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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塔吊租賃合同書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塔吊租賃合同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民法典》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塔式起重機臺,型號為,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米,實際安裝臂長是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個月,不足個月租期的按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試完成,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墻費將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
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及省市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
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
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
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程及相關規范進行管理和作業,若發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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