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的來歷與習俗
導語:中元節,俗稱鬼節、施孤、七月半,佛教稱為盂蘭盆節。與除夕、清明節、重陽節三節是中國傳統的祭祖大節,也是流行于漢字文化圈諸國的傳統文化節日。
農歷七月十五,古稱中元節,其起源應與我國古代流行的土地祭祖有關。道教盛行后,附會傳統,創立了天、地、水三官神祗。據說天官生日在正月十五日,稱上元節。其主要職責是為人間賜福。地官生日在七月十五日,稱中元節。其主要職責是為人間赦罪。水官生日在十月十五日,稱為下元節。其主要職責是為人間解厄。道教書中說,凡是這三天,三官都要檢校人間功罪以定賞罰。其中地官所管為地府,當然所檢的重點是諸路鬼眾了。所以這一天,眾鬼都要出離冥界,接受考校。道門中於這一天例行設醮為地官慶賀誕辰,同時信眾也出資設齋為祖先求冥福,請地官赦免罪過,早升天堂。這是中元節成為民俗節日的主要原因。
一般老百姓要舉行祭祖儀式。當然這根據地方習俗的不同繁簡也不同。有的地方要舉行家宴,供奉時行禮如儀。酹酒三巡,表示祖先宴畢,合家再團坐,共進節日晚餐。斷黑之后,攜帶炮竹、紙錢、香燭,找一塊僻靜的河畔或塘邊平地,用石灰撒一圓圈,表示禁區。再在圈內潑些水飯,燒些紙錢,鳴放鞭炮,恭送祖先上路,回轉“陰曹地府”。據說在今天的新加坡、馬來西亞一帶中元節祭祖活動十分隆重。而一些地方,也就是去墳地給先人磕個頭、點柱香的事了。
在一些地方,中元節晚上有放河燈的習俗。河燈也叫“荷花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現代女作家肖紅《呼蘭河傳》中對此有過描述——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纏綿在地獄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托著一盞河燈,就得托生。
七月十五日,民間還盛行祭祀土地和莊稼。將供品撒進田地。燒紙以后,再用剪成碎條的五色紙,纏繞在農作物的穗子上。傳說可以避免冰雹襲擊,獲得大秋豐收。一些地方同時還要到后土廟進行祭祀。山西定襄一帶有將麻、谷懸掛門首的民俗。
七月十五日節前,民間婦女盛行面塑活動,晉北地區最烈。一家蒸花饃,四鄰來幫忙。首先根據家庭實有人數(包括出嫁的女兒及女婿、外孫,另過的兒子及媳婦、孫子等等),給每個人先捏一個大花饃。送給小輩的花饃要捏成羊型,稱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雙膝下跪,希望小輩不要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送給老輩的花饃要捏成人型,稱為面人,意喻兒孫滿堂,福壽雙全;送給平輩的花饃,要捏成魚型,稱為面魚,意喻連年有余。現在已經不那么嚴格講究了,完全依據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魚、兔、人各種造型的饃都有。人均一獸的花饃捏完以后,還要再捏許多瓜、果、桃、李、蓮、菊、梅等造型的花饃,點綴以花、鳥、蝴蝶、蜻蜒、松鼠。個頭較前要小,做為走親戚,看朋友的禮品。這些面塑蒸熟以后,再經過五色著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稱為絕佳的手工藝品。
七月十五日又是佛教盂蘭盆節。盂蘭盆乃梵語音譯,原義是解倒懸,傳說佛的徒弟目健連,苦於其母生前作惡,被罰下地獄深處,無由解脫,去問佛有什么解救法門。佛告訴他,於僧徒解制日(在中國是七月十五)齋僧,可救鬼魂脫離地獄之苦。依佛教儀規,四月中開始坐夏,即入寺院清修,日間不準外出,七月十五日結束,叫做解制日,可以出來接受信眾實施,所以有此一說。
中元節的來歷
第一種說法:
每年農歷7月15日是中元節又叫鬼節或著叫盂蘭節是祭祀孤魂野鬼的大節日.
中元節源自道教,后來佛教改為現現在俗稱的鬼節。盂蘭節在印度語中意指“倒懸 ” ,“倒懸 ”指的是母親死后受餓鬼之苦,不能吃東西 。后后來得到釋迦幫助。用百味五果供養十方神佛并藉功德救母親。所以現在為了祭 祀孤魂都在鬼月農 歷 7月 舉行普渡會,現在叫鬼節。
一般來說古時候都不愿在這個月作嫁娶等重要事。
第二種說法:
關于鬼節的來歷,傳說地藏菩薩,他的母親去世后來到陰曹地府,被關在牢房里少不得受十八層地獄的種種折磨,地藏菩薩是個孝順的女兒,看到母親受罪心中不忍,在七月十五這天竟恂私情,讓看守牢房的小鬼偷偷把牢門打開放他母親出來,誰知這一開牢門不要緊,牢房中的小鬼們蜂擁而出跑到人間為害百姓,所以就有了“七月半,鬼亂竄”之說。那些跑回家鄉的鬼紛紛向家人索要錢財以便回去用來生活和打通關節希望早日托生。后來人們把這一天就定為[鬼節].
鬼節這天,人們要燒紙錢,擺供品祭奠故去親人的亡靈。
農歷七月十五這天,同是佛道兩家總結批評的日子,兩家都相應的考籍講評活動;不同的是,道家的考察、匯報指向民眾,即校籍辰。佛家的總結講評則在內部進行。不管是對外的校籍辰還是內部的批評會,都說明佛道兩家對七月十五日的重視。或者說明這個日子在佛道節日中的重要。再加上民間的所謂鬼節,這個時日更顯得多彩多姿。校籍辰和自恣日僅只是這個時節俗活動中極小的一部分,此外尚有祭祖薦新、放燈照冥、盂蘭盆會等在一年中也屬重要的節俗活動。
盂蘭盆會是佛教歲節儀規中重要的儀式,例在每年有七月十五舉行,因此中元節也有“盂蘭盆節”之稱。
盡管經過千余年主動的順俗和被動的歸化,佛教的蹤影還是清晰地留在一般民眾的中元節俗活動中。首先是那名目。盂蘭是梵語的音譯,是“倒懸”意思,盂蘭與盆合起來是救器,即“救倒懸器”;另外,盂蘭盆也可以解釋為“救倒懸盆”,突出它“安放百家味飯食”的特點。
清代詩人龐塏的《長安雜興效竹枝體》一詩形象描繪了中元夜兒童持荷葉燈結伴游樂的情景。
長安雜興效竹枝體
萬樹涼生霜氣清,中元月上九衢明。
小兒競把青荷葉,萬點銀花散火城。
照佛門的盂蘭盆會儀規來看,放河燈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節目,并不顯得多么要緊。而在民間的中元節俗活動中,放燈則是比較重要的。
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現代女作家肖紅《呼蘭河傳》中的一段文字,是這種習俗的最好注腳:“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纏綿在地獄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有個死鬼托著一盞河燈,就得托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燈這件事是件善事。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
七月中元節習俗
“中元節”,桂東人稱之為“七月半”。
關于中元節的起源,有兩種不同的傳說。
一說是源于佛教《大藏經》中的目蓮救母的故事。目蓮歷經千辛萬苦才到陰府,見到死去的母親被一群餓鬼折磨,目蓮用缽盆裝菜飯給母親,卻被餓鬼奪走。目蓮只好向佛主求救,佛主被他的孝心感動,授予《盂蘭盆經》,目蓮按照經中指示,每年七月十五日用盂蘭盆盛珍果素齋供奉母親,餓鬼再也不敢來搶奪了。為紀念目蓮的孝心,佛教徒每都舉行盛大的“盂蘭盆會”。道教也在這一天舉行“中元普渡”,供奉食物及焚燒冥紙,讓無主孤魂飽吃一頓。
另一說是由古代“郊社”演變而來。農民在夏收之后,趁農閑舉行祭田、祭祖儀式,酬謝管理土地的'神靈和開辟田園的祖先,也含有慶祝豐收的意義。古時中元節只是在農歷七月十五這一天舉行,是用素筵祭祀,并規定不能在別人家中過夜。后來從素食發展為葷食,從祭田、祭祖發展到超渡“無主孤鬼”。大概是古代七月多疫病,死人多,因而有的地方也把七月稱為“鬼月”,需要祭奠, “七月半”也就演變成“送鬼節”。
在桂東的習俗中,“七月半”是清明節之后的另一重要的祭祀時節。其最大的差別就在于:清明節往往聚族而祭,“七月半”大多是一家之祭。自七月之初,在墟市街道中就可看到成山的祭品,冥紙、冥衣、靈屋、線香和鞭炮,琳瑯滿目。自初十日開始,家家戶戶便要將廳堂打掃干凈,神龕前置香案、置先祖牌位,備酒肴饌品連日供奉,以迎故祖。家人不許吵鬧、不許赤身露體,在家中看到蛇蛙蝶鳥等一列不能打死,并且要焚香燒紙,說這些東西極有可能是祖先變化的。到了十三日,焚燒冥衣、冥錢、靈屋祭奠新逝的長者;十四日是送祖之日,用冥紙寫上祖先的名諱在戶外焚燒以祭奠故祖。燒紙錢是不能只獨給自己的亡親,也要給無后人的亡靈燒一點,否則難免他們不會在陰間為難自家故祖,于是這便有了十五日夜為孤鬼“燒孤衣”傳統。
雖然民間有關于牛郎織女七月十五鵲橋相會的美麗傳說,但在桂東人的心目中,卻永遠抹不去鬼的陰影。“七月十五鬼亂竄”,傳說閻王爺要在七月大開鬼門關,讓眾鬼夜出地府至陽間游走,夜晚在外行走是極有與鬼相遇的危險,因而七月切忌遲歸或夜出。如果你偏不信這個邪,一定會有人繪聲繪色地向你講敘:某人就曾在某年七月半的夜晚看到過野外的山巔之上有簇簇鬼火游動,凝神間還聽到鬼們絮絮之語。保讓你毛骨悚然,汗不敢出,哪還有心情顧及牛郎織女“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的浪漫!
桂東有句俗諺:七月半的鴨子--不知死期。大概是七月跟死鬼和亡靈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所以人們的禁忌也不少。除前面所說的夜不出戶之外,還有不少傳統禁忌:農歷七月間,要避免搬家,婚宴更是罕見;不能開市、討債,免得落個發鬼財、做收帳鬼之嫌;不得下河游泳或進行各種水上運動,以防被“水鬼”拉走;偶有小孩子生于月半,作父母的一定會將其的生日改為七月十四或十六,以避“與鬼俱來”之嫌;或有長者亡于月半,家人往往會大不高興,說是長者不善作長,死了還要“與鬼同去”……總之,“七月半”在桂東人眼里是“草木皆鬼”的一個節日!