證券化趨勢。(債務危機導致貸款收縮,籌資者轉向證券市場;實行金融自由化政策,開放證券市場;技術的發展;新金融工具的出現)
3.金融創新的趨勢。(狹義的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業務的創新;廣義還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創新)
三、信托市場
1.信托投資是金融信托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
2.信托當事人包括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3.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4.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四、金融危機的分類與特征
1.分類: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銀行危機、次貸危機、綜合性金融危機等類型。
2.特征
①人們預期未來經濟將更加悲觀。
②整個區域內貨幣幣值出現較大幅度貶值。
③經濟總量與經濟規模出現較大幅度的縮減,經濟增長受到打擊。
④企業大量倒閉,失業率提高,社會經濟蕭條。
⑤有時候甚至伴隨著社會混亂或國家政治層面的動蕩。
五、股票的定義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2.股票一經發行,購買股票的投資者即成為公司的股東;
3.股票實質上代表了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東憑借;
4.股票可以獲得公司的股息和紅利,參加股東大會并行;
5.使自己的權利,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與風險。
六、市場風險
1.市場風險的定義
市場風險是指由于金融市場變量的變化或波動而引起的資產組合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
2.市場風險的特點
①主要由證券價格、利率、匯率等市場風險因子的變化引起。
②種類眾多、影響廣泛、發生頻繁,是各個經濟主體所面臨的最主要的基礎性風險。
③常常是其他金融風險的驅動因素。
④相對其他類型的金融風險而言,市場風險的歷史信息和歷史數據的易得性較高。
七、金融風險的影響因素
1.金融市場聯動性是金融風險傳導的基礎。
2.資產配置活動是造成金融風險傳導的重要行為。
3.投資者心理與預期的變化是金融風險傳導的推力。
4.信息技術發展為金融風險的傳導提供了有利條件。
《證券投資基金》知識點:基金資產估值需考慮的因素
(一)估值頻率
基金一般都按照固定的時間間隔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通常監管法規會規定一個最小的估值頻率。對開放式基金來說,估值的時間通常與開放申購、贖回的時間一致。目前,我國的開放式基金于每個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額凈值。封閉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但每個交易日也都進行估值。
(二)交易價格
當基金只投資于交易活躍的證券時,對其資產進行估值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進行電子化交易的條件下,通過計算機程序即可輕松地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這種情況下,市場交易價格是可接受的,也是可信的。
當基金投資于交易不活躍的證券時,資產估值問題則要復雜得多。在這種情況下,基金持有的證券要么沒有交易價格,要么交易價格不可信。
在不發達的證券市場(比如:銀行間債券市場)會經常遇到以下情況:
(1)某些證券品種交易次數很少,或者是根本就沒有交易。
(2)某些品種開始時有交易,但交易越來越少。
(3)某些股票出現嚴重問題。
(4)大量存在未進行披露的場外交易等。
在上述情況下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時就需要非常慎重,其中,證券資產的流動性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流動性差的證券及問題證券在估值時一般需要降低它的價格,但需要降低多少仍需要主觀判斷。
(三)價格操縱及濫估問題
例如:有一債券流動性很差,基金管理人根據自己的要求,大量的買賣操縱市場的價格,從而提高基金的業績,這就是價格操縱。
在對流動性差的證券及問題證券進行估值時需要有主觀判斷,此時的主觀判斷如果由基金管理人來作出,便為濫估提供了機會。
因此,要避免基金資產估值時出現價格操縱及濫估現象,需要監管當局頒布更為詳細的估值規定來規范估值行為,或者由獨立的第三方來進行估值。
(四)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開性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是指基金在進行資產估值時均采取同樣的估值方法,遵守同樣的估值規則。估值方法的公開性是指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需要在法律規定的募集文件中公開披露。假若基金變更了估值方法,也需要及時進行披露。
證券資格考試必考知識點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入門資格考試”,主要包括以下兩個科目: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以下是這兩個科目的必考知識點:
對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這一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對金融市場的基本概念、基本法律法規和基本業務流程的理解和掌握。必考知識點包括但不限于: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包括證券市場的定義、功能、構成、運作機制等,以及各類證券品種的概念、特點、風險收益特征等。
證券法規與監管:涉及證券市場的相關法規和監管制度,如證券法、公司法等,以及各種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罰規定。
證券交易實務:涵蓋證券交易的流程和規則,如委托方式、競價原則、做市商制度等,以及交易費用和風險控制等。
投資分析方法:包括基本面分析、技術分析、量化投資等投資策略和技巧,以及如何制定和執行投資計劃。
風險管理:涉及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以及如何制定和執行風險管理計劃。
行業動態與市場趨勢:涵蓋宏觀經濟、政策等因素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以及市場變化和趨勢的預測和分析。
對于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這一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對證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其必考知識點主要包括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及其在實際業務中的應用。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必考知識點】相關文章: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03-09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題03-10
2018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試題03-07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試題及答案08-18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考點:競價與成交12-03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股票網上發行12-03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題型分值06-26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考點:委托買賣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