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導語: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它是一級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處理公務而按規定格式制作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公文寫作基礎,僅供大家參考!
【最新公文寫作基礎】
公文是黨組織、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團體、學校等在黨務活動、政務活動、技術活動和經濟活動等公務活動中的產物;公文還是宣布和傳達政策法令、指導工作、報告和商洽國家事務的一種工具。
公文具有直接生效的指導作用。這種指導作用包括命令作用、法律作用、執行作用、指示作用、宣傳作用、教育作用、交涉作用……等等。
寫作公文不能離開政策和法律,必須符合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法律。只有不斷提高公文寫作水平,才能不斷提高辦文質量,使公文發揮它的特殊的功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3年11月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我國現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分12類13種:①命令(令);②議案;③決定;④指示;⑤公告、通告;⑥通知;⑦通報;⑧報告;⑨請示; 10 批復; 11 函; 12 會議紀要。 根據中央中央辦公廳1996年5月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我國現行的各級黨的機關公文有14種:①決議;②決定;③指示;④意見;⑤通知;⑥通報;⑦公報;⑧報告;⑨請示; 10 批復; 11 條例; 12 規定; 13 函; 14 會議紀要。
以上兩個文件是黨政機關公文制發的依據,同時也成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等選擇通用公文文種的依據。當然一些專職機關,如軍事、外交、經濟、法律等的機構另有一些專用公文。
公文的處理程序一般包括:①收文;②分辦、批辦;③催辦;④擬稿;⑤審核、簽發;⑥編號、印發;⑦立卷(歸檔);⑧銷毀。與寫作有直接關系的是擬稿。
二、公文的格式與要素〖HT〗〖KH*3/4〗公文具有規定的格式,公文要按規定的格式寫作。這樣可以保證公文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程序性,并且便于公文的處理,提高辦文的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要素一般包括:
(一)發文機關(版頭)
發文機關即公文的作者,發文機關應寫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的簡稱。同級政府、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常委、軍隊、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司也可聯合行文。幾個機關聯合行文,應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版頭是發文機關的標記。目前我國使用的公文版頭有以下三種:
1、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文件”兩字組成,以大字套紅居中,印在文件首頁上端,俗稱“大版頭”。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廳文件”。
2、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圓括號標注文種名稱,俗稱“小版頭”。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市教育委員會(函)”。
3、印有發文機關全稱的公函紙,作為版頭。
至于幾個機關聯合行文的,可用公文主辦機關一家版頭,也可用所有聯合行文機關的版頭。
(二)公文份號 〖HT〗公文份號是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時每份的順序編號,位于版頭左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識,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絕密、機密公文應標明份號。
(三)秘密等級 〖HT〗公文的秘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種,由發文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央和國家各部、委、辦、局制訂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等確定,標注在版頭左上角“公文份號”之下。其具體標識為“★”,“★”前標密級,后標保密期限。沒有標上保密期限的,絕密、機密、秘密分別可按30年、20年、10年認定。
(四)緊急程度
緊急程度是指對公文送達和辦理速度的要求。緊急公文分為“特急”、“急”兩種,標注在版頭左上角“秘密等級”下。電報分別標注“特急”、“加急”。
(五)發文字號 〖HT〗發文字號是指發文機關編制的公文代號,簡稱文號。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發文年度、發文順序號三部分組成。其中發文年度用六角括號括入。如國務院1998年制發的第12號文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8〕12號”。發文字號位于版頭與紅線之間的正中處,用公函紙制發的,位于標題右上側。幾個機關聯合發文,一般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六)簽發人簽發人與簽署不同。簽署是某些需要以本機關行政首長名義發布的公文,由其簽名或加蓋簽名章后才能發出。簽發人則有兩種情況:一是指機關負責人在審定文稿后簽上姓名表示同意印發;二是報送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必須注明簽發人。這里指的是后一種情況,簽發人的姓名署于版頭紅線之上發文字號的右側:“簽發人:×××”。為使公文顯得對稱,發文字號應相應向左移位。重要的或涉及面廣的,必須由正職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職領導人簽發。
(七)標題
公文標題位于版頭下面居中的位置,通常在版頭與標題之間,用一紅線作區別標志。如一份公文沒有版頭,標題置于公函紙首端機關名稱下的紅線稍下居中位置。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公文主題(事由)、文種三部分組成。例如,《國務院關于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決定》,這里“國務院”是發文機關;“關于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是事由;“決定”是文種。事由一般都用介詞“關于”和表達主要內容的詞組組成介詞結構。
擬寫公文標題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批轉或轉發公文的標題,一般由批轉或轉發機關名稱、被批轉或轉發的公文標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權批地情況報告的通知》。批轉和轉發公文的標題,應杜絕出現介詞和文種的重疊,如“關于”的“關于”,“通知”的“通知”。同時應注意,除批轉法規性文件加書名號外,均不對原標題加書名號。
2、事由應簡明確切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例如,某市人民政府對歷年來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應予廢止的共有幾十件,發文時如將這些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的標題全部列為事由,顯然不可能,即使僅寫一個,后加“等”字,也嫌過長,但概括為“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就顯得既明確又簡潔。
3、在擬寫標題時,一定要準確選定和標明文種,不能自造文種。
4、標題排列要對稱、美觀,除字數較少的一行字標題外,兩行以上的可排成寶塔形,也可排成長短一致的雙平行形或三平行形。在轉行時,不要把人名、地名、機關名稱等專用名詞乃至詞拆開。
5、公文標題中除書名號的使用有明確規定外,一般不加標點符號。標題過長或中間需停頓的,可用空格或換行的方式表述。例如:
國務院關于依靠科技振興農業
(八)主送機關
加強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的決定
主送機關是發文機關要求對公文予以辦理或答復的對方機關。除了直接面向社會發布的公文之外,公文一般均應在正文之前標題左下方頂格書寫主送機關的名稱。
確定主送機關應注意:
1、政府各部門應根據本級政府授權和職權規定,方可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直接行文。
2、請示的公文,應堅持主送一個機關的原則,不能多頭主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越級請示。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請示,應根據內容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由主送機關負責答復。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批復下級請示,只能主送原請示機關(單位),對相關機關(單位),用抄送。
4、普發公文,主送機關應寫規范化統稱,如××省人民政府普發文件,主送機關寫為“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九)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體,是反映公文具體內容的部分。正文緊接主送機關之后,提行空兩格書寫。(寫法見后)
(十)附件
附件是根據正文的需要附加的公文或材料,用以對正文作補充說明或提供參考資料。附件附于正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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