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咨詢合同范文集錦七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咨詢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咨詢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系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
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3、幫助或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
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
5、幫助或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咨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后,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
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
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系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于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后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
3、乙方對所提供咨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咨詢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咨詢合同 篇3
項目名稱:上海××里改造項目
委托方(甲方):×××(上海)置業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上海市
有效期限:××××年×月××日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上海××里改造項目管網綜合規劃及前期綜合管網現狀調查研究項目進行技術咨詢,并支付咨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進行技術咨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如下:
1、咨詢內容:(1)委托地塊規劃紅線內外綜合管網現狀的前期調查研究及其成果。(2)參照國家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完成委托地塊管網綜合規劃及其成果。
2、咨詢要求:(1)綜合管網現狀的前期調研成果包括各類地下管線、管道的平面相對位置,管徑、目前使用狀態,切斷位置等。(2)管網綜合規劃成果充分考慮技術要求、安全、經濟等因素,提交的成果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要求;成果包括各類工程管線的平面相對位置、主要設施用地、管徑、典型斷面布置等。
3、咨詢方式:通過現場調查、資料分析,針對規劃地塊特點及周邊環境,提出基礎設施配套規劃。
二、乙方應當按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項目的技術咨詢工作: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技術咨詢工作并提交成果。其中:(1)綜合管網現狀的前期調研成果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完成。(2)平面布局完成后一周內完成管網綜合規劃圖。
三、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咨詢工作,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本項目所在地塊最新實測數字化地形圖;
(2)本項目所在土地使用規劃電子文件;
(3)本項目相關現狀地下基礎設施調查資料。
2、對乙方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應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關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絕提供,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或延期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咨詢報酬總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2、技術咨詢報酬由甲方分二次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交前期研究成果經甲方審核通過后三日內,支付××萬元;
(2)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交最終管網綜合規劃成果經甲方審核通過后三日內,支付××萬元。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3、本合同技術咨詢報酬中包括技術咨詢費、人工費、交通費、調查費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須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4、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咨詢報酬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技術咨詢報酬,而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五、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所有參與人員。
3、保密期限: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向社會公眾披露該信息時止,在此期間無論甲、乙雙方合同關系是否存在,都應無條件的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
4、一方在對方未披露商業秘密的情況下,在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業秘密;對于一項完整的商業秘密,如果一方僅披露部分內容,對未披露的部分另一方仍要承擔保密義務。
六、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雙方確定,按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咨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咨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供成果藍圖六套并提交電子版的最終工作成果。
2、技術咨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標準、規定、本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
3、技術咨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通過甲方指定的專家評審。
八、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四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同期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甲方無須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應當支付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七條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賠償金,按報酬總額的10%支付甲方,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其他約定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
咨詢合同 篇4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 _月____日在____簽署。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被委托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帳號:
鑒于:
a)甲方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委托乙方就第一條約定的咨詢服務事項; b)乙方愿意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
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服務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參與進行商務咨詢服務及有關合同簽訂及履行的法律服務,服務事項為:
( 等)。
1.2具體服務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3甲方承諾乙方是上述服務事項中唯一的委托人。甲方亦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但不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對雙方的約束力。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所委托的其他笫三方不受本條款的約束。
1.4乙方應盡忠實義務,除非甲萬明知并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擔任同一項目中與甲方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服務人,并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之行為。第二條 費用
2.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咨詢服務費具體支付辦法見第3.3條款。
2.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額外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長途通訊費用、復印費用、公關費用中沒有列明的費用或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一切費用或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費用支付
3.1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項目的部分利潤作為乙方的咨詢費用。該項目的詳細描述為 。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詢費:乙方咨詢費用:¥ (乙方領取咨詢費用不提供增值稅票)
3.2第2.1款約定的咨詢服務費用,甲方應以 方式給付,除非乙方另有書面指示,任何費用應匯至下列賬號: 。
3.3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 事務執行
4.1乙方將指派具體執行第一條約定的代理服務事項,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另行指派其他人員。
4.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咨詢服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
4.3經甲方同意或在情況緊急時,乙方有權將代理咨詢服務事項的一部分臨時性地委托合格的第三人進行,委托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4法律文件。
第五條 相互報告
5.1甲方應盡其所能,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所有相關資料,并盡力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在任何一方認為必要時,乙方應對此給予協助,如向甲方提供所需文件清單。5.2乙方應不遲延地向甲方報告該項目的最新進展,并提供專業意見供甲方參考。
5.3在任何一方采取對該項目構成實質性影響的行動前,應提前合理的時間告知另一方。
5.4任何方均有權不時地要求另一方提供關于該項目的口頭或書面報告。
第六條 保密
6.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褂得的另一方的資料和信息,應視作另一方的商業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不得將其披露給任何笫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6.2本合同終止時,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應將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資料不遲延地返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7.1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 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期限
8.1本合同的有效期為60天。只要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均無權作出解除、終止、中止本合同的效力及對方依據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第九條 完整性
9.1本合同構成雙方迄今為止唯一的全部的協議,并替代雙方此前達成的任何書 面的或口頭的約定。
第十條 獨立性
10.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 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10.2對于任何無效的條款,雙方應不遲延地修改本合同,使之符臺雙方的原本 意圖。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或有充分協商的機會而被放棄, 雙方均有充足的機會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提出廢除、變更、增刪及修改意見, 雙方均對最終定稿的本合同文本的每一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的理解和 預見。
11.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__ 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章):
咨詢合同 篇5
建設地點:高新路延伸段西角
委 托 方:高科開發有限公司
承 接 方: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20x067 20x 年 8月 14日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上列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 唐珺 項目日照分析設計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設計項目名稱、規模及主要成果內容
2.1項目名稱:唐延·九珺
2.2項目規模:
2.3成果內容:日照分析報告
2.4最終成果:圖冊兩本
第三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3.1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為人民幣元整。實際設計費按照最終總建筑面積核定,多退少補。
3.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啟動費用50%為人民幣付剩余50%合同費用為人民幣 18436.958 元整。
第四條、成果提交的時間:
乙方按照3.2條付款后 七 個工作日提交;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所需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
完整性、正確性、合法性及時限性負責,甲方提供資料如有不準確,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如果超時提供,乙方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時間。
5.2在乙方設計中途,如甲方發生變更委托設計項目的規模、條件,所提交資料錯誤或做重大修改,以至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設計費(按照乙方的報價為準)。
5.3 乙方為項目設計需要到現場調研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予以協助滿足。
5.4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5乙方應當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規范和規劃主管部門的意見進行設計。
5.6甲、乙雙方應對因本次設計所知道的對方材料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金額及方式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天,應當按照估算設計費金額千分之二向乙方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估算設計費金額10%的違約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天,應承擔估算設計費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扣除成本后應向甲方返還已付款。
6.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時間完成設計內容,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甲方已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4若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已經開始工作或最終成果已提交的,乙方不返還設計費,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承擔估算設計費金額10%的違約金;若甲方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雙方應立即達成如何處理的協議,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5甲方未協助乙方或未按照乙方要求進行調研現場的,乙方可停止設計直至甲方履行協助義務,但甲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超過15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可按估算設計費10%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6.6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應根據有關部門設計審查見對不超出原定設計任務書范圍的內容進行必要的修改、調整和補充, 調整或補充面積或工作量超出本合約定10%以上的,要另行收取設計費用,收取標準則按本合同相應比例進行計算。
第七條 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2甲方發表乙方的設計作品應經過乙方的同意,作品的發表版權應注明乙方要求的字樣。
7.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8.8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高科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日期:20x.08.14 單位地址: 西寧市勞動南路178號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西寧市城市規劃信息中心 9080125 西寧銀行勞動南路支行 日期:20x.08.14
咨詢合同 篇6
甲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乙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誠信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針對甲方擁有的呼和浩特東河地塊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整體規劃前期專家咨詢顧問工作,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性質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進行該項目的前期規劃專家咨詢顧問工作。
第二條:委托咨詢顧問服務期限
年9月27日至年11月25日
專家組進入服務時間:年10月20日----年11月25日
第三條:工作內容計劃及人員要求
第四條:服務內容及方式
1、專家組組織服務:
⑴乙方針對本次規劃前期專家咨詢顧問工作組織專家組共三人,專家專業方向:市場、城市規劃、城市經濟發展。
⑵乙方一名人員作為專家組成員中市場專業專家并為專家組組長。
⑶乙方負責專家組成員中城市規劃專家、城市經濟專家的聯系、推薦各一名,乙方所推薦的專家確認合同約定的內容及計劃。 ⑷乙方推薦專家名單提交甲方,經甲方審定通過。
2、參與會議服務:
⑴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會議具體時間后,乙方組織專家組成員準時到達并出席會議確定的地點并在會議進程中討論會議相關內容提出相應觀點。
⑵乙方進行在工作計劃內會議的會議記要并以書面文字形式整理
3、咨詢建議服務:
每次工作計劃內的會議結束后,針對當期會議,乙方負責匯總專家組中各位專家的建議內容,在當期會議結束三天內以書面文字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專家組對當期會議的咨詢顧問建議。
4、聯絡溝通服務:
⑴乙方針對每次工作計劃內的會議,在會議前向專家組成員溝通當期會議的議題內容,并在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將與當期會議有關的資料傳遞給三位專家。
⑵每次工作計劃內的當期會議結束后,乙方與專家組成員溝通本次會議的具體建議,確定專家顧問建議內容。
⑶甲方通過乙方向專家組溝通相關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五條:咨詢服務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咨詢服務整體費用為60000元(人民幣大寫:陸萬元整)
第六條: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甲方共分為三次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1、付款時間年10月16日,付款金額:2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2、付款時間年11月11日,付款金額:2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3、付款時間年11月19日,付款金額:2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三天向甲方開劇相應款項的正式發票,甲方準時向乙方進行付款,如甲方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兩天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第七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乙雙方在「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應精誠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順利高效進行。
2、甲方責任:
⑴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⑵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工作計劃的時間或內容的變更,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后果由甲方承擔。
⑶甲方對本項目的對外宣傳資料、媒體、會議、各項活動中應明確標注乙方公司名稱。
3、乙方責任:
⑴乙方有責任嚴守乙方在服務期內所涉及甲方相關的商業秘密
⑵經甲方確認專家組人員名單后,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服務期內專家組參與人員前后連貫一致。
⑶乙方確保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時間及服務內容的完成。
第八條:服務團隊
1、專家組成員:三名
組長:一名,張良(市場專家)
組員:二名,城市規劃專家一名;城市經濟專家一名
2、對接人一名
第九條:合同終止事宜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 若甲方或乙方之公司解散,停止經營,轉讓或因重組或合并以外任何原因而清盤,惟當事方須于事前給予對方書面通知。
2、 若甲方未能按時及全額支付咨詢顧問服務費時,乙方有權利在提出通知7天后,實施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權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支付咨詢服務費,超過七天按應付款的5%/天加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沒有任何違約的情況下,終止咨詢顧問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付。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于任何法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如遇不可抗力或國家對房地產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等因素影響 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具體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均不視為違約。
3、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共伍頁,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立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
日期: 日期:
咨詢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顧問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醫藥投資咨詢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服務項目
由顧問方提供:
1、可行性論證
2、技術預測
3、專題技術調查
4、分析評價報告
5、投資分析報告
6、其它咨詢項目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
委托方的義務:
1、闡明咨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2、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顧問方的義務:
1、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問題;
2、提出的咨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金額按照工作量、技術難度、完成時間等因素由雙方商定,簽署合同后,顧問方將提供一份咨詢方案大綱,委托方確認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額30%的定金。
2、在合同約定的時間范圍內,顧問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額(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項后將咨詢合同約定的所有數據、資料、咨詢報告等提交給委托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2、技術咨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托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詢合同】相關文章:
咨詢的合同05-30
委托咨詢合同02-27
咨詢合同的范本05-08
【薦】咨詢的合同05-30
【熱】咨詢的合同05-30
關于咨詢合同04-22
商務咨詢合同04-22
咨詢服務合同11-16
咨詢合同范本03-26
精選咨詢合同五篇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