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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神》讀書筆記(通用6篇)
讀完一本書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書筆記了。怎樣寫讀書筆記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美國眾神》讀書筆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1
盡管從小就喜歡看書,但是零用錢實在是相當有限,到了讀中學時,平常只有每日發放的早餐費用一塊錢,也不夠買一本書的。大概在寒暑假期時會得到額外的費用,百十來塊錢主要也都是用來買經典書籍,所以盡管對科幻小說十分熱愛,奈何經費不足,全靠寒暑假向班上同學借上整整一個年份的《科幻世界》讀的昏天暗地。
從小最喜歡讀的故事是歷史,而在歷史的源頭是神話。九天之上還有另一個世界,比人間更純凈,甚至可以用更為良好的秩序來干涉凡塵的罪惡。當然現在長大了,盡管知道神話可以說是人類對歷史近似于科幻的美化,它們無法被證實,只能抱著不切實際的想法去做夢。可是在世界的真相面前,一個完整世界的美好想象,真正是一種可以讓人忘憂的救贖。這些年在暢銷書排行榜里的水分已經越來越不能讓我驚訝了。所以當我發現這本《美國眾神》時十分驚喜,一本神話與科幻的結合,又特別符合人性的故事邏輯。
美國是一個移民組成的國家,可以說聚集了世界上絕大部分民族在此塊荒涼的大陸上群居。美國建國的時間不長,可是各族人因為各種原因來此定居的歷史并不短。在這本書的設計里,來自于不同大陸的世界各個部族不僅帶來了他們的生活習慣,更帶來了他們對神的信仰。漂洋過海的愛爾蘭少女囚犯通過嫁給船長,帶著身孕漂流至了美洲大陸,也帶來了愛爾蘭小精靈的故事,帶來了家鄉整套傳說以及祭祀的儀式和巫術。她在孩子們的口袋里,一邊裝著鹽,一邊裝著糧食,睡前在家門外的廊前放上一小盆牛奶。她堅信多舛的命運一直未將她完全吞噬,都是受到了小精靈和其他神靈的庇佑。
還有從非洲大陸被販賣黑奴的貨船偷運到美洲的黑人姐弟,被迫分開后如蟲豸草屑一般被奴隸主轉來轉去,一切可能發生在人類身上的欺凌,他們都在各自的命運中體驗過了。弟弟最終成為奴隸運動的先鋒,在戰爭中失去了一條手臂,姐姐在奴隸主的莊園里,相對應的那條手臂在同一天忽然就萎縮了下來壞死掉了。不論苦難和欺凌如何碾壓這一對孩子,他們都會在不同的地點,在同樣的夜里,在樹林在河邊跳起祭祀祖先的舞來,并以此獲得安寧。弟弟在戰爭中失去生命的那一天,姐姐靈魂中的生命之光好像也熄滅了,在她年華老去時,逐漸成為了當地的.大巫。可是即便她將拜神的舞蹈與祭祀的儀式教授給了下一代女巫,被記下來的只有實用的巫術和拜祭的儀式,卻再也沒有人記得眾神。
所以這本書是眾神因為被遺忘快要消失時,試圖挽回信仰的故事。在新時代的美洲大陸已經有了新的神,信用卡神、高科技神、高速公路神、媒體之神等等。倒映出現代社會對需要繁瑣冗長的過程來達成的事情,所產生的不耐煩。暢銷書的清單里琳瑯滿目的成功學,閑暇聊天里最容易問起來的話題常常是有什么捷徑。快速高效的一切一切顯得現代人如此繁忙,恰恰是絕大多數人靈魂深處巨大的空洞,需要這一切來填充。大多數人,真的已經忘記了,或者從來也等不及,耗盡漫漫一生時光去找到一件可以一直做下去的事情,更別提信仰了。
書里提及了許多神以及有關于神的故事,包括古羅馬、埃及、印度等等所有曾經古文明最發達的人類聚居地所誕生的神,在這片新興大陸里共存。其中有一個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小故事,從沙漠部族來到美國投奔親戚的普通男子,帶著公文包四處推銷到處碰壁,害怕被老板兼近親的家人責罵,坐上了美國的出租車。出租車司機恰巧是同族,他們一起聊起了部族里古老的故事,還有故事里的神。他與司機感嘆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換一種方式去生活。在路上突遇小事故,司機的墨鏡掉了下來,他看見了如燃燒火焰的眼睛,原來這就是他們曾經最信仰的神。他們之間居然擁有了一個親密的夜晚,第二天一早,神已經消失,帶走了普通男子原來的一切,而把出租車司機有關的這個身份全部留了下來。盡管在認出神明時,他說,我并沒有什么可以滿足普通人愿望的法力。可是他給了已經越來越少卻未曾忘記他的子民可以繼續生活的溫暖和力量。讀到這里我是有些感動的。
書里還是有一些細微末節的小設計不是特別嚴謹,但是不影響整個故事的邏輯性和閱讀性。作者尼爾.蓋曼在序言里講起自己已經有了這個故事,編輯幫他設計好了封面,黑色的底色上有一只畫滿了圖騰的水牛頭骨,他才開始把這個故事寫下來。在另一個完整的幻想的時空,用人類可以理解的方式,演繹神的故事。可以說,這是進入二零一八年這幾個月以來,我讀過最好的故事。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2
本書最核心的邏輯是,神的力量源自凡人的信仰,而一旦信仰逐漸消失,神就會開始衰弱,以及死亡。
回到故事本身,舊神(曾活躍于神話故事中的各個神明)的勢力在如今已然今非昔比,甚至可以說是走上了滅絕的道路,而北歐神話中的眾神之父,奧丁決定聯合所有神,與當今所向披靡的新神(高科技,信用卡,汽車,媒體等)來一次大決戰。
作為奧丁之子的男主,像個旁觀者一般見證著最終戰役從招兵買馬到最后的兩軍對壘,直到最后一刻,經歷了死亡的考驗的他,看透了這場戰爭的本質,即一切都是奧丁這位戰爭之神的陰謀,他正是需要從這場廝殺中獲取無上的力量,誰贏誰輸其實無所謂。
直到最終決戰前,起碼我個人看來,《美國眾神》有著揮之不去的說教味:生而為人,不要被當下的物質生活迷亂了自己,而應該是有著更為深切的信仰,它能給你帶來更溫暖而有力的積極作用。集中體現舊神因力量消失而茍延殘喘的短篇故事就是在推進這一情緒,讓我感到新神的冷漠和邪惡,產生一種希望看到新神被教訓得很慘的小愿望。
隨著劇情越加深入,還有最后影子(男主)的一些感悟,我發現這樣的想法簡單得太幼稚了一些,如同障眼法一般,我像書中的眾神,因奧丁的死亡而被牽著鼻子來到了戰場。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確實讓我有點驚訝,讓我對這本小說的立意理解有了提高。
其實人類,或者每一個人類個體,信仰什么都不重要,都是自己選擇的一個結果。首先,關于舊神(無貶義,這以書中的古神群體為例,后面的新神亦如此)的信仰,并非永恒不變,這里以《西方文化概論》為例:
可見,神話故事不過是人類基于想象力,對歷史變遷做出的一個藝術化反映,其中的怪力亂神,都只是某個/群特殊人物,無法解釋的自然現象或是新奇的物種的象征。嗯,我不絕對地否認所有神話人物的虛構性,可能歷史中確有如此神人/外星人,但是現在都很難證實,不詳說。
宗教則不同,神話故事只是它七維中的一部分而已。比如佛教和基督教,并非純粹的由神話故事組成,核心的地方在它們各自的哲學思辨,即如何解釋世界,人又該通過怎樣的方式去提升自我。抽出其中神話人物,確實就是一套完整的哲學體系。
礙于學識有限,我印象中的北歐、希臘神話,在思想上確實沒那么深刻、系統化,(以希臘神話為例)盡管由一連串的故事構成,確實有反映當時人類的生活方式,如血緣亂婚,以及整體地表現了自我否定的前進方式,還有對自然的原始認識過渡至社會化的生產。但如果達不到思想上的深入,以及對本質問題的解答,那么它們的流傳也就不會那么深遠。
時至今日,即便通過娛樂化的傳播,即電影游戲等媒介作為載體,作為知道和了解,是有廣泛的受眾基礎,但如果要說信仰,那就不好說了。人們更樂意于談論洛基從侍從的身份升格為托爾的弟弟后惹出種種麻煩,最后被一個紫薯臉掐死,或者,被迫投筆從戎的但丁如何在地獄虐殺惡魔。而永遠不會真誠地說,我信仰宙斯。
不過,真正的舊神是不會消逝的。現在的互聯網已經使得——“一個國家的毀滅也標志著其文化在歷史長河中徹底喪失”——這樣的情形幾乎不再可能出現,因為文化(無論是廣義還是狹義),已被人力放置在了互聯網中,并通過上一段的方式,不斷為人所知。所以舊神不會消逝,而是被人類的意愿所改變著(神話故事本身就屬于文學故事的一個類別)。
另外,在互聯網出現前,信息有效的儲存方式出現前,因戰亂、遷徙導致的一些神話故事或是宗教的遺失,是你我不可挽回的了。
我并非站在新神的.立場在談論舊神的無用(盡管舊神的信仰總是充斥著原始元素,如活物獻祭),我要說的是,信仰不是什么客觀事實,必須得去遵守某個固定的事物規律,它是人所全身心地堅持的重要選擇,并能從中獲得正回饋(激勵,美的享受,控制感等),促使精神/物種生活提高。就像有人會說,籃球是她的信仰,英雄聯盟是他的信仰,金錢是他的信仰,蒙拉麗莎就是他的信仰,科技是她的信仰,蝙蝠俠是他的信仰,女權主義是她的信仰……不是信仰一詞被濫用,它本來就不該被局限于某一領域而使用。人是不可能只靠單一的標準而活下去的。
而且,舊神的信仰,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時代背景才能持續的。天熱得要把你的小花花曬枯了,也要把你曬暈了,你不會去買頭豬來,把它固定在平整光滑的石頭上殺死,然后念著咒文,祈求雨神顯靈。
你大可在傍晚時(大太陽下澆水會害慘植物的)一盆水(管道和供水系統保證水龍頭一擰就有水出來,輕工業的發展讓你有了手里的塑料盆)澆下去,然后自己坐在陰涼處吃瓜(基礎建筑的完善讓你不會三百六十度被太陽暴曬,交通運輸的發展,使得你可以吃到本地不產出的食物)。
所以,哪怕你通過互聯網找到了某一教派的求雨咒,有了上述各項便利,你還會花錢買活豬來然后還念來念去的嗎?當下的社會語境,缺乏,或者是,不足以讓我們信仰過去。不是說人類就是一種貪圖懶惰的生物,而是生產力的進步,確實帶來了足夠的便利,這種便利改變了社會和國家,保證我們有現在。
通過一些仿古的方式來促進自身,規避本性的懶惰,是現在這個時代的可行選項。但徹底拒絕科技,就談不上是什么人類的智慧。
歸根結底,信仰是開放而多變的。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3
用了兩三周的時間,斷斷續續的看完了《美國眾神》這本書。讀得不細,純屬劇情瀏覽,書中有些部分充斥了大量的隱喻,還有部分神格的特寫,由于不感興趣,略做停留就跳過了,過后打算再細細讀一遍,屆時再寫一篇書評。
美國眾神這個故事的世界觀和設定非常的有趣,首先故事發生的地點:美國,本身就是一個人口和文明最為多元化的國家。美洲大陸被發現以來,一直都是各個國家亡命之徒、犯人和奴隸集聚之地,而這些個移民,在遷往美洲的同時,也把自己的信仰帶到了這里。比如,一群北歐的.海盜來到美洲大陸,想要再度出航的時候,苦于一直都沒有海風,于是全體船員獻祭了自己的右眼,希望全能的神能夠賜予他們一場大風,然而風并沒有出現,再到后來,船長把自己吊死了,這才終于請來奧丁的化身,海盜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等來了海風,美洲大陸從此也來了眾神之父奧丁。
卡通版美國眾神
在《美國眾神》的世界中,各位神祗是以人類形態行走于凡人之間的,他們因人類的渴望而誕生,以人類的崇拜和信仰為生命之源,相應地,也會因為人們的背棄和遺忘而衰弱,甚至同樣可能如人類一般死亡,由于人的信仰的一定的,因此也引出了新舊諸神的紛爭,這就是故事的主線劇情了。
這里特別想提當中一個有趣的設定,就是關于媒體之神那段,書中的描寫是這樣的:
“電視既是神壇,人們則向我獻祭。
他們獻上什么?影子問道“大多數情況下,是他們的時間,露西說。有時,則是他們彼此。”
猜猜這個是什么神?
根據書中世界觀,信仰和獻祭是眾神力量的來源,信仰,也就是信徒們對神的崇拜;獻祭,指的是人們通過儀式向神貢獻出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比如書中提到的付出食物、眼睛、性命等,也包括上面提到的媒體之神所接收的時間。
時間就是生命,亦即是說對媒體之神而言,我們人類就是神的祭品,細思極恐。更為諷刺的是,我們作為祭品的同時還在被媒體提供的信息所喂養(feed,這個單詞在媒體時代還有接收信息接口之意),陷入一個獻祭——〉喂養——〉更多地獻祭的惡性循環。而這些內容,還是人類本身制造出來的,可怕可怕。
發現這篇文章可以作為前面寫過的《放下手機》的姊妹篇,勉勵自己少看手機吧,不要給新神獻祭了,沒有回報。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4
看完這本書的感覺是震撼,而又渾身輕松。
震撼在于本書篇幅之宏大,情節之曲折,內容之古怪;輕松在于最后一切松散而又復雜的懸念終于都解開了。
這里講述的是眾神的世界。美國歷史是虛構的,是用炭筆畫出來的簡筆畫,沒有人是真正的美國人,美國不是真正的原籍。和歐洲金色頭發高鼻梁的白種人,非洲扁平面孔的黑奴, 東方黃皮膚的亞洲人一樣,古老的神明也遠渡重洋,來到美國這片土地。
宗教信仰從古至今從未間斷,卻被許許多多人逐漸遺忘了。但在看似快速高效的一切中的現代人顯得如此繁忙,恰恰是因為靈魂的空洞需要這些來填充。大多數人,真的已經忘記了,或是從來也等不及,耗盡漫漫一生時光去尋找一件一直可以做下去的事情,更別提信仰了。
就像書中所說,意識形態很難被殺死,但終究還是會被殺死。當他們被遺忘時,便失去了力量。所謂信仰,就是需要人們去相信去虔誠地延續的傳統。奧丁,洛奇,安納西……古老的神明其實一直居住在美國,以人的姿態生活在我們身邊,但他們失去了人類的信仰,變得衰弱。
時間來到現代,無可避免地出現了信仰危機。這并不是因為人們沒有信仰了,而是因為人們選擇遺忘舊的神祗,相信新的事物。高科技,媒體,電視機……新一代的神從這些事物中誕生。人們相信生物技術能實現永生,扛著錘子的死神岑諾伯格就只能去屠宰場砸公牛的腦袋;人們相信地球每天自轉,代表清晨,黃昏,午夜的三位卓婭就會暗自凋零;人們相信媒體能帶來最客觀的新資訊,渡鴉之類的神奇生物就被降級成普通食腐飛禽……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打著無神論者的名義。大部分人不知道媒體,電視機如何運作,不知道生物技術,有機化學等等究竟是什么,他們只是相信,相信就會有供奉,不論是自覺的還是非自覺的。“大部分情況下,他們獻上時間,有時候,則是他們彼此。”每一個人的時間就是他擁有的最原始的財富。獻上時間,意味著用生命供奉。誰說我們沒有信仰?
這聽起來非常詭異。進入現代的,科學的社會后,越來越多人相信自己是理性的,掌握現代科技的`生命體。但實際上,我們所作所為,所思所想,和19世紀擠奶人鐵礦工本質上沒變。世界還是那個世界,只不過換了一種游戲法則。雖然這可能是個騙局,但只有這個游戲。
但又有什么辦法?人總得相信一些東西,才能夠生存下去。水牛人說,想幸存下去,必須相信一切。
想象力活動讓人創造神。即使我們在滿月時飲下血酒,把戰爭和整場戰爭的死亡獻祭給奧丁,以最隱秘莊重的方式,做出最大的犧牲,神也不過是人心的產物。就像圣女阿特蘇拉所說的“褻瀆神明”的話:“人心更加偉大。神明來著我們的心,也將回歸我們的心。”所以盡管星期三陰險狡詐,作者和讀者都偏向舊神——倒不是舊神本身更高尚,而是他們代表的想象力更豐滿和純粹,像環繞塔尖盤旋的雷鳥,翅下閃著光。
可能,現在明天的新神,就是未來昨天的舊神。或許,一切都是要更替和消逝的,但總有一些不變,比如土地,想象,和人內心最本質的善良。還是相信吧。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5
首先喜歡本書的題材,將人類所信仰的神明擬人,或者說實體化的來講述眾神的故事。本身就喜歡各種神話故事,神明的創造包涵著先人豐富的想象,折射出當時人類的精神世界。神話故事中,往往是神創造了世界,創造了人類。然而從本書的角度,又何嘗不是人類創造了神,信仰神以給予他們力量,隨著信仰的消失神明被遺忘后消亡。這種互相共生的系統很有趣,也是其他作品少有提及的角度。
其次喜歡本書的寫作方式。尤其是其中各種各樣插敘的片段。這些插敘的神靈與主線沒有太大關聯,畢竟劇情中可以安排出場的角色是有限的,因此這種方法可以讓讀者更多的了解到來自不同信仰的神而不被劇情要求所限制。真正的寫出了所謂美國眾神。
前兩部分讀起來像是公路小說,日常中夾雜著一點點不同尋常的緊張,大多是在為后面布局鋪墊。但是特別喜歡這種日常。而且感覺就連公路小說,公路旅行之類的,也算是美國比較特別的文化之一。后面劇情開始緊湊,前面埋下的伏筆也抽絲剝繭般一一展開。我大概是第三部分開始,一改之前斷斷續續的閱讀,幾乎是一口氣不想停的追了下來。這種節奏的突然變換,對不同節奏的把控,能夠在緊張的時候不拖沓,平和的時候慢下來,足以證明作者功力,也可以說是本書魅力之一吧。
書中所探討的,對神明的信仰,神明之間的矛盾,信仰的代價,每個陣營的態度,以及最后的真相等等,都在正常的情節里不經意讓人產生一些哲學思考。沒有強行說理,不會長篇大論的闡述解釋,就那樣輕描淡寫的通過對白或者劇情提出來,放在那里供讀者自己思考,特別喜歡這種方式。
通過美國所信仰的眾神的故事,也隱隱折射出美國眾生現狀。不同的神明或結盟或對立,就像美國不同的`思想碰撞和包容。眾神里有過得風光無限的,有躲在角落凄慘度日的,有藏在與世隔絕的桃花源的。這些構成了美國的信仰世界,也正反射出了美國的眾生生活現狀以及掙扎于其中的人們的心理及精神世界。看這部美國眾神,初看覺得是幻想小說,畢竟眾神是如此遙遠何況眾神戰爭,再仔細想又覺得這幻想是如此的人間真實,就在身邊從未離開。
一點亂七八糟的感悟。總之還是推薦的,無論劇情和深度都是不錯的優秀作品。
《美國眾神》讀書筆記 6
這是一本美國人民信仰變革的書。與其說這是一本奇幻小說,不如說是披著奇幻外衣的現實小說。
新神替代舊神,之間的戰爭代表美國各種族移民們原來的民族信仰文化被新高速公路之神等新文化和事物所吸收,同化最后消弭的過程。這正是美國文化最大的特色,管你從哪兒來,最后就好像一個不停在冒泡的大熔爐一樣,每一個人都隨著這種融入的過程中在趨于融合統一,就是英文所謂的“melting pot”,一鍋燉,分不清誰和誰,哪來的文化。
作者筆下的眾神并不美好,是從世界各地民族宗教文化傳承下來的各色神靈,在原文化極受尊敬和崇拜,可到了美國“融爐文化”后開始水土不服,由神降為人,過著蠅營狗茍的生活;而主人公“影子”只是一個普通人,卻為了內心的信仰舍身挽救了眾神。過去,神創造人;如今,人創造神。“God is dead”神已死。
作者通過小說的敘述沉痛地緬懷舊神的死去,物質的空前繁盛泯滅了人類靈魂深處對宗教神靈的虔誠信仰。但是作者最后也指出,現在勢如破竹的新神諸如信用卡之神﹑高速公路之神﹑媒體之神等美國人民在現代社會下新生的信仰,在未來也會被更新一代的`神靈所取代,所謂“江山自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在我看來,在作者的內心深處,對舊神是充滿喜愛和眷戀的,隱秘地傳達了人類的內心還是需要靈魂的信仰,物質不會取代精神,只是不太會明目張膽,大張旗鼓地宣傳宗教,而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信仰依然也永遠不會被消弭,和靈魂永存。
尼爾·蓋曼雖然不是地道的美國人,但對美國文化和美國精神信仰有比本國人更深刻的理解,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文化如數家珍,才造就了這本包羅萬象,既可以被稱之為奇幻巨著,又可以被定義為懸疑佳作,同時也是現實主義小說,是近年來暢銷小說中的一顆無價之寶,不僅暢銷,可讀性強,更當之無愧可以被稱為當代經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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