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合同 簽署廠房租賃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廠房租賃合同 簽署廠房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廠房租賃合同 簽署廠房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得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擁有的廠房用于經營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位于積約為 平方米。類型為工業廠房, 結構。具體詳情見本協議廠房圖紙,廠房圖紙為本協議附件一部分。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三年,租賃期間廠房租金保持不變,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再行協商續租事宜,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每年租金共計
2、雙方協商一致按照每月、季、年支付各期租金,由乙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四、其他費用和維修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電費由同等類型定價標準計算。
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免費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甲方承諾無償將甲方公司的給乙方經營使用,使用期限與租賃期限相同。甲方如發生解散、注銷或該資質被主管機關取消的,以方有權不承擔任何責任的解除本協議,已支付未產生的租金由甲方在合同解除后五日內退還乙方,乙方不再設新的公司,乙方亦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做任何經營活動。
2、租賃期間,如發生廠房被政府機關征用遷拆的,所得相應補償款應首先補償乙方的裝修款、搬遷費用等。
3、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三個月,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4、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屋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自行將相關設備、裝修回復原裝,設備自行搬離,但不可拆卸部分可協商由甲方補償。
六、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3、租賃期間,乙方所雇用的生產員工均與甲方無任何無關,甲方亦不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而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經營設備、條件。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交廠房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
廠房租賃合同 簽署廠房租賃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本地經濟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將廠房(共3間,建筑面積約2300平方米)及辦公樓2棟(建筑面積約900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廠房及辦公樓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8年,自xx年6月xx日 到xx年5月3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遞增方式:
(本合同所計算的租金均不含稅)
四、付款方式:每年付款一次。租賃廠房辦公樓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乙方必須提前 0日付款。
五、乙方在租賃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對廠房(及空地)改造、辦公樓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租賃期內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后歸甲方所有。
六、租賃期內甲方的責任:
1、提供乙方所需水、電,保證道路、排水通暢,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方便。
2、甲方提供房屋必要的維修,如屋頂漏雨、內澇等。
3、甲方協助乙方注冊公司并出具相關手續。
4、協調處理周邊關系。
5、協助乙方辦理外來人員暫住證及其它相關手續。
七、租賃期內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改造、增加設備或改變地表狀況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合法經營,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政策、標準、環境污染指數、辦理外來人員的各項手續。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4、乙方所用水、電費用,由乙方按規定價格向相關部門繳納全部費用,如遇出現漏水、漏電,按實際用量分攤。
5、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計生專干做好外來人員的計劃生育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服從管理。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第三人。
八、乙方稅收轉后湖地稅所,具體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租賃期內乙方因生產經營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責任事故及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將屬甲方的廠房及其它設施進行抵押、變賣等。
十、如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未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廠房及辦公樓并阻止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如遇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需要,終止合同。甲方必須提前半年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如國家補償搬遷費則甲方按相關規定支付乙方搬遷費。
十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規定條款或違反國家有關租賃的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爭議解決方法:因本合同內容發生糾紛,向武漢高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承租期內,甲、乙雙方除本合同約定條款可解除合同,無其它任何理由終止合同,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解除合同方承擔。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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